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私下分赃,鞑靼天狼骑!

“贤侄可是认出了此甲来历?”

“要说此物可跟你有莫大渊源。”

后卫将军、理国公府一等子柳芳指着那处堆放着西式胸甲的营帐,一脸促狭的对贾玚说道。

闻言。

贾玚脸上满是疑惑之色。

跟他有关系?什么关系?

“哈哈。”

见其懵懂神色,柳芳不由得笑道:“此中存放皆为鞑靼大汗亲卫天狼骑之物。”

“贤侄莫是忘了被你杀穿的那些鞑靼中军?”

“哦哦。”

贾玚一听这话,瞬间反应过来。

之前,他率领两千霸王铁骑一路杀穿了鞑靼后军,直逼鞑靼大汗车不登班珠尔和黄金大纛时,突然有一股异常骁勇的鞑靼骑兵杀了出来,试图阻止霸王铁骑。

他还以为那是鞑靼的精锐,却没想到竟是车不登班珠尔的亲卫天狼骑。

这倒还真是渊源不浅!

“柳叔父,不知...”

突然间。

贾玚似乎想到了什么,一脸期待的看向柳芳。

“哈。”

“军械本为敏感之物,按理说不能肆意处置。”

“只不过这些乃是阵中缴获,无人会在意其去处。”

“既然贤侄喜欢,那派人带走便是。”

“左右两帐内分别是天狼骑的弯刀、弓箭,贤侄可一并带走。”

“那边还收了一些鞑靼精锐的甲胄和兵刃,贤侄看看有什么喜欢的。”

“只要不是数量太多,少个一两万没什么太大关系。”

迎着贾玚的目光,柳芳大手一挥,豪爽道。

至于贾玚要这些兵甲的目的,柳芳问也不问。

旁的不说,哪个勋贵家里没层养着些护卫随从,多了上万,少了也有几千。

更何况,这些东西放到草原上,那可是实实在在的硬通货,换些金玉不成问题。

“是,多谢叔父!”

贾玚立马笑着应道。

他没想到柳芳竟这般‘善解人意’,这可是他们初次相识。

一时间,贾玚不由得对这位理国公府的叔父产生了许多好感。

当然,他对封建时代的勋贵世家这一群体了解的更加清楚,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随即,在柳芳的开明下,除了三千天狼骑的全套装备外,贾玚还要了一万两千副鞑靼精锐骑兵甲胄、八千副强弓、两万把弯刀。

这一仗,鞑靼三部共计三十万铁骑,外加随军部众足有百万。

伴随着仓皇撤退,遗留下来的兵甲辎重不计其数,没人清点之下,根本不会在意贾玚拿的那点东西。

.......

未时三刻。

一应兵甲悄摸着运进了霸王铁骑驻扎的营地。

此时的大同镇,几乎所有士卒都陷入了沉睡中,厮杀一上午,他们早已精疲力尽。

因此,没有人关注到这一幕,倒是让贾玚很顺利的接收了这批兵甲。

“来人。”

回到营帐后,贾玚脸色一凝,轻唤了声。

“主公!”

一名值守的霸王铁骑匆匆入帐,恭敬道。

“你马上派人放出猎鹰,务必在最短的时间内通知赛罕部。”

“告诉其其格,让她亲自率一万骑出坝上高原,赶至宣府长城外。”

“我会在那里等她。”

目光如炬,贾玚沉声吩咐道。

“诺。”

那名霸王铁骑连忙下去安排了。

没一会儿。

三只猎鹰携带着信件从大同镇上空掠过,直奔西方而去。

从鞑靼王庭缴获的十二对猎鹰,三对留在了赛罕部,三对留在了军中。

剩下六对及二十名鹰奴一并送往了神京,交予黑冰台,命怜月派人学习训鹰技术。

过去几千年,中原同草原在通信技术上因为特殊原因产生了不同的分歧。

从炎黄时期,中原驯养了鸿雁,也就是候鸟,进行传书,后来选用了鸽子替代鸿雁,鸽子相对好繁殖、驯养难度低,因此广为流传,一直沿用至今。

草原上,一望无际,天穹之上的苍鹰会猎杀任何鸟类,于是游牧民族只能畜养苍鹰做为信使。

此外,苍鹰还可以作为眼线使用,观察敌情。

事实上。

苍鹰的训练难度极大,但作用胜过鸽子好几筹。

鹰飞得高,战斗力强,可长途跋涉,不会受到意外陨落。

并非只有苍鹰适合驯养,其它鹰类一样可以驯养,例如女真、高句丽驯养的便是海东青(矛隼)。

广袤的中原大地拥有各种各样的地形,同样也有许多不同种类的猛禽。

例如:栖息在平原地带的秃鹫、雀鹰,栖息在山林地带的金雕、花雕,栖息在湖泊沼泽地带的游隼、燕隼、红隼等等。

只要黑冰台的人能学会驯鹰技术,自然可以将信鹰的规模扩大。

........

当晚,大同镇举行了浩大的篝火晚会。

那些鞑靼人逃跑留下来的不只是马匹,还有多达十余万的牛、羊,配上中原美酒,那滋味别提多美了。

能够在这场仗活下来的士卒全都是从死神手里夺命的人物,一个个内心积压了无数情绪。

好在有这样一场晚会,让他们可以尽情的释放,尽情的潇洒。

做为最大功臣的骠姚校尉贾玚受到了所有将士们的爱戴。

只要他出场的地方,那必然是无数将士欢呼雀跃。

经此一战,贾家宁国府嫡子贾玚的名声彻底在九边立了下来。

别的地方不知道,但至少大同、宣府两镇,贾玚便是当之无愧的军神,威望远胜于神京中的皇帝老儿。

这恰恰就是他想要得到的东西。

军职、爵位什么的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名声。

只要名声在,哪怕贾玚无一官一爵,在这大同镇振臂高呼,便有无数人跟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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