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第七章

“雷家牧场”虽然叫做牧场但是真正的牧场要在大约五里之外平坦的草原上,所以“雷家牧场”应该叫做雷家大宅更合适。雷家大宅是由很多个四合院组成的好像一个小村落,每一个院子里面住的都是一家人或者一类人。雷锦和重要的干部住在大宅的前半部,下人们和其他手下住在大宅的四周和后面。因此雷家大宅没有好像江南庭院那种意义上的花园,只是在议事大厅的周围开辟了一块空地,大概是防止奸细偷听的设计,由于疏于管理空地上自己生了不少的野花野草,后来经过有心人归拢倒也成了人们口中的花园。之后不知道是哪位管事的一时兴起盖了个简陋的凉亭在空地中央,使得这个花园到也想模像样。

跟着吴慈七绕八绕沈擎日来到了前几天被抓包的花园里,看到凉亭中雷锦好像已经等待多时了。雷锦生气的时候不会大吼大叫,他只会在他认为该惩罚的时候直接惩罚,大概就是那种一般意义上的“会叫的狗不咬人,咬人的狗不会叫”吧。所以沈擎日不会将雷锦的吼叫当回事,却很怕他脸色yin沉的时候。看看此刻的雷锦的脸色,大概只是不耐烦阶段,还没有到临界点,沈擎日松了一口气。

听到脚步声雷锦回过头,有些不悦的看着沈擎日慢吞吞的速度说道:“怎么连走路都这么慢?你乌龟呀!”

“已经很快了,你看我的汗都流出来了。”沈擎日拖着脚尽量减小运动幅度,反正已经看到人了,不用着急了。

将沈擎日的懒惰当成了昨天激情的代价,雷锦倒也没有打算苛刻他,反而走到沈擎日面前将他抱起来走回了凉亭。“呼……”沈擎日舒服的叹了一口气,很天经地义的接受雷锦的服务,能少走一步路他都不会多走的。

差不多一个月的相处雷锦已经对沈擎日这个特xing有了很深的了解,一句话沈擎日就是懒虫附身,懒猪投抬,能靠这决不站着,能坐着决不站着,能躺着决不坐着,信教也只信睡“教”,恨不能随身带着床能够随时随地睡觉。最厉害的是他能够在上一秒还跟你说话,下一秒已经陷入沉睡。开始雷锦以为是因为他太累了,毕竟两个人相处最多的是床上,后来渐渐两个人有了其他的时间相处,在他看来沈擎日晚上要比白天精神多了,原因是白天睡的太多了。果然,当他把沈擎日抱到凉亭坐下,沈擎日已经闭上眼睛了。

“喂!你要是敢现在睡觉,我保证让你今天一夜不用睡了。”雷锦大力的摇晃沈擎日,努力的将瞌睡虫吓跑。

“呃……我没有睡觉,只是闭目养神。”沈擎日连忙张开眼睛,雷锦有那个实力让他一夜没有办法睡觉,甚至第二天也没有办法睡觉……因为身体很疼。

雷锦满意的抬头突然瞄到吴慈手里的猫,有些惊讶的问道:“你不是要把猫给无心么?怎么到了吴慈的手里?”

“吴情不让他养……而且他也不会养。”沈擎日一副有什么奇怪的样子,“而且美丽的小姐似乎比我们这些大男人更适合这种美丽的动物。”沈擎日在没有遇到雷锦的之前也是一位风liu倜傥的浊世贵公子,因此甜言蜜语随口就能说出一大堆。

“很会说话嘛……”雷锦其实并不太关心猫最后到了谁的手里,反正不关他的事,不过沈擎日的赞美让他深刻的想到沈擎日也是一个男人,而且是一个爱女人的男人,一个将要娶妻的男人。

雷锦不高兴了!沈擎日几乎在同一时刻就察觉出雷锦的心理波动,也察觉到自己似乎说错话了。“呃……是呀,大家都这么说我。”沈擎日跳下雷锦的膝盖,向凉亭中间的那个三条腿的破桌子走去,嘴里说着:“你要给我什么东西?”

