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8章 :巨怪之胃(2)

面对那冲撞而来的圣堂斗士大家都做出了反应。

阿尔哈兹雷德高举骷髅烛台发动仪式,虚弱诅咒降临在怪物身上直接压制了它强大的力量。

军团众人举盾顶了上去,那些盾牌相互之间配合形成龟甲阵型硬生生的拦下了那怪物的冲撞。

毕格比甩手一链条照着怪物脑袋抽了过去,锁链在力量的传递之中铮铮作响,下一秒便在呼啸声中撞上怪物的头盔。

金属碰撞的炸响之下头盔瞬间被扭曲,哪怕是挡住了整个头都是嗡嗡作响的。

怪物强大的生命力使它很快就从那晕眩之中挣脱开来,然而这片刻的停顿在这种战斗之中非常致命。

阿尔哈兹雷德反手一个【弱点术式】进一步削弱它的抵抗能力,军团则已经抽出宽刃剑一拥而上砍了过去。

怪物也不是没有反抗,但是接连被阿尔哈兹雷德两个仪式削弱,力量上的虚弱让它反击显得绵软。

巨钳夹过去也会被大盾挡下,毒针也难以扎穿,那些溢出的毒素对于军团而言没有任何效果。

而它那一身护甲带来的防御力也被削弱,刀剑加身轻易就将其血肉撕裂,而那军团头领更是一剑刺入其胸腹的血肉之中。

他们也是听说过那领主描述这种怪物最强大的就是这个,同样也是弱点。

这也激怒了怪物,正想要动作,但是毕格比又是一铁链抽了过来,硬生生将其动作打断。

虽然他就会这一招,但是好用就行了。

这下就连阿尔哈兹雷德也凑上来,抽出献祭匕首狠狠的捅了几刀,上面的力量爆发更是让怪物更加虚弱,很快就被众人砍死。

这场战斗虽然没有之前的那种轻松,但也称得上干脆利落。

辅助,防御,控制,输出配合得太好了,哪怕强如圣堂也只能倒下。

“我之前遇到的那些圣堂第一招肯定是【启示】,只不过这个为什么是直接冲撞而来?”

兰斯也上前,发现了一个很有趣的情况。

那怪物被劈开的胸腹之中并没有眼球,而是一团血肉纠缠。

兰斯大概也明白了,那些守卫祭坛的圣堂是老祖神选,这些并没有这种能力。

解释一番之后收回焮炙护符,这种出自教会,而且带有圣徒力量的东西兰斯并不想要太过招摇,越少人知道越好。

而他回头叫上亲卫队的时候发现他们也没有闲着,而是又割出了一大堆的血肉,那流淌的血液甚至汇聚成溪流这么夸张。

圣堂都挡不住,那些什么抗体、螅肉、血肉猎犬也就更是如此,直到他们遭遇了一个全新的怪物。

夸张的巨型肉瘤拦在通道之中,又或者说生在在通道之中,因为上下均和墙壁和地面的血肉组织生长在一起。

主体就是一颗扭曲的血肉,在那犹如溃烂的血肉之上布满了不规则的孔洞。

正面长有非常显眼的一颗硕大的独眼,而且并非是黑色,而是怪物野兽般的竖瞳,透露出些许意识。

独眼下面就是一张大嘴,满是尖牙利齿,一口估计能够直接将一个人吞下。

周边一圈的触手,只不过不是细长,而是短粗,像是细菌病毒的纤毛一般随意晃动。

正面之外就是那些大小不一的黑色眼球无序生长,大的能有人头大小,小的也就普通眼球一般,镶嵌在血肉孔洞之中,显得异常诡异。

巨噬细胞!

在这巨怪体内除去抗体,当然也有同样响应入侵者的生理反应,只不过巨噬细胞要更加强大。

而在巨噬细胞身旁还有那类似于抗体一般的白细胞柄,两者的区别就是那颜色,一个是紫黑色,而白细胞柄则是粉嫩的肉色。

几乎是刚碰面那巨噬细胞巨大的独眼盯上了走在最前面的军团。

战栗凝视!

邪恶的力量降临顿时将军团削弱,特殊的体质不害怕血肉腐化,但是他们的灵魂未必就这么坚固了。

“先干掉那小的!”

