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来的四个婢女,除了宁雀儿,另外还有三人,一人叫落月,年方十六,另外两个人都没有名字,都是十五岁。
落月身形曼妙,瓜子脸,有几分书卷气,谈吐落落大方。
刘远心中顿了顿,荥阳郡中牟县令似乎叫落皓,被起义的人给杀了,难不成落月就是落皓的女儿?
“你们两个人既然没有名字,那么以后你就叫春梅,你叫夏兰吧。”刘远为两人赐名。
两女跪伏,很开心地道了谢。
两人的身高也差不多,一米五八左右,但春梅身段柔软,生得精致,夏兰则是精瘦一些,看起来身子轻盈至极,都是真正的美婢。
四人站在他的面前,他轻轻道:“雀儿,以后她们三个人都归你管,内宅的事情,暂时由你来打理。”
“奴儿谢少爷。”宁雀儿跪伏。
刘远笑笑:“以后不用动不动就跪了,耽误事,行礼就行了。”
说到这里,他的目光落在落月的脸上道:“落月,你应当是中牟令落皓的女儿吧?”
“奴儿确是中牟令落皓之女,只是父亲被杀,只能沦为婢女了。”落月垂泪。
三国时期的女人地位很低,每次打仗也是这样,抢来的敌国女人也多是有如货物般赐给将领了。
刘远点了点头:“行了,以后就好好安定下来吧,只要我还在,那就能护你周全……春梅、夏兰,去安排人准备中饭吧。”
“奴儿这就去。”春梅和夏兰转身。
刘远转身进了书房,他拿着鹅毛笔写着东西,写的都是接下去的计划。
这一年他要做的事情很多,比如说是豆腐,再就是马鞍,还有酒精是必备的。
要做酒精,那就得烧制玻璃,关于这一点倒是不难,现在也有人烧制瓷器,顺便烧制一些玻璃器皿也很容易,最主要的就是配方。
他准备让刘老四做一些模具,将来提纯酒精,马鞍的话可以增强骑兵的机动性,但这东西只要有了,别人也就会仿造。
所以最好是用在关键的战役之中,再或者就是进行一些保密工作。
陌刀营现在就只有九十二个人,最好能组建出千人来才能有真正的自保之力。
那么下一步先捐官吧,捐了官之后就可以正大光明招人了,顺便把家里人全都接走,陈留这儿不能一直住着。
等到曹操在这里起事,以他那种性格,恐怕会把所有的粮食都抢了,不给也得给,刘家说不定就被他杀绝了。
他可是心狠手辣的人,动不动就屠城,所以刘远得提前做好准备,免得做了曹老大的刀下之鬼。
曹老大是真正的枭雄,人黑心也黑。
安排了刘老四做模具,刘远继续操练陌刀兵,只不过高胜始终在一侧跟着看。
看到卫铮练兵,他凑到刘远的面前,轻轻道:“少爷,卫铮的练兵之法应当是得自于少爷吧?看似单一,但却是百练成钢,这在战场上特别有用。
少爷,仆也想参加训练,带着所有人一起,以后为少爷所用,仆从前是高家步兵营的领队,也长于练兵。
仆算是陈留高氏的人,只是远亲,要说到练兵,高氏一脉的高顺特别长于练兵,这一次仆就是为了救他才受了伤。”
刘远一怔,高顺,这个名字当真是大名鼎鼎,他不由笑了笑,原来陈留还有这么多的名将啊。
历史上,曹操在陈留起事,最后高顺却是没有投靠他,反而归顺了吕布,最终被曹操所杀,这一定是有过什么仇怨。
“高胜,高顺是高氏一族的人,不知可愿意追随我?”刘远问道。
高胜摇头:“他在高氏一族很受重视,目前在练兵,就叫陷阵营,未必愿意追随少爷,只是他与仆的关系极好。
这一次仆被卖出来,他都不知道,但仆的确是受了重伤,浑身无力,若不是少爷,仆应当就废了。
所以仆愿意去见见他,劝他来追随少爷,少爷在庄子里练兵,显然是想在乱世之中搏一番大业的。”
刘远一怔,这个高胜见识不错的,怎么就没有在历史上留名?
或许就像是他说的,他因为身负重伤,最终沦为了普通人。
夜色笼着的时候,春梅和夏兰烧了水,刘远没入了浴桶之中,慢慢洗澡。
他的身体变得健壮了几分,肌肉也都有了,看起来瘦削,但胳膊上的肌肉不少。
不过对于刘远来说,他并不在意这些,主要是为了让身体强壮一些,活得久一些。
浴室里,宁雀儿和落月都在,刘远看了四人一眼道:“你们怎么都在这儿?”
“奴儿为少爷沐浴。”宁雀儿笑了笑,走了过来。
刘远笑笑:“你们都下去吧,雀儿一个人就好了。”
宁雀儿穿着短袖和短裙,外裙也解了,光着长腿,当真是白生生的。
刘远看了一眼,收回目光,这当真是顶尖的美女,就算是前一世他见惯了女人也不得不称赞一声。
小腿纤细,大腿浑圆,却又不是很粗的那种,标准的纺锤形,而且并无肌肉感,看着就很柔软。
她红着脸为他洗澡,纤手柔软,那种感觉很是舒服。
一阵的脚步音响起,落月走了进来,轻轻道:“少爷,外面来了一个人,说是杀了孟干,过来领赏的。”
刘远一怔,点了点头,宁雀儿咬了咬牙,一脸激荡,目光落在他的脸上,带着期待。
“为我更衣吧。”刘远笑笑。
宁雀儿和落月为他擦了身子,穿上了衣服。
东汉末期直至整个三国时期,女人是没有内衣的,一般是外裙加内裙,而宁雀儿没穿外裙,所以目光所及之处,她对于他来说就没有什么秘密了,刘远觉得心有点飘。
穿好衣服,宁雀儿也穿上了裙子,跟着他出去。
正厅之中,卫铮、高胜站在一侧,四周还站在十名陌刀兵。
一名高大的汉子站在那儿,左手拎着一个布包,看形状包着的应当是人头,右手则是拿着一把大刀。
此时此刻,血染湿了布,透着几分凶厉感。
大汉二十多岁,满面胡子,身高有一米九了,和卫铮相差不多,但整个人却是壮多了,至少比卫铮重了有五十斤的样子。
刘远走进来时看了一眼,这名大汉的胳膊比他的腿还要粗壮多了。
“少爷!”高胜、卫铮和四周的人同时行礼。
刘远点头,看了大汉一眼。
大汉扬眉,将手中的人头放在桌子上,打开外面的布,露出内里血淋淋的人头。
“这是孟干,坏事做尽的孟干,我杀了他全家十六口人,你说的十金可以给了吧?”
大汉沉声道,刘远扭头看了一眼。
宁雀儿走了出来,她看了一眼人头,接着对刘远点了点头,眼圈儿红红的。
他笑笑:“李直,去取十金过来。”
李直转身离开,刘远对着大汉抱了抱拳道:“不知道壮士高姓大名?”
“某典韦。”大汉沉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