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自伤
魏颐并没有昏过去很久,但他头非常痛,脑子里各种各样的情景错综复杂,杂乱无章,却又以极猛的攻势不断冲突着,这让他非常难受,下意识地就不想清醒。
他甚至想到了前世的很多事情,那些事情,他几乎都是忘了的。
他想起来,那时候,自己几岁时就被判断出得了白血病,后来几乎都没怎么去过学校,因为总是在病中,身体非常不好。
他并不是天生就有白血病,是他出生不久,他家搬了新房子,医生说他身体本就弱,抵抗力不行,新房子里的致癌物质才让他一个孩子得了血癌。
他父母本是极疼爱他的,之后就决定再生一个孩子来,以给他提供骨髓,但给他生下的弟弟和他的骨髓并不匹配,他的弟弟从小就被送到外婆家里去养去了,他很少见到他,但他知道父母时常去看他,还带他去动物园游乐园,那些地方,因为他生病,他作为哥哥也从没有去过。
他的病很严重,而且知道因为有了弟弟,他的父母根本就对他不大上心了,虽说要给他治病,也并没有那么着急,魏颐知道父母估计是要放弃自己,也就没有那么大的求生欲,他本来是熬不到十六岁就会死的,是因为他见到凌叔,他看到他心里就非常欢喜,看不到就巴巴地等着,期待着见面,他不想死了,想要活下去。是凌叔帮忙去到处找和他匹配的骨髓,然后定下要给他做手术的。
魏颐现在觉得非常难受,他想是自己辜负了凌叔,他死了,他没有活下来。
魏颐闭着眼睛,呜呜地哭起来,像个孤单的小孩儿。
容琛坐在床边,拿手巾给他擦拭眼泪,又轻柔地亲吻他的面颊,柔声哄劝他,“别哭了,好么?是我不好,你难受就朝我发脾气吧。别急坏了自己。”
魏颐神智迷迷糊糊的,他听得到容琛的声音,但他拒绝接受这个人。
刚才容琛和他父亲说的话,他就知道了,容琛一定是早早知道的,他知道他是他的孩子,还和他发生关系,他觉得容琛就像是恶魔,他一点也不爱他,他一定是把他当成一个玩物的,不然,对着自己的亲生子,谁能够做出那种事情来呢。
魏颐一时间,脑子里全是乱的,头痛欲裂,不知道该如何来把各种各样的信息整理齐全。
大夫给魏颐看了病,开了安神让人镇定的方子,其他的,他也帮不上忙了。
魏颐醒过来了,他知道容琛一直坐在床边守着他,但他不想再面对容琛,于是只闭着眼不睁开。
容琛也知道他醒了,他轻柔地为魏颐整理身上的被子,又轻轻拨弄好他脸颊边的头发,柔声说道,“我知道你现在一定恨我,你厌恶我,对吗?”
魏颐把眼睛睁开来,因为哭泣,他的眼睛发红,还有点肿,显得非常可怜,但是他现在的目光,却只是清冷,他觉得自己心冷了,再也暖不起来了。
他把容琛看着,没说话。
容琛温柔地看着他,心里非常苦涩,他说道,“魏颐,我……”
魏颐赶紧打断了他,声音甚至有些尖利,“我不是魏家的孩子。”
容琛因此一愣,道,“那……子琦……,子琦,好吗?”
魏颐摇头,眼泪又开始往外涌,哽咽着道,“你滚开,我不要见到你,你走啊……”
容琛怎么会走,又用手巾给他擦泪,魏颐眼睛愣愣地望着床顶,眼珠子动也不动。
容琛看他这个样子,有种心也碎了的疼痛感,他的声音低沉而且沙哑,似乎带着莫大的痛苦,道,“我之前并不知道你是我的孩子,我也是之后才知道的……”
魏颐听他这样说,就把身体蜷了起来,还用手把耳朵捂住了,低声呵斥他,“我不要听,你走,你走。”
容琛却不允许他缩起来,他起身将魏颐捂住耳朵的手掰开握在自己手心里,居高临下地死盯着魏颐,喝道,“你不要听也不行。你必须得听。”
魏颐也死死地盯着他,摇着头,想把自己的手从容琛的手里挣脱开,但是却被容琛抓得太紧,根本就动不了。
他的脸上有太多的痛苦,看得容琛心绞在了一起一般地痛,他把魏颐的手放开了,道,“我不强求你。我知道你难受,你厌恶我,不想再见到我。那你一开始,你为何要来勾引我,现在一切罪都定在我身上,你真不愿意再原谅我了吗?你这么狠心吗,你可曾真正把我放在心里过?”
