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有了外挂,人生有了新的希望,陈北楼要说他不惊喜,那自然是骗人的。
但是人是铁饭是钢,再惊喜也当不了饭吃。
这具身体饿了两天,摸到好东西后也只是和发小分吃了一个血馒头,再到他穿越后一阵折腾,这时候早已经是饿的前胸贴着后背了。
首先得处理了这片金叶子。
作为摸尸人,城池乡镇他都进不去,唯一能给他交易的地方,也就只有乱葬岗西南出口的黑街了。
黑街是专门做摸尸人生意的一条街。
之所以称之为黑街,原因大家都懂的。
不过对于这个陈北楼倒也理解,毕竟是和象征霉运的摸尸人接触,没有足够利润谁愿意去做?
黑街有几家当铺。
传闻都是同一个老板产业。
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以前摸到的一些不太值钱的小东西,也都是去里面换铜子,坑是坑了点,倒没有过直接黑东西的先例。
不过所谓金帛动人心,金叶子毕竟比较值钱,陈北楼确实有些担忧对方见利起意。
只是他没得选择。
再不弄点钱填下肚子,要不了多久,他就会连走路的力气都将没了。
脸上涂了些黑灰遮掩了一番,再带了顶不知道前身从哪捡回来的破烂草帽,陈北楼走进了一家前身常去的当铺。tehu.org 火鸡小说网
直接把金叶子递了上去,一脸横肉的掌柜,眼中瞬间放光。
这反应差点把陈北楼吓了个半死。
还好掌柜眼中的光很快收敛不见,露出了皮笑肉不笑的标志性商业笑容,以一种平常语气道,“金叶子是不错,不过按照道里规矩但凡下面出来的,价值要打折扣,一千铜子最多了。”
陈北楼也只是象征性的讲了下价,闪电以一千二百铜子当给了掌柜。
说实话整个过程,他强装镇定,其实腿肚子都在抖。
生怕钱没拿到命也丢了。
毕竟以他现在的状态,怕是个八岁小孩见利起意,他都不一定应付的了。
一大袋铜子入袋,陈北楼迅速离去,再三确认没人尾随后,找了个角落丢了草帽,换了一身早已准备好的衣服,然后才返回了黑街,找了一家酒肆填肚子。
几个粗馒头,一壶浊酒,三斤七分熟牛肉,硬是吃出了山珍海味的味道。
酣畅淋漓!
填饱了肚子,又备了一些干粮,陈北楼直接返回了乱葬岗。
接下来他迫切要做的,就是炼制血尸。
只有有了血尸,他在这个处处都是危机的乱葬岗,才算有了点自保之力。
要想炼制成一具血尸,只有两种法子。
一炼二养。
一炼是炼活尸,二养是养老尸。
先说炼活尸。
所谓活尸,通俗点讲,就是那种大脑死亡,心脏还在跳动,某种意义上还活着的尸体。
只要找到这种活尸,再配好足够尸粉,就可以动手炼制成血尸。
成功和失败的比率,大概就是五五开。
第二种养老尸。
要想把老尸养成血尸。
首先老尸不能腐烂。
毕竟尸体都腐烂了,剩下一丢白骨,就算有通天手段,大概率也不能让它活过来吧。
所以就得找到那种葬久不腐的墓地,按比较专业的说法也就是养尸地。
养尸地的尸体,通过一定手段,几乎百分之百能够养出血尸,甚至还有一定几率,养出一种比较强大的血尸——僵。
养尸地,陈北楼不会找,其实就算会找,估计也很难一时半会就找到。
不过活尸,他倒知道一具。
昨晚和同乡发小一同从乱葬岗深处回来,路上就看到过一具,当时都还没断气。
至于配置炼制血尸的尸粉材料,毕竟只是普通血尸,也不是什么太过稀有的东西,陈北楼刚好就有。
和同乡发小搜身两名倒爷时,前身偷偷藏了一个绣花袋,前身瞥了一眼在里面见到过那几种材料。
其实在搜出一堆好东西后,起了贪心的不仅仅是同乡发小,前身同样也是。
只是前身没有发小那么大胃口,更没有那么心狠。
所以他选择的,只是偷偷藏了一个有比较多值钱东西的荷包袋,而发小选择的是毒死前身独吞。
…………………………
太阳露头,邪崇退避。
点了三炷香,朝着城隍庙方向拜了三拜后,待香烧尽,确定没有出现两短一长后,陈北楼启程前往记忆中的地点。
当然拜完城隍会不会保佑,陈北楼真不知道。
只是摸尸人都这么做,他也跟着做,只求一个心安。
因为做了记号,陈北楼倒是没费多少功夫,便找到了埋在土里的荷包袋。
材料到手,然后前往活尸地点。
很快陈北楼就看到了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的一只老土狗。
狗毛都掉的差不多了。
不过陈北楼摸了摸,心脏还在跳动。
看样子时间上还来得及。
把老土狗拖到了个自认为安全的角落,第一次炼制血尸开始了。
把几种材料按比例配置好,接下来就要开始熬制尸粉了。
因为没有铁锅,陈北楼只好在上过香,再拜了三拜,承诺以后来给烧纸后,就近借了某位的一个瓦罐用用。
三个石块摆放好,上面放置瓦罐,丢入尸粉材料,加进去适量水,然后瓦罐下烧火,开始熬了起来。
用时半个多时辰,直到熬干了瓦罐中最后一点水分,这时候瓦罐底部出现了一层粉末,那就是炼制血尸所要的尸粉。
把尸粉均匀涂于老土狗全身。
上好香,烧起纸。
纸醉香迷之下。
只见陈北楼口中念念有词,把已经着火的一沓纸钱,精准的丢在了狗身上面。
尸粉果然触火即燃。
瞬间燃起了熊熊大火。
这就是火炼血尸。
只是直到大火熄灭,狗尸非但没被烧坏,反而在一阵血光之后,就像是浴火重生,突然从地上爬了起来。
第一只血尸成!
因为老土狗狗毛快掉光了,全身光秃秃的,陈北楼决定给它取名为秃毛。
僵硬的摇着狗尾巴,秃毛跑到了陈北楼脚边,用泛着血光的狗头不停的蹭着他的大腿。
嘿!
除了全身泛着血光稍微瘆人了点,这血尸还蛮讨人喜的嘛。
不过陈北楼清楚,土狗蹭他大腿,并不是说血尸还有灵智,只不过是它保持了土狗生前的一些本能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