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章 10 波士顿

隔壁房间的墙不在床边,这意味着李记慈得专门爬起来敲墙。这种行为让余天青觉得很幼稚,又很有趣,于是他又用指节敲了两下回应:“咚咚,我睡啦!”

一墙之隔,李记慈将额头抵着墙面,怀中抱着余天青的被子,一头埋进被子里,像是在进行某种古怪的仪式从中汲取精神能量。

房间里充斥着一种干净的皂感,犹如雨后天晴清澈的空气,闻起来是洁白的。

五感之中嗅觉是最接近诗意的感官,捉摸不透,千人千面,夹杂在现实与虚幻之间,如同马尔克斯笔下的魔幻现实世界。

如果理性地去看,一个从不用香水和化妆品的男人身上有香味的可能性又有多少?

或许又是一种荷尔蒙幻觉,乍见之欢,和单方面的迷恋。

李记慈躺在黑暗中,沐浴在这样的空气里,像是把手伸进云朵里感受水汽的流淌。他戴上耳机,打开Spotify的播放列表随机播放,音量调到最低。

「和谐甜美永没有天意弄人/有什么吸引...」

《痛爱》是母亲徐妃颖爱的老歌。她仿若还活在上世纪的香港,听歌也只听粤语。

而今夜李记慈偏偏在几百首歌中选中了这一首。

在歌声中,李记慈就想起年初。

富丽的客厅房门紧闭,徐妃颖把立体声开到最响……

她用刀割伤自己的手,把血痕展示给儿子。

自李记慈有记忆以来就知道妈妈的手上时常有疤,懂事后才明白那是在用妈妈的血养“小人”。

李记慈知道徐妃颖比他不幸,而不幸的人通常会被生活刁难出很多毛病。她的父亲,一个英国佬,在骗大了一个女子的肚子后拍拍屁股离港,二十年不曾回来。直到“靓妃”火遍海内外,他才站出来对媒体曝光自己的身份。家庭缺失和童年的贫穷使得徐妃颖的性格极度冷情,一生信奉鬼神与金钱,前者给她慰藉,后者予她寄托。

李记慈可以对母亲的其他毛病视而不见,唯独巫术。

他偷偷扔掉了母亲养的“小人”,把那邪祟的东西扔进熊熊燃烧的壁炉里,焚烧殆尽。

结果徐妃颖发现自己养的小人没了,以为这是鬼神对她的警告,她崩溃了,开始用缝衣针刺自己……李记慈只好承认是自己做的。于是针扎到了他的手上。

——你系唔系中意男仔。

在伤情的粤语歌中,徐妃颖美眸含泪。

刀刃划破了李记慈的手指,手指上出血少,她又将刀刺入他的掌心,强行挤出他的血,滴在模样可怖的小鬼娃娃身上。

——唔使惊!你畀人落降头,阿妈来救你!

徐妃颖为李记慈养了小鬼,以血供奉之,那是她对儿子的爱。

李记慈推开母亲,头也不回地逃离了客厅,逃离了纽约,今年的春节,他一个人在波士顿过,然后,遇到了余天青。

从那一天起,李记慈仿佛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自由,一无所有的人,反而成了真正的富翁。

波士顿终于入春了。

李记慈是被朋友推进去的,险些没有站稳,房间里的那个人扑了个满怀,像黏人的小猫咪那样贴在他身上,蹭他的耳垂和脸颊。

是西装革履的余天青,梳了个背头,上了发胶,一身宽松休闲的黑西装,显得人单薄又有少年感。他捧着白绿色系的捧花,笑容干净得像云。

李记慈的目光落在他胸前别的一支铃兰上。今天的余天青显得格外圣洁,而这一席西装,在他眼中就是洁白的婚纱。

男人至死爱纯真。

李记慈额头汗水涔出,嗓子口燥得不行,他喊“宝宝”,一个曾经的他觉得矫情地要死的称呼。

人啊,有劣根性。

越是圣洁,就越想要弄脏。

塔加拉语中有个词汇,kilig,形容喜欢一个人喜欢得好像是胃里有无数的蝴蝶,一张嘴就全嘴就全要翩翩飞出来一样。微醺的,忐忑的,悸动的……

“阿慈。”余天青满眼都是他,“亲亲我,阿慈。”

李记慈近乎狂躁地把他搂在怀里,伸手按住他的后脑勺,然后重重地压上他的嘴唇。

余天青的耳垂和眼角都是潮红的,眼里像是含着一汪水……李记慈嘴里酥酥麻麻,像是吃了花椒,呼吸声都变得急躁。

余天青揽住他的脖子,在背上又锤又挠。“放开我!”