桌子中间有一个长条形的盒子,斑驳的样子似乎是一个年代久远的东西。沈擎日估计这个大概就是雷锦要给他的东西,他主动掀开了盒子却惊呼道:“啊……焦尾!不可能!”盒子里面是一把古琴,古琴尾部有些焦黑的痕迹,好像是传说中的名琴“焦尾”。

雷锦走到沈擎日的背后和他一起看这个琴,不过他并不太懂这种东西,也没有时间去懂这种东西。“咦?被烧过?吴仁哪儿找来这么一把破琴?”其实雷锦也没看盒子里的东西,只是知道是拍吴仁去找的名琴。

“破琴?如果这琴真是传说中的焦尾,说是价值也不为过。”沈擎日欢天喜地的将琴抱出来放在桌子上,叮叮咚咚的调试琴弦。

“可是它好像已经被烧过了。”雷锦看着那些焦黑的痕迹,有些不相信这么一个破东西会很贵。

“传说这琴是一为名匠看到一个农妇在烧火,突然听到火中的声音很奇特,于是就将那块木头拖出来一看,原来是一块上好的桐木,于是就将那块木头买回家制成了一把绝世好琴,因为木头的一端被烧过了,因此命名为‘焦尾’。”沈擎日一边解释一边熟练的调试琴弦,弹了一段小曲,然后又做了一些调整。

“唱一首歌给我听吧。”雷锦看着沈擎日兴奋的样子,突然觉得一切都值得。

“好呀!”沈擎日拖过一张椅子坐下来,这把琴就算不是传说中的名琴也是一把相当有水准的仿制品,音色相当不错,对于一个爱好音律的人来说几乎等不及要试一试了。想了想,突然看到雷锦身后有一条水沟,猛然间想起一首“卫风”他对雷锦一笑,拨动琴弦轻轻的唱起:“瞻彼淇奥,绿竹猗猗。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瑟兮(亻间)兮,赫兮喧兮,匪有君子,终不可谖兮!瞻彼淇奥,绿竹青青。有匪君子,充耳莹,会弁如星。瑟兮(亻间)兮,赫兮喧兮,匪有君子,终不可谖兮!瞻彼淇奥,绿竹如箦。有匪君子,如金如锡,如圭如璧。宽兮绰兮,猗兮较兮,善戏谑兮,不为兮!(注3)”得到礼物要道谢下回才会得到其他的礼物,生长在兄弟众多的大家庭的沈擎日深谙此道,第一首歌就非常谄媚的唱《淇奥》。尤其沈擎日的声音偏中xing,加上琴好、词好、心情好,一曲下来在雷锦看来不比那些青楼花魁差多少。

“好,果然嘴巴够甜。”一曲下来雷锦龙心大悦,将刚才的不快抛之九霄云外。不过……雷锦看着这个破破烂烂的亭子和破破烂烂的桌子感觉有点不对劲,可是又说不上来什么地方不好,因为周围他都看习惯了。

这个时候一边的吴慈说道:“沈公子唱的真好听,可惜在这个地方一点意境都没有,若是又一个檀木琴桌,一炉檀香,一帘薄纱,想来一定会更好。”

是呀,若是在有一颗桃花盛开的大树,花瓣飘落在小猫的身上,还有一张软椅……雷锦想象着自己一边听沈擎日唱歌,一边在一边吃沈擎日的豆腐,一曲终了然后……嘿嘿嘿。“吴慈吩咐下去,明天再将我的院子扩大,种上桃树,建一个你刚才说的那种地方……”雷锦打着如意算盘。

一边的沈擎日耸耸肩一点也没有参加意见的想法,反正他要走了,建成什么样跟他没有关系,不过这琴倒真是好琴,真舍不得呀……

注3(诗词大意):看那淇水河湾,翠竹挺立修长。有位美貌君子,骨器象牙切磋,翠玉奇石琢磨。气宇庄重轩昂,举止威武大方。有此英俊君子,如何不能想他!看那淇水河湾,翠竹青青葱葱。有位美貌君子,二嵌美珠似银,帽缝宝石如星。气宇庄重轩昂,举止威武大方。有此英俊君子,如何不能想他!看那淇水河湾,翠竹聚合竞茂。有位美貌君子,好似金银璀璨,有如圭璧温润。气宇旷达宏大,倚乘卿士华车。妙语如珠活跃,十分体贴温和!

