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二章 暗涌(二)

永璂的语调很温和,平柔舒缓,丝毫未有起伏。但在场的朝臣却是觉得,此事由着这个阿哥说来,似乎格外得惨烈。再举目瞧去,只见十二阿哥神情淡然,俊秀的面容亦似乎蒙上了些的阴霾。

弘历闻言,也是有些惊讶。“永璂你可有些眉目!”以他对儿子的了解,应该是有些线索。否则十二也不会在众目睽睽之下上奏。

“皇阿玛,这个案子恳请您交由儿子来负责。”永璂并未回答,反而提出了自个的要求。直直的迎上父亲投来的目光。清澈的眸子里一片坦然。

半晌,弘历轻轻一笑,道,“好!”视线绕了一圈后,又道,“可莫要让我失望!”

“儿子何曾让您失望过!”永璂露齿而笑,眉眼间仍如同往日般温润柔和,但出口的言辞却是自信无比。站在他前面的永琮,低下的眼中,寒光一闪。

“嗯!”弘历狭长的双目中微微滑过满意之色。眸子环顾了四周,“退朝!”在高无庸的唱和声中,弘历起身离开了大殿。待皇帝走后,殿中的大臣们方陆陆续续的向着外头走去。

“十二弟,可有什么线索了?”阿哥上朝,如今也是以爵位的高低来站队的。而弘历对几个儿子分封,皆是以长幼顺序来的。永瑆离着十二最近,二人一同向着外头走去,顺道说起这个案子。

永璂微微点头,这个案子其实并不难破。那老头便是现成的人证,且他的手里还捏着其他的证据。但那老者许是吃了太多的苦头。对旁人也是不信任的很。自个几番让他提供物证,只是咬紧牙关,一点口也不松的。“十一哥,你自个的差事,如今怎么样了?”

“还好!就是有些繁琐而已。”永瑆其实更希望能够做个富贵闲王,可以有大把的空闲写字画画,或收集些奇珍异宝之类。

“弟弟我晓得。你心底下巴不得,与一帮子文人雅士,谈诗作赋,写字作画吧!”永璂瞧着。好似并不将那个案子放在心上。

“嘿嘿!”永瑆摸摸鼻子,“还是十二弟了解我。”前头闪过一道修长挺拔的身影,“十二弟瞧见了没?”

“什么?”循着永瑆的目光瞧去,只来得及看到一抹影子。“有什么快说,弄得这般神秘!”

“也不是太过要紧的事,”永瑆笑了笑,“就是前些日子。我得了副信郡王的亲手工笔画而已!”他喜爱字画,自然也喜欢收集当代比较有名气的人的字画。其中,信郡王便是一个。

“哦?”永璂扬了杨眉,“信郡王几乎从未赠给旁人那自己的字画,弟弟倒是没有想过,十一哥竟然破了这个先例。”

“哪里啊!你记得那个什么瑞斯的家伙么?”永瑆皱着眉头想了想,还是没有想全名字。

“是梅瑞斯。”永璂奇怪的看了眼对方,怎得和这个又扯上了关系?“和他有什么关系?”

忿忿不平的瞪向弟弟。你得那个记忆力,天下间又有几个能及得了的?永瑆心说,然后解释道。“哥哥我就是用了梅瑞斯的画与信郡王换的。”他口中的信郡王,名曰爱新觉罗如松,为人极为斯文儒雅,私下里许多人喜欢称他声“儒王”。

不但如此,这信郡王更是有得一手好画,且书法也自成一派。就连弘历对此也是多加褒扬,也曾三番五次的讨要书画。皇上讨要自是不能不给。但换成旁人,则是极难取得了。故而,信郡王的大作,暗地里可是被炒得很高。永瑆一直很想求得一副字画。但这信郡王看着温和儒雅。其实却是个极其清高之人。并不将这个皇子阿哥看在眼里。

幸而信郡王也不是没有弱点,便是此人对西学极为感兴趣。而西洋人不同大清的作画方法,更是其中之最。那梅瑞斯本是永璟带回来的俘虏。因着是西洋人,倒让弘历格外施恩,放在了三儿子的府邸上充作了家奴。永瑆几人出宫时,往往都会去永璋的府上逗留一会。这才让永瑆发现这个长着一头金发的西洋人。竟有一手极好的西洋画技,比那宫廷御用画师要强得多了。便厚着脸皮,将梅瑞斯要了过来。没成想还能派上这个用途。

永瑆滔滔不绝的说着信郡王为人是如何如何的清高,是如何如何有才华。简而言之,在十一阿哥心目中,信郡王是个非常值得他敬佩的文人。

“十二弟,过两日信郡王将在他的别院中,办个赏文宴。你陪我一块去吧!”永瑆搓了搓手,满是期待的看向弟弟。这个弟弟看着好似个不谙世事的温柔公子哥,但实际上却是个非常勤奋刻苦的。倒是有些怕他拒绝。

