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有求必应

第七十四章 有求必应

沈风看到了什么?

透过门口那不到一米的高度,寺庙里,一个白衣赤足的青年,留着一个光溜溜的头,上面烙着六道戒疤,正盘膝坐在地上,一尘不染,身前放着一个牛头大的木鱼,手中一个木槌,不紧不慢的敲击着。

但这些不是重点,不足以让沈风发愣。而真正让沈风震惊的是,那个脸上带着一丝痞气的青年,嘴里斜斜的,正叼着一根烟。

一根香烟!

“发明?穿越?现代人?还是洞察人心?”

沈风脑海一时之间不知道冒出多少个念头,而后,他突然一动,身如泥鳅,嗖一下就从不到一米的高度,在他口中如同狗洞一样的洞口一跃而进,进入了寺庙。

“帮主!”

黄小天惊叫一声,就要跟着进去。突然,一道身影横加阻拦,一句话也不说,一拳就往黄小天身上轰过来。

黄小天想都来不及想,一拳同样硬轰上去,发出轰然的爆响,两人同时退开。

“你个混蛋,临时反水了不成?”

黄小天看见自己的对面是意料之中情理之外的撞钟和尚,不禁破口就要大骂,但是还没等他骂出口,黄小天突然发现撞钟和尚此时的模样,有些诡异。tehu.org 火鸡小说网

只见他双目好像瞎了一般,全是白色,看上去恐怖异常。身上发出一丝呆板的气息,如同一个被人控制了的木偶,任人操纵!

黄小天刚想问话,突然双手一紧,低头一看,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撞钟和尚的两条眉毛,不知道什么时候变得长长的如同两条鞭子,居然无声无息的绑住了自己的双手,而自己丝毫没有察觉!

“吱吱吱吱~”

撞钟和尚突然咧嘴一笑,发出一声声如同猴子的笑声,挠头抓耳,全是眼白的两只眼睛,死死的看着黄小天的方向,黄小天整个人都被瞪得毛骨悚然,身上的鸡皮疙瘩一大片一大片的涌现起来。

“你妹!居然是被附身了!”

沈风咕咚一下从狗洞一般狭窄的洞口钻了进去,原本只有一间房间大小的寺庙,突然在眼中无限放大。而里面的空间,也不断的跟着变大,本来已有一门之高的高度,突然变得像是天际一般,沈风自己,就是突然出现在不知道有多高的天际之上,四周一片碧蓝的景象,飘荡着无数白色的云朵。

神佛寺庙的内部,已经变成了另外一个小千世界!

“守护天使,天使之翼!”

沈风对突然而来的情景暗暗心惊,但是却没有丝毫慌乱,背后释放出来洁白宽大的羽翼,在空中盘旋着飞翔下来,举止之间,轻松淡然。

但是自始至终,白衣青年,却从来都没有看一眼沈风!哪怕是瞄一下,都没有!

沈风降落到地面,刷一下收起了别后宽大的羽翼,打量着四周,发现自己处在一个无边的广场上面,地面是用一些珍贵的大理石打造而成,光滑平整,有种一尘不染的感觉。广场的正东方的尽头,是一座寺庙,上面立着一只猴子的模样,跟外面看起来的神佛寺庙一模一样,又或许说,这才是真正的神佛寺庙。

“那个,来跟香烟来抽抽?”

沈风坐到白衣青年的正对面,看着青年嘴上的那跟香烟,还有空中飘荡着无比熟悉的丝丝烟味,简直快要让沈风完全陶醉进去。坐下来了才发现,这个敲打着木鱼,一脸痞气的白衣青年,居然刷的有点令人发指,几乎都比得上沈风至今见过的第一美男子,遗尘子。

白衣青年听了沈风的话,从怀中掏了一掏,掏出来一包红色的烟盒,还有一只黄色的打火机。

沈风眼神一亮,连忙从青年手中接过香烟和火机,如同接着世上最珍贵的宝贝。

“双喜哇,经典的双喜哇,还有这个打火机,太熟悉了啊。”

香烟是六块五的软双,打火机是那种大街上随便都有得卖的货色,一块钱,上面还印着一些个火爆的比基尼洋妞。沈风记得还是年少的时候,就是看着这些比基尼女郎大流口水,还偷偷的不知道藏了多少个,放在一个谁也不知道的地方。

在地球上是孤身一人的孤儿仔沈风,穿越唯一的遗憾,是没有把那一堆珍藏的劣质打火机,带到神州大陆上来!

