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1 章 51 西藏

小狗想跟上车,奈何普拉多底盘高,小腿短跳不上来,摔了几个更头。

余天青真把这狗绑回家。不过喜欢归喜欢,养狗是很耗费精力的,他自己的生活都还没个着落,可不敢轻易许诺小狗的一生。正依依不舍,车屁股后头传来阵阵喇叭声,催他们让路。

李记慈突然推开车门,几个大跨步走到另一边,揣起小狗回到驾驶座上,行云流水地关门,一脚油门上路。

车里三个人都看懵了,片刻后陆阿凤问:“小慈啊,你要收养这狗?”

李记慈说是,从今往后他来养小狗。

由于长期流浪,又因为体型小竞争不过其他流浪狗,它的身体瘦骨嶙峋,此刻乖乖窝在副驾座位下。陆阿凤摸摸小狗下巴,“小家伙,以后享福咯。小慈是可靠的主人。”

余天青听到奶奶夸李记慈可靠,脸上微微一晒。

可见他们处事的底层逻辑并没有和学生时代有太多变化,余天青一旦出手做某件事,一定衡量过利弊、评估过失败的风险;而李记慈只要想做什么一般都会尝试,甚少犹豫。

“等旅行结束,我带它回美国。”李记慈用手指点了点小狗的眉心,小狗就乖乖趴下,好像有点怕这位新主人。

明知他的家在纽约,余天青心里还是“咯噔”了一下。

可怕不?五年来天各一方都平平淡淡度过了,光是这二十天的朝夕相处就培养出了习惯。

习惯了吃饭的时候有个人坐在对面有说有笑,习惯被窝里头有他的温度,习惯清晨迷迷糊糊睁开眼的时候能看到李记慈毫无防备的睡脸和又长又密的睫毛。每回看这张脸都为之心动,仿佛初见。

“我也喜欢它。”余天青轻声说,要是能经常见面,就很好。

光是想到会分别就让他提前陷入分离焦虑。

小狗“嗷呜”一声,像是听得懂人话。

“狗精。”余天青撕开一根鳕鱼肠喂过去。

今天夜宿林芝,行程时间宽裕,故而可以走走停停。中午他们先是在沿途的四川馆子里来了四碗番茄鸡蛋面,在饭馆遇上一个骑行西藏的摩托车队,是三个男驴友,从成都一路骑过来,模样都风尘仆仆。

三人健谈,与他们讲了些路上的有趣见闻,便相约饭后可以去找个野错玩。

当地管湖叫“错”,驴友也都这么叫,比如著名的景点羊卓雍措译作汉语便是“碧玉般的湖泊”。“野错”就是没名气的湖,从岔口下去走土路,就能一直开到湖边。

吃饱喝足,一行人将车开下公路,爬了十几公里未经修缮的“弹坑路”,驶过草原,豁然开朗,跃入眼帘的就是刚才在公路上望见的湖。

阳光倾泻而下,落在波光粼粼的湖面上,湖水呈现出蓝-绿-青的渐变色。未受工业污染的高原湖清澈如翡翠,若是站在湖边,还能清晰地看到水中倒影。

“西藏的湖像是一大片绿松石。”余天青背上单反奔向湖边,茫茫然水天一色,万籁俱寂。

眼前一片开阔,实在是怎么拍都不够,忽然间两个飞速移动的小点闯入镜头中宁静的天地。原来是李记慈和狗,四条腿的前头跑,两条腿的在后头追。

“臭狗,洗澡去!”李记慈气喘吁吁捉狗的画面全部被相机记录下来。

小狗在茫茫草原上撒欢地跑,最后卖新主人一个面子停下,被李记慈抓住后颈拎了起来,被迫去湖边洗澡。小流浪狗从出生起就没洗过澡,身上的毛结成一块一块的,倒也不觉得自己脏,以为主人要和它玩水。无广告网am~w~w.

只见那脏兮兮的小流浪在清澈的水里扑腾扑腾,便能自己浮起来。

皮毛被最清澈的水洗过,乌黑发亮,一下子神气不少。

刚掌握狗刨的小狗叛逆地挣脱主人的束缚,撒了欢往湖水深处游去。

余天青放下相机跑去,“小狗!别游远,快回来!”

李记慈这正牌主人倒是心大,干脆脱了鞋袜踩水玩,“急什么?它是高原上没人要的小土狗,不是城里的宠物狗,它比我们还知道怎么能活。”

“哪有你这样当爹的!”

李记慈往湖水里打了个水漂,反问:“当什么爹,你能生吗?”