“你知道我对这些不感兴趣,何必叫上我?”永璂瞄了哥哥一眼,满脸的明知故问。

“哎呀,不是,两个人去的话,有个照应嘛!”他一个人去的话,可能或许会有些紧张。

“是么?”不屑的瞥了眼永瑆,满目的狐疑。永璂故作思考了半晌,方道,“好吧!”他们兄弟几人一同长大,怎得会不了解,永瑆私底下非常容易害羞。看上去虽是个长袖善舞,八面玲珑的样子。其实吧,这都是装出来的。对于信郡王邀约,他是想去得很,但有有些憷,非得与陌生的人来往。便想着将弟弟拉上,与自个一块去。

“那就这么定了啊!”说话间已是到了阿哥所。他们二人还未大婚,如今仍然住在宫中。但估计今年一定就要搬出去了。二人的府邸如今都已开始兴建了,一旦建好后,接下来就是大婚了。

“既然答应你了,弟弟我便不会食言!”永璂向着哥哥保证,然后对他身后的贴身内侍道,“快伺候着你主子回去吧!”

见目的达到,永瑆也不计较弟弟的赶人之举,笑眯眯的回了自个住所。他还要看看,那日该穿什么样的衣服才好。

在京城,信郡王的名声极好,不但如此,他还很得当今圣上的信任。年轻轻轻已是宗人府的右宗正了。虽然还未封的亲王,但就凭着目前的趋势,袭得祖上的亲王爵位再正常不过了。这般年纪轻轻,就已权势显赫的王爷,不知有多少人希望能与其攀上关系。只是这位王爷同样也具有文人的傲气,素喜与寒门学子来往。这么一来,其在文人圈子里头的口碑极好。

信郡王的别院是在圆明园附近,其实园子附近有很多宗室自己的园子,与圆明园连在一起。结伴而来的永瑆永璂骑着马赶到的时候,别院的大门前可见三三两两的文人被领了进去。管事在一旁看着下面的人查看帖子。以防有人浑水摸鱼混进去。便在这时,听得哒哒的马蹄声。抬眼一看,见是两个少年,一着银色暗纹长衫,另一着黑色暗金绣纹的长袍。待瞧清之后,脸色一整,忙迎了上去。

“奴才见过十一爷,十二爷!”边说边欲向着二人行礼。

“好了,这是在外头。不必多礼!”永璂笑着止住管事的行礼。已经有不少目光向着这边看过来的。

“瞧奴才这笨的,”管事轻轻的拍了拍自个脑袋,自嘲一笑,“竟似忘了。奴才这就带二位爷进去!”

二人下马后,将手里的缰绳一扔,立即被及时出现的侍卫给接住了,等下自有人领他们去喂马。

一些还未到里头的人,就见方才那个还有些清高倨傲的管事,毕恭毕敬的亲自带着两个少年向着里头走去。心下也纷纷猜测二人的身份。又见他们年少俊美,气度不凡,不乏温文儒雅,顿生好感。

永璂还是第一次来这信郡王爷的别院,不由四下打量了一番。傍山依水而造的园子,别致秀丽。院内多种梅兰竹菊,却也不是随意栽种的。而是特地从苏州请来的大师傅打造的,清幽高雅,独具匠心,任何一处,乍看上去普通,然则细看之下,便别有一番风味,很得文人的喜好。

一簇绿色映入眼帘,转角处的那一盆兰花,看似普通平凡至极,故而被主人随意摆放。事实上,这简简单单的一盆兰草拿了出去,也能值个一二两银子。

不过,话又说回来,一个堂堂的郡王爷,又岂会有太差的东西?再往里走去,更是见着不少罕见的品种,皆是可遇而不可求,捧着银子也是难买到的东西。

“十二弟,你瞧!”永瑆轻轻扯了扯弟弟衣袖,让他循着自个的视线看过去。待见永璂瞧过去时,轻声道,“是雪兰变种,价值千金!”作为文人,永瑆也对这些多有涉猎。

碧色叶片弯垂至盆沿,散发出温润的光泽,宛若翡翠雕刻而成的玉带,形成了个极为美丽的半圆,曲线优美、自然、洒脱。虽不是花季,但仍无损它的雍容华贵,超凡脱俗!

“十二弟,这变种雪兰,就连我也只有一盆,没想到信郡王这儿竟有六盆!”永瑆感慨的叹了口气,继续道,“雪兰一般春节时才会开花,花色全素,看起来端庄而失清雅高洁。香味也好闻,可值钱了。”

“唉,”听着前面的介绍,永璂也有些心生喜爱,听得最后一句,只觉哭笑不得,“十一哥,文人不多是视钱财如粪土的么?怎得你心心念念不忘钱财二字?”

白了眼弟弟,永瑆便欲张口,就听得声温润好听的声音,“二位弟弟可否喜欢这些兰花?”(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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