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后的几天时间,每个下午,小钻风都要以巡山督查为借口来到孔雀谷。
关于他的行踪,整个狮驼岭除了青毛狮子怪和黄牙老象,那剩下的数万个妖,已没有谁敢过问。
毕竟,他这个巡山督查使可不仅仅只负责督查十个巡山小队,还负责督查上百个妖洞,权力大着呢!
而且每天的督查情况,他是要向两个大妖汇报的。
汇报的好与坏,全在他一张嘴。
所以,无论到了哪里,小钻风都会受到最高规格的接待,有些妖,甚至还想给他送上一些宝贝,以使其能在两个大妖面前美言几句。
小钻风却是从来不接受他们的宴请,也不收宝贝。
一来是不喜欢干这等勾当,二来是在那些阴气弥漫、腐气冲天里的妖洞里大吃大喝,他实在是没这份心情和雅兴。
不过,小钻风倒是很注意跟众妖们搞好关系,走到哪里都是嘻嘻哈哈,不凶不骂,完全一副以善待人的态度,故而得到了众妖的喜欢,这些妖一旦到了狮驼洞,往往又会在两个大妖面前说上一大堆小钻风的好话。
于是,两个大妖对小钻风越来越喜欢,也越来越信任。
小钻风获得了充分的行动自由,无处不可去。
能够在狮驼岭这样跨界行走的,除了青毛狮子怪和黄牙老象,便只是他了。
第七天下午,默默念过一番咒语之后,他的意念之中出现了一支闪闪发光的笔,这就是孔雀公主所说的灵气之笔。
修炼出这支笔,小钻风竟然仅仅用了七天时间。
其速实在令人惊诧。
只要用这支笔在意念中画出自己想要的模样,就能实现千变万化。
孙悟空会七十二变,二郎神杨戬会七十三变,总是有限。但学会了画皮之术的小钻风,则是变化无穷尽。
一切只因他体内那无与伦比的纵横之力。
这股纵横之力,是强大如杨戬和孙悟空都没有的。
小钻风变化成的第一个样子,是前世的模样,二十岁的大学生,罗奚,从身材到相貌,几乎完全一样。
由于对当今朝代的服饰样式不甚了解,他干脆画了一身自己最喜欢的蓝色全棉翻领,左胸绣有花花公子标识的秋季套装休闲服,整个人显得洒脱不羁,风流倜傥。
再加上一张五官端正、棱角发明的脸,简直…帅呆酷毙。
孔雀公主第一眼看到小钻风,就愣住了。
呈现在这个少年身上的阳刚之美,岂是那一心向佛有些阴柔之气的唐僧所能比拟的?
一颗小心脏,顿时止不住地“扑通扑通”乱跳。
同样止不住“扑通扑通”乱跳的,还有孔雀公主的三个天仙一般的侍女,三人相视,都是暗暗地喊了一声“哇塞。”
谁都没有想到,一副还算耐看的狐皮之下,竟然隐藏着如此一副令人迷醉的容颜。
这倒不是她们生性风流,见色生淫,而是因为常居山谷中,如此耐看的男人,见到的实在是太少了。
“这是…你原来的样子吗?”孔雀公主的呼吸,顿时变得有些急促,就连说话,也不似先前那般淡定了,一双秀目,紧盯着小钻风。
“正是。”小钻风已然感受到了孔雀公主的内心横生的波澜,心中顿时生出一些小小地骄傲。
他喜欢被美女盯视的感觉。
尤其是被像孔雀公主这样的美女。
像她这样的容颜,就算放到几千年后那个美女扎堆的世界,也绝对有鹤立之感。
尤其是她身上那种不食人间烟火,飘飘若仙之态,还有不经美颜和粉妆修饰便已是娇嫩赛雪、光滑如玉的肌肤,更是市井里美女们所不具备的。
“哦!”孔雀公主极力想压下心中如潮的波动。
可惜,她却是一个不善于隐藏内心感情世界的人,虽然已经非常努力,但一双眼睛,却始终无法离开小钻风的脸。
就像当初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唐僧一样,此时的孔雀公主,已经迷醉在小钻风的模样之中了,一张俏脸,也因为激动,变得菲红似桃花。
这使得小钻风猛然想起了一句古诗: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
不过,小钻风不会让自己像作者崔护那样发出“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的感慨。
他坚信,只要自己愿意,孔雀公主一定会成为他的人。
只不过,时机未到。
他可不愿意孔雀公主只喜欢自己这张皮。
“以如此的模样前往女儿国,怕是会生出诸多事端。”孔雀公主用这么一句话,表达了对小钻风容貌的无限赞赏。
“那我就把自己弄得丑一些好了。”小钻风“嘻嘻”一笑,转瞬间之间,就变成了一个躬腰陀背的老者,满脸皱纹,身穿一身粗布破衣。
“可是,你这一副模样,又实在不能讨人喜欢。”孔雀公主简直有些语无伦次了,看着眼前的老者,依然想着方才看到的模样。
这一变化,同样使得三个侍女心中无限怅然。
两相对比,实在有些惨不忍睹。
“那公主便说说,我如何变化才是?”
“一日三变可好?来到孔雀谷,便是前世的模样,离开孔雀谷,便是狐妖小钻风,去了女儿国,便是现在的模样。”
“小钻风就依公主所言。”小钻风爽快地说道,瞬间变回原来的样子,“我现在这副模样,的确不适合出现在狮驼岭。”
“我可以叫你公子吗?”孔雀公主犹豫着说道。
“如果公主愿意,在下不胜喜欢。”
“公子。”
“公主。”
“公子可愿为小女子再抚一曲琴?小女子愿意…为公子起舞。”孔雀公主转瞬之间已经将称呼都变了。
小钻风没有多言,再次走到孔雀琴边坐下,双手抚琴。
琴中依然有灵气之力袭来,但孔雀公主的舞中却没有了灵气之力,代之而来的,是起舞的红袖,娇弱的柔态和含情脉脉的痴迷目光。
一琴一少年,一舞一公主,一谷一世界,此情此景,真的是羡煞人妖两界。
若是让那远在四百里外狮驼国中的金翅大鹏看到了,不知会不会以醋当酒,饮尽百坛,非得把自己酸死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