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罗斯人强袭思维肯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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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鸥在岸边游荡,不时有鸥粪从天而降。这些鸟儿为罗斯人的残羹剩饭而来,它们啄食人们扔掉的鱼尾和别的食物碎屑,吵闹声唤醒了所有人。

一些不幸的海鸥被队伍里的猎人射下,这番举动着实令阿里克惊愕。

那些箭明明连锁子甲都不能射穿,就是因为这个原因,阿里克和许多人,对于弓箭手的作用非常轻视。

想不到,部族里的弓箭猎人的技术已经到了可以击落飞翔海鸥的程度。

落下来的海鸥在海滩上不停抽搐,并被涌上来的海浪拍打。高兴的猎人急匆匆跑去,将继续挣扎的海鸥拿回来,用斧头砍断其脑袋,再以强大的掌力疯狂拔掉羽毛。

不过,海鸥最大的那二十几片飞羽都被猎人特别保管起来。

原因无他,箭矢的箭羽就是用各种水禽羽毛制成。

海鸥被轻车熟路的剖去内脏,被木棍串着,直接被猎人架在篝火上烤。

还有一些人,他们愣是用短矛在浅海中插中了一点游鱼,出航前的早餐能吃到新鲜食物,着实是一种享受。

阿里克的一位伙计递给他一条烤鱼,瞧瞧这鱼狰狞的样子,还有它被烤的焦黑的表面。

阿里克不多想,从捆扎在皮带上的小麻布口袋,抓了一点点盐撒上去,就肆无忌惮地啃起来。

末了,他还用一根鱼肋当做牙签,给自己口臭的嘴剃干净牙齿。

他再度望向大海,“这里真是个好地方,不像我们的家。你们看看这一带,青草早就疯长,树林也都成了绿色。罗斯堡的山坡,那些树才刚刚发芽。”

“是啊。”他的一个朋友叹言,“首领为什么要去东方那个大湖建立定居点?我看这里就很不错。”

“我也觉得他说得对。也许我们可以在这个地方建立定居点,可以在这里种地,总之就是比我们老家更好。”

……

罗斯堡是故乡不假,但是那里并非是甜美的故乡。

大量的年轻人一旦知晓了外面还有广阔的世界,天然的渴望到更温暖舒适的地方发展。

而库尔兰半岛,气候条件就是远胜于北方的罗斯堡。

因为库尔兰,这个时代的冬季最低气温鲜有低于零下十度的情况,通常的冬季最高气温都在冰点以上。所以,这片地域足够温暖到可供冬小麦的生存,对于维京人部落们,它就是一个风水宝地。

阿里克几乎是处于本能的决定这里是个好地方,可惜,好地方早就有人捷足先登。

已经有丹麦人进入内陆地区建设定居点,他们已经和居住在海湾的拉特加尔人有了深入交流。这个拉特加尔人就是所谓拉脱维亚人,他们的核心定居点也不是别的地方,就是里加。这座城市的名字,就来自拉脱维亚民族的名字。

倘若罗斯人的这支部队有意进入内陆,他们与丹麦移民碰头的几率其实并不高。

在这个时代,一个王国可能还没有十万人口,一座城市拥有一万人就非常罕见了。

整个库尔兰水草丰美气候温润,同样也是人迹罕至。

哥特兰岛的情况,其实也差不多。

吃过了饭,众多罗斯勇士再把船推入大海,之后一个个爬上船只。

“战争首领”兼任领航员的哈罗左森,今日有了太阳作为惨遭,他非常有信心带领大家向着正被航行。

船帆打开,海面也吹来徐徐温润的南风。

船队又排成椭球阵型,整体在洋面上走起s型。大家继续划着船桨,向着正西方前进。

跨越大洋无疑是危险的操作,哪怕是丹麦人,通常也不愿意做这样的高危操作。除非,他们的目标是登陆不列颠抢掠金子,不得已穿越茫茫北海。

攻击不列颠,挪威人就占据了很不错的地理先机。

挪威人从面相西方的“北方之路”启程,顺着北极海风,经过二百海里的漂行,就抵达了设得兰群岛。他们会在这片群岛建立永久性殖民地,借由此为跳板,就能比丹麦人更有效率的抢掠不列颠。

从“北方之路”到设得兰群岛,航路漫漫二百海里。不过,只要航向是正确的,风向也能有强大助力,挪威人最快仅需要两天,就能杀到目的地。

罗斯人的“复仇”部队从库尔兰出发,也能用一天多的时间跨越一百海里,登陆哥特兰岛。

此行哈罗左森并没有明确的攻击目标,大家只是为了泄愤式的复仇,顺便再抢一大批金子,之后就可以打道回府。既然如此,那就随便找到一个目标发动袭击,这样血仇就算报了,每个人都能变得富有。

大家就是这么想的,也没有人提出什么意义。

这支龙头战船的大军又在海上漂

了整整一个白天,划桨一整天的人们纷纷露出倦意。

夕阳的令人瞌睡的光洒在大地,船队的前方好似永远没有尽头似的。

“该死?难道我们偏航了?”阿里克脑子有点乱,他看看夕阳的位置,再度确认船队没有走错。

当许多人感觉疑惑的时候,唯有哈罗左森最为淡定。

趁着夕阳最后一抹余晖,前方终于出现朦胧的彼岸。

期待已久的目的地,那个财富之岛终于到了。

“哇!我们到了!”