从那日起雷锦似乎迷上了给沈擎日礼物的乐趣,一堆堆稀奇古怪或者价值的东西往沈擎日面前堆,只为了贪看沈擎日惊喜万分的表情和随后而至的主动搂抱。经常与沈擎日在床上消磨时光到日上三竿,不仅仅是为了下半身的囧囧,有的时候甚至只是相拥闲聊。渐渐的雷锦脸黑的次数越来越少,而以朱玉为首的一干管事的脸却越拉越长。

“猫儿,你看!”雷锦又拎着一个锦盒大白天跑回了卧房。

今天沈擎日很老实的呆在屋子里,听到雷锦的叫声抬起头不怎么感兴趣的瞄了瞄那个锦盒敷衍的说道:“看什么?”说完又低下头摆弄手上的东西。

“你在做什么?”雷锦不悦看着沈擎日没有把注意力放在他的身上,他怎么会不如沈擎日手上的那块破布。不过……他究竟在做什么?该不会是女红吧?雷锦惊讶的看着沈擎日穿针引线将另一块布跟刚才的那块缝在一起,他在补衣服吗?

“我在缝袋子。”沈擎日没有抬头努力的完成自己手上的工作。

“缝袋子?”雷锦不满意沈擎日的忽略伸手抢过那堆据说是袋子的破布,“不要管那什么袋子了,你看我给你带来什么好玩的东西了。”

沈擎日叹了一口气,心知如果不打发了这个人自己是完不成这个工作了。“好吧,你带来了什么?”说实话这些日子他看宝贝都看麻木了,不过他还是会做出雷锦喜欢的惊喜样子,他大概真的很有演戏的天分。

“一百零八颗夜光佛珠。”雷锦打开锦盒,盒子里面是一串佛珠。那串佛珠似乎是由小指大小的珍珠串成的,只不过每颗珍珠都发出一种非常淡的绿光,若不仔细看根本察觉不出来跟普通的珍珠有什么差别。

“夜光珠?不是夜明珠么?”沈擎日听说过夜明珠却不知道夜光珠有什么不同。

“不是夜明珠。夜明珠可以在黑暗中自己发光,可是夜光珠如果在全然没有光明的地方是不会发光的,可是却可以将一点点光反射成为绿色的光。”雷锦用手捂住一颗珠子露出一点点缝隙让沈擎日看。

“哇!变得好亮,很漂亮的颜色。”沈擎日兴奋的说,同时也拖过一颗自己试验。“好像如果在光明的地方就不会发光了。”

“是呀,所以叫夜光珠嘛。”雷锦将沈擎日抱到膝盖上面,跟他一起看着串佛珠。“其实这串夜光珠的珍贵之处在这里,”雷锦指着其中一颗珠子说:“你看着光芒中间是不是又一个人形?”

沈擎日被他一说也认真的看了看:“真的,好像……是一个和尚。”而且每一颗珠子上都有一个人形,姿态各异栩栩如生。

“据说这是一百零八罗汉,这串佛珠可是佛门至宝呢。”雷锦把玩着手上的佛珠,可惜在他眼里除了很稀罕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你怎么会有佛门的至宝?”沈擎日可不相信雷锦会信佛,这宝贝八成是在哪儿抢来的吧?

果然,就听到雷锦得意的说:“这是前两年我打一个喇嘛身上得来的,后来因为没有什么用处却很稀罕就放在仓库里面,今天突然想到了,你喜欢么?它是你的了。”

“喜欢!真的很漂亮,佛门至宝怕是可以驱魔避邪吧。”沈擎日将这串说长不上说短不短佛珠缠在了手臂上,绕了七八圈变成了一个手环。沈擎日举起手臂左右看看然后满意的点点头,回头对开心一笑雷锦说道:“谢谢你。”

他现在可以理解那个为博美人一笑不惜烽火戏诸侯的皇上的心情了,他现在就有一种想要把全世界拿到沈擎日面前只为了看他开心的笑容,他了解这样是不理智的,可是每当他想起一个稀罕的玩艺就忍不住拿给沈擎日看的冲动,那是一种想要与他分享自己的荣耀、财富、地位的冲动,想要把他宠爱上天的冲动。当他心里、眼里只有他的时候,只为了他而笑的时候他觉得一切都值得。他不是没有矛盾过,也不是没有想到要阻止这一切,可是大概已经迟了,早在他与他再次相见的时候没有杀掉他的时候就迟了。

“你在做什么?”