魏颐咬着唇,因容琛的话而身体发抖。
他不知道上天为什么要来这样捉弄他,他第一眼见到容琛,以为是见到了他的凌叔,他不由自主想要他喜欢自己,想和他在一起,慢慢地,和容琛在一起久了,他又如何想得起自己本来是因为把容琛当成凌叔而和他在一起的,他变得只是喜欢容琛了而已;后来,即使和容琛在一起痛苦多过快乐,他也没有觉得自己对他的爱情有所减少。
但是,为什么最后的结果却是如此的。
要不是上天的捉弄,谁会想到他不是父亲的孩子呢,反而是容琛的孩子,这简直太荒谬了,根本不像真的。难道是父亲在撒谎吗?父亲为什么要对他撒谎。
魏颐伸手掩住了自己的眼睛,声音哑哑的,“我后悔了,我后悔当初和你说话,后悔那时候认识你,后悔之后喜欢上你,我都后悔了,我早后悔了。我不是魏家的孩子,也不是你的,我只是我而已,我就只是我,我一个人也是可以的,我活得下去,不需要你们任何人。”
魏颐的话让容琛心痛,他的脆弱更让他心痛。
他低下头去,嘴唇几乎贴到魏颐的耳朵,低声道,“你后悔又怎么来得及,朕还没说后悔呢。既然已经是这样了,你就准备弃朕而去么?我们已经走错了路,是我们两人的错,分不开的。你和朕回宫去吧,嗯?”
魏颐因为他的话缩了缩脖子,往一边躲,“不可能的,我再不会和你一起了,也不要见你,你让我一个人呆着,除非你把我像畜生一样的关起来,不然,我作为人是不会和你走的。我不想连人的廉耻之心都彻底丢掉了。”
容琛伸出手捏住魏颐的下巴,要他的眼睛看着自己,道,“你这样说,是彻底丢掉我们的感情了么?你告诉朕,你心里有过朕么?曾经有过么?”
魏颐不再说话,甚至把眼睛也闭了起来。
容琛颓然地坐回椅子上,看着魏颐发呆。
药好了,有侍女端进来时,在外面请示,容琛这才回过神来,让把药端进来。
容琛亲自端了药要喂魏颐,魏颐还是不睁眼,也不动。
容琛道,“先把药喝了,不然,朕就这样坐这里不走了。”
他的威胁起了作用,魏颐坐起身来,将容琛手上的药端回自己手里,大口大口地喝了,似乎那药是白开水。
容琛接过他手里的药碗,又把手帕递给他擦嘴,魏颐却不理他了,用手抹了抹嘴,继续躺下。
容琛把药碗递回给侍女,让她下去了。
魏颐看容琛一直在床边坐着,最后不得不妥协了,道,“你回去吧,我们以后不要再见了。你放过我,也是放过你自己,不然,老天爷是不会放过我们俩的。”
容琛嘴角却扯起一丝笑,“朕不怕老天,只是怕你而已,你别胡思乱想,不然,朕还是要拿魏家开刀,就看你心里到底还有没有他们了。”
魏颐瞥了容琛一眼,道,“你想把他们怎么样?”
