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一脚地板油下去。
越野车爆发出惊人的马力。
引擎轰鸣。
直接把速度干到了120km/h。
原始的马,怎能跑的过现代人类工业的智慧结晶?
很快,马鸿运便追到了前面的马车。
仗着自己车前面有保险杠。
他直接不减速,撞了上去。
随着马的嘶鸣声。
马车硬生生被撞改道,堪比小屋的马车架子直接挂在了树与树之间,停了下来。
马鸿运下了车。
随手一挥,举起一根铁制棒球棍。
朝着马车走去:
“哥们儿,刚才挺狂啊?死道友不死贫道是吧?”
这会儿。
马车四周落锁。
得益于能工巧匠的智慧。
豪华马车很快变成了一个铁皮箱子。
里面传来一道怒骂声:
“妈了个巴子,你个贱民,怎么没被食尸鬼吃掉!”
紧接着,那声音又道:“本爵是贝克城即将上任的城主,快点滚开啊贱民,别把那些黑暗生物招来!!”
听到这一串的恶毒咒骂。
马鸿运面色一冷。
原本,他只是想教训一下这家伙。
但现在。
他是真想杀人了。
“还不快滚,贝克城骑兵团马上就要来接我了,你想死吗?浑蛋!”
马鸿运心念一动。
瞬间。
周围出现了五道身影。
四道手持M4全自动步枪,身穿迷彩,全副武装。
一道宛若猴子,又仿佛一头匍匐的野狼,择人而噬。
这五位有一个共同特点。
他们全都是五官流着黑色的不知名液体。
“给我拆了马车。”
随着命令下达。
五位恶灵一同行动。
只见张大放下枪。
随手从背后抽出一把锋利的开山刀。
只一刀。
马车的铁门直接破碎成两半。
马鸿运燃起一根香烟。
朝着马车车厢内看去。
只见一个秃头中年男子正一脸茫然的举着一把匕首——一把镶嵌着宝石翡翠的黄金匕首。
这男人大腹便便,更是穿金戴银。
身上的衣物有些类似中世纪欧贵族。
但明显加华丽一些。
“拿刀对着我?想死吗?猴大,缴械。”
在马鸿运命令下。
由食尸鬼头领转化的恶灵上前,一把夺过黄金匕首。
这自称爵的男子还想反抗。
却被马大一记枪托,砸翻在地。
马鸿运不顾这男子的哀嚎。
朝着马车内看去。
装饰豪华,金银珠宝不少。
某种发光的宝石,更是让马鸿运眼前一亮,这得值多少钱啊?
粗略估算。
这个马车的价值加起来,起码100万美刀!
不错。
上来就狠赚一笔。
马鸿运看了一眼胖子:“行了,你可以滚了,这里的一切归我了。”
“不,不行!这些是我全部的财产,更有我上任的任书!没有它们,我还怎么活?”
“关我屁事?”
马鸿运指挥马大,一把将胖子从车上提了下来。
然后施展神通。
要把这整辆马车送到随身空间。
然而。
失败了。
失败?
怎么回事?
【传送门只可带回死物,或者内心绝对忠诚于宿主的活物!】
有活物?!
马鸿运随手变出一个手电筒,往里面照射。
忽然间。
他眼前一亮。
只见马车角落。
蜷缩着一个美艳少妇。
身穿贵妇裙。
但裙子并不长。
一双美腿圆润修长,暴露在空气中。
关键是,穿着肉丝踩着剪头红底高跟鞋。
在束腰的约束下。
胸怀广大,腰肢纤细,更是大雷。
怎叫一个惊心动魄。
再往上。
一张美艳的少妇面庞,金发碧眼,十足的西方美人。
脸蛋白皙,精致无暇中,带着一股若有若无的媚态。
这踏马究竟把我干哪了?
中世纪有丝袜吊带?有这种高跟鞋?
能养出这种极品少妇?
这腿简直比我命长!
看一眼真要了老命!
看着一旁趴着的胖爵。
马鸿运摘下香烟,随手一挥,香烟消失。
他面带笑容:
“夫人,你也不想我让你丈夫去喂食尸鬼吧?”
……
……
第二天。
日上三竿。
越野车仿佛钻头一样,陷进泥里。
很显然。
这一夜越野车承受了太多。
走下车子。
马鸿运再次点燃一根,美滋滋的吞云吐雾。
【叮叮,多子多福伯爵夫人丽莎,奖励一次体质强化!】
就在这时。
迟来的奖励终于到了。
马鸿运只觉得一股暖流从小腹涌起。
紧接着。
他浑身上下如同飞升一般。
原本有点近视的眼睛瞬间清晰明亮,骨骼挺拔,肌肉隆起,就连心脏也跳动的更加有力。
马鸿运一时间只觉得状态回满。
十分舒泰!
恰在这时。
他看到了缩在一旁,在小树林里风吹雨打过了一夜的伯爵林顿。
其原本怨毒的眼神竟带着一丝谄媚。
按理说,他是巴不得马鸿运去死。
但是,
这一夜,他亲眼见识到了五位恶灵的恐怖,有这五位,再多黑暗生物上来就是送!
于是。
林顿明白了,为什么马鸿运没被食尸鬼杀死!
他的仆从们太强了!
自己现在孤身一人,
在危险的黑暗森林,若没有马鸿运的庇佑,他又能生存多久?
比起女人,他更爱自己的命!
他要寻求庇护!
只见林顿看到马鸿运后,连忙屁颠屁颠的跑了过来:
“大人,这是我为您烧好等的开水,这里的水源有毒,一般不能直接饮用,得烧开了才行!”
看着冒热气的清水。
马鸿运狐疑:“你会这么好心?”
“当然,请大人代替我,上任贝克城!”
说到这里,胖爵神情愤怒:“贝克城有我的杀父仇人,我千辛万苦花钱买到这儿,就是为了报仇!若大人愿意帮助,我的一切,都可以奉献!”
“这样啊?”
马鸿运目露思索。
以他多年的微表情学习,这家伙没说谎。
林顿有自己的心机。
但在自己绝对武力下,也只能心甘情愿讨好自己。
说白了。
这个世界的本质就是慕强。
一个人比你稍微有钱,你会嫉妒,一个人比你有钱太多,你会仇视他,但一个人的资产够你奋斗十辈子都赚不到,那么他的一切行为就都是合理的。
实力到了,自有大儒辩经。
而白人更是畏威不畏德。
你对他好,他会抢你。
你给他一电炮,他反而会老实。
你越是揍的狠,他反而越会崇拜你,甚至把你当上帝。
这就是白人刻在的骨子里的尿性。
女人?
别忘了,换妻文化一开始是从哪传的。
不过,
上任贝克城吗?
在一夜的友好交流下。
马鸿运从丽莎口中知道。
上任贝克城,确实一纸任书就够了。
认书不认人。
简单来说。
他完全可以冒充林顿,成为贝克城新领主。
这对于自己来说,是个绝佳的机会!
领主!
一听就很能……搜刮钱财!
当下这个阶段,自己缺的是什么?
可不就是钱?
有了钱,便意味着更多的军火!
有了军火,才能更好的征服异世界!
所以,
马鸿运立刻决定,上任贝克城,搜刮钱财!
这时,车上传来动静。
马鸿运的眼神被车上刚刚苏醒的美人吸引:“你的夫人是个完璧倒真是让我惊喜,看在这个份上,我可以帮你。”
说罢。
他上了车。
在少妇惊慌的声音中。
开始了摇摇乐。
“爸爸的爸爸叫什么?”
“错,叫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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