“我在缝袋子。”相似的对话在三个时辰之后沈擎日与朱玉之间再次展开。吃过午饭雷锦就被属下找去处理本该在上午就该处理完的事务,留下沈擎日继续进行他的“缝袋子计划”。

“你缝袋子做什么?”朱玉是那种典型的大男子囧囧,他认为厨房和针线是女人家的东西,是男人都不应该碰。

他缝袋子做什么?当然是将那些已经变成他的宝贝装在袋子里带回家去。有些宝贝实在不能放在一起,例如宝石和琉璃、玉器,如果两种东西放在一起,那么那些玉器、琉璃之类的东西就会被宝石划伤,那样的话他们的价值就要大大的打折扣。他将一块布条做出一个一个的小格子,然后打算捡些小巧的、价值高的放进去,最后再将布条缠在腰里或者腿上……毕竟回家的时候拿着大包袱的话就有一点态惹人注目了。当然这些话他是不会跟朱玉说的,看朱玉用看害虫的表情看自己,大概自己早就在他眼里是“祸国殃民”的祸水了,如果他在说打算“吃不了,兜着走”估计不用雷锦动手他就会被解决在半路上。“没什么。对了朱先生,我什么时候能回家?”雷锦都被他搞成了这样子,朱玉八成迫不及待的要送他回家了吧。

“沈公子还打算要回家?”朱玉看沈擎日的目光多了一些鄙视。他本来是一介秀才,曾经作过县太爷的师爷,结果为人太不识抬举,最后被县太爷一个莫须有的罪名发配到边疆了,半路上遇到了当时刚刚起步的雷锦这伙马贼,基于官兵的是敌人,那么官兵的敌人就应该是朋友的理念,雷锦顺手将奄奄一息的朱玉带回了老窝。后来朱玉就成了雷锦的师爷,教导这些目不识丁的马贼识字。朱玉本身无儿无女,几乎将雷锦以及四大护卫当成自己的儿女,今天他看到雷锦为了沈擎日事也不做了,武也不练了,把自家的宝贝不管贵重的往沈擎日的前面堆,甚至大兴土木为沈擎日建琴台,根本就是历史上的昏君作为。

“当然要回家,朱先生前几天说完了,却半天也没有后文,我还当这件事情随风飘去了呢。”说穿了还不是怕雷锦,不然早就应该安排下去了,就知道来欺负我。

“好既然如此,三天后爷要去进一批种马,我会安排马车送沈公子回家的。”朱玉这个时候也不顾及那个、这个了,若不是不想惹来沈家这个大敌,他早就打算把沈擎日暗中收拾掉了,红颜祸水呀真是红颜祸水。

“送我到家道是不必,只要送我到沈家的商号就好了,雷家的人还是不要跟我家人碰面的好,否则难免会多出一些事端。”雷锦千算万算却没有料到家贼难防,在过三天这一切就都结束了。不知道为什么沈擎日居然就写怅惘,这些天雷锦让他尝到了被珍稀的滋味,人都是入奢容易从简难呀。

“好,我们一言为定。”朱玉好不容易了却一桩心事的样子,一抬眼却看到墙角那堆稀世珍宝,面带难色的说:“不管怎么样我们此行还是秘密的,这行李……还是不要太多的好。”

沈擎日顺着朱玉的目光看到了雷锦给他的“礼物”,了解的说道:“放心好了,这些东西让我搬我也搬不动,那堆东西我是不会动的。”反正他要拿的东西早就挑好了,那对“破烂儿”他的确不会再动的。

“我没有别的意思……”被沈擎日一看,朱玉也觉得自己有些小家子气,沈家身为京城第一首富怎么会贪图这些个庸俗之物,沈公子怕是从小看都看烦了,看他把这些东西堆在墙角的举动也该看的出来。