这句话却起了明显的反作用效果。李记慈更加用力地抱住他……

余天青皱眉轻哼,试图推开他,而李记慈当然不会如他所愿。

“哥,你要对我负责。第一次见你,就不对劲,你的脚踝冻得通红,你站在波士顿的寒风里发抖的样子,你在灶台边你对我笑的样子……”

他的神情又那样虔诚,仿若和身体区分开来,变成两个灵魂分别是神和魔的信徒。

“可以吗?”

余天青没有回应,只是温柔地看着他。

视线所及处风起云涌,越今朝,长夜无星,但愿长醉不复醒。

……

翌日清晨,李记慈迷迷糊糊地睁开眼,感到身下异状,如池水微凉,当即大脑宕机,瞬间惊醒——

他久违地做了一个绮梦,梦中是一个从未有过的遐想。在他还没有准确定义好自己对余天青的感情之前,就让陷进这种荒诞的梦境……无广告网am~w~w.

爱.欲是情爱和贪欲的结合体,它竟比爱意更早一步觉醒了。

昨夜,他睡在余天青的床上,做了这样的梦!

李记慈伸手一摸床单,暗暗骂了一句F-word:怎么会有这么不要脸的人?

这么不要脸的人竟然还是他自己!

他臊得呼哧大喘气,心绪难以平静,一想起那个梦又起了火,立即翻身下床,轻手轻脚地推开门前往卫生间。

周六,余天青有睡懒觉的习惯,七点多还睡得很沉。

李记慈垫着脚走路的样子一看就是做贼心虚,指不定比贼还心虚,毕竟现在,他还要在余天青的卫生间里解决早晨的个人问题。

八点缺五分,余天青醒了,但还没有醒透。房里传来他的哼哼声:“谁啊,这么早……”

是了,还有床单,不是短时间内能掩饰的。

李记慈当机立断,把床单卷起来包成一个球带走,然后在书桌上留下一张纸条……

「谢谢学长让我借宿一宿,我先回家了。床单我用过,带回去洗好了还你!--Keats」

春天的风夹杂着绵绵的寒意,吹得少年的心一半冷一半暖。李记慈抱着被他弄脏的被子逃出公寓,像一只以流浪为生的小狗。

他的学长,也被他那些污浊的念头弄脏了……

八点半,余天青起床后发现李记慈已经走了,梳洗一番后来到房间,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句留言。

他嘴里叼着牙刷,险些笑喷。

这字……简直是幼圆体小学生的字迹!啊不,这年头小学生的字指不定都比他的字好看!

有点像是那种歪果仁写的中文字,明明哪儿都看得懂,就是结构很奇怪。

“他为什么要把床单带回家洗呢?这里就有洗衣机啊。”余天青摇了摇头,把这种怪事归结于某种“cultureshock”,文化冲击。

早饭后,余天青打开电脑照例查看邮箱。

暑假在即,他得让自己忙碌起来,也让生活逐渐充实。

尽管大多数实习简历投递之后都石沉大海,但每次进入邮箱,总还会抱有对奇迹的期待。

今天,奇迹真的发生了。

余天青在垃圾邮件里,挖出了一封来自MBB初轮群面的邮件[1]。

“天呐!!”他忍不住惊叹出声。

这注定是个不同寻常的早晨。

余天青还没有消化完面试邮件的惊喜,就接到了一通陌生来电。

打来的人说他叫约翰逊,在兄弟会负责招募新人。余天青在活动中表现良好,特此邀请他继续参加接下来的活动。

考核当然不仅仅是看电影,在一个不引人注意的地方,摄像头将他们的表现全程记录下来,供幕后的兄弟会挑选。

“我通过了!?”

一般新人基本要参加两三个Rush活动,才能得到下一步Pledge活动的邀请函。

余天青没想到自己只参加了一个电影之夜,竟然就被通知选中了。

Yes,you'rein.

约翰逊告诉他,明晚九点去到学校图书馆上的天台接受下一轮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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