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只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有一天我心血**,骑着去赶集。我手里拿着小皮鞭,我心里正得意。不知怎么哗啦啦啦啦,我摔了一身泥……”
太阳之下,一辆行驶在官道上的平板车上传来阵阵歌声,不过与其说是唱歌,不如用干吼更加的贴切一些。
“你就不能安静一会么!”坐在板车前面负责赶车的血瞳,手持着缰绳不满的喊道。
板车上铺着厚厚的褥子,宋子华仰面躺在上面,双手垫在脑后,丝毫不理会血瞳的抗议,继续扯着嗓子干嚎着。虽然说自己没有唱歌的天赋,嗓子生的也是五音不全,若是放在平常,打死自己都不会丢人现眼的唱歌。不过今天心情出奇的好,也就顾不得那么多了。
回想起来,自从进入光明教圣地斐文山开始算起,自己可以说是经历了九死一生。如今安然无恙的回来到了格兰帝国,还躺在马车上回爱丁堡,心情又怎么会不好呢?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啊!
“我叫你不要唱了听到没,吵死人了!”血瞳沉着脸。
“吵死人?我怎么没见到有死人啊!再说了我唱我的歌,你不喜欢听可以选择不听啊,没人逼着你听!人生得意须尽欢,我现在高兴,唱唱歌不行啊?”宋子华瞅着坐在自己头边上的血瞳,声调提高了八度。
“你……”血瞳气恼,看着边上子华无赖的样子一时间也无计可施。
“哐当!”
宋子华唱的正高兴时,突然间身体从平板车上弹了起来,宋子华大吃一惊双手慌乱的抓着,当身体摔落在平板车上,不等子华伸手抓稳车辕,身体就像是掉在了滑梯上一般,从车板上滚落下来,摔在了地面上。
“哎呦!怎么回事啊!”宋子华躺在地上连忙抬起被摔疼了的屁股。
前面不远处,血瞳已经将马车停下来,跳下车辕。
宋子华爬起来,朝着马车一瘸一拐的走来“刚才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了,我怎么突然就从马车上掉下来了啊!”
“没什么,马车压到了块石头而已!”血瞳嘴角微扬但随即平复,指着后方的道路。
宋子华回头望去,果然在自己身后五六米处有一块大石头。原来如此啊,这不知道是哪个挨千刀的家伙竟然把石头放在了道路上,这不是害人么?还有这破平板马车,边上连个格挡都没有,害的老子掉地上。
唉!真是乐极生悲啊!
“算了,算自己倒霉!”宋子华揉揉疼痛的屁股,不经意间看到血瞳似乎在忍着笑,心中顿时明了,走到血瞳面前死死地盯着“不对啊,这块石头是靠在路边上,咱们的马车是靠内走的,怎么会撞到呢?而且你的眼神这么好,发现了也应该绕开吧!”
血瞳被子华这么盯着看,心中咯噔一下,看来他发现了马脚知道刚才是自己捣的鬼。不过就算瞒不住也不能承认,血瞳脖子一扭避过子华的眼神看着旁边“我……我怎么知道,我刚才就是没有看到!”
“你没看到?你的眼神就连在夜里都能视若白昼,更何况现在是个大白天的,你会看不到?”宋子华撇着嘴心中非议,血瞳啊血瞳,这么低劣的借口也能说得出来,就算是找借口,也找一个好一点啊!
“我就是没看到怎么样,如果不满意你来赶马车!”
“好,好,好!就当你没看到,算我倒霉行了吧!不就是不想听我唱歌么,直接说啊,范得着背后里给我穿小鞋,这么打击报复么?”宋子华嘴中嘀咕着,伸手将车板上的褥子拉平整理了一下,往上一躺。话说回来血瞳要是死赖到底自己也没辙,毕竟和赶马车相比还是躺着舒服一些。
血瞳装作没有听到宋子华的嘀咕,坐上车辕用力拉了一下缰绳,马车缓缓地启动起来。
不能唱歌了,只能干躺着看天空。烈阳之下万里无云,看了半天就没有过变化!看得实在是无聊了,宋子华伸手拍下血瞳“咱们走了多久了啊?”
“不知道!”血瞳冲道。
“那咱们应该快要到前面的小镇了吧,那个小镇叫什么来的?”
“不知道!”
接连吃瘪,宋子华撇下嘴不再问了。
以前自己和血瞳的关系的确不咋样,她看不起自己认为自己是懦夫庸人,自己也瞧不上她我行我素任意妄为不顾他人的性格。不过自从落难逃亡开始,自己和血瞳的关系好了很多,他不在当自己是懦夫了,自己对她的身世有了点了解对她以往的行为也能够体谅了!在逃亡的这段日子中,她对自己虽然不能说言听计从吧,但是基本上自己说什么她都会听的。但是自从昨天自己想要撮合她和小阿斯兰,她不但冲自己狠发了顿脾气,一直到现在还都不给自己好脸色看,甚至会故意找茬整自己一下,刚才跌下板车就是为此!
唉,就算自己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你也不用这么针对我吧!
