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弑血为盟

投之以桃,报之以李。

半个时辰后,三人出现在一座山峰上。此山高有千仞,山腰云雾缭绕。在一小片空地上,三人盘膝而坐。周围是郁郁葱葱的树木,草地上点缀着五颜六色的花朵。

山上非常安静,林中景色宜人,清风徐徐吹来,十分惬意。正是闲谈品酒的好所在。

宫装少女将小酒坛子摆在三人中间,沈寇一翻腕子,取出了三只玉杯。杯壁雕龙画凤,古色古香。宫装少女拍开酒坛的泥封,将酒依次倒进杯里。

酒呈鲜红色,如血液般粘稠。香味未等及鼻,一股子盎然的火玄力荡然而出。好酒!红袍修士赞了一句,伸手去抓杯子,看到沈寇和宫装少女都没动,又把手缩回来了。

“酒是送给两位道兄品尝的,你们就不必客气了。”宫装少女脆生生地说道。

红袍修士闻听,迫不及待的把杯子拿在手中,一张嘴半杯酒就没了,吧唧吧唧嘴,回味悠长。原来他性喜美酒。难怪听说天火琉璃液的大名,先就把持不住了。

沈寇抿了小半口,酒味甘甜爽口,淡雅清醇,回味绵长。然而酒入咽喉,一股子火线唰地一下蹿进腹中。沈寇身上泛起强烈的玄气波动,顿时面色发白。

他急忙盘膝而坐,运功压制体内的玄气。宫装少女不明所以,眨巴眨巴眼睛,望着沈寇,心想喝一口酒而已,干嘛一惊一乍的,吓唬人玩呢?

半柱香后,沈寇方恢复正常。此酒火玄力十足,差点儿把他晋级的火给勾起来。人家都在品美酒赏美景,他啪嚓一下,爆体而亡,那就糗大发了。

红袍修士低头垂目,自顾自的喝酒,乐在其中。宫装少女发现沈寇恢复正常。才松了口气。沈寇不想扫大家的兴,主动寻找话题,酒却再也不敢沾半滴了。

宫装少女阅历虽浅,却性情豪爽,极爱说话,东一句西一句,谈的都是山川美景。沈寇游历北羌一年多,见闻广博。两人有说有笑,气氛倒也融洽。

红袍修士不擅言词,只是偶尔插一句嘴,烘托一下气氛。但性情沉稳,与他们又有所不同。

宫装少女名叫楚冠儿,是吐谷郡荆州楚家的嫡长女。楚家势力庞大,声名显赫。楚冠儿是圣玄根资质,但从小娇生惯养,父母怕她不成器,想把她送进宗门历练。

每年七月初七,是归元山招收弟子的盛会,楚冠儿此行就是去归元山。她爹爹二月初就把她派了出来,楚冠儿一路游山玩水,也是刚进入信阳郡。

红袍修士名唤荀息,散修出身,无门无派。因生性好动,以游历天下为已任。但他是伪玄根,资质差了些。然而四玄根修士能晋阶九层,非大毅力大机缘者不可。

沈寇早就先编好了一套说辞,说他来自天香郡,自幼拜一位散修为师。半年前,因师父与人斗法,不幸陨落。他孤身一人,于是离开天香郡,寻找机缘。

荀息有没有说实话,沈寇不晓得。但楚冠儿没有一句假话,让他和荀息都高看一眼。

谈话十分投机。端的是楚冠儿的酒,在酒没喝完之前,她想听什么就得说什么,她说什么就得想听什么。沈寇和荀息谈的都是修真界的奇闻佚事,滴说不漏。

楚冠儿阅历较少,谈的都是家族中发生的新鲜事。同样她没有心机,两人说什么,她就信什么。

只饮了一小口酒,楚冠儿脸上就露出了红晕。她不善饮酒,何况天火琉璃液是天材地宝酿制而成,后劲儿极大。荀息正高谈阔论,楚冠儿打断了他的话。

“两位道兄,你我一见如故。小妹有个提议,想与两位道兄结为异姓兄妹,不知意下如何?”

