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若华拿起桌上的啤酒,倒了一杯自己慢慢喝下去,心中也叹息。
“没将我当做曹彪的人?”
她猜这两位不走,除了看四合院便利,怕也有守株待兔的意思。
曹彪做见不得人的事,自不会让太多人知道,但他的亲信手下或许知情,发现他不露面,也绝不会报警,却很可能赶过来看一看。
柳家师兄妹没从曹彪口中问到媛媛的下落,柳潮生已经气恨之下下了死手,如果曹彪的亲信赶来,说不得还能问出点东西。
柳絮摇摇头。
“师兄认得你,虽然也不是很确定。”
“有一年江湖同道聚会,我师父不爱凑热闹,我师哥代替师父一起去的,那年他二十五岁,年纪不小,却是第一次去见江湖上赫赫声名的前辈,心中有些不安,既想着要恭敬,又想着不能堕了师父的名声。”
柳絮不觉一笑,到现在还记得那会儿师兄反反复复换衣服的模样。
江湖上的老前辈聚会能做什么?
做得最多的就是先辈弟子。
“师兄从那次聚会以后,自动自发比以前多练一个小时功,私底下跟我说,柳家的轻功昔年也能和彩门相提并论,他总不好连人家家七八岁的小丫头片子都比不过!”
“这么多年过去了,昔日小女娃,已出落得青春靓丽,我师兄还是一眼就认了个七八,没办法,那年你师父因为有你这样的爱徒,出尽风头,诸多前辈高人都很是羡慕,动不动就要提一嘴。”
“我师兄从小到大都特别爱听八卦,听得多了,当然记得牢靠。”
柳絮笑容里不禁含了一点苦意,“一看到你,我和师兄就觉不好,时间太短,还没来得及处理掉曹彪,痕迹留下的太多,怕是要露馅。”
“你说说这算什么事,六年来风霜雪雨都过了,做了那么多大事也没出问题,结果这回却因曹彪这么个畜生栽了跟头。”
方若华也有些惆怅。
其实江湖人毁尸灭迹的手段很多,行走江湖在这方面没有点办法,哪里能混得下去。
听说还有专门的收尸人,一个电话打过去,对方就过来帮你处理得干干净净,不问来历,不问根由,只为人解难。
但柳家兄弟,身手虽好,人也聪明,脑子转得快,对一些江湖门道,肯定也知道不少,可说到底,终归不是真正的江湖人。
所以他们才会拖沓,才会反应不及时,才会遇到意外就手忙脚乱。
要是做这些事的换成他们师祖,那位杀人盈野的柳一涵,事情绝不会这么办。
一开始便不应该仓促杀了曹彪,要整死他法子多得是,能让他死得光明正大,半点也不会牵连到别人,连他的家人也不会知道仇人是谁。
即便事出突然,不小心仓促把人弄死了,怕是一样能让警方连根曹彪的头发都找不到。
到时候上哪儿破案去?
再讲究命案必破,它也得先有命案,先立得了案才行。
上了三次烤串,柳潮生从远处飘然而归,手里扶着陶哥,远远一看,这人好像喝醉了。
方若华视力好,一眼便看到这人口吐白沫,目光涣散呆滞,身体小幅度地抽搐。
柳潮生坐下,轻轻摇了摇头。
“没有半句实话,就是想脱身。”
柳絮慢慢低下眉眼,泪水反而收了,眼角干涩。
“媛媛呢?”
