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你把可可还给我。”我说。
陈白没有回答,却问了我一个很奇怪的问题。“你总是在纠结着可可,有没有想过可可是你杜撰出来的人物?在这个世界并不存在。”
“我为什么要杜撰?”
“因为她。那个和蝴蝶在一起的女孩。你想说服自己摆脱对她的迷恋。”陈白点起一颗烟,我印象中陈白是不吸烟的。何况,那烟的味道臭哄哄的。“告诉我,她在那里?”
“你能不能别对我下迷药。”我一把抓掉陈白的烟。
突然,后脑上一凉仿佛被摧了一下。
“告诉我你和她之间的一切。”陈白手搭在我的内关穴上轻轻地在我耳边说。
“她叫毛毛。”我坐在椅子里闭着眼睛喃喃地说,“我和毛毛在锦州是邻居。 毛毛从小就讨人喜欢,在幼儿园的时候,因为懂礼貌,每次见到老师都问好,还得过小红花那。
有一次,小区里的几个孩子玩演戏,有的当皇上,有的当娘娘,有的当武将;最倒霉的是当奸臣,被皇上一道圣旨推出去问斩。毛毛自然是当娘娘了。
皇上金口一开,“太监传旨。”
毛毛踢了“武将”一脚要他客串太监,武将麻爪儿了,两手空空哪来的圣旨呀,这时旁边极力要参加游戏却始终被毛毛拒之门外的孩子“傅人帮”赶紧站出来,高喊道“我家有圣旨。”说罢蹬蹬地跑回家去取。
“傅人帮”家书香门第,到了他父亲那一辈弃文经商,他也就名正言顺的成了“傅二代”。
一会儿的功夫,他竟然把祖父珍藏的乾隆圣旨拿出来讨好毛毛。
毛毛上下翻看一下那块金光闪闪的锦缎,不满地说:“怎么是布,我要的是纸!”傅人帮一脸委屈。
“行了,凑合用吧,你当太监。”毛毛大度地说。
傅人帮连忙答应“我是太监,我是太监。”人齐了,大家玩的不亦乐乎,玩完演戏玩迷藏,玩完迷藏玩跳绳---等到天彻底黑了小朋友们才相约明天再玩,各自回家。却发现傅人帮的圣旨不见了。黑灯瞎火的大家也找不到,有的干脆回家了。只有毛毛和我、利威在找,但还是找不到,毛毛仗义地说:“等一下,我回家取去。”
过了一会儿,毛毛回来了,手里拿着一张英文本上的条格纸,郑重其事对傅人帮说:“这是我英文本上剩下的最后一张纸了,是绝对的“圣旨”。你拿去吧。”
傅人帮感激地接过来:“谢谢,明天我还当太监。”
第二天傍晚,傅人帮的爷爷拄着拐棍追打傅人帮,边打边喊:“圣旨,我奶奶的圣旨。”
后来,他奶奶的圣旨在垃圾桶里找到了,不过已经失去了收藏价值。
上小学了,我们俩还有秦利威被分到了一个班。毛毛仍然是班里最乖巧、懂事的孩子,不过,有时她也顽皮的很。上课的时候会给利威讲恐怖故事,吓得利威惊声尖叫。
在普化小学里有一位勤快的清洁工,每天总是早早地来到学校,用一把大扫帚将操场打扫的干干净净,将每一间教室的门窗擦得锃光瓦亮。毛毛很喜欢他,每次见面都打招呼。“老师早!”