当然,有火没烟,就成了来到神州大陆上的有一个遗憾!

但是,此时,两样东西,都在这里聚集了,白衣青年就好像是上天派来的专属愿望之神,专门来弥补沈风的遗憾一般!

“谢了!”

沈风双手都有些颤抖,抽出一根香烟放在嘴里。

叮~

火机一声清脆的响动,一跟细小的火苗点燃出来,把烟头的位置嘶一下点燃,烧红了香烟的味道。

嘶~

沈风深深的吸了一口,手指熟练的把香烟夹在无名指和中指之间,那是他惯有的手势,很少人会这样子夹烟。久久,沈风才长长的吐出来一口浊气,烟雾弥漫在面前,显得有点乌烟瘴气的,让人看不清楚他的神色,是多么的怀念。

白衣青年此时也吐出来一口浊气,但是香烟却依旧停留在他的嘴角,不曾有半丝松动。袅袅上升的白烟,不曾把他的眼泪给熏出半滴。

显然,他也是一个老烟枪。

“哥也是来自地球?”

沈风惊叹,心中万千思绪,有一种他乡遇故知的悸动,忍不住的都想要上去抱一抱白衣青年了。

白衣青年并不理会沈风,一心放在敲木鱼上面,要是没有嘴上那根香烟挂着那里,怎么看都像是一个少年得道的高僧。

沈风也不在意,干脆半躺在地上,香烟一根接一根的抽着,耳中听着木鱼的敲击声,心神突然变得无比的宁静。

一些陈年往事,一些不忍心回想,一些刻意收起的记忆,突然破开了封印的恶魔一般,慢慢的流溢出来,荡漾在沈风的心间。

沈风的穿越,并不是真的就是坐在电脑前面莫名其妙的就发生了。那是一个大夏的热天,沈风用了一年多的时间,证明了自己所进行的事业,就是世人闻之色变的传销!折腾了那么久,身边的人都厌恶了他,但是最让他受不了的,是一起厮守了六年,就快到达七年之痒的女孩,突然决绝的离开了他。

那个曾经山盟海誓,乖巧的如同小孩子一样单纯的女孩,在社会摸爬滚打了几年后,终于成熟了,知道了,清楚了自己心中所想要的,了解了沈风不能给到她心中的所要的,走得那么绝然!

走得那么绝然!

沈风不知道到底是哪里牵绊了那个女孩,他也不想知道了,两个人的爱,如果参合了太多的现实,那就不是爱了,最终走到一起的,只能是婚姻。

但是那还是爱情么?

于是,那一晚伤心透顶了的沈风,终于意识到了,世上好像已经没有关心自己的人了,也没有自己需要关心的人了,他把身上所有仅剩的一百多块,买了几瓶二锅头,在百米多高的楼顶,一夜孤独,把从未尝试过的白酒,一下灌下去了两三斤的度量。

“狗日的爱情!狗日的现实!狗日的狗日!”

沈风大吼三声,从楼顶一跃而下!

思绪万千,脑海里突然回忆起那些尘封的记忆,沈风脸上闪烁着变幻的神色,时而青涩,时而感动,时而温馨,时而轻笑,但是到最后,通通化为悔恨,遗憾,可惜。

哎~

长叹一口气,沈风长长的吐出一口白烟,指间的香烟已经燃烧到了头,滚热的温度接触在手指上,他却依然不知觉。

“往事如水,一逝不回头。”

白衣青年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了下来,眼神闪烁着智慧的目光,口中说着看似安慰的话语,透露着一股窝心的感觉。

“嗯?”

