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福儿在前,步履矫健,领着胡枫穿过大片苍翠的松林。松涛阵阵,宛如海浪般起伏,微风拂过,针叶摩擦发出沙沙声响,伴随着远处不知名夜鸟的啼鸣,给这静谧的夜增添了几分神秘。
穿过松林,来福儿毫不犹豫地折向北方,踏上了一条蜿蜒曲折的小路。月光如水,铺洒在小路上,映照出两人长长的影子。他们默默前行,脚下的泥土和石子在脚下沙沙作响,回荡在空旷的夜色中。
行走了六七里路,一座大屋逐渐映入眼帘。屋舍古朴,飞檐翘角,在月光下散发着淡淡的光泽。来福儿走到门前,伸手执着门环,轻击两下,随即停顿,再击四下,最后击了三下。显然,这是他们之间特有的暗号,是为了确认身份。
门啊的一声轻响,开了一道门缝。来福儿在门外与应门之人低声交谈,声音虽低,但在寂静的夜晚中却显得格外清晰。胡枫站在一旁,抬头仰望星空。疏星点点,宛如棋盘上的棋子,静静地悬挂在夜空中,为这神秘的夜晚增添了几分诗意。
忽闻门内传来一声悠长而响亮的马嘶,胡枫心中顿时涌起一股赞赏之情,情不自禁地赞叹道:“好马!”随着大门缓缓开启,一个马头探了出来,一双马眼在黑夜中闪烁着明亮的光芒。伴随着轻微的蹄声,一匹黑马优雅地跨出了门槛。
这匹马的步伐轻盈而稳健,虽然身形瘦削,但其四肢修长有力,显得雄伟而高昂。引领这匹骏马的是一位垂鬟小婢,尽管夜色朦胧,看不清她的面容,但从她身上透露出的青涩气息,可以推测她大约十四五岁的年纪。
“胡公子,我家夫人担心你们可能无法及时赶到大理,因此特地向此地的一位小姐借得了一匹骏马,以便你们能迅速赶路。这马儿脚力惊人,非比寻常。那位小姐与我家姑娘交情深厚,得知公子是为了救助我家姑娘,才慷慨借马,这可真是给了天大的面子。“来福儿一边解释,一边将马缰递给胡枫。
胡枫心知这匹马绝非寻常之物,定是经过精心挑选的千里良驹。他感激地点了点头,道:“多谢夫人的周到考虑,也多谢那位小姐的慷慨相助。“言罢,他伸手稳稳地接过了马缰。
小婢轻抚着黑马的鬃毛,语气温柔如水:“黑玫瑰啊黑玫瑰,今日姑娘将你借给这位公子爷乘坐,你要乖乖听话,早去早回,知道吗?”
黑马似乎听懂了小婢的话,转过头来,在她手臂上轻轻磨蹭,神情亲昵。小婢微笑着将缰绳递给胡枫,叮嘱道:“这马儿可不能随便鞭打,你越是对它好,它跑得就越快。”
胡枫轻盈地跃上马背,回首向小婢温柔地道:“你家小姐的恩情,我铭记在心。”
小婢眨了眨眼,嘴角挂着调皮的笑意:“那你就不打算感谢我一下吗?”
