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二章 红缨
顾婉到挺能适应津州的生活。
沐延昭清醒之后,屋子里来来往往的人多起来,她便独居一院,除了每日替他检查身体,一块儿吃吃饭外,到不常见面。
顾婉毕竟是个未婚的女子,一开始事急从权,连命都不一定保得住的时候,没人能说什么,但现在,一切进入正轨,总要有些避忌。
孙树海心细,特意挑了两个农家女孩儿服侍她,一个叫桃红,一个叫二丫,都是津州乡下人家的女儿,家境可能不大好,但也没到过不下去卖儿卖女的地步。
孙树海就是相中这他们干净利落,背景清白,特意寻来照顾顾婉,最多几个月而已,给的工钱很高,这两个是高高兴兴,绝无半点儿不乐意。
其实,津州不知多少名门世家等着讨好沐七,别说婢女,就是绝代佳人,只要沐七开口,也能成群结队地送入家门,但那些婢女,再怎么温柔小意懂规矩,孙树海也不大敢让她们太过接近顾婉。
桃红和二丫大概是对工钱很满意,而且,贴身陪伴大家千金,这名头也好听,两个人都很懂事听话,也尽职尽责,就是整理医疗手册,教导那几个文书时,都寸步不离地跟前跟后。
这日,顾婉终于把那小册子给编写完成,扔去印刷,难得清闲下来,裹了件狐腋袍子,也没梳头,倚在榻上,漫不经心地看书。
桃红和二丫两个照这样子给她做毛茸茸的分指手套,俩丫头别看年纪小,手却很巧。做出来的手套到比顾婉自己做的还细致些。
做好了一双,就乐淘淘地替顾婉戴上,又低下头去继续,顾婉笑了笑。扔下书本,随手拨了拨剩下的皮子,比较大块儿的都让俩丫头拿回家。缝缝补补做个垫子褥子什么的,都合用,至于边边角角,干脆拼起来做成小包,简简单单,到让两个小丫头看的欣喜不已。
主仆三人正玩闹,孙树海忽然送来一口箱子。
“洛红缨洛将军从定州来。顺便捎带了欧和给七爷的东西。”孙树海一向板正的脸上露出点儿笑意,连皱纹中都添了几分调侃,“七爷的私财,还是交给未来夫人保管更妥当。”
顾婉失笑摇头,随手打开箱子。
里面盛着明晃晃的红蓝宝石。玉如意,雕工或者粗糙或者精细的首饰,还有十几颗拳头大小的珍珠。
孙树海都看得眼花,好半晌才笑道:“这些都是七爷的私房钱,小娘子可要看紧些,男人嘛,手里还是少点儿银钱比较安全。”
其实,在沐家这等豪门来说,这些东西也算不上什么。大约是欧和缴获的物件——战争,除了破坏之外,也能让胜利者尝到不少甜头,要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男人向往战争了。
顾婉把珠宝拨了拨,里面还有另外一口灰扑扑很不起眼的小箱子。则盛着不少名家字画,看到这些,顾婉才提起些兴致,笑道:“欧将军的眼光不错,都是名家珍品呢。”
真计算价值,其实这些名家字画,反而比那些珠宝首饰还要贵重。
顾婉小心地把东西收好,勾起唇角,抬头问道:“洛将军已经来了?早听闻洛红缨,洛将军大名,却是始终缘悭一面,今日能相遇,我可要好好和洛将军聊聊才行。”
这却不难,晚宴时,顾婉就见到了那位巾帼英雄。
传闻中,洛红缨有三头六臂,顾婉一见才知,她大约有三十几岁,长得五官端正,明丽,是个相当漂亮的女子,也英气,虽说饱经风霜,眼角眉梢间已经有了细细的纹路,皮肤也略显粗糙,但这一切都无损她的美貌,只会给她带来与众不同的风韵。
顾婉一见,便喜欢上这个英姿飒爽的女子,洛红缨显然对顾婉第一印象也好得很,别看顾婉面上柔弱,可历经两世,内心深处刚强得很,对于兵法虽然并不精通,可后世网络发达,她读书多,知识面也广,并不是迂腐女子,和洛红缨很能聊得起来。
而洛红缨到底是大家闺秀出身,就算混迹行伍十多年,骨子里头,到比顾婉还要传统,在军营,她是女子,又是将军,刚硬惯了,难得碰上能说几句心里话,聊得来的女孩子,能遇见顾婉,她也是极为喜悦,就连故意做出的严肃表情,在顾婉面前,也柔软三分。
两个女人一见如故。
孙树海一看这个,干脆把洛将军也安置到了顾婉的院子里,让两个人就住一块儿,可以朝夕相处。
