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二十八章:谋杀

吴辉结束复盘,他准备的当然不止一套计划,除了在厕所杀人,还可以在学校后操场,在周末的小区里,在宿舍楼底下的杂物堆,在学校的绿化区。

他只要盯着目标,等人单独进入任意一个地方,就可以了。当然这有点碰运气,万一目标一个都不去那也没辙。

当然这也是提前观察了目标的行动规律,吴辉才会确定使用这套计划。

全程的关键在于,不做多余的事情,用尽可能少的步骤去完成一个简单的谋杀案。如果说别人各种精妙的布局和手法是在给人出微积分定积分之类的高数题。那吴辉就是给人出一道二十几位数的乘法题。.五

高数找对方法就可解,当然需要人水平很高,这种乘法就算有人心算很快,也要算个半天。

用精细周密的布局,去执行一个过程最短最简单的计划。

这是吴辉的胜利法则。

那些暂时都不想了,先来准备破案。

他当场抽到一个连环杀人案,一看就很有难度。五天时间都能搞出来连环杀人案,是个狠人啊。

受害者一共三个,全都和吴辉前面抽到的案子一样是校园霸凌者。

一个死在自家小区,是晚上出门散步的时候路过一个扶手缺口处。被穿着雨衣的凶手从后方袭击,一把推下去。

吴辉估计这个雨衣的身高,鞋码,还有其他东西全都是假的。

一个死在学校体育仓库。失踪两天后才被闻到臭味的老师在报废的器材堆里发现。似乎是被倒下的架子压住,然后惨遭一根钢筋穿胸。犯罪者明显有所准备,没有留下指纹和脚印。

其实两个案子发生的时间虽然只差了一天,位置也比较接近。但并没有什么证据证明是同一人做的。

但第三个案子一出来,就很快并案处理了。在一次学校停电之后的第二天早上,有人在厕所发现了第三具尸体。

三起案子分别是在三天之内发生的。第一期案子虽然最早被发现,但却是最晚进行的。另外两具尸体都是后来才发现的。

「藏木于林吗?」吴辉微微皱眉:「也可能是真的连环杀人。」

现在,三个校园霸凌者,人际关系中有动机杀人的加起来可能有几十个。一个一个排查五天根本不可能。

如果是连环杀人的话,这些校园霸凌者可能压根就不认识凶手。那就更没法查了。

藏木于林也算是推理中常见的手法了。理论可行,让警方从人际关系排查的难度增加,但实操却难度非常高。毕竟杀人本身就很容易留下线索了,何况是连杀三个。

留下痕迹的概率直接翻了三倍。

这个凶手,或许也算是艺高人胆大吧。作风如此激进狠辣,倒是让吴辉想起了自己认识的某人。

先从三个现场开始排查,收集一下线索。

五天时间要破案,时间紧任务重。必须快一点。在这里每破解一个案子都是在减少未来的竞争对手。

越是难破的案子,越是证明这个对手麻烦。那便越要用心去破。首先吴辉去看的是厕所的死者,嗯,看到这个地方,他也难免想起自己之前在犯罪阶段的行动。大家的想法莫种意义上说还挺像的。

……

……

厕所是个好地方,味道大,来往人多。不容易留下痕迹。或者说就算留下痕迹也无从查起。

小明还记得自己之前在厕所被段霸欺负的经过。每当他怀疑风险,回想起那天之后就会再次燃起怒火。然后便不可能再放弃。

他打算就在厕所杀掉目标。并且已经有所准备了。

首先是凶器挑选。

是一个容易获得,不会从渠道上寻找到的凶器。这样就算直接把武器遗留在现场也没事。

当然,要戴上手套,不能留下指纹,先提前把凶器在厕所藏好。而且要等待一个厕所无人的时机。等他们发现尸体后就已经晚了。嗯……等似乎有点太被动了。

或许还要采取一些其他办法。

……

……

吴辉的联想只是一瞬间,然后他就开始观察尸体的痕迹。

设定上,警方会帮吴辉完成化验,调查监控等工作,不过都需要时间。具体的查案思路就需要他自己来寻找了。

他之所以从这个案件开始查起,就是因为这个案子的动静最大,停电这种事情,不可能留不下痕迹。

除非停电真的是运气好,晚自习时间碰上了,但这个概率很低。

果然,很快警察们就找到了电路被人为破坏的痕迹。但是是关键线路被铲子一下子铲断导致的,而监控摄像头只拍到那个人的背影。戴着个头套,穿着校服,背对监控摄像头。

这一铲子相当致命啊。不过,可以查一下铲子是哪里来的。

很快铲子的来路就被发现了,是学校旁边工地丢失的。应该是被从学校围栏处丢进来,进入学校后再去找过来。

「鞋子有增高,校服底下加了衣服,看不出具体身形。六月还要让人穿长袖外套的学校真该死。」吴辉对监控摄像头疯狂皱眉:「所以体型和身高什么的都无法做准。」

高智商犯罪是少见的。生活中大部分犯罪连个预谋都没有。都是冲动,看见就干了。

小偷小摸这样,人家没功夫仔细找你,但杀人……很容易就被追查出来了。但如果经过专门的伪装,很多确认外貌特征的办法都难以使用。

三起案子看似让被找到的概率增加了好多,但每一起单独来看作风都很简单干脆,没有多少可以查的地方。

但是,吴辉却敏锐的抓住关键点。

凶手要如何确定在停电前后受害者一定会去厕所呢?

虽然吴辉也选择在厕所行动,但他那时候还有许多备用计划,就算目标不前往厕所也会死在其他地方。

如果说凶手在黑灯瞎火的情况下确定目标前往厕所,这明显不太可能,所以必然是提前知道目标会前往厕所。至少也是大概率会前往厕所。

那么,此人很可能和受害者认识,所以才能够动相关手脚,这个受害者就是凶手真正的犯罪目标。

他推了推眼镜,确定了下一步的侦查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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