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夜让战争暂时结束了,双方都在休整,准备明天继续厮杀战斗。
王大壮依旧坐在篝火旁边,往行军锅底下的火焰里添着柴火,行军锅里依旧熬着如昨日一样的浓稠肉粥,但在围在身边的众将士眼里,这篝火比昨天更明亮,更活跃,锅里的肉粥更香甜。
昨天那个中队长,在今天的战斗里侥幸地活了下来,不过是身上又贴了几道新的伤痕,现在被包裹的和粽子一样,肩膀上倚着长长的扎枪,很自然的接过王大壮递过来的肉粥,美美的喝上一口,然后眯起眼睛长出了一口气:“总队长,你说也是怪了,以前的时候,我们只要看着兔子肉,我们就开始干呕,可是今天我却吃得非常非常的香甜,这是怎么个道理呢?”
王大壮就像昨天一样伸出手来,给他紧紧已经松动的绷带,笑着回答道:“其实以前吃的和现在吃的都是一样的,不一样的就是你的心情,心情决定一切,想当初我和都师大人在城门洞子里,不过是一碟猪头肉,几把花生米,在现在想起来难喝到极致的劣酒,但在当时,那猪头肉和花生米,就是我那十几个兄弟感觉到天下最美的菜肴,现在看来的那个不能下咽的劣酒,就是那天上没有的琼浆玉液,其实啊,现在想起来,那吃的不是菜,也喝的不是酒,那是心情,那是一种兄弟之间肝胆相照的心情,就好比你现在吃的这碗粥,昨天吃的时候是一种悲壮的感觉,喝完了,可能今天再也喝不到,但现在你怎么感觉呢?”
这个中队长就嘿嘿傻笑,将粥碗差点扣在自己的脸上,因为他是一个厚道实在人,也没有文化,他的确说不明白这期间的弯弯绕。
王大壮就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取笑他:“你就比如说,昨天晚上的时候,你还想自己战死了,等过几年,兄弟的儿子过记在你的牌位下面,接受他们的祭拜血食,你还想用你的抚恤金去供养你的那个侄儿考上状元,那么现在你怎么想呢?”
这个中队长放下粥碗,立刻回答道:“侄儿毕竟是侄儿,那可不是亲生的,我可以把侄儿当亲生的儿子看,但是怎么也不能比得上自己亲生的儿子啊?传宗接代这事儿还得我亲力亲为。”然后将身子往前挪了挪:“总队长,我也想明白了,等到这一场战斗结束之后,这辽东地方的穷苦黄花闺女有的是,我打算用这一次战斗胜利的奖赏,娶一个。”然后很认真地加了一句:“不是买哦,是真正的明媒正娶,然后我就把他带回老家去,让他给我一窝一窝的生娃,反正我现在的军饷,养活他们也没有一点问题。”
结果,他这这个小小的野心,立刻迎来了周围兄弟们的哄堂大笑,一起哄笑他的目光短浅。
“你个老哥,为什么不留在辽西呢?留在这里,承包上一百亩土地,你就是地主,到时候安安稳稳的过日子,这多好啊。”这时候一个同乡大声的打趣他。
结果这个中队长一梗脖子:“我怎么就目光短浅了,咱们胜利了,当然要风风光光的回老家去吗,再说了,你可要知道,咱们督师大人,是咱们山陕的人,他手下的兵,也一定是咱们山陕的人,我生这一窝一窝的娃,等他们将来长大了,就让他接替老子的班,就参加咱们的复辽军,给督师大人当兵,跟着大人征战天下。”然后笑眯眯的伸着脖子问王大壮:“总队长,你说咱们大人手下都是咱自己家生的孩子,那是不是更贴心?反正我认为是这样的。”
听到他这样的解释,周围立刻围拢上来一圈儿的兄弟,这里包括复辽军的将士,也包括那些雇佣来的民夫,他们的身后是漆黑的暗夜,他们的眼前是熊熊燃烧的篝火,每一个人都抱着自己的武器,端着手中的大碗,脸上充满了欣慰的欢笑,开始互相说着自己的梦想。
王大壮的眼圈就一热,鼻子就一酸,悄悄地扭过头背对着篝火,他真的不希望自己被大家发现,自己又有种哭的感觉。
这就是军心,他真的为自己的兄弟感到无限欣慰,因为他的所作所为,会让他有一股不可限量的忠诚实力,这比如山的金银都要强千倍万倍。有这样一帮兄弟,自己的兄弟,不管身处到什么样的绝境,都会无往而不利。
现在,就等着自己的兄弟大军到来,然后是兄弟同心灭了这满清八旗。
天已经黑透了,在盛京通往辽中的官道上,如龙的火把照耀的整条官道如同白昼一样,一行行队伍,踏着轰隆隆焦急的脚步,正在向南飞奔,无数双军靴带起黄色尘土遮天蔽日,时不时有一匹匹战马从队伍前后跑过,传递着军情命令,不时有监军士那黑色的身影从前方跑向后队,将前线的军情传达过来。
“快快,大家再加一把劲,我们离辽中战场已经不远了。”各个队的大队长站着路边,鼓舞着在眼前隆隆而过的兄弟们,希望他们的脚步更快一些。
眼前的这支队伍已经疲惫不堪,漂亮的军装已经被踏起来的黄土遮掩,再被汗水和成了泥,但大家已经顾不得了,两日两夜行军一百五十里路,这在这个世界上简直就是不可思议的。
连绵不断的战士在机械的前行,这是一场几乎是透支所有人的极限的行军,身强力壮的,身上已经背了三杆火枪,每一个过去的,几乎都会出现两个人架着一个,或者是有的人背着火枪还别的兄弟,原本分配给军官们的战马,这时候上面都骑着2到3个已经走脱力的兄弟,而马尾巴后面还踉踉跄跄的拉着一个。
赵四海看到眼前的队伍里,有许多兄弟走起路来已经摇摇晃晃,很明显他们已经睡着了,但即便是这样,他们依旧机械的迈动着他们的双脚,跟上前面的兄弟。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