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1章团队协作
山鸡坐在一块大石头上,看着一个个参选的军人被扔出来,一脸的嘲笑,看着那些被抓住淘汰的军人脸上露出的狼狈样子,山鸡很是开心的样子。
“呵呵,抓住好啊,抓住了就不用藏着了,那边有水和肉干,你们想吃就吃,想喝就喝,吃饱喝足了,就可以回原部队了。”
虽然山鸡嘴上这么说,但却很少有人都吃肉干,这些被淘汰的军人一个个垂头丧气。
“砰!”又一个浑身是水的军人被扔到了地上,那军人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嘿嘿,这小子跑到水池里,用水草的杆吸气,我就把那水草杆的眼儿堵上了,这家伙差点儿被淹死在水池里。”那特种兵一边说,一边用手在军人胸口用力的按压,不一会儿的功夫,军人嘴里吐出了不少的水,这才缓了过来。
“你小子硬气,宁可淹死也不出来。”特种兵嘿嘿笑道,那浑身是水的军人坐了起来,一脸懊丧的说道:“可是我还是被抓了,我就闹不明白,那么多的水草,你怎么就能找到我。”
“嘿嘿,我们特种兵都是火眼金睛,谁也逃不了我们的眼睛!”特种兵哈哈大笑。
“好了,时间到了,都回来了吧。”山鸡看了看天,已经四个时辰过去了,夕阳西下,已是黄昏。
再看那些垂头丧气的军人,足有一百七、八十人,也就是说,参加试训的二百人,现在没被淘汰的只剩下二十多人。
“时间到!都可以出来了!”山鸡叫道。
不一会儿,十几个幸运没被发现的军人从林子里走了出来。
只见一个人一身臭气,身上全是粪便,众人都不由皱眉,一个特种兵就问:“你小子掉到茅房里了吗?怎么身上全是屎?”
那军人嘿嘿一笑,露出雪白的牙齿,口中说道:“嘿嘿,要不是我藏到茅坑里,不是早就被找到了?”
“你小子行!在茅坑里憋了四个时辰,牛x!”那特种兵说道。
山鸡也是一点头,心说能在茅坑里藏这么长时间,这个人的毅力与耐力倒很是不错,是个可造之材。
“你叫什么名字?”山鸡问。
“报告,我叫曹三。”
“曹三,我记住你了,去洗洗,你入围了,这身臭味儿太熏人了。”
“哎!”曹三乐呵呵的去一旁的溪水里清洗。
“头儿,猫头鹰和老狼没出来!会不会出了什么事?”一个特种兵说道。
“不用急,要是连几个面瓜都搞不定,他们还算什么特种兵。”山鸡打了个哈欠说道。
正说着话,一个特种兵扛着一个晕迷的士兵从林子里走了出来。
“猫头鹰,怎么才出来?”一个特种兵问。
“这家伙跑得太快,我追了他绕了两个时辰的圈子,愣是没抓到他,直到最后这家伙竟然累得晕了过去,我才把他扛回来。”
“他叫什么名字?有认识的吗?”
“报告,这家伙是有名的跑不死,我们都叫他飞毛腿,本名倒是无人知晓。”
“这个飞毛腿倒是个好材料。”山鸡点头说道。
“这么晚了,老狼怎么还没有回来?”山鸡也是喃喃自语,眼见太阳就要下山,山鸡决定到让人到丛林里去找山鸡。
“我回来了!可累死我了!”
一个身材高大的特种兵从林中走了出来,眼眶带着淤青,竟然受了伤。
“怎么搞的?”山鸡一皱眉。
娘的,被几个面瓜给伏击了。
一上来就用沙子眯了我的眼,然后就把我打晕了,我醒来时测试已经结束了。
说完,老狼看向了对面幸运留下来的二十多个士兵,恶狠狠地说道:“娘的,到底是谁下的手,这么重,害得老子晕了两个时辰!”
“呵呵,不错嘛,学会团队协作了,是谁干的,自己出来。”山鸡问道。
老钱低着头走了出来,口中说道:“是我干的,要罚就罚我吧。”
“还有我!”
“还有我!”
小燕与秃子也走了出来。
“你们竟然敢伏击特种兵,还打晕了他,你们知道吗?老狼的武艺,就算十个人也近不了身,你们三个人能撂倒他,倒是有几分本事,说说,你们是怎么干的。”山鸡不但没有责怪,脸上还露出赞许之意。
“小燕身轻如燕,会轻身功夫,我们用他吸引注意力,秃子是打手,武艺高,我在旁边出谋划策,敲敲边鼓。”老钱如实答道。
山鸡心说这几个家伙倒是有些本事,能出奇制胜,还讲究团队协用,发挥每个人的特长,倒未来是可以重用。
“行了,你们几个都过关了,老钱、小燕、秃子,我记住你们几个了。”
山鸡对今天的测试考核结果很是满意,二百个人中录取了二十三个人,已经很难得了。
当下山鸡宣布解散,让其余人回原来部队,随后他扭过头来看向留下的二十三个人,口中寒声说道:“能进入特种部队是你们的光荣,不过,也是你们苦难的开始,我会为你们制订魔鬼训练计划,我会让你们体会到,什么是生不如死……”
就在山鸡选拔特种部队队员的时候,李贞带着两个卫士打扮成商人的模样来到了九原城中微服私访。
九原城虽是新建,去欣欣向荣,到处都是建设的场景,九原城的城外也已建起了不少建筑,成了一个新兴的市场,在这个市场中,李贞看到商贾云集,胡人与唐人杂居,摊位上琳琅满目,摆满了各种商品。
有江南的丝绸、茶叶、陶瓷,黄河流域的栗米、棉花,西域的花生、胡椒、塞北的羊皮、吐蕃的牦牛角,辽东的人参、鹿茸,总之,这市场的规模虽不如长安的西市,但商品种类之全却丝毫不逊色。
市场上胡商和唐商不断叫卖那叫一个热闹。
看到这些商人的买卖倒也公平,李贞感到很是满意,走累了,来到一个小酒馆附近,却见远处吹吹打打,一支迎亲的队伍走了过来,那新郎浓眉大眼,一脸胡须,约有三十来岁的样子,骑在一匹高头大马上,一脸的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