这下兰斯也得介入到战斗之中,其他记不太清楚,但是对于某些让自己陷入折磨的东西兰斯非常有印象。

那巨噬细胞看似强大,但到底还是血肉之躯,只要努力一下还是能够干掉的。

可那白细胞柄可就不同了,它的能力大多都是辅助巨噬细胞,或者是干扰敌人。

虽然看上去很无害,但它最恶心的就是有一招传送,能够将敌人随机传送到其他位置,脱离现在的战场。

那就意味着队伍被分割,同时也会失去方向和补给,落入到更加漫长的战斗之中。

兰斯之所以这么深刻那是体验过那种绝望的感觉了,所以其他的先不说,它必须死!

在军团被控制住的时候毕格比就立马冲上去甩出铁链将巨噬细胞控制。

阿尔哈兹雷德也是抬手招来猩红触手抽击在那白细胞柄上,虽然撕裂的血肉,但还没有完全杀死。

兰斯见状直接投掷而出一个燃烧瓶,然后抬手一枪过去,顿时一团火焰就落在其上,甚至能够听到那白细胞张着的大嘴传来惨叫。

但这并没有让兰斯满意,抬手一招赐福将军团唤醒,然后召唤了一句。

“射击小组集合!”

兰斯的命令落下那些亲卫队之中立马就跑出十个人来。

而兰斯则从陈列室之中掏出了一些特制的大型枪械,那相当于一般火枪两倍口径的夸张程度,而且那枪管也是特意加厚,意味着能够装填更多的火药,更大的弹丸。

同样这种配置也导致一个人很难操作,通常需要两到三个人一小组,还得一个架子抬起来才能辅助瞄准。

哈姆雷特抬枪,非常野蛮的设计,透露出一种“力大飞砖”的感觉。

普通的火枪对于这些血肉怪物没什么效果,而火炮在人员密集的狭隘环境又摆不开,兰斯回去就让工坊加急生产几把这种放大的抬枪,尝试一下。

因为陈列室的的原因后勤宽裕,这些抬枪都有着铁做的架子,倒也不需要人抬着。

就在那些人操作抬枪的时候巨噬细胞也很快从眩晕之中反应过来,感受到白细胞柄死亡立马就动用能力召唤。

然后就能看见那铺满的血肉地面之中生出了又一个白细胞柄。

只不过第一轮的抬枪都是装填好的,只需要架起来就行了,这下露头的白细胞柄首要成为了目标。

一声炸响,那刚露头的白细胞柄直接被秒了,血肉糜烂般夸张的炸裂,这就是大口径的威力。

不过同样那开枪的亲卫也被强大的后坐力带着一颤,几乎站不稳般后仰,如果是普通人恐怕肩膀都得震碎。

这才是一枪的威力,而这玩意摆开还有四把。

“毕格比回来不要靠近过去,军团防守阵型。”兰斯是不愿意冒险的,生怕有什么问题,还是选择一个更安全的方式。

“预留一枪盯着小的,剩下的自由射击大的。”

兰斯命令刚落下,直接三枪落在了那巨噬细胞身上,庞大的体型成为了绝佳的靶子。

圆形的铅弹穿透力不怎么样,但是完全将动能释放,撞击上去容易变形,反而更加方便撕裂血肉,只是瞬间就多出了几个血淋淋的孔洞。

但是这里可不是游戏,巨噬细胞并没有就此死亡,这是它的主场,有着无尽的血肉作为底气。

再生!

那连接血肉的系带涌现强大的力量,被撕裂的血肉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填充,而且能够感觉到巨噬细胞的力量也随之越发强大。

只不过它居然还在浪费精力召唤白细胞柄,这就给到兰斯操作的时间。

“让开!”

一声呼喊,兰斯直接推着一门火炮出来,也不废话,因为引线已经点燃。

“嘭!”

等到那战争机器发出咆哮,相比之下哪怕是抬枪都有些像是小孩玩具。

这下可就不是小打小闹了,比拳头还大的炮弹呼啸着撞在巨噬细胞的血肉之上,整个躯体都变形了,然后从后面炸裂开一道口子。

这些众人是看不到的,他们只看见爆炸声响起的瞬间那巨噬细胞身上就爆开了一道大口子,喷射一般飞溅出大量糜烂的血肉。

贯穿!

