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的雪停了,清凉的风像雀跃的孩子在朦胧的夜色中撒欢。毛毛打来电话。很久没有和她联系了,只知道她恋爱了。一个“三高”男在煞费苦心地追求她。“三高”男不仅展开“死皮烂打”的正面攻势,还“树上开花”向毛毛相依为命的妈妈下手,并哄得妈妈欢心拿到关键的赞成票,这使得原本对他冷淡的毛毛一时间没了主意,竟委以笑焉。
“可是他现在为什么学会变脸了那?”电话里毛毛略带忧伤的聊侃自己的情感遭遇。
“哎!”我暗自叹了一口气,心中想到:他的变脸很正常,一个不择手段追求爱情的人,在心理上都有自卑和自负的倾向,尤其是初期被拒绝之后,他的自卑会变异成卑微和阴谋,而当他得到女孩的倾心之后,那自卑又变成自私和倨傲,他在满足了虚荣心的同时,会觉得付出的太多,太不值得了,所以他要践踏来之不易的感情。
“我有一个办法,可以让你的烦恼永远消失。”
“什么办法?”
“让他永远消失!”
“呵呵,这个玩笑太冷了。”
“----”我无语,因为我说的是真的,她温柔善良,我不允许任何人对她有一点点伤害。
“你说真的?吓人。”
“我的办公室有一种东西:贝德萘酚。粉末状,人体可通过皮肤吸收,进入人体24小时后,心脏猝停。死亡症状和普通心脏病症状相同。”我缓缓地说出自己的想法,我对她不想有一丝隐瞒。
“放屁秦!你是警察!怎么会有这样恐怖的想法。”
“哼,你约他在兰桂坊见面,我也去。他如果委婉地分手,就放过他。如果他不顾及你的感受。我就把他带走。”
“他没犯法你干吗抓他。不过你见一见他也好。呵呵。”毛毛无力地维护他,而我发现她并没有相信我真的想“带走”三高男。
兰桂坊淡蓝色的灯光中流淌着IVY的歌“约会”,歌中少女初次约会前的羞怯和遐想在昏暗而颓废的流光中演绎的异常低回。
我要一杯“血玛丽”浅浅地品味着,右手中指的戒指里藏着“贝德萘酚”--实验室里的终极杀手。心中排练着对白:“你好我是毛毛的朋友,幸会。我自然地伸出手和他轻轻一握。嘿嘿,第二天他就杆屁了,而去尸检的我又会装模作样一番,结果不言而喻--心脏猝死。这个喜欢追逐女生的恶棍也许到死也不明白为什么。嘿嘿,判官听法官的,法官听法医的,所以别得罪法医,道理就这样简单。他是博士又能怎样欺负女人就该死!何况他身为博士死于实验室里的终极杀手也算为科学献身吧。不对,他是吹萨克斯的博士,贝德萘酚是化学实验室里的终极杀手两者好像不搭。管他那。”我想象着 “致命牵手”心中竟期待起来。突然觉得如果这枚戒指戴在毛毛手上似乎更有戏剧效果。分手时,他绝情地说: “再见,我们的再见意味着天各一方,再也不见。”却不知道握手之后彼此真的是阴阳相隔,永生不见。嘿嘿 。
“傻笑什么那?”有人拍了我一掌。
我回头一看,是静薇。
“你怎么也堕落到这里。”我笑道。
“切,这家酒吧是我朋友的。是你不肯常来捧场才少见多怪。”我们轻轻碰杯。
“我主要是来体验生活,研究犯罪心理。”我一本正经。
静薇用高跟鞋踢了我一脚。“装!”
