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骑着小摩的,也不顾路人瞥来的鄙夷视线,腾出手,从小包里掏出了一瓶起泡酒,抽空喝了一口。
“嘶…”酒入喉咙,他倒吸了一口畅快的,美美的叹息。
淡淡的,一点都不强烈,香甜,爽口,没有粗旷的,刀烈般的灼伤感,也没有最直接的味蕾刺激。
有的,只是精确的花香和果味,代表夏日的清凉。
说实话,他不喜欢这种颜值高,酸甜平衡,被称为“Lady酒”的起泡酒。
但酒鬼的至理名言之一:
“呀,所谓免费的酒,总是最好喝的。”
习惯就是习惯,把一件陌生的事情,做成了如同每日要喝水一般,就是习惯。
我们无法将其随意的扔出窗外,只能一步一步地引下楼。
要么跌跌撞撞,要么一站到底。
阿姆习惯与上帝做赌,但赌注从来都不跟自己有关,性格顽劣,满口胡话不假,但应下的承诺是真。
输了,得认。
这是他自己勉强不多的底线了。
微风吹拂着脸庞。
长长的头发微微吹动,阳光洒在肩上。
“哈。”
少年无语的笑出声,一想到那个“小玛蒂”临走之前,颇为孩子气的言语,就由衷的想打人。
该怎么形容这种古怪的心情呢?
将小摩的起了火。
既然外卖送完了,他就顺道去了方才电话里,让自己去上班的地方。
奇怪的,这次竟然不是去那栋大楼,而是让他去一栋半地下室的地方。
不明所以,也不纠结。
阿姆没着急赶着去,而是到了半路,就着急地跳下车,但脚丫子一碰地,还是忍不住跳了起来,大骂一声“阿西吧!烫!”
他光着脚丫子,不仅被小摩的的踏板烫得,还有被炙热的马路烤得,忍不住发出一阵鬼哭狼嚎。
不知是不是错觉,总感觉仿佛有一股淡淡的焦香味传来。
迫不得已之下,他东摸西掏,把所有的袋子都不放过,最后也摸不出个所以然。
阿姆皱着眉想了想,绞尽脑汁,才突然想起一件事,忍不住兴奋的挑挑眉。
他赶忙打开布包,研究许久,才惊呼一声,从里面一个缝合的隐蔽小口袋里,撕开——
“果然,小娟呐,呜,生姜欧巴要哭了!”
里面赫然藏着有一些散钱放在里面,不多不少,一顿饭的钱。
钱是一捆,用小姑娘最喜欢的淡黄色橡皮筋绑着的。
阿姆简直热泪盈眶,应该是wuli小娟为自己准备的“棺材本”,免得他自己饿死街头。
哎一古,果然是自己贴心的邻家姑娘,生姜欧巴没看错你!
孩子气的阿姆,原本因为昨晚小娟没来接自己,还挂电话的恶劣行为生闷气,现在,简直欢喜的不行。
可爱的姑娘一生平安。
愿上帝保佑wuli小娟的身高,再拔高二尺。
祈祷完,阿姆小心地攥着散钱,警惕地四处张望,唯恐又出意外,步伐一瘸一拐,时不时蹦蹦跳跳,跟个帕布似的走到了二百米外的杂货摊位上。
不一会儿,以极低的价格,买一送一,拖鞋送“烟斗”。
实际上就是一个玩具,叫“烟斗大亨”,塑料外壳,烟斗形状,只不过吸的不是烟草,而是吹球,它在烟斗口上装一圈网,保护球不飞走,只要用力一吹,球就会往上冒,形成漂浮的状态。
在80年代风靡一时…可是,脚踩人字拖,嘴叼“烟斗大亨”。
“孩子,试试啊,吹嘛,很好玩的!”
老板眼神真诚,直接塞到阿姆手里,也不顾他愿不愿意,热情洋溢,不断在对一脸冷漠嫌弃的阿姆推荐,游说着。
吹个球啊!!
诶西吧,这老板年轻的时候,肯定没少挨过社会的毒打!
穿着一双最便宜的人字拖,上面印着小黄人的图案,叼着烟斗,走着六亲不认的步伐。
吹啊吹,吹出我的骄傲放纵。
还别说,阿姆确实有种自己是“西林洞大亨”的感觉。
路过一家炸鸡店,停下脚步。
在小姐姐忍俊不禁,又时不时抬头偷瞄,被他吸引的小眼神中,拆下皮筋,阿姆嚣张地叼着“烟斗”,吹着球,一边递过钱。
“欢迎下次再来。”
“嗯哼…”
“噗嗤。”
在附近这家炸鸡店买来沾满芝麻,以及琥珀酱的炸鸡和烧酒,坐在小区球场边的凳子上吃着。
夏日,炸鸡,烧酒,球场少年们正踢着足球。
阿姆左手无名指甩着一个黄色橡皮筋,右手攥着炸鸡,袖手旁观,借以消磨时光。
天空随着夏日的炎热,变得金澄明亮,一碧万里。
咀嚼着味道其实一般般,反正没有那个小姐姐娇嫩多汁的炸鸡,蓦然举头望去,只见一颗足球如流星般笔直地向自己飞来。
“小心!”
