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孩子扔了,把胎盘养大了。

擎诺带着小猪去买了一件昂贵的晚礼服,长长的裙摆拖在地上,恰到好处的皱褶衬的人的身体线条修长而凹凸有致,小猪穿上它一下子就显得非常高贵典雅起来,变得不怎么象她了,以前的孩子气与童真竟然被这件晚礼服被一扫而光。

擎诺欣赏地看着小猪,笑道:“小猪,以后我多买这样的衣服给你穿,很合适你的气质,你现在穿的那些背带裤小体恤早就应该进垃圾桶安享晚年了。”

小猪嘴角轻轻勾起一丝笑容,却是毫不掩饰的冷笑。

望着小猪残忍的笑容,擎诺的心猝地痛了一下,一瞬间,他想放弃接秀莲来美国的打算,他不能冒失去小猪的险,可在下一瞬间,他又重新微笑了一下。

和小猪在一起那么久了,他不信他会离开自己,小猪从来都没有主动离开过自己。

她没有养活自己的能力,她现在又失去了杰米。

想到仍然在监狱里苦苦熬着的杰米,擎诺双眉一挑,在心里笑了一下。

时间如一把钝刀,一刀一刀从本性里剜去曾经拥有的善良纯真,只剩下如今的一个满腹老谋深算的自己与昔日那个童真阳光少年隔岸,遥遥相望,彼此都在疑惑——对面那小子看着挺眼熟,那是谁?

华灯初上,车水马龙。

灯火辉煌的大酒楼。

香水,名牌礼服,香槟,白兰地,耀眼的宝石项链与钻戒,女士的服装秀场,华丽高贵,云鬓长裙。

我的手挽在擎诺的臂弯里,手里装模作样地端着一杯红酒,脸上皮笑肉不笑地对着擎诺挨个介绍给我的人类微笑。哪怕他介绍给我的是一条狗,我也得礼貌地笑笑不是?

这酒真tmd难喝,辣且冲。

那些人真tmd烦人,走马灯一样的一个又一个,笑的我腮帮子疼。

擎诺穿着一身昂贵的名牌西装,名牌鞋子可以当探照灯使了,精致的发型是在那个著名的设计师的店做的,当然,我的头发也是,头发做的很漂亮,就是收费的时候跟抢银行似的,店主好像快归天了要在回光返照的时候宰最后一笔去买寿衣。

擎诺自然是极为儒雅俊美,风度翩翩,不过我没空去搭理他,我走路得小心翼翼地注视着自己的脚底,别踩着我的晚礼服,我们刚才在门口下车的时候我才走了一步,就一脚踩在自己的晚礼服上,若非擎诺抓着我的胳膊,我绝对会在众目睽睽之下啃进一嘴的红地毯。

这个高跟鞋的跟有10分高,它让我每一步都如履薄冰,同时还得使劲挺胸昂首,时间久了我的小腿累的直打颤。

这个破鞋的脚弓处竟然是直线上下的,鞋的设计师真是他妈生孩子的时候把孩子扔了,把胎盘养大了。

擎诺领着我去买的鞋,他说这个品牌是**著名设计师的,问题是这个狗屁设计师是男人,他可以瞎设计,因为他用不着亲自穿上他设计的脚上刑具,如果让他亲自穿穿,他非得没走几步就摔成三级残废。

进入大酒楼没一会我就累的腿开始哆嗦,这哪是来参加晚宴啊,简直是来受满清十大酷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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