第 26 章 26 象牙塔

李记慈的手机砸碎了,再也充不进电,他只好眼睁睁看着手机电量降到1%自动关机。等李记慈在警察局里走完流程,出来的时候外头已经全黑了。

警车将他送到了余天青的小区。美利坚的小伙多多少少都有个人英雄情结,有个小片警欣赏李记慈,见他赶时间就开了警车将他送回家。

李记慈熟门熟路地乘电梯到十二楼,邻居家的哈士奇还是老样子,一听到门外有脚步声就嚎,一嚎老太太就会训它,但狗和人一样,是最会看人下菜碟的,仗着女主人宠,狗哪里还会听话。

不等敲门,门就从里面打开了。

“哥?”李记慈的手僵在半空。“你怎么知道我要来?”

余天青的神色显得有些疲惫,他吸吸鼻子,“狗在叫啊。”

整一下午,每一次隔壁狗叫,他都想去开门。或许是刚刚经历了关乎生死的事,整个人的心态完全变了,余天青现在非常害怕无常,害怕李记慈不接他电话。

“我打过你电话。”但你没有接。

余天青克制地说,不想让自己听起来很在意。

“哦,我的手机不小心摔坏了。”李记慈拿出破碎的手机屏给他看,“我可以进去吗?”

余天青这才发现他们一直站在门口在犬吠中聊天,“那谁让你杵在这儿?”

一个月没说话了,见面倒是一点没生疏,余天青不会用这种欠债还钱的口气跟其他朋友说话。尽管不那么光明正大,但他确实有点庆幸李记慈的手机坏了,这样就不会发现他在心情忐忑的时候歇斯底里地给李记慈打了十几二十个电话的记录。

进门后,余天青的肚子突然嘀咕一声。李记慈从口袋里掏出一根柠檬味棒棒糖递给他。

余天青:“我没吃晚饭。你就让我吃这?”

李记慈剥开糖纸,“是小朋友送我的,酸酸甜甜的,和我们小时候吃的那种棒棒糖不一样。哥你先吃,我…我给你煮方便面。”

余天青还从来没吃过李记慈做的饭,于是他很配合地点了点头,“嗯,我吃火鸡面,要加个蛋。”

随后他叼住了李记慈手里的棒棒糖,一口咬碎。

李记慈举着光秃秃的棒棒糖,“你含不住糖?”

“糖嚼碎吃最甜。”余天青说。

李记慈先是嘴角咧开,然后莫名握紧拳头,在沙发上锤了一拳。

余天青习惯了他间歇性的神经质,问道,“你吃哪种方便面?”

从可爱中缓过来,李记慈微微愣神,说要和他吃一样的。

“网红火鸡面啊,大少爷没吃过?”余天青故意问,因为知道李记慈吃不了辣。

李记慈摇摇头。

“就拆两包粉红色的吧。”余天青打开柜子拿了两包,终究不想看他边哭边吃,粉色的是芝士味,不怎么辣。

李记慈泡面的水准意外得不错。先将泡面焯水,去除油炸面饼表面多余的油脂,然后另外烧了一锅水,煮沸后倒入调料和半碗牛奶等候片刻,放入焯水后的方便面熬煮。另一边用平底锅煎了两个荷包蛋,捞出泡面,加入浓汤,两碗表面各放一个荷包蛋,最后切了葱段撒在表面点缀。

这样煮出来的面有筋道,还散发着浓郁的奶香,两人坐在小方桌两侧,面前摆着两个拉面专用碗,在暖黄色的灯光下忽地对视,随即发笑。

“喝酒吗?”余天青眯着眼问。

“好。”

余天青取出珍藏的一小瓶清酒,用玻璃杯斟了两杯,今天是劫后余生的纪念日,晚上肯定睡不好,正需要一点酒精。

清酒的特性就是喝时不觉烈,容易贪杯,半杯下肚,腹中就灼热起来。余天青以为清酒就该像它的名字那样清淡,可才喝几口就觉头晕,遂扔下筷子。

“哥,不吃了?”

余天青小时候被父母逼着空盘,哪怕剩下一粒米饭都要挨骂,长大独立后因为逆反心理,吃饭就总喜欢剩一口饭。他也知道“剩一口”是个坏毛病,这会儿还是下意识地把面碗推过去,固执道:“不吃。”

被酒侵蚀的大脑控制住了嘴,控制不了手,他一声不吭地把剩饭推到人家面前是哪门子意思?

李记慈很自然地接过面碗,一口吃完了剩下的面。

余天青心中一荡,黑漆漆的眸子里浮着氤氲的酒气。

酒精激发了那种危险的脆弱,他开始害怕,怕自己万一死在了今天的枪击案里怎么办,业未半而中道崩殂,爸爸妈妈肯定会抑郁终生。

“哥,你怎么了?”李记慈抓住他的手臂,他在发抖。

“我想吃西瓜……”余天青轻声道。

西瓜是他最喜欢的水果,被他喜欢,那就是一年四季的主角。

李记慈对今天发生的事心知肚明,所以能明白余天青的心情,即便依余天青的性格不可能轻易表露出来“求安慰”,这也不代表他不需要安慰。“家里有西瓜吗?”