“我知道,我也没有别的意思。”沈家家训——“钱不怕多,多多益善”。不过他也是由选择xing的贪财。

两个人个怀鬼胎的相视一笑,便不再谈论这个话题了

“猫儿,想不想看看马?”一场翻云覆雨下来两个人都有些气喘吁吁,雷锦翻身从沈擎日身上下来,顺手将他带进怀里,虽然觉得有点粘腻腻的却不想动。

“看马?不想。”沈擎日心里一惊知道雷锦想要带他去牧场,若是平时他一定会高兴的去透透气,可是他现在是要趁着他不在好落跑呀。“我要好好休息一下,看见好马不能骑,简直太痛苦了,我宁愿不看。”

“嘿嘿嘿,是你太诱人了。”雷锦贼笑几声大手抚上了那片富有弹xing的高耸,轻浮的捏了几下。

“所以,明天我要睡大觉,别想拖着我去受罪。”沈擎日媚眼一横,否决的雷锦的馊主意,心里却怦怦乱跳,好在是激情刚过,心跳未平气息未稳,否则怎么也瞒不过雷锦这种高手的耳朵。

“好吧,等天再暖一点的时候我带你去牧场,感受一下‘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草原景色,比起精致的江南风光别有一番风味。”雷锦看沈擎日累的眼睛似乎都睁不开了,觉得反正以后还有的是时间,也就不再强求。

第二天,雷锦为了能够在一天之内将事情办好,天还没有大亮就起身了。沈擎日一直等到确定雷锦真的走了才跳下床,先是在一堆长袍里面找出他预先藏好的衣裤,然后将早就缝好的布袋子缠到了小腹与腰之间,这个布袋子就是这些天他一直在缝的那个,是在一条一尺见宽的长布上,缝上一块一块好像补丁的布片,只不过是三边固定成了一个个好像是口袋的东西,口袋里面就放着一些例如夜明珠、宝石、玉佩这类小巧却价值很高的宝物。

沈擎日将有口袋的一面与自己的身体贴在一起,白布一面朝外,长布很长足足可以在沈擎日的身上绕三圈,可见里面的东西一定不少,幸亏都是小东西,不然绑在身上大概就成了大胖子了。沈擎日缠好了布条固定住,然后活动一下觉得似乎不影响行动,然后才穿上中衣,套上外衣。在镜子里仔细看了看,如果不将他的裤子脱xia来应该不会被发现,就算是发现了不解下来还是不会知道里面装着东西,看起来好像是绷带一样……对了,沈擎日一拍脑袋,翻箱倒柜找到了一瓶雷锦为他准备的伤药,这是为了开始的时候他那个地方不小心裂开时候用的,现在早就已经用不着了。沈擎日将伤药撒在布条与布条之间,一股淡淡的药味弥漫开来,这下子就更像绷带了。

将自己打理好了沈擎日看看离约定的时间还早,就坐下来仔细打量这间他生活了将近一个月的地方。正对自己的地方是房间的大门,门外是楼梯,下了楼梯是一个花厅,他平时都是在那里吃饭。门的左边是一个大书柜,那是雷锦为了让他打发时间从书房搬来的,书柜临窗的一边是一个书案,上面还摆着他没有画完的《八骏图》,那是雷锦央求他画的,打算挂到牧场的大厅里,他还笑言等画完了马再画个猴子,贴到马廊里“避马瘟”。书案的旁边就是窗口了,窗外的大杨树据说有一百多年,雷家牧场以前是一个富人的别庄,后来让雷锦看中了买回来做了老窝。那棵大树上他们两个人还一起看过月亮,就是那一天他才知道雷锦其实也不是一味的只会掠夺,原来他也能出口成章,几乎是那一天开始,两个人才有心灵上的交集。窗子接下来靠墙的一边是一个大衣柜,里面原来都是雷锦的衣服,现在有一半的衣服是他的,只不过大部分都是那种里面什么也不用穿,脱起来很容易的长袍,不过都是新做的,料子非常的柔软,他身上的这个布条就是从一件白衣上拆下来的。衣柜在下来就是一个梳妆台,与大门正对这,若是坐在梳妆台前,可以从镶在台上的三面不同角度的铜镜里看到房间的各个角落,有很多次他就坐在梳妆台前让雷锦亲自给他梳头发,雷锦曾经赞叹他的头发好像缎子一样柔美亮丽。梳妆台的旁边是一个屏风,屏风后面就是一个通往浴池的小门。浴池是天然的温泉水,每当身体极度疲劳的时候泡在里面真是绝佳的享受,不过他大部分的时间都是被雷锦抱着来的。然后就是那张大床,那张床他与雷锦几乎消磨了两人相处的大部分时间,开始他痛苦多于欢娱,可是这阵子他却享受到了天堂般的乐趣,一是因为身体被开发了,二是因为雷锦总是作足了前戏,不会像开始那样不顾他的感受。沈擎日别开脸看向房间里最后的角落,那个地方放着的是雷锦给他的琴,每天晚上吃过晚膳,若不是马上上床,雷锦都会让他为他弹一端,当然最后的结果一定是回到床上,却是他们两个人之间最和平的时光。在这个房间里充满了他与雷锦之间的回忆,从最初的帮匪与肉票之间的关系,到主人与宠物直到今天的有些对等的宠爱,痛苦的回忆也有甜蜜的回忆也不是全然没有。不过,回忆终究是回忆了,从今天起一切都将是回忆。