两三个人环抱都未必能抱住的巨大肉瘤直接出现一个能看到后面的洞。

而这个时候那被召唤出来的白细胞才刚从血肉之中生成,然而下一秒还是被抬枪给秒了,甚至都没有人注意。

“干掉它!”

硝烟就是男人的兴奋剂,兰斯吹起了进攻的号角,现在可不能给时间它恢复,消耗战对己方不利。

等待已久的军团十人也都上前,十把利剑割断底下连接的血肉系带,让其成为一个吊起来的肉瘤。

兰斯冲上去直接跳到怪物头上,狼牙锋锐,一刀就砍断了那巨噬细胞蛛网般连接周边血肉的组织。

原本吊起来的巨大肉瘤随即跌落,沉闷声中肉浪翻滚,挤压之下那伤口更是喷射出夹带碎肉的血液。

而兰斯踩在顶上反而没有被溅得一身,不过却迫不及待的将狼牙插入那独眼之中,然后献祭发动。

虚空吞噬而至,无论是什么都难以逃脱。

当开炮的时候巨噬细胞就已经输了。

这就是钢铁和火药的魅力!

馈赠的灵性告诉兰斯战斗结束,那一路推进的队伍终于是短暂得以停留休息。

兰斯还是很注意劳逸结合的,也让那些亲卫停下收割,然后他跟军团上去。

兰斯一个松鼠党玩家,看到那些血肉就跟看到大街上有钱一样,不捡是真的难受。

都是我的,都是我的……

队伍交替推进,基本上来到一个地方,军团他们上去清理掉敌人休息,亲卫收割,然后反过来兰斯跟军团收割,亲卫休息。

军团就是最好用的打工人,比亲卫还好用。

打架他们上,收割他们也上,不知疲倦,如同机器一般。

毕格比特殊的体质赋予他强大的恢复能力,不需要怎么休息就能恢复精力,也就跟着上前切割那些血肉,兰斯也不介意赐福给他,帮他对抗那另一个家伙。

像是帕拉塞尔苏斯这种人,天天为了研究废寝忘食,天天熬夜做实验,兰斯也得经常给她消除暗病,赐福强化,真怕她突然就猝死了。

所以兰斯才会觉得毕格比很有搞研究的潜力,可以说是天生打工圣体,或许跟那玩意共生未必是一件坏事。

所以说唯一经常休息的也就只有阿尔哈兹雷德,他大量的精力还是放在冥想上……

无论兰斯想什么,队伍都没有停下,就这样循环往复,一点点蚕食掉这血肉地牢,所过之处基本上那些容易割到的血肉都被献祭掉,只留下血腥残酷的一幕。

甚至有点分不清谁才是邪教徒……

又是一场战斗,以碾压姿态轻松杀死了活跃在那血肉堆积的房间之中的怪物。

“大人,发现了一个包裹。”

跟随着亲卫从拿出一个熟悉的包裹,兰斯倒是很直接的将其打开,从里面翻找出大量的金币。

突然他神色一顿,莫名浮现笑意,从中拿出一支造型独特的蘸水笔。

看起来如同干枯的手指扭结,简易但是透露出诡异的气息。

“啊!在这里怎么会有如此强大的超凡装备?”

哪怕是阿尔哈兹雷德都被这件东西惊动,忍不住发出一声问询。

“在哈姆雷特没什么是不可能的。”

兰斯笑着将蘸水笔递过去给他,只是学者可不敢就这样触碰来历不明的东西,他已经吃过一次亏了。

看着他摆手拒绝,兰斯也没有勉强,这玩意施法者拿了也没有,是近战战士的装备,增幅力量非常可观。

毕格比有些好奇,又或者说搞研究的好奇心都挺重的,但兰斯感觉他也不算是战士,链条才是本体。

兰斯收起那蘸水笔,然后拿出地图标记了一下,他一直都有画地图的习惯,从进来开始,一层二层,到如今三层。

也正是有地图才能确定自己的位置,别到时候跑路都不知道走哪边。

同样也是因为有准确的地图,这才发现一些有趣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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