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因,果,循,环!

【赵春兰一定是个伪装的精神病患者,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为了撕下她伪装的真相,海城派出所的民警又花费了一个晚上的时间,仔细调查了赵春兰杀害李天一时候的画面。】

【最终发现,在作案前,赵春兰曾扯下过自己的面纱,确认了她的目标人物——李天一,随即施展谋杀报复!】

【有了这一项证据,海城警方准备向法院提起申诉,将这起恶性案件定义为故意杀人,但是!信息科的同志却在这时候找到了有关赵春兰的病例,确认了她是精神病的事实。】

【病情诊断栏里面,清楚的写着:赵春兰,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并在病状中提到多种突发性障碍,比如,间歇性妄想体验,间歇性情绪障碍,间歇性行为异常及行动不受控制,更讽刺的是,诊断医生还在栏目中写道,导致赵春兰得病的原因,可能是她女儿被虐待的遭遇。】

【李思思的遭遇,就像一把利刃,捅入赵春兰的心中,她又将这把刀拔了出来!恶狠狠的刺向凶手!】

……

这最后一句话,对江晨感触很深。

不仅是他。

直播间里,已为人母,或为人父的观众也感同身受。

为人父母,最受不了的就是自己的孩子受到伤害。

疼在儿女身,痛在父母心。

你们当初如何对待我的女儿,我必定要加倍奉还给你。

但很快,不少理智的观众就反应过来了,这节奏是不是有点不对劲啊。

怎么越来越像洗白赵春兰的剧情。

既然有证据能证明她在谋杀李天一的时候,并未发病。

那么接下去,也该审判赵春兰了吧!

“喂喂喂,这1号怎么又停住了!这最后一句话是什么意思?是在为赵春兰立人设吗?她赵春兰是一个母亲,李天一的父母就不是父母了吗!最起码,李思思还活着,但李天一可是永远的丢掉了性命啊,要换我来写,赵春兰这一集必须死!”

“我很同情赵春兰的遭遇,但是吧……她的行径的确是过头了,故事发展到这儿,怎么看都不能有个完美的结局了,就看1号怎么写吧。”

“这赵春兰要是还能洗白,我绝对会上台给1号磕一个,可要是洗白不了,这样的人还让她活下去,我是接受不了的,这内容的思想有问题啊!”

“这还死不了?我才不信呢,证据确凿,难不成这赵春兰还会越狱不成,1号又不是没脑子的人,总不至于再安排个反转把赵春兰给保下来吧?”

“哈哈,除非1号真没带脑子,否则,否则……否……噶?卧槽!这这这……这1号写的是啥?赵春兰,又无罪了!”

【赵春兰!无罪!】

江晨斩钉截铁的在黑板上写下这五个字,不带半分犹豫。

【那件被警方认为可以定罪赵春兰的黑色外套,恰恰成为了赵春兰的护身符!据调查,这件外套是医生特意为赵春兰定制的衣服,医生说,赵春兰的病情时常反复。女儿所受到的伤害,成为她心中始终挥之不去的阴影。】

【在这种躁动不安的情绪下,赵春兰必须把自己保护的严丝合缝,才能避免疾病的复发,而在她行凶这天,赵春兰路过学校之时,无意识的扯下自己的面纱想吸口气,却偏偏撞上了伤害女儿的李天一,于是,她的病情,又一次发作了……】

【司法机构的鉴定让海城警方无法接受,紧接着,他们又拿出了另一个证据,正常人出门,谁会在身上带水果刀?还有,为什么赵春兰会来到李天一上学的学校附近,这难道不是蓄谋已久吗?】

【遗憾的是,半年前,赵春兰就已经住到学校附近了,这也是医生的建议,房子都是医生安排的,只要不刺激到她,孩子们的欢声笑语,甚至会有利于她的康复,而李天一恰好转到这所学校,这纯属偶然。至于那把水果刀……监控显示,在赵春兰发病后,她也是随机的在路边的水果摊上顺走的,水果摊摊主也可以证明,事发那天,他家的摊位上丢失了一把水果刀,没想到就是被用来割喉那一把……】

【自此,所有的证据都在表明,赵春兰行凶当时,正处于病发状态。】

【按照流程,接下去,赵春兰将会被送去做精神病司法鉴定,进行刑事能力的评定。责任能力的评定的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18条,其中有明确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别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所造成的危害,经法定程序确认,将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别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应当负刑事责任,但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若最终评判赵春兰为无刑事能力者,那她将只需要接受强制治疗,不用承担任何罪责,而且,就目前所掌握的资料来看,赵春兰很有可能会被判定为无刑事能力者。】

【从另一个角度讲,赵春兰是钻了法律的漏洞,找到了完美复仇的办法!这显然是一起有预谋的,精心策划的仇杀,可警方就是拿她无可奈何,因为警方根本无法证明,赵春兰在作案时保留着清醒的意识,那么法律就无法制裁她。】

【就像当初李思思受虐那起案件一样!所有人都想把那四个犯罪的恶魔送进医院,但是他们做不到!法律保护了他们!】

【相信此刻,李天一的父母一定感同身受,正可谓是因果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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