二人都不再说话了,只有骏马踏地声和马车发出的咯吱咯吱声!
黎明时分马车从光辉小镇出发,一直行驶到天色昏暗,才走到镇子。
随便找了一间客栈休息了一晚上,白天起来又在小镇中转了一圈。这个镇子的人口还算多,规模也算可以,各种生计物资一应俱全。宋子华首当其冲的买了一辆像模像样的马车,那个平板车自己可是坐够了,再也不想坐了!
中午在小镇中吃了饭后,宋子华和血瞳二人坐着新买的马车继续前进!
马车就是和平板车不一样,虽然也有点晃有点颠,但至少不会担心掉下马车去!
走到晚上,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血瞳停下了马车,血瞳从空间戒指中取出帐篷来交给子华,自己从马车后面取下事先准备好的柴火生气了篝火!食物有现成的,只要弄个热汤就好了!
扎好了帐篷,子华坐在篝火边上,血瞳忙碌着做热汤。不多时边弄好了热汤,盛了一碗连同食物一起递给子华。
接过了碗在鼻子前闻了闻“呵呵,挺香的,看来你的手艺还不错啊!”
血瞳白了一眼子华,低头吃着自己的一份。自己做过不短时间的佣兵,任务期间经常在野外露宿,基本都是自己给自己做吃的。
喝了一碗又盛了一碗,美美的吃完了饭,宋子华站起来拍拍肚子,舒适啊!刚吃完饭不能马上就睡,宋子华走到马车边从里面取出在小镇子上买的地图,接着篝火看着。
“咱们现在应该在这里,爱丁堡在这里……”宋子华指着地图上的位置自言自语起来“如果走最近的路,应该是到了这个瓦杜兹城后走西南这条道路。血瞳,血瞳……”
“干吗?”
“我和你商量一下,咱们前面到了瓦杜兹城后,能不能走偏北的这条道路!”
“偏北?”血瞳靠近过来看着地图“为什么要走这条道路啊?”
“因为我想去一趟艾尔帕兰城!”
如果从瓦杜兹城出发直接走西南去爱丁堡,道路基本上是直线的。但如果走北面到艾尔帕兰,在从艾尔帕兰出发到爱丁堡,那么走的就是个弯的,至少要多走上两天的路程!
“在咱们这趟出发之前,我和克伦老掌柜已经决定在艾尔帕兰开设个雄鹰拍卖所。原本我是打算亲自去的,为了你我才没有去成,而是让克伦掌柜去筹建的。算下日子筹建的已经差不多了,说不定都开始营业了。所以我想顺道过去看看哪里的情况如何!”
“好吧!”血瞳点头同意,当初毕竟是自己耽误了子华!
马车行驶了两天半,第三天下午才到瓦杜兹城!因为心中牵挂着艾尔帕兰的拍卖所,所以宋子华二人并没有在城内怎么耽搁,直接出城朝着偏北的艾尔帕兰出发!
艾尔帕兰是北方行省的首府,也是北部人口最多规模最大的城市!
通过门口守卫士兵的检查,子华和血瞳二人进入了艾尔帕兰。和城门口边上的人打听了一下雄鹰拍卖所,还真的有人知道。其中一名老者热心的给子华指路,可是这曲里拐弯一会左转一会右转的,听的宋子华都稀里糊涂的。干脆出五个金币请这位老者一起坐上马车来带个路!
“老大爷,那个雄鹰拍卖所生意如何啊?”宋子华问道。
“生意么我不知道,咱们这种穷人出生的怎么可能去那种好地方呢?不过他们来的时候到处宣扬,弄得满城风雨,所以我才会知道有这么个拍卖所的!而且我还听说他们头一次的拍卖会可是弄的红红火火的,整个城内都轰动了,就连咱们的城主大人都亲自去了。不过后来我又听说他们内部好像出了什么问题,就停止拍卖了。不过每天的歌舞表演还是有的。年轻人,你如果想去看看歌舞还行,如果想要去拍卖东西,那我劝你还是别去了!”
停止拍卖?宋子华一愣“老大爷,他们到底出了什么事情,为什么要停止拍卖啊?”
“这个我就不清楚了,你想知道就去问他们吧!左边拐,拐到左边这条路上去!”老者连忙给血瞳指着路。
到底会发生事情呢!宋子华有些不解,按道理来说克伦老掌柜经验丰富,又和自己一起经历了爱丁堡的拍卖所成长全过程,由他亲自执掌这里的拍卖所,是不会出什么问题的啊!
就在宋子华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马车已经拐了好几次。
“这条街是我们艾尔帕兰最热闹最繁华的街了,你们要去的雄鹰拍卖所就在前面,你看那个,就是了!”老者指着前方。
按照老者的指示马车停在了一栋阁楼前。阁楼不高只有三层,但是占地面积却很大!五层台阶上正中红漆大门敞开着,门楣上悬挂着一个黑底雕花招牌,五个镀金大字赫然其上,雄鹰拍卖所!
跳下马车,宋子华给了老者五个金币后和血瞳一起朝着拍卖所正门走去。刚走进大门,就有一名侍者走了上来。
“二位是来看歌舞的么?每人一个银币!”
