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济堂,诊室病房。
“哟,你这大人物专程过来看我的?”歪斜着身子,仰靠在病床上的洛枫,斜睨了站在门口的林轩,打趣地说道。
林轩哈哈一笑,打量了洛枫几眼,“嗯,不错,都能调皮了,看来你的伤势快要痊愈了。”
洛枫略微挣扎,坐直了身子,轻微一叹,“这次,死里逃生,说真的,多亏你出手相助。”
“想不到啊,我洛枫纵横灰色地带将近二十年,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最后,却是被深市最大的废物上门女婿救了一命。”
林轩自然不会和洛枫计较,他这人,嘴欠得很,但是,他可不是嘲讽林轩。
亦或者说,他和林轩是同一类人,隐忍、蛰伏,这是他俩最大的共同点。
“就你这样算是表达对救命恩人的感谢么?”林轩也是调侃地说道。
“哈哈哈,从今往后,我洛枫这条命,都是你林轩的,你要遇到什么棘手的事,一句话,刀山火海,万死不辞。”洛枫笑呵呵地答道。
林轩“嘶”了一声,“我可不敢劳你大驾,您啊,灰色地带的大佬,惹不起、惹不起。”
洛枫一摆手,“你也别讽刺我了,我真要是灰色地带大佬,也不至于沦落最心爱的女人,被那帮孽畜先奸后杀了。”
“不过,你等着,我一定要拿回属于我的东西。”
林轩看向洛枫的时候,他脸上弥漫着滔天的杀气,他该是醒来了。
“你有什么计划?”
洛枫沉默了片刻,眼中抹过一丝阴鸷的神色,“虽然我归隐了五年,但是,灰色地带仍是有不少当年我的属下,对我忠心耿耿,只要我重新回归。他们必然会归附于我。”
这一点,林轩深信不疑,否则,洛枫当年也不大可能,从厮杀中逐渐成为整个深市灰色地带的大佬。
能够成就那样的霸业,至少有着一帮愿意追随他的忠心的下属。
林轩对于灰色地带的事情,了解得并不多,他也没有很大的兴趣。
但是,对于洛枫这样的热血汉子,铁骨铮铮,他倒是不嫌弃多交往几个。
这样的人,虽然有些江湖道上的匪气,或者说,动辄就是那些迂腐的江湖义气。
但是,一旦和他成为好兄弟,他会是一个真正的知心好友。
常言说得好,人生得一知己足矣。
况且,林轩和洛枫之间,那种惺惺相惜的友谊关系,已经不是今时今日才拥有的。
在早些时日,洛枫摆着早餐摊卖早餐的时候,他俩交谈的时候,已然是彼此欣赏。
无论从洛枫的谈吐,还是从他的个人气质,都足够看得出来,他绝对不是那种街边摆着小摊位,卖点早餐的小商贩。
只是出乎林轩预料,或者在预料当中,洛枫竟然是灰色地带的大佬级人物。
这样的大佬,曾经都是在刀尖上舔血,过着颠沛流离的日子,终究想要放下过去,归隐世外,却是不得。
被昔日的手下,称霸一方之后,找到了洛枫,屠戮血腥,让洛枫不得不重新拾起昔日的野心。
“是我一直错误的评估了灰色地带,以为只要我不过问江湖事,是非将会远离我。”洛枫冷冷苦笑了几下,“或许,你是对的,为了呵护自己最深爱的人,只有自己不断地成为强者,才能保护身边的人。”
林轩慨叹地道:“这是自然,往往很多无妄之灾,并不是我们所设想,而是被形势所逼迫。唯有我们自己成为强者,站在食物链的顶端,才有资格制定规则,才能够主宰自己的命运。”
洛枫想了想,不觉好笑,“喂,林轩,这要是传出去,一个落魄的灰色地带大佬,一个全深市窝囊废的赘婿,却是在谈论主宰命运,你说,会不会被人笑掉大牙?”
“哈哈哈,蝼蚁尚且贪生,更何况人乎?”
“再者说了,我们哪里比别人差了,不过是被世俗鄙陋之人,小瞧轻视罢了。”自从林轩解除封印之后,他的整个人生自信,彻底地重塑了起来。
只要循着仙医诀修炼,他就能够找回修为以及医术,恢复了上千年的修为,成为强大的修仙者,芸芸众生,在他眼里,亦不过蝼蚁。
他有着自己骄傲的资本,只是需要时间沉淀,需要时间恢复。
当他站在巅峰之上,俯瞰这个沧海一粟的世界,渺小得多么的可笑。
那些嘲讽他的人,甚至于连废物都不如,谈何嘲讽他呢!
三年,他废物的名号,主要还是拜秦阳所赐,秦阳将他的名声搞臭,目的是达到了。
可惜,三年之期,林轩解除封印,那些丢失的修为以及医术,正在一点点地恢复。
或许未来的某一天,当他以强大的姿态,伫立在这个世界的时候,恐怕让那些欺辱他的人,感到毛骨悚然。
“说得极好,我很是欣赏你这种人生自信。”洛枫笑着赞赏道。
旋即,他又是关切地问道,“怎么样?你和秦家的妹子,有进展了吗?”
“哎,那是你嫂子,怎么叫妹子了呢?”
洛枫哈哈朗爽笑了起来,“好好好,轩哥,你是大佬。她是嫂子!”
“我倒也不是和你争谁是大佬,哈哈哈……”
“行啦,在我心里,你是永远的大佬,今生今世!”
“拜托,别动不动那么肉麻好么?”
林轩又是和洛枫寒暄闲聊了一阵子,“我今天过来,是送你嫂子来仁济堂商谈的,我可告诉你,她答应让我开车接送她上下班了。”
“哇哦,果然,你的举动,感动了她。我要是个女人,被你这样三年,风雨无阻地目送,就算是千年寒冰的心,都融化了。”
“靠,洛枫,你够了。我可声明,我的取向绝对是正确的,不弯,坚决不搞基的。”
“哈哈哈,你紧张个啥,弄得我像是弯的一样,我只是打个比方。说明嫂子被你感化了。你小子,幸福的日子就要来临咯!”
林轩暗自窃喜,他差点告诉洛枫,他尝过秦诗诗的口红味道了,草莓味的,味道棒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