胡枫微微一笑,拱手为礼:“当然,多谢妹妹。待我从外面归来,必定为你带好吃的。”
小婢摆了摆手,眼中闪过一丝调皮的光芒:“好吃的就不必了,我可不想吃胖。不过,你骑马的时候可得小心些,别伤了我的马儿。”
胡枫点头:“我会的。”说罢,他轻轻一提缰绳,骏马便载着他消失在远方。
“沿着这条道路一直向北,便是通往大理的康庄大道。公子,前路多保重。“来福儿为胡枫指明了方向。胡枫点了点头,轻挥马鞭,那匹名为黑玫瑰的骏马立刻四蹄飞扬,几个疾驰之间,已在数十丈外。
黑玫瑰无需鞭策,于黑夜中奔驰如风,胡枫只觉得路旁的树林如同画卷般向后飞掠,不断地从眼前跃过。更令人称奇的是,马背之上平稳得仿佛一片静止的水面,几乎感觉不到任何颠簸。然而,当胡枫在骑行的间隙中回想起一件事情,心中却不由自主地涌起了一股寒意,犹如深夜的冷风,刺骨而冰冷。
骏马疾驰,心中豪情万丈,胡枫几乎忘了眼前即将降临的致命危机。若非及时警醒,恐怕落一个神功未成身先死的下场。真是应了那句古话,得意忘形,往往就是人最大的劫难。
胡枫的神经紧绷如弦,不容一丝懈怠。不过短短片刻,他已疾驰出十里之遥。夜色深沉,微风轻拂,草木的清新气息扑面而来,却无法缓解他内心的紧张。
“贱人,休得逃脱!”黑暗中,一道刀光乍现,一把单刀带着凌厉的气势劈向胡枫。
早有准备的胡枫身形一侧,巧妙地避开了这致命的一击。当那单刀狠狠劈落时,黑马早已疾驰出数丈之外。
胡枫回眸一望,只见两名魁梧大汉,一持寒光闪烁的单刀,一握繁花似锦的花枪,迈着沉重的步伐急速追来。他们的嘴里不干不净地骂着:“无耻贱婢!你以为女扮男装就能骗过老爷的眼睛吗?”转眼间,黑马已将他们甩开了近七丈远。胡枫轻轻一拉缰绳,口中呼出一声:“吁!”黑玫瑰便乖巧地停了下来。
“住手!”胡枫沉声喝道,“两位也是受王夫人之命,前来诛杀修罗刀师徒的吗?”
两人见胡枫突然停下,脸上闪过一丝惊讶,听到他的问题,更是露出几分疑惑。不待他们开口询问,胡枫已自顾自地继续说了下去。
“在下略通马术,乃慕容公子麾下。此次前来,是为了与你们协同行动,确保那狡猾的贱人无处可逃。平婆婆特地嘱咐我,先暗中牵走马匹,再一同前去围捕。若二位的目的与我们不同,还请高抬贵手,不要插手此事。曼陀山庄与燕子坞可不是好惹的。”胡枫看向两人,如果一旦不对马上跑路,他可不是两人的对手。
两人见胡枫并非女扮男装,心中已信了大半。修罗刀师徒素来对男人深恶痛绝,绝不可能是他们的同伴。而胡枫对他们的来历和目的了如指掌,这更加坚定了他们的信任。
大汉手持单刀,沉声说道:“公子,您误会了。我们也是为了诛杀那对小贱人而来。她们的身手相当不俗,还擅长使用暗器。我们的功力略逊一筹,没能追上平婆婆他们,只能在外围进行截杀。”
胡枫微微一笑,点了点头:“如此甚好,那我们就将马匹拴在此处,一同前往吧。”
说罢,他率先行动,将马匹拴在了一旁的树干上,便向二人走去,二人见此并未作疑。
当两人准备转身离去时,胡枫突然催动深藏的真气,如猎豹般迅猛出击。他右手紧握匕首,直刺持枪汉子的后腰,而左手则轻灵如风,准确无误地点在了持刀汉子的穴位上。两人毫无察觉,对胡枫的突然袭击毫无防备。
胡枫的这一举动,实乃无奈之举。他修炼北冥神功的时间尚短,即便双手并用,也不敢保证能同时制服两人。因此,他决定将主要真气汇聚于左手,以确保能够牢牢制住持刀男子。毕竟,在近战中,刀的威胁远大于枪。同时,他也深恐自己功力不足,贸然吸取两人的内力,反而会如饮鸩止渴,适得其反。
持刀的汉子身体瞬间定住,而匕首也深深地刺入了持枪男子的后腰,血流如注。持枪男子吃痛,猛然转身,一掌向胡枫轰去。胡枫慌忙催动北冥神功,双手轻抵对方的掌力。
持枪汉子只觉得自己内力如洪水般涌出,他咬牙忍受着痛苦,急忙调动自身的内力进行抵抗。然而,每当他催动一次内力,便感到自身的力量流失一分,几个呼吸之间,他便感到体内的内力如同决堤的洪水,源源不断地流失。