“有,在冰箱里,你去切了。”

冬天,暖棚里培育出来的西瓜少了那口汁水淋漓的味道。李记慈把西瓜切成片状,余天青拿起一块吃掉最上面的西瓜尖尖,第二口却让他皱眉,很显然下面的瓜瓤不甜,并不合意。

李记慈问:“不甜吗?”

余天青说:“不怎么甜。”

李记慈接过那片被咬了一口的西瓜,“那你就只吃尖。正好我不爱吃甜的。”

“哦……”余天青照做了,于是每一片都只吃一口,吃完就放回盘子里。

即便是这种细想来亲密得逾越的举动,李记慈还是能很自然地做,只要是他想的,做什么都能坦荡潇洒。

余天青咬了七八片西瓜尖说吃饱了。这次的西瓜特别甜,大概是因为这世上没有人会像阿慈这样允许他吃西瓜只吃最甜的那部分。

这时候李记慈的坏心思就露出来,“还想喝酒吗?”说着又给他倒满了一杯。余天青在酒吧里通常是不太愿意喝酒的,但在家里不一样,他有安全感,喝多了也无所谓。

余天青又喝了一大口,把酒藏在腮帮子里,两颊鼓鼓的像只屯了一嘴坚果的松鼠,他眼睛弯起来,正对着李记慈憨憨地炫耀。

李记慈深吸一口气,捂着心脏差点没撅过去,又对着空气挥了一拳。而眼前人似醉非醉,终于等到了盘问的时候。

“今天你带钱静回家了?”

点头。

“钱静是你女朋友?”

摇头。

“去沙发上坐,哥。”李记慈抑制不住上扬的嘴角,撇撇嘴故作傲娇,自己迅速收拾桌子洗碗。

回来的时候,余天青正半眯着眼,过着一条毛毯窝在沙发里,手机里正在放EdSheeran的歌。

李记慈身体里像是装了磁铁一样黏到他身边,伸手搂住他的肩膀,借着清酒的噱头,李记慈的行为更大胆了,从暧昧进化为肉眼可见的占有欲。

“我有点难受。”余天青说。

“怎么了?冷吗?”李记慈正嫌燥热,脱下外套盖在毯子上。余天青正巧发现长外套的下摆上,有一处明显的破洞,边缘焦黑,像是焚烧的痕迹。

“不,不是冷。”余天青的注意力被这枚弹印吸引,挪不开眼,用手指穿过弹孔,指尖上有焦黑的碎屑。

“这是纽约时装周最新的一种时尚,叫做废土战壕风。故意模仿子弹穿过的效果。”李记慈云淡风轻地说,不愧是年轻的Buyer,扯淡是专业的。

余天青这时候很容易相信别人,他似懂非懂地点头,“阿慈有空一起去射击馆打枪吗?我想练枪。”

“怎么突然想练这个?”李记慈奇怪,因为第一次经历枪击案的人从自我保护的机制来说,都会畏惧枪支。

“因为我害怕。”余天青诚实道,“所以要克服。”

“那你不是还怕鬼吗?”李记慈逗他,“哥,趁着月黑风高,我们看鬼片不?”

余天青又怂又刚地瞪了李记慈一眼,“不看!鬼是不存在的,不用练这个。而且现在看的话,我晚上还怎么睡觉。”

“如果你做我室友就好了……一个人好无聊……”余天青打了个酒嗝,整个人向后仰去,眼睛又眯起来。

李记慈一把盖住余天青的手十指相扣,很用力。

“干嘛?”

“哥,我答应你。这间房快到期了,你先搬到我那边,然后你可以挑挑Cambridge附近的洋房,离你学校近,或者downtown的公寓楼,买东西方便……”

“噗。”余天青看他这迫不及待张罗的样子笑了。

合理的,不合理的请求,余天青总是对李记慈口无遮拦,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对这个比他小的男人产生了别样的依赖。

从李记慈的爱中获取养分,获取价值,却分文不与。他会在决心直面死亡的前一刻想到那份一直深埋心底的依恋而产生“后悔”、“贪生”的情绪,但是在安全的环境中失去了那一刻奋不顾身、直面心底的勇气。

谁也想不到在这段关系中,竟然是余天青撕开那道禁忌的口子。

以室友的名义,不算真正的交往,所以还是安全的。

或许是一种偏执的掌控欲,两人却心照不宣。

正好切到“ThinkingOutLoud”这首歌,将歌词直译:

当你年迈后腿脚不再灵活/当我也老到不再让你对我痴迷/你是否还会记得/我唇上爱的味道[1]

若是意译,其实也不过是那句脍炙人口的话: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爱者永浴青春。

“要好好对我啊。”余天青迷迷糊糊地扯过那件“战壕风”的外套抱在怀里,那上面莫名有让人感到安全的味道。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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