“咚!”一粒石子击在窗户上,这是他与朱玉约定的暗号。沈擎日从回忆中清醒过来,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对这个房间一笑,然后毅然的走到窗前,推开窗子低头一看,一条黑影在窗下对他摆了摆手,沈擎日点点头从杨树上爬下去,然后与那个黑影一路翻墙而去。

这是怎么回事?沈擎日从深沉的睡眠中醒来,迷迷糊糊的回想自己究竟发生的什么事。他的记忆从上了朱玉为他准备的马车以后,走了大约一上午,赶车的人递给他午膳,然后他吃了几口以后就中断了。

耳边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和一个陌生的声音,“就是他?他好像是男的……”陌生的声音说道。

“就是他,雷锦很宝贝他。他那张脸说是女的也不错呀。”熟悉的声音说道。究竟是谁?真的好熟悉。

“可是……你确定雷锦会为了他妥协?他是男的耶!”陌生的声音有些不敢相信,估计他不会认为男人和男人之间也可以有囧囧。

“他大概就是雷锦唯一的弱点了,你没看过雷锦为他失控的样子。”熟悉的声音确定的说道。再说一句我一定可以想起来。

“是么?……我告诉你,你可不能骗我,否则可别怨我可翻脸无情!”陌生的声音威胁的说道。

“司徒二爷,我那儿敢呀。啊……他好像快醒了,我要走了,不能让他看到我。”熟悉的声音说道。

沈擎日努力的将眼睛打开一条小缝,模糊的影子和熟悉的声音结合在一起……吴仁?怎么会是他?!可惜他还没有确定影子就走出了房间,留下一个满脸大胡子的人,好像一只狗熊下山。“我……在哪儿?”口干舌燥的沈擎日艰难的挤出一句话,问那只“狗熊”。

“这里是鬼yin山,欢迎光临……雷锦的……呃……男人?”“狗熊”有些觉得这种说法不太对,可是却说不出来怎么不对。

“雷锦的男人?嗯……这种说法……我第一次听到,不过雷锦有很多男人,我只是其中之一而已。”沈擎日不动声色的摸摸腰间的宝贝,看起来似乎没有被动,他这才放心。

“我虽然也不太相信用你可以威胁他,”“狗熊”无奈的摇了摇头,“但是为了不让你泄漏风声只好委屈你了,也许能有一点额外的收获也说不定。”

“你大概一定会失望的,你打算怎么办?”沈擎日坐起身来两边看看企图找一点水喝,中了蒙汗药之后真的好渴呀。

“我要跟其他的人商量一下,毕竟跟计划有些出入……唉,你怎么是男人?”“狗熊”抱怨的说道:“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不好意思,我娘生我的时候我就是男的,让你失望了。”沈擎日面带愧疚的说道:“我叫擎日,不知道这位好汉怎么称呼?”

