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硝烟弥漫的战场之上,雪尘万万没想到抓到的俘虏竟然是一个女人,而且这个女人竟然讲了一口标准的华夏语!
“求求你,求你,千万不要杀我。”
“好,那我带你离开这里,你最好不要反抗。否则,即便你是女人,我也不会客气的。”
见到女人全无反抗,雪尘一路带着她逃离了战场。
来到一处密林之后,雪尘饶有兴致的开始端详起她的容貌来。
她现在头上裹着厚重的头巾,身上也穿着男人的衣服,脸上画着各种各样的迷彩,倒也看不出什么来。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carina,我下名字叫做梅。”
“一个字的名字吗?你姓什么?”
“按照华夏人的说法,我应该随男人的姓氏,所以应该姓雪,你可以叫我雪梅。”
“额……那我们之间还真是有缘分啊!”
雪姓本身在华夏国就极为少见,即便是1万个人里,也可能找不出一个来,没想到在边境之中抓到的女人竟然与他同姓。
尽管她是跟丈夫的姓氏,依旧让雪尘觉得有些亲切。
“你一个女人为什么会卷入战斗之中?看你的样子,似乎也在与他们作战。”
喜欢拿枪的女人与他有共通之处,因为他每天都要拿枪,同时他也不介意将自己的枪交给她,让她好好地把玩一下。
如果她长相不差的话。
“自从我男人离开这里后已经有半年之久没有回来过。我一个女人很难把控住基地的权利。这一次边境内乱,部下们希望我能够带他们身先士卒战斗,但我知道,我的统治权已经被部下趁机推翻了。之所以让我上前线,他们很希望我在战场中死去。”
“哦?既然如此,他们为什么不直接杀掉你呢?”
雪梅略有些骄傲地仰起脸。
“因为我的男人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存在。如果他有朝一日回来的话。他们都会为自己所犯下的过错付出生命的代价。所以他们即便是有心叛乱,也不敢动我一根汗毛。”
“世界上最强大的男人?”雪尘戏谑地一笑:“你未免将你男人看的太高了。如果他真是最强大的男人,你又怎么会落到我的手中呢?”
雪梅没说话,但眼中很明显再嘲弄着雪尘的无知。
现在她身为俘虏,最好还是不要激怒眼前的男人,能够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
然而这个男人似乎不准备放过刚才的话题,洋洋得意地继续嘲讽着。
“你男人能够像我一样,在枪林弹雨之中来去自如吗?你男人长得有我帅吗?你男人……”
忍受不了的雪梅终于出言反驳。
“你能做到的他都可以轻而易举的做到。别说是在枪林弹雨中穿行了,就是徒手接住高速飞来的子弹都是可以的……当然,如果他之前没有受过伤的话……”
雪尘似乎听到了天大的笑话一般笑得前仰后合。
“哈哈哈……你简直是太会讲笑话了。所以他是徒手接子弹的时候受伤了吗?冷幽默,我喜欢!”
雪梅被他气得不轻,牙关紧咬再也不肯多说一句话。
“别不说话啊!我这好不容易找到一个会说华夏语的人,给我唱个小曲或者再讲上一段刚才那样的笑话吧!”
尽管雪梅对眼前的男人极为厌烦,为了能够活下来,却不得不满足他的要求。
接下来的路上,雪尘终于能够很自在地与人愉快滴沟通了。
当然,全要看雪梅的翻译才好。
“告诉他,我要花钱买他家的羊。”
在一番交涉之后,果断吃了平民的闭门羹。
“你们还是死心吧!现在的钞票已经和废纸没有什么区别,买不到任何东西了。”
明明能够靠实力去争抢,偏偏要用钱去买。
面对平民的拒绝,雪梅无奈地将原话翻译过来,
“那你问一问他有没有什么其他的条件,我能够满足,我就是想换他手里的羊。”
在一番沟通之后,雪梅计上心来。
“他说想要枪或者是女人就能够跟他换羊,很明显,他更趋向于后者。”
平民当然对女人感兴趣,但绝对不会因为女人放弃自己手中羊。
雪梅之所以这么说,便是希望眼前的男人能够同意下来,她再与平民进行沟通,答应平民更多的酬劳。
面前男人矫捷迅敏的身手她已经见识过,想要从他手中逃脱非常困难,但如果她落入平民的手中,那就会变得非常容易。
她有极多的方式可以将平民杀死,然后返回基地。
而且她也看得出来,面前的男人显然对这一条提议动了心。
“要我当人贩子吗?听起来倒是挺划算的买卖。不过我还要留着你给我做翻译呢。枪的话倒是没问题。”
雪尘一翻手从后腰将沙漠之鹰拿的出来,随手将枪抛给了平民。
“如你所愿,羊归我了。”
平民将枪接到手中,将弹夹取下进行检查,最后将子弹推上枪膛,脸上露出了阴险的笑容,将黑洞洞的枪口指向了雪尘。
“咦,他在乌鲁娃拉的说什么?”