宋子华没有回答,环视着四周。这里的构造和爱丁堡中的拍卖所极为相似。旁边一个楼梯应该是通往二楼的贵宾区域,正面大门进去就应该是拍卖会的场所,一阵阵的歌舞声和叫好声从里面传出。
“二位,你们是来……”
“我们是来找人的!克伦老掌柜在么,我要见他!”宋子华说道。
“你要见我们克伦掌柜啊!真不巧啊,他不在的!”侍者礼貌的回答着。
“他不在?那他去哪里了?”
“我们克伦掌柜回首都爱丁堡了!”
“回首都了?那这里怎么办?还有,我听说你们现在停止了拍卖物品,为什么?”宋子华质问道。
“你这是……”侍者奇怪的看着眼前这两个人,这些都是自己拍卖所的事情,他们怎么管起来了!
“现在这里是由谁负责的?我要见他!”知道眼前这名侍者回答不了,宋子华干脆直接见负责人。
“克伦掌柜当时走的很匆忙,让尼维尔暂时负责管理拍卖所!”
“尼维尔!”宋子华点点头,这个人自己是有影响的,当初在首都的拍卖所工作时很勤快做事也认真,难怪克伦掌柜会把他带到这里并让他负责“那你把尼维尔给我叫出来!”
“我能问一下你是谁么?”侍者有些拿不准。
“我是你们的老板!你还不快点给我去叫人!”宋子华有些不耐烦了。
“我……我们的老板……你不是已经……”侍者震惊的看着宋子华“你稍等……我这就去……去叫人!”
侍者慌张的跑上楼,不多时尼维尔匆匆忙忙的从楼上跑了下来,看到门口站着的宋子华血瞳二人顿时愣住了,用力的揉揉双眼再次看去,真的是子华老板和血瞳客卿啊!尼维尔激动地冲了过来“老板,真的是你啊!”
“不是我难道是你啊!”宋子华没好气的说道“我问你,这里到底怎么了?身为拍卖所竟然停止拍卖,像什么话啊!”
“老板,这个是克伦老掌柜临走的时候交代的,是他让我们先暂时停止拍卖的!” 尼维尔回答道,微微让身“子华老板,这门口不是说话的地方,咱们还是楼上说吧!”
嗯!宋子华在尼维尔的带领下走上三楼,和爱丁堡的拍卖所很相似,楼梯正对着是会客厅也是三楼最大的房间,旁边是书房和四五个客房。
走进会客厅,坐在舒适的软椅上,尼维尔亲自倒了两杯热腾腾的茶水恭敬的放在子华和血瞳面前,然后站在边上。
“你也坐吧!”宋子华指着对面的软椅“现在你可以说了吧,克伦老掌柜为什么要离开这里回首都,还有为什么要你们这里暂时停止拍卖?”
“子华老板,这都是因为你啊!”尼维尔小心的坐在软椅上。
“因为我?”宋子华一愣。
“老板,原本克伦掌柜带着我们到这里,从购买阁楼,到重新装修都很顺利。我们按照你原先在爱丁堡的做法大肆宣传,还把城主大人请来参加首场拍卖会,一切都按照计划进行。但是有一天我们突然收到从首都传来的消息,说老板你在回来的路上和血瞳客卿一起遇难了。首都不少人都开始打咱们拍卖所的主意。克伦老掌柜和我们听到消息后都很伤心难过,老掌柜说虽然老板你遇难了,但是拍卖所是你的心血,绝对不能让它落到别人的手中,所以就匆匆赶回首都去主持那里的事情了。老掌柜在走的时候怕我们无法主持这里的事情,所以就让我们先停下拍卖,每天只开放歌舞!”
“我死了?我死了!”宋子华哭笑不得“我活的好好地,这是哪个王八蛋在造谣啊!还有你们,他们说我死了你们就相信啊!”
“老板,我们当时也不敢相信,但他们说这是三殿下给出的消息,还有光明教也证实了!”尼维尔低着头“而且这么久了都没有你的小心,所以我们才会错信他们的!”
三殿下,凯奇!还有光明教!如果是他们给出的消息,就是想不信都不行了!
“是他们说的,那么这的确就不能怪你们了!”宋子华叹口气“对了,你刚才说有不少的人想要打我拍卖所得主意,是什么意思?”
“老板,咱们拍卖所这么能赚紫金币,别的商会其实早就眼红了!他们一听说老板你遇害了,就纷纷打起了咱们拍卖所得主意,想要将咱们雄鹰拍卖所弄到他们的商会中。”
“想得美,我的拍卖所又不是他们的,他们凭什么要我的拍卖所!”
“老板,他们说你是一个人没有成家也没有亲人,如果你死了,那么咱们的拍卖所就是无主之物了,按照规矩来说就是属于帝国的了。帝国财政部拿到了咱们拍卖所也不大会经营的,通常做法就是将它卖给某个商会。那些想打咱们拍卖所主意的商会只要和官府的人通通交情,就能够把咱们的拍卖所弄到他们的手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