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效应叫名人效应,是以成功的例子做榜样,纷纷有人效仿趋之若鹜的现象。
而林修过往的一些事迹广泛传开后,激励了很多人,也在始元大陆引起了一场去始道山悟道的持续热潮。
始元大陆有过百亿的人口,而且每年还在快速的增长和更替换代,而当中仅有百分之一左右的人成为修士,其余的绝大多数人无时无刻都想着成为修士,并为之努力着。
始道山是所有人心中最后寄托的希望,虽普通人实则有决心有毅力去的人所占人口的比例并不多,付之行动的执行者往往比空想者要少的多。
这从林修几兄弟便可以说明一些东西,他有五兄弟都有想过去,但去成始道山的只有他一个,就是他们村他所在的乡镇也只有他一个。
当然这期中有各种因素的影响,比方家庭责任的原因,也有自身的原因,以及去始道山的必要,去了就行?不去也行?总之受各种影响所动摇,最终都没去,又或是去了一下半途就回来了。
但由于人口基数实在庞大,每天都有人抱着这种翼望从四面八方朝始道山而去,而始道山又限流管控,以致于积压着大量的人在朝道城。
这些年一直有一个修真传闻在为人所津津乐道,且经久不息,那便是一个叫林修的碌葛去了趟始道山就能修炼了,并且还让正一派收入门下,听说才几年就混大出息了。
这则传闻符合了绝大多数渴望修炼的普通人,终极幻想的典范。
若是个案,为什么不能多个我,若不是个案,怎么能少了我,成功是可以复制的。
每天都有人在始道山开窍入道,为什么就偏说他一人,这是因为他以小修为搞出了两个大动静。
一是在承露郡大摆筵席,据说正一派的紫衣掌事都来了,其他有几位云蔚境都到场了,是修真界多年未见的大场面,只是这事件未见详登《修真报》,广大的底层人民未确切知道具体内情,纷纷猜测,但流传出了林修的名字,并传言事情起因就是他引起的,这说法可信度不高很多人都不信,因为林修籍籍无名,根本没听过这号人,可当听说他被大修士收为关门徒弟,就又信了半分。
后来据当场的知情人士透露,正一派上下称其为师叔祖,这就更让人惊讶震撼,此事被传得云里雾里,引起了人们的好奇。
第二就是寻春郡一次死了两个薄动境这个事,这事在了《修真报》发了讣告,因为每殁一个薄动境都是人类的损失。
讣告较详细的阐述了两位薄动境陨落的缘由,说是谋反作乱与平叛所致,但又提到了一嘴林修,于是又有了传闻说事牵涉林修,正一派亦参与了其中,还说林修是被?易,收作了关门徒弟,因而得正一派庇佑护短,不仅改变了命运自身飞黄腾达还惠及家人,说得有板有眼的像真的一样,得到了更多人的相信。
这两个事被人串起来一想,再打听一下这林修是何许人物,得知其为何许人物及成长史后,群众是大为震惊。
他原来是一碌葛!
就凭这个就能让所有未开窍入道的人在遐想中代入自己,同类的成功更为容易激发臆想。
羡慕妒忌恨!
是因为我的内心不够坚定,没有经受住考验,一定是我经受的苦难不够,所以才没有开悟。
于是不管老幼男女,都激起了去始道山的决心,自我开启了磨难曲折的问道之旅,始元大陆各地奔向朝道城的人何止多了百倍。
或驾车骑马、或三五而行,就像进京赶考一样,浩浩荡荡。
对于迟迟未能踏入修炼,人类起了很多自嘲的称呼,比如有些地方叫废柴,有些地方叫麻瓜,但最广泛的称谓是:碌葛。
葛是一种很常见植物,滥生贱活,其根块长且粗大,可食用,广泛生长于各地,就像人一样广泛。
葛根墩实,水煮不溶熬而不化,一碌一碌的在水中翻滚,始终无法与水相融,就像怎么努力都不开窍始终无法与灵气融洽相处而修炼的人,愚钝蠢拙两相弃。
“哥,你说我们是不吃多了碌葛,才会变成一碌葛一样不能修炼的。”一个八九岁的女孩,脏兮兮的吊着两鼻涕,边捣弄着铁锅里的食物边说道,其腰间还挎着一柄剑。
剑不是特别长,但挎在一个八九岁的女孩腰间,就显得很不匹配,不时会碰到东西,有时还会被剑绊倒。
剑是普通铁剑,仿电光断流剑,集市上五两银子就有交易,是其在幼时捉周之物。
“不好说”一个约摸十二三岁的男孩形象也好不到哪里去,正在边上剁着肉骨。
肉是杀自家那头猪的肉,刀是仿修真名刀录排第二的火石开山刀所制的刀,无品,寻常货色。
这两兄妹在几年前失去了父母,两年前爷爷奶奶又相继离世,便彻底成了孤儿,相依为命苟活至今。
由于没有大人的照顾两个半大的孩子能活着就不错了,生活质量个人卫生这些自然就将就着得过且过,常被人说:周身田螺型——顾口不顾身。
淤泥里生存的田螺,只在意吃而不在意身上有多脏。
按照爷爷奶奶死前的安排,男孩要把猪养大到年底卖了,开春再抓几只崽,年复一年,等到了十五岁将猪卖掉,就可以娶媳妇了。
如果没有意外,届时生活将步入正轨,又可以生仔养猪了。
男孩名叫谢特,女孩名叫谢榭,早几天在去打猪草的时候听到隔壁的小孩哥在说一个葛根逆袭的故事,都听入迷,然后就猪草都没打。
回家后两兄妹在猪栏旁对视,无须多言心照不宣。
第二天找来族叔帮着将几头猪卖了换钱换驴,留下一头则宰了并将猪肉分赠曾经给予帮助过他们的人家,剩下的猪肉则吃到了今天。
葛根是瘦物,偏寒凉久吃伤肠胃,空腹时更不易多吃,但这两兄姐都习惯了,天天吃当饭吃也不见有什么问题,无非就是面黄肌瘦。
一年到头没点荤腥,这两天吃上大肉这肠胃反倒有不习惯,往熬肉的锅里加入些葛掺着煮,吃着更踏实。
“真香”
“香就多吃点,路上想吃口热乎的怕就难了”
“嗯,我们还回来吗”虽然大口吃肉了几天都腻歪了,但对于往日得来块肉,就盼天黑,吃鸡蛋,壳要先嚼碎了吞了再吃鸡蛋的两兄妹来说,肉不可辜负,撑不着我还能吃。
“回,衣锦还乡”
“家人都没有了,衣锦还乡给谁看呢”
“这确是个遗憾”
“要不房子也卖了吧”
“早两天我说要不卖了,你又拦着”
“总是有感情的,算了,留着也是个念想”
吃完就走了,提刀挎剑牵着驴,驴上驮着一个行囊和一铁锅吃剩的猪骨肉煲葛根,连汤带水。
泥猛煲老藕固然之好,但猪骨肉煲葛根也不差,是多少人一辈子也难以忘怀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