雪梅像看傻子一样看着他。
“他说你真是一个傻子。现在女人归我,枪也归我,让你直接滚吧。看起来你真是做了一笔赔本的买卖。”
“你跟他说,做人不能这么不厚道。不遵守约定可不是什么好习惯,这会为他惹祸上身的。”
雪梅非常乖巧地向那平民翻译道。
“他说你一定不敢开枪。让你乖乖的把羊给他,并且跪在地上给他磕头,他就会原谅你。”
“我不敢开枪?跪在地上给他磕头?呵呵,从边境动乱开始到现在,我已经杀过三个人了。就连我的这头羊都是抢来的。本来想着要放过他一马,没想到他竟然这么小看我,那我便送他上西天。从今天开始,你便跟着我吧。只要你把我伺候的舒舒服服的,给你留口饭吃。”
雪梅表现出很欣喜的神色,同时向平民身后靠去。
“他说枪和女人都要带走……”
正当雪梅翻译的时候,平民手持沙漠之鹰开火了。
“嘭!”
沙漠之鹰的知名度已经达到几乎是空前绝后,甚至有很多喜欢枪支的人专门收集沙漠之鹰,更有甚者一些土豪专门定做金灿灿的黄金沙漠之鹰。
但是到了战场上手握沙漠之鹰的战士,却是少得可怜,或者可以说几乎为零。
其实沙漠之鹰这款手枪,在设计之初它的设计者就没有对其抱有太大的希望,因为它有一个致命的缺陷。
那就是它的重量。
沙漠之鹰重量居然2KG,作为战场上的必备武器,手枪是每一个战士最后用来保命的,一款便携又实用的手枪,才是战士们的钟爱。
而并非是一般人认为的手枪的威力越大,便受欢迎程度就越高。
沙漠之鹰威力强大又帅气,固然会得到众人的喜欢,但是到了战场上可就不同了。
战场厮杀没有人会在乎好不好看这种问题,关乎自己的生命,士兵们都会选择最有利于自己生存的武器。
通常在行军时,士兵们会携带25-30公斤的负重,这里面一把手枪是必须的,而沙漠之鹰两公斤重的负担,对于士兵来讲就显得有些多余了。
毕竟作为近战武器,手枪都是最后才拿出来对敌保命,这也就意味着从战士出发开始,到最后任务执行完毕的整个过程中,手枪都需要戴在身上。
两公斤重的沙漠之鹰要携带着急行军,这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种折磨。
尽管维和营队员身体强壮,能够携带大量的物资与武器装备,但他们仍旧是将这把武器给了雪尘。
对于他们来讲,武器是用来杀人的,能够更轻便的携带,远远要比欣赏喜欢来的更加实用。
所以这把沉重的手枪便一直带在雪尘的身上。
作为队员们给他的一件礼物,雪尘还是蛮珍惜的,所以一直将它戴在身上。
在一路上,他也通过击杀敌人获得了大量枪支,但最终留下来的仍就是这一把沙漠之鹰。
在羊与沙漠之鹰之间,他果断的选择了羊。
平民在枪与女人之间,果断的选择了全要。
两者境界高下,当下立判。
沙漠之鹰的子弹呼啸着向雪尘飞来。
近在咫尺,在强大的后坐力推动下,没有人可以躲开这样迅猛的子弹。
两公斤中的沙漠之鹰之所以这么重,便是因为它爆发力恐怖惊人。
平民在射出射一发子弹的时候,边已经预见了雪尘头颅被打爆的景象。
雪梅的脸上挂着奸计得逞得意的笑容。
没想到不费吹灰之力,就通过借刀杀人的方式,将眼前的男人给消灭掉了。
等他死之后,她跟着平民在一路上,有无数种方式能够将这名平民击杀掉,最后回到基地之中。
尽管她也不是很想回到基地,因为组织成员们已经将她视作眼中钉,肉中芒。
但她有不得不回去的理由。
如果不回去的话,未来她男人将去哪里找自己呢?
想到她的男人,雪梅又重重地叹了一口气。
他未来还会再回来吗?
或许他们最多也就是萍水相逢的缘分吧,恐怕自己也是或许一厢情愿了,毕竟他所追求的梦想与自己是完全不同,他们两人之间有难以逾越的鸿沟。
正当雪梅在胡思乱想之际,身旁的平民忽然像被扼住喉咙的鸭子,一声都发不出来,只是伸着僵直的手臂不停的颤抖着。
“咦,你怎么了?”
雪梅心中第一个升起的念头是,眼前的平民是不是忽然间得了什么急症,他们两个人同时要是死掉的话。那他岂不是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地便离开这里,回到基地?
但当她顺着平民手指指的方向望去时,她同样是惊恐莫名地捂住了嘴巴。
原本应该被一枪爆头的雪尘,此时脸上正挂着风轻云淡的笑容,两只手指夹着一枚弹头冒出缕缕青烟。
“真的好可惜呢。如果放在之前这一枪,我还没有把握接下来。但我现在的体质更好了,只可惜现在枪里没有更多的子弹,不然我真的会好好为你表演一下我最近的进展呢。”
他的风轻云淡,却掀起了雪梅与平民心中的翻天巨浪。
“你,你是怎么做到的?”