柳潮生沉默。
陶哥用尽手段,尽数无用,受不了折磨,终究还是撂了。
他在柳家兄妹面前说的话,到不全是假的。
说见过柳潮生的照片,那是胡言乱语,根本是因为王章和孙葵葵的状态,他早就见过,所以才怀疑两个人是假病,更是猜到了柳潮生的身份。
危急关头,这家伙是想把水搅浑,好借机逃走,毕竟他心里清楚,落到警察手里他就死定了。
但是,他见过媛媛,那到的确是真的。
六年前,陶哥初出茅庐,被老大刘阔打发去给江湖上一大佬跑腿,就在宁州金水,大佬弄出个场子招待那些大老板们。
把从各地精挑细选来的好货色,身材容貌学识修养,一样都不能缺,还得干净单纯的美人,集中驯养,驯养好了制成花名册,由大老板们像挑牲口一般挑选。
那些骄傲不逊的还有另外的玩法,毕竟总有些贵人有点隐秘的爱好,就是喜欢桀骜不驯的女人,不爱那些乖顺的,柔弱的。
他们搜集的美人越来越多,又都是些高智商姑娘,自是有人不肯屈服。
其中就有一个女学生,表面隐忍,一点点表现得仿佛被驯服了一样,实际上偷偷想了很多办法。
例如从负责看守的那些人手里骗钱,在钱的隐秘处写SOS,再从趁着夜色,从窗户铁栅栏处丢出去。
又借着喂野猫的机会,把从衣服上裁剪下来的小布条塞到鱼里让野猫叼出去。布条上都是用眉笔写的求救信息。
这些女孩子并不知道自己被看押的具体地点,但大体方位还是猜得到,能写的尽量都写了,只希望好心人能替她们报警。
也幸亏那些人想要的是第一流的美人,不是面黄肌瘦的疯子,驯养她们时,强硬的手段自然有,该怀柔时也很是怀柔。
要是表现够好,衣食住行全是精心准备,样样都特别妥帖。
那些姑娘里,不乏因此被腐蚀掉,从此放弃,顺其自然的。
这都是非常险的法子,那些人贩子个个精得很,在他们手底下弄鬼,宛如走钢丝绳,一步之差就是落入深渊,尸骨无存的下场。
柳媛媛就极巧又极不巧地因为爱吸猫,捡到了野猫叼出来的布条。
媛媛落入魔窟前的具体情形,陶哥其实也不大清楚,只知道惊动了警察,但是陶哥当时跟的大老板背景强横得很,警察还没到,他先得了消息,及时转移成功,没让警察抓到一丝的把柄。
陶哥不清楚,柳潮生和柳絮到了解自家小师妹的性子。
媛媛天分极好,又很用功,无论医术还是刀法,都学得相当不错。
虽然年纪小,又得上学,练功时间不算长,论功力深厚,肯定远比不上柳潮生和柳絮。
但可以想见,十年后的媛媛,一定比柳潮生更优秀更出色。
这孩子是听着她父亲讲祖父的英雄故事长大的,从小正义感就很强,以前在学校,好几次为了给受欺负的女同学出头和人打架,为此家长都叫了一回。
自从叫过家长,媛媛看到自家父亲被老师跟训孙子那么训,从那之后就再也没被老师批评过,不是她不给女孩子们出头儿了,而是变得更有策略,从来都能把矛盾解决在学生内部,用不着惊动老师。
小丫头聪明得很,她当时势单力孤,遇见人贩子,肯定是要报警。而且还很小心地选择匿名报警,用的是公路旁边的公用电话。
像这么仔细,功夫又好,正常情况哪怕没有救出人,至少也能全身而退,但有时候,运气也很重要。
柳媛媛打电话的时候,旁边坐着几个据说是大城市跑来投资旅游业的老板,这几个人和陶哥跟着的那位大老板关系很是密切,正好也是去那边找美人消遣。
有心算无心之下,柳媛媛再机灵聪明,她有所求,想救人,就很容易进人家的圈套,对方也是老狐狸,老猎手,可不是孱弱无力的小绵羊。
为了抓柳媛媛,陶哥他们那群人折进去不少好手,最后都动了枪。
小姑娘还是落入这些贼人手里。
身为柳一涵的孙女,皮门传人,柳媛媛自是不肯认命,她一路上与人争斗,随身携带的有杀伤性的药物都用得一干二净。
而且人贩子已经防备她,她也很难再对别人用药,幸好她身上还带着平日里用来恶作剧的假药,干脆嫁妆吞食毒药,用一身凄惨形状吓唬这帮家伙。
一开始的确成功了。
柳媛媛比王章他们扮演得还要完美,她会闭气,能装死,那帮人一时不查,真被她蒙蔽过去,差一点就把人拖出去装麻袋沉海。
只要离开人贩子的老巢,以柳媛媛的能耐,脱身的机会还是非常大。
但就在她要走的前一刻,有个姑娘受不了折磨疯了,拼命大喊大叫,还要向外冲,让打手抓住,直接就要被处理掉。
柳媛媛一时激动,没屏住呼吸,让陶哥发现不对,前功尽弃,只能硬闯。
乱棍之下,少女失去了自己宝贵的生命,当年才十七岁,正值花季。
这一切,都会被柳潮生藏在心底深处。
柳絮不必知道。
师娘更不必知道。
虽然,其实大家心里都已经清楚。
柳絮轻轻地抬起眼,盯着委顿地坐在椅子上的陶哥道:“他会昏迷三天左右,然后死去,死因警方查出来的可能性不大。”
方若华喝下第三杯啤酒:“曹彪该死对吗?”
