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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喂餵……你别这样,我鸡皮疙瘩都被你吓出来了……”哲世铿真是被吓惨了,连忙指天发誓着表决心,“万一这样,我肯定是抢先把你给甩了,潇洒地走掉的,我这么一心地善良的大好青年,杀人神马的,太凶残了……分手而已,人这一辈子谁不分手个七八次的?每次分手都杀人这世界上早就人口灭绝了……”

——说起来,这气氛太凝重了,凝重到他竟然不敢反驳说“咱俩没关系,根本谈不上‘对不起’、‘变心’、‘分手’啥的”……哲世铿内牛满面。

“……我就知道师兄捨不得杀我……”轩辕凛露出一抹轻笑,再次收紧手臂,将自家师兄紧紧地嵌入怀抱。

“餵……我可没这么说,你脑补地太过分了喂!”哲世铿抽了抽嘴角。

“就如溯玥所说的那样,未来的事情,谁也说不准。如果我当真变心,那么师兄一定不能放过我,如果我没有变心,那么我就会自毁道行,陪师兄一起变老……但如果先变心的是师兄,我就是追到天涯海角,也要将你追回来……然后锁在我身边……”轩辕凛的声音越来越温柔,温柔地似乎能掐出水来,不过这恋人间亲昵的耳语却不知为何弥散着浓重的黑雾,“到了那时候,师兄可不能怪我对你不好哦……”

——哲世铿内牛满面的表示,这话题太恐怖了,他真得又会做噩梦啊啊啊!!!

作者有话要说:——要变心就杀了你!

——要变心就囚禁你!

……神马的最美了>////<

第六十三章

被轩辕凛借题发挥地警告敲打了一番,哲世铿心里那些七七八八的小念头算是彻底地被掐了个干净。妹子神马的他基本上也不指望了——反正跟在轩辕凛身边泡妹子,妹子基本上不会分给他一个小眼神——为了泡妹子而被好基友关小黑屋什么的,哲世铿还不至于为了美色而如此冒险。

——再说了,轩辕凛的那一番话,哲世铿其实真的没有什么太排斥的感觉,就像是情人间的情话一般,就是比海誓山盟凶残了一点,也更现实了一点。

哲世铿虽然没有正正经经地谈过什么刻骨铭心的恋爱,但是也从身边的哥们姐们身上看过不少。上一秒爱得死去活来恨不得一天24小时黏在一起,下一秒就分手闹得天昏地暗像是没了对方就生不如死,结果没过几天再一看,又另结新欢喜气洋洋了——就像是人生没有过不去的槛,这谁缺了谁也不会活不了。

哲世铿总觉得爱情这玩意太不靠谱,不是说这都是多巴胺在作祟么?分泌的多了就会有愉悦亢奋的感觉,分泌少了就觉得没意思了。别看哲世铿喜欢在文里面让男女主角们海誓山盟,但是如果谁要是跟他在现实里认认真真地说类似的白烂台词,他一定鄙视地喷对方一脸血。与其说什么不靠谱的“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还不如商量商量婚后财产分配家庭义务之类更实在的东西。谈恋爱这种事情大家高兴就好,合则聚不合则散,但是结婚却是一件正经事,感情基础能够有最好,但是最重要的是双方都愿意对这个家庭尽到最大的心力。

——也许这就是哲世铿一直没有泡到妹子的原因,刚开始谈恋爱的时候根本不认真,总是让妹子们各种不满认为他不把她们放在心上,结果一旦哲世铿认真了,开始思索和妹子之间的婚姻和责任问题了,又把妹子们给吓跑了……

——这个时代啊……除了那些谈了很多年恋爱的情侣,一般没有太多人会想在20岁刚冒头,还没有充分享受过人生乐趣的时候就太早步入婚姻的坟墓,更不用说还是跟哲世铿这样一个看上去就没有太大发展前途的毛头小子一起……哲世铿觉得,如果没有突然穿越这一遭,按照这么下去,他基本上会在三四十岁才能搞定人生大事……

——当然,他穿越了,虽然仍旧没有妹子缘,却多了个好基友,这普通意义上的“人生大事”……看起来离他就更遥远了……

哲世铿觉得,除了性别跟自己想像中的不同外,轩辕凛基本上可以满足他对婚姻对象的任何一项不靠谱的高要求。长得好——男人都是视觉系生物;有责任感——这一点毋庸质疑;性格好——目前看对他基本上是千依百顺;能力强——无论遇到什么事情都能毫无压力地顶上去;会照顾人——几乎把哲世铿照顾成了四体不勤的废人。——基本上跟这样一个人在一起,他完全可以安安心心缩在他后面享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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