“咳,我叫司徒雄,是这里的二寨主。大寨主是我哥哥叫司徒英。”司徒雄被沈擎日的美丽眩惑的一时失神,不自在的咳了一下掩饰。

还真是名副其实,不过看起来满忠厚老实的。沈擎日暗自分析自己的处境,看起来似乎雷锦那里出了叛徒,而自己就是牺牲品,才出狼窝又入虎口……雷锦会不会来救他呢?

谁知道没有等到雷锦来救他,沈擎日就找到一个自济自救的机会。鬼yin山并没有太难为沈擎日,只是将他软禁在房间里面,派人看守着。而且从发现沈擎日不会武功以后,看守的人也从四个变成了一个。看守是一个很爽朗的中年男子,四十多岁,通红的酒糟鼻子看的出来他是一个喜好杯中之物的人。中午吃饭的时候,沈擎日将为他准备的酒送给了看守人,成功的迎来了看守和善的对待。

这天上午沈擎日百般无聊的趴在窗台上有一搭无一搭的跟看守闲聊,突然听到一个他非常熟悉的女声。他猛地抬头看过去,就看到一个其貌不扬的小姑娘,在不远处跟一个巡查的侍卫说话。尾音有些上扬的说话方式是他最熟悉不过的了,虽然脸很陌生但是凭他过耳不忘的能力他可以非常确定那个小姑娘是他小弟身边的侍女——朱小雀。她怎么会在这里?难道是来救他的?若不是神通广大的未卜先知,那就一定是太凑巧了。

“老胡!老胡!”沈擎日连忙叫着有些昏昏欲睡的看守。

“啊?啥?啥事?”迷迷糊糊的老胡听到有人叫他,连忙打起精神抬头回应。

“喂!你看到那个跟大山说话的小姑娘了么?”巧的很那个大山是负责给他送饭的守卫,中午和晚上的酒有一半进了他的肚皮。

“嗯,看到了……怎么了?”老胡揉揉眼睛仔细看了看说话的两个人,“大概是新来的丫头吧,大山没有见过她正在盘问。”

“我知道……嘿嘿嘿,老胡,”沈擎日努力的想着雷锦色咪咪的时候的样子,模仿的眯起眼睛舔舔嘴唇:“今天晚上能把她带来么?你也知道男人憋久了……嘿嘿……”说完自身上摸出一个鸽卵大小的珍珠,“如果今天晚上带她来,这个就是你的了。”

老胡看着沈擎日手上的珍珠吞了吞口水,回头看了看其貌不扬的小丫头有些讨好的说:“如果日公子有需要,我可以给你找一个更美的、身材更丰满的……”老胡在空中画了一个葫芦形,心照不宣的笑着。

“不用!不用!我就喜欢这个口味的,身材平板一点的好。”沈擎日连忙摇头,他将珍珠塞到老胡手里说道:“我就要这个,记得不要弄错了。还有最好不要宣扬,否则这珠子可就不一定是你的了。”

“好好!没问题!”老胡拿着珍珠在阳光底下看了看,又用指甲刮了刮,确定着珠子是真的,然后飞快的收在怀里。嘿!赚到了,这颗珠子估计能值个三五百两银子,发财了!发财了!

“一言为定,可别样我空等一场喔。”沈擎日笑眯眯的说道,能跟九九接上头太好了。

“放心,包在我身上!”拿了好处的老胡胸膛拍的怦怦响,日公子可真大方呀。

易容成一个十三四岁弱智女孩的朱小雀,在听到有人找她的时候还以为身份已经暴露了。跟在领路的人身后,她在手里已经暗暗扣住一根“火焰羽”准备如果看情况不好就发难。结果跟着那个人居然一直走到了白天她打算接近却没有成功的院子,据说那个院子软禁着一个人质。

“日公子,人带来了。”老胡轻轻的敲了敲门,三长两短正是约定好的暗号。

日公子?难道是……大少爷?!朱小雀正在怀疑,一个人打开门确定了她的疑问,那个她几乎翻遍了北方所有的贼窝还没有找到的大公子正对着她挤眉弄眼。

“谢谢你,老胡,这个给你拿去买酒。”又一颗猫眼石塞到老胡的手里,让老胡顿时眉开眼笑,连声道谢。

“谢什么,这里没有你的事了,先下去吧。”沈擎日的态度好像到了青楼,他伸手拉着朱小雀的手,将好像龟奴的老胡关在了门外。

“小雀!”沈擎日的脸一关上门就垮了下来,可怜兮兮的说:“呜……是九九叫你来就我的么?”

