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动物喜欢黑暗,因为在黑暗中,它们的行动更迅速,捕食更顺利。
有些人也喜欢黑暗,因为他们做的事见不得光,在黑暗中会做的完美。
洛长元就是一个喜欢在黑暗中行动的人。
他所做的事情,就是在黑暗中清理黑暗。
然后领取他的报酬。
就像是大草原上秃鹫一样,吞食腐烂的尸体,净化草原环境。
顺便填饱自己的肚子。
毕竟,有些事情是见不得光的,不受大狼国的律法保护;而有些事情,是衙门里的差役捕快无法亲自去做的。
比如,惩罚一个为非作歹但是没有明显触犯律法的地主。
再比如,清剿一个让官府焦头烂额但却无暇顾及的土匪营寨。
这种事情,有些是不能完全见光的,有些是难以受到大狼国律法支持的。
但,往往也是正义的。
这种事,需要一些人去做。
洛长元就是专门干这种事情的人。
大狼国的民众常常把这种人称之为捕手。
洛长元就是一名金牌捕手。
天启城附近最大的土匪营寨——十二金寨,就曾出过三千两黄金,想买他的项上人头。
可惜,没人敢接。
因为接过的人都死了。
无一例外。
至少在这天启城,还没有人能有这个本事轻松弄死他。
洛长元和天启城的衙门属于一种长期合作的关系。
他从衙门那里接任务,顺利完成,然后领取他的赏银。
当然,接任务和领赏银这种事他不会亲自去做。
毕竟,作为一个捕手,得罪的人实在太多,不宜公开露面。
红月姑娘就是替他做这两件事情的人。
同时,也会替他打探消息。
因为,红月姑娘是月关戏楼的头牌,在各个地方都能说的上话,打听点消息自然也不在话下。
洛长元这次看上的,就是前日,发生在官道的,送信差役被杀案。
从边关送来的六百里加急密信,在天启城附近的官道上就这么被人截走了,送信的官差直接被杀死在官道上。如此猖狂,实属头一遭。
朝廷震怒,下令彻查,压力便来到了天启城的父母官——太守罗龙章那里。
十日之内,彻查此案,否则,唯太守是问。
罗龙章大人焉能不急?
根据红月姑娘的情报,罗龙章大人不日就会全城悬赏,势必要破获此案,缉拿元凶。
洛长元看上了这份赏金。
他目前掌握的信息不多,有以下三个。
一是死者身上的刀伤,他判定对方一定是个实力高深的用刀好手。
二是死者身上的加急密信丢失,他猜想凶手的目的一定是为了这封密信而来,甚至不惜将他截杀在官道。
三是死者的死亡时间和地点,差役是在黄昏时分被凶手杀于天启城附近的官道,此时周围竟无一个目击者。洛长元大胆猜想,凶手必然是天启城人士,对官道周边的环境和民生都了如指掌,这才能避开所有目击者。
但是,仅凭以上的三个信息和推测出的那点内容,还远远不够。
所以洛长元才会去找红月姑娘,让她帮忙打听一点消息。
尤其是,密信的内容。
毕竟这个,直接关系到凶手的杀人动机,不可谓不重要。
作为一个捕手,洛长元深知核心信息的重要性。
除了红月姑娘,他自己也会独自行动,去打听一些消息。
这也是他去天启城外的小茶摊,去听听看有没有什么重要信息的缘故。
不过白天,洛长元所做的事情便仅限于此了。
黑夜,才是他的主场。
现在离夜幕落下,还剩下两个时辰。
此时的他,正半躺在城门外一棵青绿色的大树旁,斜眯着眼,嘴里衔着一根一尺长的芦草,有一口没一口地嚼着。
一柄银色长剑,半藏半露,安安静静地卧在他的身旁。
从长剑露在剑鞘以外的部分来看,这剑已有些年头了。
剑身好几处地方都有着斑斑锈迹。
在低声诉说着它的历史。
突然,一道人影凭空出现在洛长元的面前,瞬间遮住了他所有的光线。
洛长元抬起头,只见一个身材瘦削的青衣少年站在他的面前。
他看上去年龄不大,约莫二十来岁,头戴一顶黄色草帽,将他的上半张脸遮得死死地,让人看不清楚真正面目。
脸型瘦削有致,身材匀称,肌肉线条明显。尤其是那根背脊,挺得笔直,洛长元很少见到背挺得这么直的人。
他又将视线转到少年的手掌,手掌自然垂直落下,但右手心的老茧很厚,像是常年用右手施力的练家子。
打量完毕,洛长元“噗”一口,吐掉嘴里的那根芦草。芦草带着一丝唾液,直直地落在少年的脚下,不足一寸。
少年没有任何反应,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洛长元见此,也不说话,只是挪了挪自己的身子,以确保这少年别将自己的光线全部挡住。
谁知少年也挪了挪脚步,再次挡在洛长元的前面。
洛长元轻吐一口气,嘴里哼了起来:“哟,天启城的子孙哟,有野狗挡道哦,挡着别人不让晒太阳哟,哟~哟~哟!”
“我不是野狗!”面前的少年也开口了,声音不大,但字字清晰。
“挡着人晒太阳不是野狗?”
“不是!”
洛长元笑道:“那是什么?”
少年指着洛长元身边那柄半锈的剑:“朋友,我想买你的剑!”
“你出多少钱?”
“一文钱。”
洛长元这回真的给气笑了,他怕自己听错,又问了一遍:“你出一文钱买我的剑?”
“一文钱。”少年还是如此答复。
“那我要是不卖呢?”洛长元的声音变冷了。
面前这人,明显是来找事的。
少年神色依旧不变,从怀里掏出一枚令牌,出示给洛长元:“那就请阁下,跟我去牢里走一趟。”
洛长元看到令牌,脸色瞬间大变,瞳孔也猛地收缩。
令牌上用篆书刻了四个金色大字。
“镇抚都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