有的同学取笑毛毛说:“你干吗管打扫卫生的叫老师,他根本不是老师,哈哈—”
“不,他是老师,在学校上班的都是老师,他打扫屋子,也是老师,是屋师。”毛毛坚持自己的观点。
第二天看到那位叔叔,毛毛干脆就叫:“屋师早!”屋师笑着点点头。
后来发生了令我和毛毛“刻骨铭心”的事情,还与屋师有关。
第一件是:“刻骨”。
上四年级的时候,我们三个人,毛毛、我、秦欣欣。一起偷偷地钻进公园的马戏棚子里看马戏,三个人挤在前排角落的一张椅子上,睁大眼睛看着那些狮子、老虎、狗熊表演。由于是溜进来的,三人约定谁也不许出声,只能悄悄地看,免得被撵走。可是表演实在是太精彩了,我不断地发出:“老神了!”的惊叹声。我喊一声毛毛杵我一下,喊一声毛毛杵我一下。虽然被杵得很疼但我的赞叹情不自禁。当看到老虎跳火圈时,我惊讶得瞪大了眼睛,一句“老神了。”又要脱口而出。毛毛见状不好,一把捂住我的嘴,我一口气上不来,情急之下狠狠地咬了她的手一口。这一口比老虎咬得都狠,一口见骨。毛毛放声大哭起来,吓得老虎、狮子蹲在柱子上不敢动弹。
第二件是:“铭心”
毛毛平时丢三落四的,好忘事,本以为随着年龄的增长情况会好转,不料却愈演愈烈,到了小学六年级几乎到了“过目及忘”的地步。
毕业前的一天,那位清洁工“屋师” 突然找毛毛。由于看到屋师表情古怪,毛毛警觉地要我和她一起去。在安静、宽敞的会议室里,屋师郑重地对毛毛说:“我要离开这里了回灵界魔境去。你是我见过的最懂礼貌,最善良的孩子,而且,也是唯一称呼我为巫师的孩子,嘿嘿,我真的是巫师呦。既然我们有缘就送一朵花给你。”说罢他手中出现了一朵粉色的、能从花蕾中飞出星光的花朵,他手一抖,那花朵变成了他平时扫操场的扫帚。
“送给你。”
“谢谢。”毛毛说。
“骗人,”我大声说,“世界上根本就没有巫师。你不过是魔术师而已。”
“有巫师,他说的一定是真的,你看学校多干净,一定是用魔法清扫的。”毛毛和我辩解。
“哈哈!”屋师笑着说“你们骑上这把扫帚试一试它能不能飞不就知道了吗。”
“好 好!”毛毛拍手叫好。
“骑就骑,反正它也不能飞!”我赌气地说。
可是—可是—
“老神了!”我坐在飞起来的扫帚上大声叫道,这次毛毛没有堵我的嘴。
“快告诉我怎么让它飞!”从扫帚上下来后,毛毛兴奋地拉住屋师的手。
“当然有咒语才行,不过我只能告诉你一个人。”屋师调皮地眨着眼睛。
“那你就告诉他吧”毛毛信任地指着我,“我记不住。”
咒语我只听了一遍,就铭记在心。
小学毕业后,我去了沈阳育才,和毛毛失去了联系,但在偶然的情况下见过两次面,一次是在艺术节,一个圆嘟嘟的脸,黑黑的大眼睛的小女孩儿,让我一下子认出了她。这丫头古筝弹得居然那样好!她恬静了许多,不过眼神中偶尔还会闪过孩提时顽皮的神色。
另一次是在篮球争霸赛。她抱着篮球乱跑的形象很疯狂,与那个弹古筝的恬静小女孩判若两人,令我惊诧不已。
但两次她都没认出我,这在意料中,她的失忆症估计已经把我忘得干干净净了。
不知道那把能飞的扫帚还在不在!
现在想起来童年的那次飞行很模糊,很像一场梦!可是那个巫师告诉我的咒语却记忆犹新,只是不知何时才能用得上。
去年夏天,在一个舞蹈教室,我突然发现一个长着白色翅膀,坐在把杆上的背影很像她,便喊了一声“毛毛。”
她转过头。
“老神了!真的是你。”我惊叫。
“你是老神了!”她在我的提醒下居然恢复了一点记忆。
故地遇故交,不醉不休,必须的!
这丫头喝酒很吓人,属于我干了你随意型的!
我们边喝边聊起童年的那些事儿。
“记得吗?你是橡树,秦欣欣是考拉,哈哈”我笑道。
“对,她现在还喜欢抱我的胳膊那。”
干杯---为了考拉!
“告诉你一个秘密”我有点醉意“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叫你毛毛吗?”