“大少爷日子过的不错呀?好吃好喝还有女人供应?”朱小雀从来没有看得起这个沈家头号米虫,如果让她选择她才不会积极的找回这个败家子,谁想要她双手奉上。

“人家现在是人质,他们打算把我喂肥了好换钱。”沈擎日不以为意,这丫头是九九的人也只忠于九九,从来没有将他们这些其他的少爷当主人看。“你怎么找到这里了?”

“大少爷失踪的消息一传回去,九爷就下令到处找你。因为没有接到勒索的信件,又因为没有找到你的尸体,所以九爷认为绑匪大概不知道公子的身份,就没有大张旗鼓的找,只是从大公子遭劫的地方向四周推进,每个贼窝都不放过,派人渗透到贼窝的内部秘密的调查。可是一直没有线索,直到三天前我才混进鬼yin山,大公子受苦了。”虽然看不起沈擎日没出息的样子,但是沈擎日毕竟是主人的兄弟,而且还是她的任务,所以场面话还是要说一说的。

“怪不得……”原来他们的目标是贼窝,怪不得都一个月了还没有找到他。若不是他被叛徒出卖到了鬼yin山,大概还要一些日子才能想到去调查曾经的马贼。“我也是才来不久,我原来也不是在鬼yin山。”他其实才在鬼yin山呆两天。

“啊?那公子以前在哪儿?”如果没在这里,居然让她在这里找到了,还真的太巧了。

“那个……不重要,现在重要的是我们如何出去。”沈擎日无意宣传自己的经历,他比较关心什么时候回家。“我又一个好主意,你要不要参考一下?”

与此同时,远在百里以外的雷家牧场,一股名为雷锦的暴风雨正在整个大宅肆,无一人幸免。那日雷锦傍晚就回家了,结果一回来就发现沈擎日失踪了。第一批遭殃的就是那天的守卫,被盛怒中的雷锦打死打伤四五个人。然后就是吴仁掌管情报的部门,居然怎么也查不到沈擎日的下落,只是很确定的说,沈擎日没有回沈家。知情的朱玉等人没有想到雷锦的反映会这么大,看着支离破碎的尸体,借他们个胆子他们也不敢说自己做的好事。其实他们心里也很纳闷,为什么沈擎日没有回沈家,究竟到了哪儿去了?

“无心!沈擎日究竟跑到哪儿去了?”雷锦好不容易想到了另一个沈家人,连忙跑到吴情的院子里质问。

“大少爷?自从上回他来送猫,我已经好几天没有看到他了?他怎么了?”无心被吴情护到身后,奇怪的看着暴躁的雷锦。

“他真的什么也没有跟你说?”雷锦看无心的表情不像说谎,可是猫儿到地跑到哪儿去了。如果会沈家他自己绝对没有那个能力,如果是有人帮他怎么能丢下无心?

“没有。”想了想无心坚定的摇了摇头,沈擎日的态度让他以为他打算在这里住上一辈子了。

“爷,有人送来了一封信。”一个属下战战嗑嗑的将一封信递给面色yin沉的像锅底的雷锦,生怕自己变成了泄愤的尸体。

“信?拿走!不看!”雷锦没有心情的挥挥手,什么信不信的,他现在烦的要命,一个大活人不可能凭空消失了。

吴情代替雷锦接过那封信,让那个几乎快要尿裤子的属下可以飞快的跑掉。打开信,吴情快速的浏览了一遍,抬起头用一种奇怪的目光看着雷锦,好一会儿才说:“爷,我想我们已经有沈公子的下落了。”他将信递给雷锦,几乎可以想象到雷锦的反映。

雷锦抢过信看完了却露出微笑,他将信捏成了一团紧紧的握在手里,眼睛微微的眯起来自言自语的说道:“连我的人都敢动,看来我消失的太久了……”张开手那个纸团化作一摊粉末,从他的指缝泄漏在空中。“司徒小狗,我会让你知道老虎头上拔毛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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