“兄弟们,那就是哥特兰,让我们使劲划桨。”

“金子,女人,都是我们的!”

……

明明只是模糊的影像,海盗们已经开始狂欢了,就好似那座岛只存在两种东西,待剃毛的大肥羊,以及金子堆成的山。

阿里克,他也在这狂欢的队伍里。

这一刻,哈罗左森罕有的爆喝一声,无人想到这个说话可能都有些不利索的老家伙,居然也会狮子吼。

旗舰的所有人顿时安静,周围的船只的人们逐渐冷静下来。

哈罗左森扶着中心桅杆站起来,面相自己的人大声说:“兄弟们,我们就要到了。你们不要兴奋,现在就做好杀敌的准备!我们将在夜里继续划桨,并在深夜里休息一段时间。当天狼星到达正确的位置,我们登岸。现在听我的命令继续划!”

终归船只还是奔着哥特兰岛而去,被疲倦无聊困扰的勇士们已经完全被亢奋占据。疲劳?它似乎消失得无影无踪。

指挥者仍然是哈罗左森,哪怕此人缺乏鼓动士气的技术,他仍是备受年轻人认同的。因为不管怎样,这个老家伙成功把四百号人带到了哥特兰岛近海。

他们在夜幕下划桨,此地对于所有人都是全新的,哪怕是哈罗左森也是一样。

古代,海域的渔民并不太乐意于海上点燃火把捞鱼,入夜后的哥特兰岛也因此陷入沉寂。

罗斯人的二十条战船已经成功抵达岛屿的最南端,他们已经贴着海岸线航行了一阵子。

哈罗左森下令部下全体休息,唯有他自己仍旧瞪着大眼睛观察着周遭的一切。

夜幕之下,天空繁星点点,最亮的天狼星和金星,就是经验丰富的猎人于夜间辨别时间的重要参照物。当然月亮也是另外一个参照物。

哥特兰岛的人们和其他维京部族一样,他们吃了太多的鱼,尤其喜爱肥美的鳕鱼肝和海豹肝。他们从不缺乏维生素a,故而在夜里仍能在微弱光线下保持不错视力。

如果这时候有哥特兰人的战士,站在岛南的高地向远方海域观察,就能看到暗淡的海面诡异的漂浮着一团黑影。

这一晚,岛南,无人守卫……

“兄弟们,都醒过来!”哈罗左森突然大声吼叫,不时地用剑背敲打着甲板。

噪声引得休息的战士们纷纷苏醒,当他们清醒之后,所有人已经完全明白,长达七天的慢慢正途,为的就是今晚开始的“疯狂盛宴”!

“兄弟们,你们都知道该怎么做。现在,让我们行动吧!”

哈罗左森说罢,立刻跳到划桨位,然后发出长长的口号:“兄弟们,准备好你们的剑,出发!”

船帆皆被收起,旗舰率先行动。

整个船队已经抵达岛屿的西海岸,并几乎贴着海岸线北上。

他们瞪大的双眼,找寻岸上最微弱的火光。

只要是明确的定居点,就必然有着大量篝火,哪怕火光非常微弱,只要微弱之光大量显现,那就是袭击目标无误!

船队又在海面漂了超过一个小时,他们开始漂向一个海湾。

终于,期盼许久的大量火光之地终于乍现!

袭击目标就是那里!

“兄弟们!”哈罗左森命令道:“现在把你们准备的麻布条捆在胳膊上。让我们前进,遇到任何一个男人,只要他胳膊没有布条,就当做敌人砍了。别的事,你们知道该怎么做!”

没有印染的麻布条它就是灰白色的,夜袭最是容易伤到友军,哈罗左森只能想到这么简单的一招,希望大家不要误伤。

非常迅速的,船队摆出线列阵,向着火光密集处加速冲了过去。

没有哪个蠢货会兴奋的嗷嗷叫,大家闭着嘴奋力划桨,船只纷纷冲上浅滩。

这一刻,所有的罗斯勇士都注意到,他们登陆的可不是一般的海滩,瞧瞧不远处,那里有着大量的平头运输船,以及经典的龙头战船,还有修善不错的栈桥呢!

看到了其他部族的战船,人们的战斗热情更加高涨。

阿里克虽是第一次参与到真正的作战,他似乎天生懂得如何夜袭。

他捏着嗓子呼吁自己的兄弟:“跟我着冲,不要大声吼叫,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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