沈风惊醒,把手中仅剩的烟屁股丢掉,伸手想要去再从烟盒里拿烟,却发现烟盒已经空空如也,仿佛还没多长的时间,一包烟就已经被抽完了,烟头丢落在四周,如同前尘往事,搁在那里,不起眼,却的确是发生过在自己的身上。

白衣青年默默不语的从怀中再度拿出来一包香烟,递给沈风。

“谢谢。”

沈风此时只知道道谢了,心情低落的不像话,全身懒懒的,动都不想动一下。

“是不是觉得还少了点东西?”

白衣青年拿起打火机,帮沈风点燃香烟,随后把嘴上快要烧尽的烟头取下来,夹在手上,放于无名指和中指的位置,跟沈风一样。

沈风看见这个动作,突然露出一个微微的笑容,道,“是却了点东西,此时要是有二两烈酒,再添一些花生,当是一个好享受。”

“如你所愿。”

白衣青年笑了一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堪称完美。随后他的手伸入自己的怀中,仿佛怀里藏着一个有求必应的宝库,没两下子,就拿出来两瓶小装的二锅头,还有一大袋子花生米。

二锅头的牌子,赫然是沈风跳楼前的那一个红星牌,而那些花生米,也是干炒出来的,又香又脆,剥两颗丢进嘴里,在灌一小口白酒,酒香夹合着花生的味道,简直是人间极品。对那时候仅能保温饱的沈风来说,这是一种奢侈的享受。

“谢谢你,无论如何,真的谢谢你今天的款待。”

沈风抽着烟,不时灌一小口二锅头,花生米在手中捏到梆梆作响。那一瞬间,就好像回到了地球上的那段时光,那个曾经发誓相伴一生的女孩,总是在自己抽烟的时候,捏着鼻子,眼中翻着赤裸裸的鄙视,却一声不吭,要用眼神的杀伤力,杀得沈风落荒而逃。

那些曾经快乐相伴的日子,突然一股脑儿的涌现出来,如同狂潮,要把人完全淹没。

沈风吃着吃着,突然很没出息的,掉出两行老泪。

“嗨,真他娘的丢人,让你见笑了。”沈风慌忙把眼泪擦掉,看着白衣青年一脸理解的表情,突然说道,“哥你出家做和尚,想必也是经历过了一些难过的事情吧?”

白衣青年垂下眼睑,深深吸了一口烟,缓缓道,“人生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谁能一帆风顺,只有大悲大彻,才能醒悟到,什么才是最重要的,什么才是自己最想要的。”

“哈哈,这句话真他妈的耳熟呢。”

沈风好像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把手中的一瓶二锅头,一口给灌了下去,呛得面红耳赤,连连咳嗽不停。

“今天尽兴,是地球人的日子,哥,把所有的酒都拿出来吧。前世穷得慌,一点闲钱都没有,什么都没有尝试过。不知道哥你这里,有没有什么人头马XO,什么法国红酒之类的,有的话,都通通拿出来吧,让我好歹也尝试回味一下,大不了出去之后,我给你一千八百斤黄金,绝对不会让你吃亏。”

“开心就好。”

白衣青年听了沈风的话,当真的从怀中又取出来几瓶样貌矜贵的洋酒,每一支看上去都价值不菲,沈风都只是以前从电视上看到的模样,根本都不知道是什么味道,而最让人叫绝的是,白衣青年在最后,竟然还拿出来两只高跟大口的玻璃杯。差点让沈风疯狂。

看见白衣青年还在怀中掏着什么,沈风不禁笑道,“哥,你可别拿出来两根红蜡烛之类的东西,咱两个大爷们,经不起什么烛光晚餐啊!保持纯洁,坚决不要基情啊!”

白衣青年一愣,脸上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不自然,随后从怀里掏出来的,是一个纯金打造的开瓶器。

“哟,这东西都有啊,我还不知道怎么个弄法呢。”

沈风神情雀跃,一把从白衣青年手中抢过来开瓶器,拿着一瓶红酒,对着瓶口的木塞,死命的折腾。

但是这厮从来没有喝过红酒,开瓶器捣腾了半天,还是没有找到法门。沈风把求救的目光看向白衣青年,白衣青年却微笑着作了个请便的动作,然后自顾自的把自己手中的那瓶二锅头,学着沈风的样子,一口干净。

“骂了隔壁的,什么破玩意,气死老子了,弄这么多花样,还不是葡萄兑酒的玩意,弄得这么高级,只能满足那些欺世盗名的混蛋的虚荣罢了。”

沈风手上金元力鼓荡,形成一把锋利的金刀,往红酒瓶口一挥而过,把整个瓶口切走一半,直接过滤掉了木塞的位置,露出一个平滑的切口。

“来,哥,干杯!”