余天青四处张望了一下,好在桑杰和奶奶都不在周围。

“你给狗取个名字吧。”李记慈说。

“阿慈不是要带它去美国吗?该起英文名吧。”好歹将来是有绿卡的狗子,可不得有个洋名,余天青的语调不经意间有点阴阳,“你的狗儿子你自己起。”

“我儿是中华田园犬,就要中文名。”李记慈忍不住勾起嘴角,侧过身子看他,“孩他妈来起。”

光天白日,荒郊野外,余天青惶急外更多了羞窘,不知怎么心就跳得变快,确认其他人都没听到才轻声说:“在外头别贫!”

李记慈哼哼一声,扭头打了个水漂,“怎么就炸了庙,咱俩是偷.情见不得光,还是被发现要进局子?”

都说北方口音有传染性,就连李记慈这讲英文和粤语的都被带了一口京腔,余天青觉得这是称职的“京媳妇”了,他像阿慈那样脱了厚重的鞋袜,踩着冰凉的湖水,缩了缩肩膀。一个名字几乎是第一时间跃入脑海——

“叫错错吧,西藏湖泊的那个错。”

李记慈高声:“错错!”

得了名字的小土狗游回岸边,抬腿在李记慈脚边撒了泡尿。

“Damn!叫你错错还真就犯错。”李记慈躲闪不及,只好再去洗脚。

小狗抖落身上的水,尾巴甩成小螺旋桨,余天青用大毛巾将它裹好,笑道:“狗往你腿上撒尿,就是认了你。”

另一边桑杰麻利地帮陆阿凤拍抖音,余天青看李记慈打水漂菜鸡一个,便教起了如何压水漂。

远处传来摩托车的轰鸣声,大家都以为是另一队摩托车骑行的游客,连头也没回。

直到正对摩托车队的陆阿凤尖叫:“小心!是飞车党!”

“飞车党”是非法机车团伙,骑摩托车掠夺财物。纽约的飞车党就非常有名,上世纪的好莱坞男神马龙·白兰度就拍过一部讲飞车党的电影,引发了青少年崇拜机车的潮流。

不过,现实中真遇上了飞车抢劫的,算是倒了血霉,摩托车在草原上比汽车开得还快,“咻”地一下就在几十米开外,开车都来不及追。西藏的飞车党早年出过不少新闻,他们觉得内地游客有钱,又人生地不熟的,故而专抢内地人。

“我的相机!!”

余天青发现刚才放在地上的相机包已经被抢走了!

相机里有这次旅行全部的照片,他心中千万个舍不得,情急之下根本来不及穿鞋袜,就赤足追上去。由于实在是太着急了,余天青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奔跑,暂时忘记即便是长跑世界冠军,也不可能追上摩托车。

“青宝!”陆阿凤呼唤,“算啦,咱不要了!”

“余哥,这些流氓是有组织的,我们藏人都不敢惹!”桑杰也扯着嗓子叫他。

余天青跑不动了,终于停下来,跪在地上大喘气。在高原上剧烈运动必然引发高反,是极度危险的事,余天青眼前天旋地转,耳朵里面像飞机落地时那样痛,后头人说什么都听不清。

陆阿凤见他白嫩的脚底被草地上的石子划破,让桑杰回车上取医药箱,自己提着鞋子上前。

而李记慈没有再进一步。

流血了。

脚底那一抹红瞬间刺激到李记慈,怒意席卷全身,刚才不到一分钟的时间,他对余天青的保护欲就上升到了自己都无法控制的地步:余天青想要回相机。那是对他来说很重要的东西。

要替他抢回来!

于是李记慈扭头跑向中午遇到的那三个摩托车友,跨上其中一辆摩托车启动引擎——

“在这里等我!”他向余天青的方向喊道。

“小哥别冲动!这藏人,指不定身上带刀子!”车友阻拦不及,摩托车已飞驰而出!

在茫茫草原上,一骑绝尘。

陆阿凤和桑杰给余天青抹完红药水,才发觉李记慈没影了。

“他去追相机了……”余天青失了魂似的,踉跄着站起来。他问那三个车友:“刚才那人往哪里去了?”

都摇头。大草原又不是市区,“呲溜”一下蹿没影,哪里知道走的哪条路哪条街?

桑杰安慰道:“阿慈哥说不定追了一会发现追不上,就回来了。”

余天青浑身发抖,双目失神:“他一定会追上!”

正是因为了解李记慈,才更加害怕。

李记慈心气儿高,容易冲动。就像当年约翰逊打着兄弟会的幌子欺负了余天青,当面打也打了,血也流了,李记慈还是气不过,伤好没几天又跑学校去痛殴他继兄,又把自己给打进了医院,还因此被大学收回offer,白耽误了一年。

“要不报警吧?”那个摩托车被李记慈开走的车友提出,“追不上也就算了了,要是追上……太危险了!”

