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5章‘国民分治’疏

林浩对“百里润莲”的评价是,这是一个外在条件不错的聪明女人。对于大明王林浩的突然驾临,百里润莲是十分清楚林浩来意的。林浩甚至怀疑,百里家这段时间在朝阳城的作为,就是为了让林浩见“百里润莲”,而有意的动作。

在大明宫内,除了修炼第二步的嫔妃,时常服侍林浩。其他后来进宫的各路女人们,林浩基本不会单独与之见面。在林浩的心里,除了“边莺”、“梅、兰、竹、菊”为代表的第一批女人,和以“药女”为代表的第二批女人,最值得信赖。尤其是后来被“各方势力”推荐进来的其他女人,是很难得到林浩信任的。

大明宫的女人越来越多,可是大明宫内的管理权,却牢牢掌握在以“边莺”为首的第一批和第二批女人手里。在宫内的日常管理上,是“边莺”为主,“药女”具体操办;“王室产业”“边莺”为主,“兰、竹、菊”从旁协助管理。“秘书台”的信息事物,把持在“寒梅”手上。

就连这次王宫晋升第二步的十七名“王宫嫔妃”,也全部是“梅、兰、竹、菊”在内的第一批十一人,和“药女”等“六人”的第二批女人们。

外人不明白大明国“议事会”的内在人员构成。外人只看到了“议事会”的权利,没有看到其实议事会,完全是被大明王林浩超控着。

而百里家族的“百里溪”,通过这样一个曲折的方式,给大明王上“奏疏”。说明他是一个明白人,并不被外界流传的消息盲动,知道大明国谁才是真真主导国家的人。

看了“百里溪”的这份《‘国民分治’疏》,林浩心情很复杂。一个不在朝堂之上,虽没有全面了解大明国具体国情的人,给林浩这个建议,以林浩看来是合理的,对于加强大明国的统治是有利的。由此可见,“百里溪”此人有大才。

对于这份《‘国民分治’疏》,百里溪建议:

一、国民分无个等级:奴隶、平民、公民、贵族、王族。

“奴隶”是过渡身份,外来奴隶五年后可自动变为平民。但是考虑到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大明国依然将高速发展,“奴隶”在明国将长期存在。依据大明国的律法精神,奴隶在大明国拥有“生命权”,任何人不得随意伤害奴隶性命,奴隶可以向官府自己赎买自己,提早改变身份。但奴隶没有财产权、生育权和政治权利;

“平民”是大明国民,可以享有生命权、财产权、工作权、生育权、交税权、参军权等,作为人族的基本权利。伤害平民性命的,要以命抵命,除非用功勋或爵位“赎罪”。但是平明因为对于国家没有贡献,不享有政治权利,比如当选“村长”、“乡长”、“游缴”、“议员”等国家官员或贵族;

“公民”不但享有所有“平民权利”,还享有政治权利,例如:当选官员、参加竞选议员等。伤害“公民”性命的,即便以功勋和贵族爵位,也无法“赎罪”。

“贵族”分为“勋爵”、“男爵”、“子爵”、“伯爵”、“侯爵”、“公爵”、非王室不得“封王”。贵族归于“贵族院”管理。贵族享有充分的“参政”和“议政”的权利。国家对贵族的“封建领地”,贵族只是享有受封领地产出的“财务权”。贵族的的继承采用降等继承制度,每一次继承爵位降一等级。贵族的产生只能依据“军功”和“功勋”多少产生。贵族必须照常交税。

“王室”和“外戚”的管理归于大明王室的“宗人府”管理。王室享受国家财政一定比例奉养,王室的费用归王室自己私人承担。王室产业和农庄一样纳税。

二、将“仁义礼智行,忠孝节义勇”,立法为国民行为准则。

“仁、义、礼、智、信;忠、孝、节、义、勇”,为大明国民的日常行为准则。

如果“平民”、“公民”、“贵族”严重违反,以上社会基本准则。轻则“罚款”,重则“降爵”。贵族严重违反者,由“贵族院”最后决定做出处罚。

如果家族继承人,品德严重违反,大明十大公民行为准则的。不得继承家族族长之位。

林浩不是一个优柔寡断的人,当他确定《‘国民分治’疏》对于当前的大明国有用时。林浩果断的将这份“奏疏”,发给议事会相关人员。熟悉大明王的人很明锐的洞察,这份《‘国民分治’疏》是符合“心灵圆满说”的,大明王的举动是在征求意见。并决定在一个月后,进行由作者百里溪出席“答辩会”。

于是这样一份对大明国有深远影响的国策,猛然间在大明的国内随着“朝阳周报”,在大明国不断传播,任由大明百姓讨论,并将反馈意见回馈官府之中。“百里溪”的大名一夜之间,响彻大明国。

和来朝阳城的外国人族预料不同的是,大明国的百姓虽然对这个《‘国民分治’疏》,大家议论纷纷。可是国内并没乱套。因为之前有“封建制度”大讨论的前例。这封《‘国民分治’疏》对大家的实际生活影响虽然更近,但是大明国一千多万平民,还是很认真的参与了讨论。

根据这份《‘国民分治’疏》和配套的解草案:

所有军人和官员,以及拥有“军功”或“功勋”的人全部可以被归为“公民”行列;

但是是否能够成为贵族,将有“新组建”的贵族院,展开评定。因为爵位不是官职,官职只是一人享有气运,“爵位”可以气运惠及全家族,甚至可以传家;

哪怕是平民身份,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里,通过缴纳“税收”证明自己对国家的贡献,成功“公民”。

而现在大明国,一千多万的奴隶。可以向“国家钱庄”借贷,向官府赎买自己奴隶身份。提前分得土地,用自己今后的土地所得,逐年偿还“国家钱庄”的贷款。

而经大明王特许,“心灵圆满说”可以向“公民”一级开放部分权限,可以学习这部心灵修炼法的部分内容。“贵族”根据几级别,可以学习不同级别的心灵修炼法。

可以说如果大明国真的实施了《‘国民分治’疏》,那么大明国就是军民一体。这份“奏疏”甚至直接惊动了“精灵族”、“世家李氏”、‘大宋帝国’的诸位特使。甚至在大明王大度的特许下,直接将目前大明国正在讨论的解释和草案,一并交给了己方一套。

大明国的姿态,对于正在和大明国商讨“联姻”之事的特使,非常满意。

上一章目录+书架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