“曰。”毛毛面颊绯红,醉意阑珊。
“因为我家的狗狗叫毛毛!”
毛毛大笑。“你家养狗!怪不得你喜欢咬人。”
我们不约而同地想起“刻骨铭心”的事。
“你的巫师扫帚还在吗?”我急切地问。
“在我妈妈家。”
“老神了!”我惊喜。
“你能不能不要说老神了,像在看马戏。”毛毛笑道。
“我还记得扫帚的飞行咒语那!”
“隔了这么久你还记得咒语,你老神了!”毛毛惊讶不已。
“怎么你也说老神了!”
干杯---为了老神了!
“今天我要开扫帚!嘟嘟。”毛毛豪气冲天。
“不行,今天不行!”我保持着一点清醒“你喝高了,开扫帚属于醉驾。要扣分的。”
“你才喝多了!”毛毛生气了,要咬人。
“那你告诉我,你姓什么?”我醉眼朦胧地问。
“我幸运,我幸福,我兴奋。”毛毛笑着又干了,“你随意!”
我们拿着扫帚来到普化小学的操场上时,巨大的月亮挂在老榆树的树梢上。清凉的夜风扶摇着老榆树的叶子,树根边的草丛里宿虫低鸣。
骑在扫帚上,我伏在毛毛耳边神秘地说“咒语是—”。
“大点声,这里没有人偷听。”毛毛用后脑勺顶了我一下。
“咪格西咪嘎”我大声说“起飞!”
怎么回事啊,扫帚一动不动。
“什么烂扫帚,我们被那个巫师骗了。”我气得大叫。
“会不会咒语过期了。”毛毛猜测道。“或者你记错了。”
“怎么会错!”
“我来说咒语,也许是你的锦州口音太重了。扫帚听不懂方言。”毛毛信心满满地双手合十,闭目大叫:“米格西咪嘎。”
老神了!扫帚再一次飞起来了。带着我们俩在操场的上空一圈一圈的转圈。感觉像坐过山车。
我的兴奋劲还没过,就觉得头一阵眩晕,看来坐过山车的警告:酒醉者禁止乘坐是有道理的。
“毛毛!快停车。我要吐。”
坐在校园的沙坑里,毛毛难掩成为女巫的快乐。“说,你有什么愿望,我动动手指就可以帮你梦想成真!”
“我现在头好晕,只想回家好好睡一觉。”
“好吧,我让扫帚送你!”
“不必,我还是走回去吧。”我连忙说。“记得你答应我要替我实现愿望的,嘿嘿,我的非分之想很多那。”
“那可不一定记得,你知道我爱忘事!说不定明天连你是谁都忘得一干二净!”
“对!你说不定会忘了我的。”我直挠头“但你现在是女巫,你会魔法,你可以给自己施魔法让你记住我呀。”
“耶—聪明!我是魔法小女巫啊!”我们兴奋地击掌庆祝。
“时刻提醒自己记得“老神了”。”毛毛说做就做,闭着眼睛念念有词。“好了,明天一定记得你,放心吧。”
我回到家,踉跄着打开电脑,却发现屏幕保护不知何时变成了毛毛的头像。吓了一跳。怎么回事啊。
打开电视,屏幕上毛毛对我摆pose。
见鬼了!还是我喝多了吗?
我打开冰箱找饮料解酒,却发现毛毛在冰红茶的商标上冲我微笑。
多了,我一定是喝多!到卫生间洗把脸清醒一下。
洗完脸,我一抬头,毛毛正在面前的镜子里专注着我。吓得我一下子醒酒了。
“一定是毛毛的魔法搞的鬼。” 我连忙给毛毛打电话“你在干吗?”
“在听歌。”毛毛的嗓子有点哑,估计是喝酒喝的。
“可是,你现在在我家的书房、客厅、冰箱、卫生间里—”
“你在说什么?”