桑杰说:“要先到最近的村子才能报警,否则这大草原上不好定位。而且当地派出所一般不管飞车党抢劫。”

陆阿凤打了李记慈的手机,铃声从他留下的包里响起,竟是连手机都没有带去。

“人丢啦!”

桑杰作为向导冷静是第一位:“不是小孩走失,一天之内肯定报不了失踪。陆奶奶你年纪大,小心高反,先保护好自己。我现在联系当地朋友,让他们在附近几个村里打听下。”

“就在这等。”余天青像走失的孩子被父母要求在原地等待那样,揣着那句“在这里等我”就固执地相信,“他会回来找我们。”

每一分钟都走得很慢,余天青浑身血液似乎都冷透了,他异常平静地对刚才说话那戴□□镜的大哥道:“大哥,你的摩托车多少钱?我加倍赔给你。”

骑行客多少有点江湖血性,大哥摆摆手,“咱们下一站都是林芝,留个联系方式,等明天大家在林芝见面喝杯茶,让那小哥把我车还我就是了!”

余天青看他没车,“桑杰,要不你先开车送这位大哥和我奶奶去林芝,晚点再回来接我们?”

□□镜大哥二话没说就跨上车队里另一个人的摩托车,“我们的摩托车是可以载俩人的,就是得开慢点。这百多公里也不算远,我们自己凑活去吧。”车队里另外两人也点头说是,坚决不麻烦余天青他们送。

送别车队三人,就陷入了漫长的等待。

阳光渐渐被云层覆盖,藏区的乌云说来就来,远处还是晴天,这片就下起了大雨,雨区之间形成一道奇异的雨帘。

在雨声中,余天青仿佛听到了引擎声,突然推开车门冲入雨中。

然而什么都没有。

他孤零零站着,感受到高原的昼夜温差正在吞噬他的温暖。

透过车窗,陆阿凤目瞪口呆地看着素来温和内敛的孙子在雨中歇斯底里地吼:

“李记慈你个傻.逼!你他妈该!大傻.逼!”

一直等到夕阳西下,暮色落在湖面上,让白天的青蓝色,变成昏黄。

余天青不回车里,就坐在草地上等,不吃东西,也喝不下水。小狗坐在他边上,用舌头舔舔他的手背。

陆阿凤心底里隐约觉得奇怪,对桑杰说:“你刚不是说了,没听说附近有发生暴力事件吗。”

桑杰也觉得余天青这反映实在太不像平常的他了,他想了想,“阿慈哥应该是他很好的兄弟。”

在天黑前,李记慈终于回来了。

“回来路上迷路了,所以花了点时间。”他说。

余天青站定看着他,一动不动,在这一刻,几个小时的恐惧彻底侵占了他的肢体,他做出了完全违背大脑意识的动作——

李记慈从相机包里拿相机给他,包已经被划烂了,镜头盖也从中间裂开,但镜头还是完好的。

余天青疯了一样拎起李记慈的衣领,把人重重推到地上,没想到李记慈整个人频临脱力,一推就倒,连迅速爬起来的力气都没有。

那张俊美的脸上如今布满尘土、血迹和大片的淤青。

从他有多处蹭破的衣着可以想象,在不久前他从行驶的摩托车上摔下来过。

手中的相机变得如此可憎!

不要了,他什么都不想要!没有任何事,值得李记慈拼命!

余天青高高举起相机,用力砸在李记慈旁边的地上。

大几万的镜头碎成了玻璃渣子。

桑杰赶忙上前扶,李记慈缓慢地抬起眼帘,颤声问:“不要了?”

“我才不要什么破相机!李记慈,你想吓死我吗?”

“要不是为了你……”李记慈狼狈地站起来。

“为了我?你根本不知道我想要什么!藏人随身带刀怎么办?你开这么快被车撞上怎么办?高反肺水肿了怎么办!?”所有的恐惧、慌乱、庆幸全部化为尖锐的言语,这世上没有任何东西比他的生命更重要!

他怎么能这么不懂事!

错了,就要严厉地纠正。余天青小时候犯错,便会被父母冷落,越是受的打击大,将来就越是不会犯同样的错,是以余天青认为他应该这样做,应该砸了这相机,给李记慈一个最深刻的教训,不能让他觉得随随便便一个东西就值得他冒险。

李记慈低着头将那千辛万苦夺来的相机一脚踢远,再抬头时,脸颊上赫然挂着两行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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