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夫人,你也不想……

随着一脚地板油下去。

越野车爆发出惊人的马力。

引擎轰鸣。

直接把速度干到了120km/h。

原始的马,怎能跑的过现代人类工业的智慧结晶?

很快,马鸿运便追到了前面的马车。

仗着自己车前面有保险杠。

他直接不减速,撞了上去。

随着马的嘶鸣声。

马车硬生生被撞改道,堪比小屋的马车架子直接挂在了树与树之间,停了下来。

马鸿运下了车。

随手一挥,举起一根铁制棒球棍。

朝着马车走去:

“哥们儿,刚才挺狂啊?死道友不死贫道是吧?”

这会儿。

马车四周落锁。

得益于能工巧匠的智慧。

豪华马车很快变成了一个铁皮箱子。

里面传来一道怒骂声:

“妈了个巴子,你个贱民,怎么没被食尸鬼吃掉!”

紧接着,那声音又道:“本爵是贝克城即将上任的城主,快点滚开啊贱民,别把那些黑暗生物招来!!”

听到这一串的恶毒咒骂。

马鸿运面色一冷。

原本,他只是想教训一下这家伙。

但现在。

他是真想杀人了。

“还不快滚,贝克城骑兵团马上就要来接我了,你想死吗?浑蛋!”

马鸿运心念一动。

瞬间。

周围出现了五道身影。

四道手持M4全自动步枪,身穿迷彩,全副武装。

一道宛若猴子,又仿佛一头匍匐的野狼,择人而噬。

这五位有一个共同特点。

他们全都是五官流着黑色的不知名液体。

“给我拆了马车。”

随着命令下达。

五位恶灵一同行动。

只见张大放下枪。

随手从背后抽出一把锋利的开山刀。

只一刀。

马车的铁门直接破碎成两半。

马鸿运燃起一根香烟。

朝着马车车厢内看去。

只见一个秃头中年男子正一脸茫然的举着一把匕首——一把镶嵌着宝石翡翠的黄金匕首。

这男人大腹便便,更是穿金戴银。

身上的衣物有些类似中世纪欧贵族。

但明显加华丽一些。

“拿刀对着我?想死吗?猴大,缴械。”

在马鸿运命令下。

由食尸鬼头领转化的恶灵上前,一把夺过黄金匕首。

这自称爵的男子还想反抗。

却被马大一记枪托,砸翻在地。

马鸿运不顾这男子的哀嚎。

朝着马车内看去。

装饰豪华,金银珠宝不少。

某种发光的宝石,更是让马鸿运眼前一亮,这得值多少钱啊?

粗略估算。

这个马车的价值加起来,起码100万美刀!

不错。

上来就狠赚一笔。

马鸿运看了一眼胖子:“行了,你可以滚了,这里的一切归我了。”

“不,不行!这些是我全部的财产,更有我上任的任书!没有它们,我还怎么活?”

“关我屁事?”

马鸿运指挥马大,一把将胖子从车上提了下来。

然后施展神通。

要把这整辆马车送到随身空间。

然而。

失败了。

失败?

怎么回事?

【传送门只可带回死物,或者内心绝对忠诚于宿主的活物!】

有活物?!

马鸿运随手变出一个手电筒,往里面照射。

忽然间。

他眼前一亮。

只见马车角落。

蜷缩着一个美艳少妇。

身穿贵妇裙。

但裙子并不长。

一双美腿圆润修长,暴露在空气中。

关键是,穿着肉丝踩着剪头红底高跟鞋。

在束腰的约束下。

胸怀广大,腰肢纤细,更是大雷。

怎叫一个惊心动魄。

再往上。

一张美艳的少妇面庞,金发碧眼,十足的西方美人。

脸蛋白皙,精致无暇中,带着一股若有若无的媚态。

这踏马究竟把我干哪了?

中世纪有丝袜吊带?有这种高跟鞋?

能养出这种极品少妇?

这腿简直比我命长!

看一眼真要了老命!

看着一旁趴着的胖爵。

马鸿运摘下香烟,随手一挥,香烟消失。

他面带笑容:

“夫人,你也不想我让你丈夫去喂食尸鬼吧?”

……

……

第二天。

日上三竿。

越野车仿佛钻头一样,陷进泥里。

很显然。

这一夜越野车承受了太多。

走下车子。

马鸿运再次点燃一根,美滋滋的吞云吐雾。

【叮叮,多子多福伯爵夫人丽莎,奖励一次体质强化!】

就在这时。

迟来的奖励终于到了。

马鸿运只觉得一股暖流从小腹涌起。

紧接着。

他浑身上下如同飞升一般。

原本有点近视的眼睛瞬间清晰明亮,骨骼挺拔,肌肉隆起,就连心脏也跳动的更加有力。

马鸿运一时间只觉得状态回满。

十分舒泰!

恰在这时。

他看到了缩在一旁,在小树林里风吹雨打过了一夜的伯爵林顿。

其原本怨毒的眼神竟带着一丝谄媚。

按理说,他是巴不得马鸿运去死。

但是,

这一夜,他亲眼见识到了五位恶灵的恐怖,有这五位,再多黑暗生物上来就是送!

于是。

林顿明白了,为什么马鸿运没被食尸鬼杀死!

他的仆从们太强了!

自己现在孤身一人,

在危险的黑暗森林,若没有马鸿运的庇佑,他又能生存多久?

比起女人,他更爱自己的命!

他要寻求庇护!

只见林顿看到马鸿运后,连忙屁颠屁颠的跑了过来:

“大人,这是我为您烧好等的开水,这里的水源有毒,一般不能直接饮用,得烧开了才行!”

看着冒热气的清水。

马鸿运狐疑:“你会这么好心?”

“当然,请大人代替我,上任贝克城!”

说到这里,胖爵神情愤怒:“贝克城有我的杀父仇人,我千辛万苦花钱买到这儿,就是为了报仇!若大人愿意帮助,我的一切,都可以奉献!”

“这样啊?”

马鸿运目露思索。

以他多年的微表情学习,这家伙没说谎。

林顿有自己的心机。

但在自己绝对武力下,也只能心甘情愿讨好自己。

说白了。

这个世界的本质就是慕强。

一个人比你稍微有钱,你会嫉妒,一个人比你有钱太多,你会仇视他,但一个人的资产够你奋斗十辈子都赚不到,那么他的一切行为就都是合理的。

实力到了,自有大儒辩经。

而白人更是畏威不畏德。

你对他好,他会抢你。

你给他一电炮,他反而会老实。

你越是揍的狠,他反而越会崇拜你,甚至把你当上帝。

这就是白人刻在的骨子里的尿性。

女人?

别忘了,换妻文化一开始是从哪传的。

不过,

上任贝克城吗?

在一夜的友好交流下。

马鸿运从丽莎口中知道。

上任贝克城,确实一纸任书就够了。

认书不认人。

简单来说。

他完全可以冒充林顿,成为贝克城新领主。

这对于自己来说,是个绝佳的机会!

领主!

一听就很能……搜刮钱财!

当下这个阶段,自己缺的是什么?

可不就是钱?

有了钱,便意味着更多的军火!

有了军火,才能更好的征服异世界!

所以,

马鸿运立刻决定,上任贝克城,搜刮钱财!

这时,车上传来动静。

马鸿运的眼神被车上刚刚苏醒的美人吸引:“你的夫人是个完璧倒真是让我惊喜,看在这个份上,我可以帮你。”

说罢。

他上了车。

在少妇惊慌的声音中。

开始了摇摇乐。

“爸爸的爸爸叫什么?”

“错,叫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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