“现在,我的四周到处都是你,神出鬼没的。”
“咦,不是你要我时刻提醒自己记得你吗?怎么反倒怪我。”
“可是,你的魔法使反了,是你有失忆症不是我!可现在你是在时刻提醒我记得你,而不是提醒你记得我,弄得我心惊肉跳的。而且酒喝多了肚子胀得很,又不敢去排毒,我、我马上要中毒身亡了。求求你赶快忘了我吧。”
此后,我再也没有遇到毛毛。那天晚上的事也变得很模糊,一定是毛毛对我施了魔法。从此,我们相忘于江湖。
“原来仙界灵花一直在人间。毛毛在那里那?”陈白说着加大了剂量。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黄河在崇山峻岭间挥洒着气势磅礴地身姿,浩浩荡荡、连绵不绝。兰州城沿河而建,东西40余里,南北3-4里,匍匐在巨大的山峦之间,甚有藏龙卧虎之势。我们的第三次见面就是在那里。中午,我正将兰州拉面塞进自己的嘴里时,肩膀突然被拍了一下。“想不想去天堂?”我咳嗽了好一会儿,才从天堂的边缘爬回来。看清身边险些将我送进天堂的人。是一个眉目清秀,体态婀娜的女孩。乌黑的长发、鼻梁上架着一幅红框的眼镜,眼神中盈满调皮的笑意,她说可以叫她毛毛。
“兰州与拉萨,咫尺之遥,错过可惜了。”毛毛声音非常悦耳。
我犹豫不决,因为年初的暴乱,拉萨正在军管,形势很动荡。我抬起头,看见她小巧的鼻子向我皱了一下,模样很动人,便说:“我考虑一下。”
“没有时间犹豫了,下午走。从西固到火车站需要一个小时,15点33的车。这次活动你是领队,不过费用由我支配。”
“一共几个人?”一听带队我来了精神。
“就我们俩。”
“啊,可我是男的。”我冲口而出。她奇怪地看着我,意思是我当然知道你是男的,不然这么危险找你干吗。
我心理却想我本来不是好人,与美女同行需要时时把持自己,太累。嘴上呐呐地解释说,自己的吃住很随便不像女人要求高。“好办”她拿出手机,手机上挂着一把小巧、精致的扫帚,在我的眼前晃呀晃的催眠道:“忘掉自己是个男人,过女人一样优雅的生活。”像个女巫。
我乖乖地掏出钱包。
车厢里,拥挤、肮脏充斥着复杂而古怪的气味。女巫兴高采烈地与身旁蒙着阿拉伯式宽大头巾的妇女攀谈起来。旁边一个头戴白帽的男人,有些色迷迷的看着女巫,几次抢过话头。海拔渐高,由于高原反应,耳朵蜂鸣起来,头有些胀。我突然想起了那首歌《坐着火车去拉萨》唱得那样欢天喜地,苦笑了一下,这就是女人舒适的旅行吗? 27个小时的路程那。卧铺都舍不得买。她那里是女巫分明是小气的巫婆。女巫出去转了一圈,回来后向我使了一个眼色,示意我跟她走。天哪,洁白的窗纱、干净的地毯,这节车厢里,一个人也没有,静悄悄的,空气中有草原清新的芳香。整个车厢像飘浮在空气中一样安宁。她怎么办到的!她真的是个女巫。
“吃东西的时间到了。”女巫从包裹里掏出一大堆巧克力、奶酪、酸奶、甚至还有一个冰激凌,总之是甜的东西。火车驶过西宁,景色愈见苍茫。天地悠悠,岁月如流,夕阳下巍峨的雪峰瑰丽圣洁,金黄色的草原细致柔美。
女巫将头枕在车窗上,眯起眼,嘴角浮起心满意足的微笑,一副陶醉的样子。“像飞翔一样自由。”
凌晨1点,我从睡梦中醒来,过了格尔木了。窗外,一轮明亮硕大的圆月,发着皎洁的白光,恍惚间仿佛置身于浩瀚的宇宙空间,挣脱时空的束缚,人世的轮回。而扑面而来的雄伟的亘古的山峦巨大的看不到边缘,仿佛回到宇宙洪荒的初期,孤独寂寞。
女巫鼓着腮帮沉沉的睡得香甜,一缕青丝浮在耳边。
高原的晨曦映红天际的时候,淡白色的月球罕自飘在蓝色的天空。
青藏公路上朝拜的人们己经起程,虔诚的一次次伏下身体。去拉萨是他们一生最大的唯一的梦想。很多人仅仅为了这个梦想活着。
女巫洗漱回来,素面朝天,更见清丽,耳边多了几个耳环,头发扎起来,缀了小巧的、艳丽的饰物,一对青色的玉环戴在白皙的腕上。
“牦牛,快看,野牦牛。”女巫欢快的叫起来。
“藏羚羊,藏羚羊,真精神,它在看我们那—”
“野驴,野驴!”