他心中惊恐,想要推开胡枫,但胡枫的双手如同铁钳一般,紧紧扣住他的手腕。持枪汉子无奈,只能松开持枪的右手,全力向胡枫的双掌拍去。然而,他惊讶地发现,右手拍出的劲力也如同泥牛入海。
此刻的胡枫,如同一座沉稳的山岳,任凭对方如何挣扎,他的双手紧紧扣住对方。
僵持片刻,此消彼长,劲力便已及不上胡枫,内力越流越快,到后来更如江河决堤,一泻如注,再也不可收拾起,汉子满脸绝望,不多时胡枫就已吸干了持枪汉子的内力,汉子如同一堆烂泥躺倒在地。
胡枫立即捡起长枪将他扎了个透心凉,接着立即运转内力进行调息,真气在体内运行一个大周天后,胡枫不敢有丝毫懈怠,他不确定持刀男子何时能够解穴,不到半刻钟,胡枫感觉准备妥当,便运功左掌抵住持刀汉子膻中穴,右手在其身上连点两下。
持刀的汉子在穴道被解后,试图运气,却感到内力如潮水般汹涌而出。不过片刻,他便步了持枪汉子的后尘,同样倒在了胡枫的剑下。
尽管这已是他第二次目睹杀人场景,但亲手杀人却是头一遭。方才生死关头,他无暇他顾,只知要护住性命。此刻,胡枫的双手仍在颤抖,内心难以平静。在这个以武力为尊、弱肉强食的世界里,大宋已危在旦夕,法治荡然无存,仅靠道德的束缚已无法保全性命。
他知道,自己必须变得更强,才能在这个混乱的时代中生存下去。胡枫深吸了一口气,努力平复心绪。
经过对两具尸体的仔细搜查,胡枫从他们身上搜出了七十五两银票和六两碎银。而后将这两具无用的尸体遗弃在了一片隐蔽的草丛中。
胡枫将匕首妥善收起,随后捡起地上的单刀,而那把花枪则被他毫不留情地丢弃在一旁。他走向黑玫瑰,解开了它的缰绳,翻身上马,掉转马头,沿着原路疾驰而去。他口中不断吆喝着“驾驾”,黑玫瑰的四蹄犹如离地一般,奔腾着,奔跑着,向着来时的方向疾驰而去。
胡枫在马上感受着自己吸取炼化的内力,那两名汉子虽然练功二十余年,但内功心法却是属于末流,胡枫渐渐明白修炼内力,就是在不断地积攒真气,人体就如同一个容器,修炼的过程就是在不断地扩大这个容器的容量,而当需要使用内力时,便是将这些平日积攒的内力真气用出,消耗后往往调息一段时间便能恢复,而北冥神功吸取对方内力就是硬生生在抢夺别人修炼的容器和积攒的内力,如同一个强盗不仅抢别人的饭食,还连碗一起抢走,具有不可逆性。
然而胡枫发现吸取的内力远远不如自己修炼的强,两者之间有种一袋棉花和一袋铁的差距感,想要将这股吸收来的真气真正转化为自己的力量,需要在体内运行几个周天进行转化。
胡枫尚未洞悉这两位汉子修炼的内力本质是真气,而世间顶尖的内功心法所凝聚的却是更为精纯的真元。须知,有时候十年的真气修为才抵得上一年真元的积累。
正因如此,即便同是修炼二十年,功法不同功力有高有低,尽管聚贤庄中不乏修炼时间远超过乔峰的高手,但却都敌不过乔峰,不得不联手应战。这种现象,无疑加剧了江湖中人对那些顶尖内功心法的眼红与争夺,使得一些人心生贪婪,甚至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据为己有。
当然天资对于修炼也有着不可或缺的影响,如同一块相同土地种好的种子和坏的种子,结果有着很大区别。即便修炼相同的时间和相同的功法,天资好的,扩容的速度就快,也就是功力越高升。所以天资好也需要好的内功心法。
胡枫一边赶路,一边运功炼化,炼化结束,感觉自己似有修炼北冥神功三年多的功力,也终于不再是弱鸡,胡枫转念一想可能也只算得上是一只强壮一点的斗鸡。
不多时,胡枫的视线中便又出现了那一处房屋,将到屋前,忽然间,两条棍棒如同鬼魅般贴着地面挥来,凌厉地朝马蹄砸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