“当然是用手做到的喽。哦,对了,你替我转告一下他。现在该轮到他了,让他准备一下。”
显然,那平民现在仍然大脑处于混乱之中,对于雪梅的翻译,竟然完全没有听懂是什么意思。
即便是傻子现在也知道,眼前的男人根本不是他能够对抗的。
羊不羊的已经非常不重要,重要的是现在他应该跑路。
不然的话,他真的有可能会死!
能够徒手接下子弹的人,绝对不是他所能对抗的。
想到这里,平民也顾不上自己的羊了,拔腿便跑。
看着跑的比兔子还快的平民,雪尘眼神中一片冰冷。
“怎么跑了?在我们华夏是讲究礼尚往来的。你送给我的子弹,我还给你看你能不能够接得住吧。”
很明显,他并不能像雪尘一样接住这发子弹。
这一发子弹,并没有从沙漠之鹰中打出一样快,但他依旧是接不住。
随着他尸体倒地,雪尘耸了耸肩。
“所以说做人就应该真诚,绝对不能轻易欺骗别人,不然连老天都看不下去,让我白得了一只羊。”
现在雪梅不得不对眼前的男人重新产生认知。
他男人能够做到的,他也一样能够做到。
这世间真的有与他男人一样强大的人吗?而且他们两个人竟然是出同一姓氏。
这未免过于太巧合了些吧?
怀揣着心事,雪梅牵着羊跟在雪尘身后走着。
她现在表现得依旧十分乖巧,就像之前对雪尘顺从的那一样,看起来和之前并没有什么区别。
“现在我们可以美餐一顿了,你来宰羊。”
雪尘并没有怜香惜玉的打算,直接讲匕首扔给了雪梅让她动手。
出乎意料的是,雪梅竟然真的将匕首捡了起来,并且极为熟练地宰羊放血,在切割的时候竟然展现出了出师才有的刀工技法,这让雪尘大为惊叹。
“真是看不出来你还是一把做菜的好手。你的厨艺是跟谁学的?”
雪梅一边宰羊,一边回答道。
“是从我男人身边学的。他平日里会经常烹饪菜肴,我很多时间会为他打下手。”
“你男人会做菜?”
雪尘的眉头皱了起来。
“他叫什么名字?他是华夏人吗?”
雪梅用手背抚了抚流汗的额头。
“我的华夏语就是与他学的,所以他自然是华夏人,他的名字叫做雪天……”
雪梅后面说什么话,他已经完全听不到了,整个人已经进入了癫狂之中。
他追逐这个名字已经太长时间了。
雪天这个名字,已经深深地刻入了他的骨头里。
在每个夜深人静的夜晚,在每个养父母的生辰,在制作每一道菜肴时,他都会想起这个人的名字。
他讨厌做菜,甚至有些出于本能地厌恶。
正是因为做菜,雪天成了恶魔,所以他的家庭破碎离析。
但他又不得不做菜。
他需要解锁更多的药膳食谱,来增强他的体质,这样才能抗衡雪天。
另一方面,他需要壮大自己的声势与名气,让罗天知道自己在哪里。
所以这些年里,他每一夜都时刻保持着警醒,等待着雪天前来登门。
但他一直没有等到。
所以他一边寻找着药膳食谱,一边四处打探着雪天的下落。
时至今日,他竟然在边境之中听到了雪天这个名字!
苦苦寻找多年的仇人,终于有了线索,雪尘不由得激动的浑身颤抖起来。
正在宰羊的雪梅,感受到了身旁男人的异样,望向他时,只见他满面狰狞,双目赤红。
“你,你怎么了?”
回答她的是一双有力的手,直接扼住了她的喉咙,并将她提了起来。
“呃……”
雪梅被他提在空中完全动弹不得,不住的用手拍打抓挠着雪尘的手臂。
“雪天在哪里?告诉我他在哪里!否则我现在就杀了你!你说啊!!”
雪尘的力气奇大,让雪梅感觉自己的喉骨都快要被捏碎了,这让她如何开口说话。
当眼见着雪梅再也无力挣扎的时候,雪尘终于清醒过来,连忙松手将她放了下来,并为她捋顺气息。
过了好一会儿后,雪梅才呼吸顺畅,但白皙的脖颈已经被勒出了一道淤青。
“呼……”
雪梅坐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一种劫后余生的感觉萦绕在她心间。
“说一说雪天的事。他在哪里?我怎么能够找到他。”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胡说,你是他的女人,你怎么能够不知道?你怎么可以不知道!”
雪尘极力的克制着自己将她杀死的冲动,等待着她给自己做出解释。
“我真的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他已经走了半年了,没有留下任何的联系方式。你就是杀了我,我也不知道的。我说的一切都是真的,请你一定要相信我。”
“放屁!他是你的男人,所以你不想泄露他的行踪对吧?你不是说他是世界上最强大的男人吗?那你在担心什么?将他的位置告诉我,让我去自寻死路。也后者将我的位置告诉他,他就能够来救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