“神鹰,披着霞光的神鹰—”女巫欢蹦乱跳地在车厢两边流连。
西西里藏语的意思是美丽的少女,晨曦中的西西里映着高原圣洁纯净的光芒,一如少女纯真喜悦的心灵。
措那湖海拔最高的淡水湖,阳光下一片蔚蓝。湖边几只毛茸茸的牦牛慢吞吞的啃着草。而天空,蓝的那样纯净,仿佛是透明的。低低的,薄薄的几朵白云飘在远处环绕圣湖的雪山之巅。
河流有白色的、蓝色的,随意曲折,自由、欢快地流淌的着,在阳光下跳动着淋漓的波光。成片的牦牛群不时映入眼帘,有时是藏人在放牧。有时是藏獒在看管。房屋边大多竖立着经杆,花花绿绿的在寒风中屹立。
到了那曲,1名藏族人走来,坐在旁边,笑着好奇地看我们,露出黄黄的牙齿,女巫拿出兰州的水晶并递给他,他高兴地吃起来,用轻柔的藏语,亲切地搭讪起来,“曲尼初任,--”似乎在介绍自己,女巫被他迷一样轻柔的藏语引得哈哈大笑。两个人操着对方听不懂的语言,交谈起来。气氛热烈而亲切,不时发出愉快的笑声,使我产生一种他们能沟通的错觉。
快到拉萨了,填身体状况表的时候,我好奇地去看女巫的年龄,200岁!莫非她真的是女巫。
拉萨火车站是我见到的最美丽、整洁的车站,流畅简洁的建筑线条,迷离的灯光,树木草坪,只是众多的站岗的军人,使人联想到这里刚刚发生过残酷的暴乱。女巫紧张又兴奋,有一种亲临战场的感觉。战场,一定是她梦寐以求的地方吧。
远处一片空寂的黑暗中一座辉煌的宫殿散发着迷人的光辉,布达拉宫仿佛是悬浮在空中梦境,绚丽、神秘、遥不可及。
夜色中的拉萨河安静地流淌着。
出租车上,司机操着一口川味普通话说: “放心,汉族人在拉萨还是安全的,有事,打110,来得不是警察是军队,只要你是汉族准没事,藏族人,有理也往死里打。” “女的可得小心,藏族人喜欢烧人。”说的我心里自豪又发毛。
进入市区了。街道很冷清,路灯昏暗,树木凋零。偶尔,会有一两辆三轮车缓慢地游荡。
在旅馆登记时,服务员问,“标间,一张大床和两张床都是80元一晚。”我担心服务员误认为我们是情侣会令她难堪,忙说,“不好—要两间--。”没等我说完,她将我一把拉开:“边拉去。”然后大声对服务员说:“我来说,要两个房间。”服务员半天没反应过来。这,有区别吗?“住一起安全。”服务员嘟囔道。
安顿好行李,我们迫不及待地来到布达拉宫前一顿狂拍。
早晨我醒来的时候,发现她正在我旁边的床上酣睡。什么时候进来的?