沈风把两个高跟大口玻璃杯倒满,递给白衣青年一杯,随后碰了碰酒杯,愣了半天,蹦出来一个洋文单词道,“去死!”

噗~

正在豪气干云的准备把红酒一干而下的白衣青年,听到沈风的话,一口气没忍住,直接喷了出来,把沈风喷得像落汤鸡似的。

“呃,这个‘去死’,洋鬼子的意思是干杯,”沈风不好意思的解释道,“哥,什么味道啊,我都还没喝过真正的红酒呢,就是像你这样喝的吗?”

白衣青年尴尬的擦擦嘴,想都不想就说道,“还能有什么味道,葡萄兑酒的东西,不就是有葡萄味,再加上酒味吗?”

“哈哈哈,就是,就是。”

沈风哈哈一笑,但是却不是再学着喝二锅头一样,一口把红酒干掉了。只见他把舌头卷起,好像老虎喝水一般,用舌头的尖端接触酒水,然后细细的品尝,让红酒沿着卷起的舌头,畅然滑下。

白衣青年看着沈风的动作,好像感受到了什么,脸上突然一变。

“好酒啊!”沈风却似乎没有注意到白衣青年的变化,细细慢慢的品尝完了一杯红酒,还砸吧砸吧了一下嘴巴,“好酒好酒,但就是让人有点蛋痛的感觉,要细口细口的喝,不如二锅头,一口干下去,豪气冲天,那才是男人要喝的酒水啊!”

白衣青年呐呐一笑,有点局促应付道,“是啊是啊。”

“哥,来,伸出舌头,我教你怎么喝红酒。”

沈风突然用金元力化出来两根筷子模样金条,神情认真的看着白衣青年。

白衣青年定定的看着沈风,随后一笑道,“好啊,正是要长点见识,免得你在心中说我珍藏了这么多好酒,自己却连基本的喝酒方式都不知道。”

说着,白衣青年就伸出了舌头,又长又尖,有点不像人类该有的样子。

“哥你是见笑了,我也是刚刚才想起,以前看过一场电影,周星星同学在里面说过了,人的舌头有各种味蕾,其中,两边的苦味,和红酒为了避免酒中的苦涩,就应该把舌头卷起来,然后。”

沈风用一对金筷子夹着白衣青年的舌头,指指点点,不是翻动着,这里戳一下,那里挤一下,有几次差点把筷子捅进去喉咙里面,差点直接弄死光头哥。

“哈,哥,原来耍猴就是这样的感觉啊!”

沈风一停,把筷子停在白衣青年的嘴巴里,哈哈大笑。

“什么!”白衣青年一愣,随后脸色大变,“你什么时候发现的?”

“拜托,我又不是猪,你看,打我一进来,我想要什么,你就能从怀中取出什么,好像是我肚子里的蛔虫一样。你不觉诡异么,我要香烟,你就拿出来我最长抽的双喜,我要喝酒,红星牌的二锅头就是我临死前的伴侣,我说红酒是葡萄兑酒得玩意,你也跟着起哄,却不是饰物的存在,必然有它的道理。然后珍藏着红酒的你,居然不会用开瓶器,反正我心中想到的,你就能知道,我懂的你也懂,但是我不知道不懂的,你却也一点都不知道。还把红酒一口灌下去呢,简直比我这个乡巴佬还乡巴佬。”

“但是最开始让我怀疑的,是你夹烟得姿势,无名指和中指的夹发,不好意思,我见过那么多烟友,别无他号,仅此一家!”

沈风一边说着,手中的香烟被他用元气一逼迫,立马现出原形,那哪里是什么香烟,根本就是一丝木元气幻化而成的木头而已。

白衣青年脸色狰狞,突然吱一声怪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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