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白金鼠

翻开第一页,是白莲居士的自述。

“余自小阅读妖物纲目,不同人编撰之纲目,各有差别,其中有纲目与余亲眼所见差之甚远。”

“典籍误处,若读者轻信,轻则一身负伤,重则自寻死路,为此余便再编一本妖物纲目,供缘者参考。”

“自余二十岁起,余便将余所见妖物录入典籍中,结合前辈之作,辅以图,将其分门别类。”

“天下妖物繁多,偶得成精之野兽千种万种,此等妖物数之不尽,分之不清,然能成精成妖之野兽,若非偶得奇遇,多是有妖兽血脉,是为亚种,亚种之类别,纵有盖天之功,亦无法数清,遂余只记血脉源头,若缘者所见妖物,有相似之处,可供参考。”

“注:其中名目皆由余亲身历之,共二百三十六种天生妖兽,绝无半分掺假。”

庄行趴在床上,像是翻平板电脑一样,用护身符滑动这妖物典籍的名目。

最前面是目录一样的东西,记录了各类妖物的名称和简单概述。

蛇蛟、白鱼、蜂翁、化熊、鲛人、鹿蜀、狐鬼、狗精...

只是一眼扫过,庄行便看到了许多不曾听闻的妖物。

只需要用护身符点触那些名目,便会跳转过去,其中对妖物的信息描述得极为详细,详细到白莲居士是多少岁遇到的这妖兽,之后又发生了什么,还会带上一张参考图。

庄行心中尽是喜悦,光是这一本妖物纲目,就非常有价值了。

要知道,知识就是财富。

恐惧来源于未知,对于自己没见过的东西,不知道该如何应对,那当然会觉得难以下手。

像是以前人们害怕打雷,认为那是老天爷在发怒,为了平息老天爷的愤怒,甚至会拿活人祭祀,可到了现代,弄清楚打雷的原理之后,人们就能针对性地制造出避雷针一类的道具,以规避掉雷劈的风险,同时消除掉对“打雷”这件事本身的恐惧。

有了这本妖物纲目作为参考,庄行自然能像研究“打雷”一样,找出对应的“避雷针”。

谁会嫌弃自己知道的多呢?况且庄行的记忆力极好,他只需花少许时间,就能将这些名目全部背下,将来总归是能派上用场的。

这妖物纲目极大地勾起了他的兴趣,一共二十四片白玉,其余的白玉上记录了暂且不论,他决定今晚就先仔细地看看这本纲目。

记下来的知识,就变成他自己的东西了,而功法、神通、符道...这些东西光是靠记没什么用处,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学会的,就算花了时间去练习,也可能缺乏那方面的天赋,导致白费功夫。

还是把能把握的东西先把握好,再说修行的事情。

他对两种妖物极其感兴趣,至于是哪两种,自然是他亲眼见过的虎妖和鼠妖。

他有意地搜寻虎妖和鼠妖相关的名目,很快,有了发现。

“第一百二十三目:白金鼠,此鼠身毛皎白,耳足、眼眶为赤金色,耳足不红者,乃寻常白鼠也。”

庄行回忆白天所见的白鼠模样,那白鼠的耳朵、前肢、后肢,的确是赤色,而且透着一种金玉般的光辉。

他将白金鼠的名目点开,认认真真地看。

一张插图出现在他眼前,俨然和白天见到的那白鼠有八分相像,但图里这一只,体型更大,要比那白鼠大了四五倍左右,而且毛发更长,看上去,图里这个都不像是只老鼠,而像是只豚鼠了,大概和家猫差不多高大,圆滚滚胖乎乎的,憨态可掬。

接着往下看,是白莲居士的叙述:

“三十二岁寿诞,友人送余一纯血白金鼠,极通人性,性格温顺,只是其胃口特别,爱食金玉,虽寻常食物,此鼠亦可食之,但若有金玉,此鼠遂才凑上鼠头。”

“白金鼠难得,乃是祥瑞之兽,传闻,云鼠五百岁既白,伺其所处掘之,当获金玉。”

“白金鼠天生习掘地之能,遁地神通乃世间一流,其生性胆小多疑,不喜露他人之面,即是有幸寻其踪迹,眨眼间即消失于天地之间。”

“有幸与白金鼠结缘者,多可从其身上获利,此鼠在诸多典籍中,名为寻宝鼠,可寻得无人知晓之金宝灵矿,乃至墓穴财宝,使人享得荣华富贵。”

“余不喜身外之财,遂以宠物饲之,不多加拘束。”

“此鼠陪伴余八年有余,时晨起,见白金鼠衔宝于枕边,是为女子发簪,极为华丽,装饰火凤之羽,后得知庆城皇后丢皇上赠品,余大笑之,独留发簪于柜中,不曾示人。”

“八年后,白金鼠久居室中,神色日渐憔悴,不似当年圆滚,余知其不爱闹市,喜独居自由之身,遂归其自由,放生野外。”

“余时常想念白金鼠,其身上毛发松软如雪,好枕之,再未寻如此贴心之枕。”

“一日回屋,见余枕边现一手掌金佛,不见鼠影,却见鼠毛,遂大喜,饮酒至深夜,然未曾与鼠相逢,只得大醉而睡。”

“缘者若见白金鼠,可设法捕获之,然此鼠若为人获,多绝食而死,此鼠与人无害,若获鼠之后,鼠不食,劝归其山野,还其自由,乃是善哉。”

至此,便是白莲居士,对白金鼠的全部描述。

庄行看得津津有味,虽然只是白金鼠的介绍,但居士描绘的极为有趣,不只是枯燥无聊的科普。

他看着,将白天所见的白鼠和白金鼠一一对应起来。

通人性,性格温顺,遁地神通、喜食金玉,又名寻宝鼠...

这么看来,那白鼠有九成的可能性,就是一只白金鼠。

只是,它那么小一只,是因为还没长大么?还在幼年期?

可体型上,和插图里的这只差距也太大了,毛发松软这一点,庄行也没有从那白鼠身上看出来,他感觉那白鼠应该不是纯血,像是只亚种。

不过...白金鼠居然是这样的祥瑞之兽。

庄行好歹是救了它一命,应该算与它结缘了吧?

不知将来还有没有机会再见到它,早知道就不那么着急赶它走了,多跟那白金鼠熟络熟络,将来说不定还能像今天捡到玉简一样,捞到什么好处呢。

这就是知识上的欠缺了,若是他早知道那白鼠就是白金鼠,那会儿肯定不会犹豫,挥剑斩草根之前,他就会想办法,拉近他和白金鼠的关系。

现在后悔也没有用了,那白鼠已经跑的没影没踪,不知天涯何处再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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