沈寇和荀息对视一眼,不言而喻,这丫头太不长心了。对面坐的是谁都没弄明白呢,就要结为异姓兄妹,她就不怕被人拐了,卖到深山老林里,给人家当童养媳。

但吃人嘴短,拿人手短。两人手上还端着楚冠儿的酒呢,哪能没有个态度。

“在下早就此意,只是不敢高攀。”沈寇沉声道。

“贤弟,此言差矣。你我以大道为已任,妄谈门第之见,岂非庸人。”荀息哈哈一笑。

两人都在虚与委蛇。楚冠儿当真了,翻手取出一柄利刃,刺破食指,将一滴血滴在酒杯内。

弑血为盟?沈寇与荀息对视一眼……

片刻后,楚冠儿一手拉着一个,把他们按在地上,说了套不愿同年同月生,但愿同年同月死的说辞。让两人各自发了誓,随后共同举杯,一饮而尽。

修士轻易不发誓,发誓就是真的。虽说这个事很奇葩,但誓言不能当儿戏。

楚冠儿来到荀息面前,大礼参拜,恭恭敬敬叫了声大哥。荀息正襟危坐,结结实实受了一礼。这一声大哥不能白叫,荀息取出一柄淡银色小剑,递给了楚冠儿。

此剑灵性十足,绝对是中阶玄器中的极品。沈寇也不例外,取出三瓶聚玄丹。楚冠儿脸上露出小女儿地忸捏之态,喜哄哄的把小剑和丹药纳入囊中。

沈寇同样给荀息行了一个大礼,叫了声大哥。礼毕,想起自己命不久长,突然脑袋瓜子一热。

“大哥,小弟有一事相求,不知当不当讲。”

“二弟,有话尽管说。”

“冠儿叫我一声二哥,小弟十分感动,可惜小弟不能与你们互助共守,希望大哥日后能善待冠儿。”沈寇说罢,取出一只储物袋放在荀息面前,道:“这只储物袋权当小弟的觐见之礼吧。”

沈寇不循常规,旬息打量了他一眼,又看了看面前的储物袋。储物袋十分古朴,比寻常储物袋明显大上一圈,在袋子左下角还绣了一具白色骷髅。

荀息眉梢一挑,望着沈寇,半晌没有说话。

“二哥,你这是何意?”沈寇平白无故搞出了一这套,跟临终遗言一样,楚冠儿是真糊涂了。

荀息没有表态。沈寇呵呵一笑,道:“大哥,小弟的东西或许你看上眼,但实话与你说,这只储物袋价值连城。”

储物袋里装的正是白骨玉魔的遗宝。但人都要死了,留着它有何用,沈寇有心结个善缘。

沈寇玩真的了!荀息突然一拍脑门子,朗声大笑。

“二弟,你既然诚心诚意叫我一声大哥,这就是你的机缘。”荀息探过身去,拍了拍他的肩膀,示意他坐下,道:“东西你先收起来,还是让为兄送你一件礼物吧。”

荀息说罢,翻手取出一只小药瓶,递到沈寇面前。

沈寇目光一扫,药瓶用玉石雕琢而成,三寸余高,肚子大,瓶口小,上面的花纹磨损严重,一看便知年代久远。

当初还以为二哥是个穷光蛋呢,结果人家拿出来的东西价值连城。最不可思议的是大哥,居然没看上眼。

现在两人打起了哑谜,楚冠儿左看看,右看看,心知这两位兄长并非表面上看起来这么简单。

“二哥,就应该大哥送给咱们礼物嘛。”楚冠儿跟了一句。

谈到机缘,问题就严重了。沈寇恭恭敬敬双手接过玉瓶。玉瓶是用温良玉制成的。温良玉十分名贵,没见过谁把它当药瓶用。由此可见,此丹非同寻常。

沈寇打开瓶盖,从里面倒出一颗淡黄色的丹丸。丹丸有小拇指大小,呈淡紫色,上面覆盖着一层氤氲地雾气。一股异香扑面而来,沈寇心神一振。

楚冠儿觉得新鲜,把小脑袋也凑了过来,虽看不明白这是什么丹药,但上面有一道丹纹,却是真的。

楚冠儿震惊不已。沈寇却苦笑一声,原来他这点子事根本瞒不过荀息的耳目。

“大哥,这是何丹药?”半晌,楚冠儿问道。

“坤宁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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