“那我们切磋一下,考考眼力。你告诉我这里谁最好色?”我问。
静薇端着酒杯的右手食指轻松地一挑。似乎对周围的环境早已烂熟于胸。
我回头望去,发现毛毛的男友竟然已经到了,坐在一段矮墙的后面。
“就是他。”静香笑道。
“我觉得你看错了。他看上去很老实。”我申辩道。
“老实人怯弱,有心没胆,所以好色。但这家伙目光游离有时又虎视眈眈,不仅好色还喜欢一夜情。”
“证据在那?也许人家有女朋友。是在等人。”我心里虽厌恶他,但听到别人说毛毛曾喜欢的人的坏话,心里不舒服。
“3分钟,他会真正爱上我。”静薇自信地说。
“赌一瓶XO。”
静薇向博士招招手。博士看到了,眼睛一亮。站一旁的我心中一沉,他虽然带着眼镜,但看静薇时像蚊子一样盯,不折不扣的色鬼样。
“哪一行?”静香得意地问博士。
“音乐学院,教萨克斯。”他很规矩地回答,有点博士的味道
“你那?”
“化工学院,学高分子材料的。”
“什么是高分子?”博士一副学者的求知状,我对他的印象有好转,一个对知识感兴趣的人,一定不是坏人。
“低分子聚合就是高分子,比如可乐瓶子---”静薇懂得不少。但如何让博士爱上她那,难道靠知识的距离吗?
“你给我的印象不坏,就是—”静薇有意无意地瞟了我一眼,我知道她要动心思了。
“就是什么?”博士急切地问。
“你为人太谨慎了,做事少气魄,做人少气度,恐怕难成大事。”
“恩,你说的有道理”博士讷讷的回答“其实,我就是一个搞音乐的,也谈不上成不成大事,成大事是你们学理工的事。”
静薇微微一笑,面带嘲讽,其实是转攻为守,欲擒故纵。果然博士的自尊心被激起。
“说我难成大事恐怕你自己也做不到吧。”博士像一个反应迟钝的蜥蜴,刚刚察觉到自己的尾巴被咬了一口。恼羞成怒地说。
“恼了吗,就当我们不打不相识吧,干一杯!”静薇嫣然一笑,似乎胜卷在握。
“嘿嘿,--”博士被哄得高兴。
“一个大男人,与女孩发生争执,还要女孩主动去哄,说你没气度没错吧。”静薇笑道。
博士面红耳赤走开了。
“你赢了吗?”我问静香。
“他的脸都红得发紫了。还不算我赢。”
“他是恨的!”
“被征服的恨就是爱。”静薇自信地撇撇嘴。
这时,我看见毛毛身着黑色紧身服、深色长裤轻盈而婀娜地走进来。她将平日的长发盘起,素面朝天。在昏暗的灯光下清丽脱俗,犹如淤泥中盛开的莲花。
由于静薇在身边,我无法有明显的行动,只是侧耳倾听毛毛和博士的对话。
“我要时尚—你那?”博士轻蔑的说。
“时尚会随着时间流逝,品味才是永恒的经典。”毛毛说。
“品味?你---呵呵”
我看到毛毛的忧伤,那缕忧伤浮现在她清纯的眼中,使得她少女纯真的面庞上流露出一种知性的成熟美。难道这样的美还不够有品味吗?
“你百无是处,一事无成,---”博士唠叨起来。
毛毛冷静地看着这个曾经信誓旦旦的男人在一张张变脸。原本那张厚道、真诚、怜惜的脸已经面目全非,变成丑陋、虚伪、龌龊的嘴脸。
“够了!”这时的毛毛真的后悔没有听从熟悉博士的人的劝告。而把感情荒废在一个不懂得珍惜的人身上。
“好吧,我明确地说,我爱上别人了。”博士坦率的无耻令我怒不可遏,我一定要把他“带走”。我轻轻转了一下戒指,露出筛孔。大步向毛毛和博士走去。
就在我准备伸出右手将博士带走的一瞬间,毛毛突然挡在我和博士中间,吓得我连忙关了筛孔,毛毛才幸免于难。
“别拘留他,随他去吧。”毛毛怜悯地说。却不知道自己刚刚为了这个负心人从生到死走了一遭。看着博士的背影,毛毛落寞地说:“学会忘记是不是真的很重要?!”
“无论怎样,我们都要继续微笑、挚爱、生活。”我苦笑道。
毛毛笑了一下,独自向另一个方向走去。
“你是不是很喜欢毛毛?她对你的感情也不一般。”不知何时,静薇来到我的身边说。
“我,我,”我心里模模糊糊的。抬头向窗外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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