宫墙内的山后部分称做“林卡”,是布达拉宫的后花园。清凉的晨雾在龙王湖流动,神骏的苍鹰在龙王湖上空翱翔,
今天是藏族的女人节,布达拉宫前的广场上是一圈圈转经的人流。在布达拉宫内看到镶嵌的成吨黄金时,真希望她用魔法将这些黄金变小、变轻装到口袋里。在布达拉宫脚下,遇到一个买石头的老者,看到我欢喜地把玩一块绿鬃石便神秘地对我们说,女人节的阳光有一种魔力,当它从三生金塔的缝隙穿过绿鬃石石心的时候,有慧根的人会在石头里看到她的前生。我对此将信将疑,可是奇迹真的在她的手中出现了,绿鬃石里我们看到一个一手牵着羊,另一只手拿着经轮转经的老太太。难道我的前生是她手里的一只羊!再也不吃羊肉串了。我们曾想在八角街住20元一宿的地热房,即体验藏族风情又经济实惠。但地热是用牛粪烧的,实在受不了那气味,逃了。因为昨晚多花了一间房钱,她居然要靠乞讨补回来。于是她除去装饰品,戴上我的帽子和眼镜,站在人群中讨钱。这女巫真的不寻常。晚饭的时候,我们决定用一顿经典的藏族大餐给自己的旅途画一个完美的句号。便鼓足勇气撩开油腻污浊的藏族餐馆的门帘。屋里昏暗幽深,弥漫着呛人的酥油味儿。四周坐着充满敌意的藏族人。我们挑了靠近门口的位置坐下,要了两份糌粑,两杯青稞酒和一份风干肉。
心中的紧张令我们充满莫名的兴奋,举起酒杯,女巫皱起鼻子,低声说:“为美梦成真,干杯!”“坚决同意!”我们一饮而吐-----这是什么酒,一股泔水味儿。回头看去那个脏兮兮的藏族伙计正把酥油茶倒进碗里,加糌粑面,用黑黝黝的手指不断搅匀,捏成团,难道这就是我们要的糌粑,没有筷子,伙计示意我们用手抓着吃。我用食指尧了一点,放进嘴里,味道像炒面,还可以。但想到伙计的手指,实在难以下咽。“怎么样?”女巫一直瞪大眼睛看着我,我心中拼命回忆电视上的饮料广告,脸上挤出一丝心旷神怡的微笑,“就是这个味。”女巫捂住嘴险些呕吐。再看那盘风干肉,黑红色的、细细的肉肠一圈圈盘在盘子里,活像一坨屎。我们不约而同大喊一声:“买单”
晚上我们又回到最初的旅馆,躺在床上透过窗前的树影看不远处的布达拉宫,嘴里用力嚼着打包的风干肉。不知是受到佛教神灵的熏陶,还是她身上的扫帚有辟邪功能,我心中丝毫没有对娇美的她产生非分之想。两个人就这样躺在床上,跷着二郎腿,东拉西扯到半夜,各自睡去。只是在起夜的时候,我仿佛看到她的身上浮动着闪光的花蕾。大概是眼花了吧。因时差的原因,西藏的天亮得很晚。8点30分,在茫茫的晨色中,我们踏上归去的列车。她安静的坐在窗边仿佛陶醉于山水之中,禅思于尘世之外。过了西宁,兰州在望,离别在即。她仍慵懒地蜷伏在铺位上。下午1:30准时到达兰州,傍晚便各奔东西了。我有点想她。
转眼一年过去了,我在执行任务时负了伤,傍晚和小强在南湖散步,不想竟与她巧遇,想起一年前那场没喝成的酒,便在月下、花间小酌起来。月下的南湖幽美、空寂,仿佛远离尘世的桃源。毛毛边喝边兴致盎然地谈起上学时有趣的人和事:教练、篮球,却唯独没有我。时光荏苒我们难道真已将彼此忘记。酒醉之后,我放歌纵欢。毛毛厌我吵闹,要带着小强坐扫帚先回家。我也要坐扫帚。争执之时,我们竟在空中发生交通事故。扫帚无法使用了。没办法,只好扛着它打车回家。出租车司机怎么也找不到我们说的幸福大街和狗狗小区,竟把我们送到了兰桂坊。早晨醒来,鼻息中尽是桂花浓浓的香味儿--
“幸福大街和狗狗小区。”陈白微微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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