“是,他该死。”
曹彪就是杀死媛媛的那帮人,邀请去做客的客人之一。
在他们染着血和泪的花名册上,曹彪看到了媛媛,可能还带着一点轻佻的,评估猎物一样的情绪,漫不经心地挑肥拣瘦。
他们难道会不知道,这些女孩子们也是好人家的姑娘,也该有美好的人生,她们有父母,有兄弟姐妹,有爱人朋友,厄运就这么突然降临到她们的头上,一切都没有了。
那些人贩子会把所有可怕的手段用到美丽可爱的女孩子身上,甚至用毒、品。
柳潮生瞬间觉得胸腔里空空落落的,端起酒瓶,灌了一瓶酒。
“这家伙说,都是江湖同道,让我放他一马,他以后一定守规矩,不再乱来……同道?他们也配?”
方若华许久没有说话。
天上落下细细碎碎的雨珠,风很冷。
最近几个月B市天气莫测,昨天下雪,今天下雨,雨过之后又是一连串的冷空气,隔天可能就升温,天气热得换上薄外套还要出一身细汗。
方若华看了看东倒西歪钻到各个角落避雨的行人,再看看天色,起身撑起雨伞,转头对柳潮生这兄妹两个道:“江湖雨冷,善自珍重。”
说完,她就踩着半高不高的高跟鞋,慢吞吞地走向公交站。
该回去了。
她还要养家糊口,还想让原主师父身边的那些杂技艺人们聚拢起来,给他们一口饭吃。
原主师父的班子是散得差不多,但还有一部分是他去世以后才散的,走时都茫然得很。
以前还没想过,如今方若华到是下定了决心,不挑这担子不成,要是让这些人什么都不懂地流落江湖,那后果可不太妙。
这些家伙又没有学历,除了杂技还不会别的,到是从原主师父那儿多多少少学了点功夫,身强体壮算不上,各有点本事却是真的。
那一身的功夫,要是用在歪道上,往,毁了自己,往大说,指不定伤到别人,甚至祸及社会。
当下这江湖的水够浑的了,还是少几条杂鱼在里面折腾为好。
柳潮生师兄妹会去干什么?
方若华猜,也许是去杀人。
他们家柳媛媛死得冤枉,如今只杀了一个陶哥,杀了一个曹彪,哪里足够?
害死柳媛媛的,可不是这么两个人而已。
方若华觉得自己阻止不了,她能说什么?说你们的人生还长,还有希望,还有未来,不要因为那帮人渣脏了自己的手,不值得。
可他们已经杀了人,现在就是警方通缉的目标。
曹彪的背景不简单,家里有权有钱,柳潮生和柳絮要是去自首,那等于自杀。
换成方若华,方若华也只能去杀人。
未来如今进入倒计时,过一天,就少一天,能多杀一个祸害,就多杀一个祸害好了。
方若华撑着伞走到四合院门前,就见黑三爷的手下立在门口。
她不知道此人的姓名来历,上一回见面,这人直接把四合院的房产证,还有那三个孩子扔给了她。
这一回,那个手下还是板着脸,把自己当黑三爷的传声筒,扔给方若华一堆零碎,书本,笔记本,日记本一类的。
“三爷说了,皮门柳家对江湖有恩,他们家的遗孀末期肝癌,还有一个多月的命……方小姐要是有心,就还她一个女儿,让她合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