没有在意别人大声提醒,也没有闪躲,阿姆淡然看着球飞来,从他的手边擦过,眼神毫无波澜。
脚的力道不大,只是孩子们心中的担心过大,待他们反应过来,急忙判断球没有砸到阿姆时,才连忙大声喊道。
“那个,非常抱歉,请问能不能将球踢回来?”
除了守门的一个少年因为太远的缘故,只好摘下了棒球帽,弯下腰,对着阿姆挥帽致歉。
其余的孩子,在敷衍的道歉后,连忙大声让阿姆将球踢回来。
直到球的势道变弱,以一道弧度下降,缓缓滚到自己的脚边,原本心情还行的阿姆,恰好口中的炸鸡咽下,刚想起身,将这界外球踢回去时…
他收回了自己极为难得的善意。
因为这些嘴上没毛,心灵极其不成熟的兔崽子们,用无心的言语深深伤害了自己这个无辜的旁观者!
最让阿姆无法原谅的是,手中的,姑娘小娟的淡黄色皮筋——不见了!被刚才的球飞擦掉了!
“漂亮的努娜,康撒米达!嘻嘻——”
西!
阿姆扯了扯嘴角,放下炸鸡,大拇指擦干净嘴角的肉屑,眼神一下子变得冷漠至极。
将渔夫帽的帽檐往下拉了点,舔了舔指上的肉汁,双脚一前一后,往足球的的位置走了一点。
待前脚过了球,后脚斜下提起,顶住将球拉向前脚的小腿,再用力往后张扬,提拉将球拉起到空中,
前脚扬起球的同时,顺势脚跟一磕,用脚后跟将球从头上越过,飞到身前。
动作如同蝴蝶提拉的精致和优美。
轻柔而欢快的脚步艺术,风流中透着一种沁人心脾的韵味。
天赋与轻狂。
“Woo,大发!”
阿姆微微抬头,神情桀骜而不逊,潇洒随意的动作,睥睨不屑的气质让这群孩子们惊呼不已。
“帅呆了,大发呀!”
“努那,可以教我们踢球吗?!”
“哈哈,努那,要一起玩吗?顺便教教我们啊!”
阿姆将空酒瓶扔掉,冷声大喊:“还踢球?!”
“莫呀?嗯?”
“人生就是一场精彩的接球达阵!但是,如果在其中失了球,砸到人,就是要懂得知错,拿球道歉的同时,回身守球。”
阿姆用力踩地,尽量将膝盖下压,为了将名为“无知”的球,能够缓冲而反弹。
为了将这代表“无知”,“欠揍”的球能够高高扬起,需要添加旋转的力度。
在球要飞起高过头顶时,阿姆轻身跳跃,在空中接着向相反的方向旋转。
进入着陆姿势,判断好落点,一个飘逸灵动的360度转身,让球落在脚外侧上弹起。
然后接住,阿姆眼神一凛,咬着牙,扭动腰部,狠狠蓄力,用力一踹!
砰——
一声巨响后,将本是界外球的球,踢了回去,狠狠砸在其中领头,最为嚣张跋扈的孩子脸上。
“言语乏味是人格生病的一种症状,眼瞎吗?不懂道歉吗?给我长大吧,崽子们!”
有的人,吸引力比起手里重要的剧本,好似更让自己在意。
让经纪人停下车。
这就是来到恰好附近拍戏的林允儿,眼里看到的有趣画面——
一群孩子们正在踢球的时候,外围那个气质最为鹤立鸡群的少年,如同一个带头大哥,提着酒瓶,大声说:
“西吧,大爷我的皮筋不见了!找不到你们就死定了!阿拉几?!”
然后一群鼻青脸肿的孩子们抖了抖身体,赶紧趴下来了,找那个挂着长颈鹿的黄色橡皮筋。
林允儿趴在窗边。
发丝自然散落,眼睛低垂看向窗外的球场风景,在明亮又温暖的光线下,她五官也变得更加精致柔和,看起来美好又慵懒。
勾人的蝴蝶肩和颈部线条,很让人上头,到处充斥着骨感美。
眼里满是促狭的笑意。
故事的开头总是这样,适逢其会,猝不及防。
惬意,真是无比的惬意呐。
“喂,姜大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