容琛道,“你说呢。魏青琏大逆不道,欺君罔上,藏匿皇子十八年,这些罪,够朕诛他九族。”
魏颐眼里神色复杂,身子都不觉得抖了几下。容琛的声音平淡无波澜,但是,魏颐却知道,他心里的确是这样想的。
魏颐道,“那你连我一起杀了吧。一切归于无,才是终,才是始。”
容琛没有答他,他站起身来,走出去了,吩咐人守着魏颐。
魏大人对魏颐极其愧疚,病中依然过来看他,但魏颐整个院子都被侍卫守住了,他根本无法进去,从魏颐的侍女那里得知魏颐喝了药,睡过去了,他才颓然地往回走。
魏颐喝的那药效果非常不错,他沉睡了一整晚,一大早,他醒过来,默默坐了一阵,就起身来穿衣裳,伺候他的侍女赶紧过来伺候,又问他要做什么,饿没有,准备早膳如何。
魏颐不理他们,还把她们呵斥了一顿,让她们出去。
侍女们不敢违背,只得退出去了。
魏颐去抽屉里找了他裁纸的剪刀出来,坐在椅子上就开始乱绞他的头发,他那一头乌黑顺滑的青丝,被剪断,一绺绺地往地下掉。
还是那些侍女怕魏颐一个人在房里出事,从门帘缝隙里偷偷往里面打量,看到魏颐在剪头发,而且地上已经掉了不少了,吓了一大跳。
什么也不顾了,飞一般地冲进去抢他手里的剪刀,嘴里叫着,“三公子,您不能这样,皇上会要了奴婢们的命的。”
魏颐不把剪刀给她们,一阵抢夺,那锋利的剪刀刃就把魏颐的手背划了很大一条口子,手背上血管不少,一下子血涌出来,满手以及衣裳上都是血了。
侍女们吓得尖叫,惊动了外面的侍卫,这才进来把魏颐手里的剪刀抢过去,又捂住他手上的伤口,让赶紧叫大夫,还要给皇帝上报。
一屋子人都又惊恐又焦急,他们都怕皇帝的责罚,也有真担心魏颐的,只魏颐面无表情一个人静静坐在那里,也不叫痛,也不管手上的伤口,好像那伤不是他的一样。
他的头发被他乱绞了不少,有些长有些短,胡乱披在背后,地上铺着一层乌黑柔亮的发丝,看得那几个侍女心疼不已,连侍卫也是直皱眉。
这个时代,无论是女子,还是男子,都是非常稀罕一头好头发的,谁也不会乱剪头发,而魏颐这个样子乱绞头发,在他们眼里,简直是发疯的表现。
容琛连早朝也没上,一大早爬起来就往宫外跑。
得知魏颐用剪刀自毁头发,还把手割了,他心里又急又担心又难过,甚至还有些不知所措。
作者有话要说:为感谢亲爱的bergen的长评,加更这一章。
我换了几个浏览器,还是不能回复,而且只有回复按钮不可用,给编编说了也没有变好,我只好等着什么时候它自己不抽了。
于是,只能在这里来回答大家的几个问题。
1,就是bergen提出的,魏颐对以前的记忆的问题。
对于前世,那对魏颐来说,就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在换了一个完全不同的环境,并且适应了这个环境,一点点全部融入这个环境的人来说,对十几年前的事情,应该是很淡的,也就是记不起那么多东西,例如我们这些人,谁又能够将十几年近二十年前的事情记得那么清楚呢;而关于他生出生时候的记忆,我觉得人只要在肉身里面,就得依靠身体的眼耳口鼻来感受世界,人出生时,这些感官全都非常不灵敏,所以,魏颐对出生时以及婴儿时期的东西没有记忆的;当然,这些只是我的理解,所以我也就这样写了。
2,关于魏颐身为穿越人士而对待感情的问题。
在我认为,人对待感情由两方面决定,一是遗传(也就是基因决定,生而就有的),二是环境因素。韩愈就说有人生来就善,有人生来就恶,大部分人生来是中性的,后天教养决定他会变成怎么样。所以,魏颐对待感情的问题,我觉得他并不会因为有前世记忆,就在这一世对亲人对爱人之类的感情上比旁人淡漠,就如人不会因为多活了多少年就不在乎亲情一样。所以,我觉得魏颐在这一世,对待感情时依然是由他的性情决定大部分。
这自然也只是我个人的理解,大家赞同也行,不赞同我也不觉得有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