两个人也的的确确是相处的很愉快,可是,洛红缨却对沐七极为冷淡,不,不只是冷淡,每一次见到沐七,那目光都跟刀子似的。
要知道,洛红缨虽说投奔了沐家,但她在军中还是极有威望的,此次来津州,沐七也给足了她面子,硬撑着病体,参加了她的接风宴,洛将军不感激也就算了,竟然还毫不避忌地表露出她对沐七的敌意。
对她的种种表现,不只是沐七奇怪,孙树海等军中比较八卦的家伙甚至怀疑,洛红缨喜欢上了顾婉,把沐七当情敌看待了。
这个说法很快就得到军中大部分人的赞同。
毕竟,洛红缨对顾婉是真好,对沐七也确实是很不好,连沐延昭看洛红缨都有几分警惕,旁敲侧击地提醒了顾婉好几次,让她不要和洛将军走得太近。
听了这种种传言,顾婉瞠目结舌,不得不感叹,八卦这种东西,无论哪个世界,都不缺少市场。
其实,洛红缨为什么讨厌沐七,顾婉多少能理解。
别看这个女将军现在很强大,很有些叱咤风云的样子,但她当年,也不过是个命途多舛的薄命女,她家也是耕读传家,书香门第,父母恩爱,可惜身体不好,在她十四岁时便缠绵病榻,急忙忙给她选了一个丈夫,是定州的将门子弟,姓楚,名远,字行之。
洛红缨懵懵懂懂地嫁进了楚家,就像这个时代所有的贤妻良母一般,操持家业,孝敬公婆,楚远是天生的将军,心心念念都在战场上,洛红缨也理解他,尽职尽责地照顾家庭,好让他无后顾之忧,所谓长嫂如母,洛红缨也确实做得不错,把弟、妹照料的都很好,很完美地挑起了家庭的重担。
景天九年,蛮族入侵,楚远奉命御敌,不曾想,定州离边境太近,敌人早有准备,竟然混入了奸细,把楚远和洛红缨独生儿子掠走,借此要挟楚远投降。
达瓦族的人,凶狠成性,年年寇边,年年让边境不得安宁,不知道有多少城镇村落,因为他们毁于一旦,丰朝当时已经是军心动摇,许多人都拿不稳弓箭,听到城外的擂鼓声就瑟瑟发抖,只有楚远独撑大局。
洛红缨喝了酒,或许是这些年太累了,或许真的是和顾婉一见如故,或许是觉得顾婉和她一样,同样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男人,居然把尘封于心底深处,从不肯表露出来的秘密,说给了顾婉听。
“他当时好威风,没有半丝怯意,他对着我们的儿子说——楚家世世代代都是英雄,果果你也是楚家的种,不许哭,然后亲自挽起长弓,一箭把我们的果果射死在了城楼上。”
“我现在还记得,我千辛万苦地找到他,想他救我们的果果,却只是跪在地上哭得撕心裂肺,泪眼朦胧地看着我的丈夫,杀死了我的儿子。”
洛红缨的眼睛干干的,一丝泪光也没有:“效果很好,定州将士都被他的行为感动,本来低落的士气,一下子高昂起来,众志成城,军心可用,他们仅仅花费了三天,就击退了蛮族,保住了定州城八万百姓的生命。”
顾婉怔愣许久,她前世便听过许多关于洛红缨的传说,也有人说起过洛红缨还不是女中豪杰时的隐秘,但听当事人在凉如水的夜里,平平静静地诉说往事,顾婉依旧感觉到深深的悲哀。
与洛红缨相比,自己是何等幸运,面对同样的境地,沐延昭虽不可能妥协,却不必靠亲手杀死自己,来提升沐家军的士气。
她虽然成了人质,但她是个能够理智思考的大人,还很有行动能力,而水波,也并不是嗜血狠毒的野蛮人,即使过程再糟糕,他们终究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洛红缨一壶接一壶地饮酒,她的酒量很好,喝了那么多,脸上依旧没有醉意,目光清澈:“他做的没错,他救了那么多的人,他是对的,守卫边疆,本就是他的职责所在,我连怨恨他,都不知该不该……可是,命运捉弄我,还不等我选择原谅他,还是远离他,命运就替我做了选择,我被十公子劫走,去了龙王寨。”
“就算别人都说,龙王的十公子是个魔鬼,是个好色无耻的男人,但他对我是真好,他教我习武,教我兵法——连楚远这个做将军的,都没有想过教他的妻子读兵书。”
“后来,十公子见我真不愿意留在龙王寨,还亲自去求了龙王,放我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