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妖孽!我要你助我修行!

日薄西山。

夜色降临。

苏杭城的繁华夜生活,也正式拉开帷幕。

面对闹着要跟随众人同去甜水巷,一同勾栏听曲的苗苗。

李知书舌灿莲花。

以这座宅子就是小师弟将来的婚房,而她很可能就是未来的女主人,作为女主人一定要好好熟悉看护宅子。

这才让苗苗美滋滋打消了同去勾栏的念头。

拿起拖把扫帚,一丝不苟打扫清洁着宅子边边角角。

同时在内心默默分配计算着,将来生下八个孩子后,房屋如何居住的幸福问题。

然后李知书带着方老道与佛子小和尚。

叫上了正在房中手捧书卷,临时抱佛脚辛苦备考的姜达礼。

面对师兄的盛情邀请,早对勾栏听曲一事颇为好奇的姜达礼,决定去见识见识。

反正这次州考,主要以锻炼为主,并没有奢望能够一举考上。

至于郑剑明,原本也想叫着一同去玩耍的。

可惜他有约在身,需要代表剑宗,去参加当地仙门组织的一场宴会。

“周捕头那边都安排好了吗?”

去往甜水巷的马车上,方老道兴奋询问道。

李知书点头,道:“安排是安排好了,已经和那边妈妈桑那边,提前打好了招呼定好了包厢。可惜周捕头他本人来不了,不能与我们一同愉快玩耍了。”

“啊?周捕头咋了?”

“应该是生病了吧。从昨晚开始便一直魂不守舍的模样,嘴里总念叨着什么‘是九族中出的耻辱罪人’、‘立马细软跑’、‘孙尚武你马没了’之类的让人听不懂的话。”

“奇怪了,这周捕头不是与青云镇孙尚武捕头,是情谊深厚的连襟好兄弟吗?怎么对他的马,又如此执念?”

“谁知道呢,也许两个人都没马了吧。”

闲谈之间,马车行驶到了甜水巷。

一下车,便嗅到风中传来的甜腻脂粉香气。

李知书深深吸了口气,一脸陶醉道:“每次来到这里,都和回到家了一样。”

跟着小车作陪的佛子小和尚,则神情肃穆:

“阿弥陀佛!此地有妖气!”

方老道瞥了瞥嘴:“这里有妖女,当然会有妖气了!”

作为娱乐产业发达的州府。

甜水巷内的商家们,为了拉客可是花样百出。

今天你家推出了滑腻腻的鲤鱼精,我家就找来舌头很长能分叉,身体很软能适应各种高难度姿势的青蛇精……

当然,这些女妖精都是在官府上了牌的。

合法经营,互利互惠。

“小和尚你坐在旁边安静好好看好好学,可千万不要一言不合就说人家是披着人皮的大胆妖孽,接下来就用大威天龙狠狠殴打人家!”

李知书颇为不放心的叮嘱道。

“此地甚为可怕,要不小僧我还是在外面等着你们吧。”

佛子小和尚打起了退堂鼓,自幼所接受的佛法教育,让他有些不太适应这等地方。

“那怎么能行!”

死对头方老道,第一时间表示反对,语重心长道:“不入红尘,又岂能出尘,小和尚你着相了!佛曾曰,我不入勾栏,谁入勾栏!”

“佛说过此话,小僧我为何不知?牛鼻子老道你坏得很!”

“那可能是某位鲁姓先贤说过的吧,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小和尚你年龄尚幼,不懂人世间的险恶!这次是一个很好的磨练佛心的机会,你若是畏惧害怕了,说不定会佛心受损!放弃一次,就可能会放弃无数次,那还怎么去面对以后的重重磨难!”

“此言,到时候几分道理,小僧悟了!”

佛子小和尚,双手合十,目光坚定朝甜水巷内望去:“呵,大胆妖孽!小僧要你们助我修行!”

见忽悠成功。

方老道心情美滋滋。

四人走入巷内。

整条街道都站着挥舞香帕,穿着清凉站街揽客的小姐姐。

恩,为了满足某些贵妇亦或者男子特殊喜好。

自然还有些身材健壮的猛男,以及涂脂抹粉身材娇媚的兔儿爷。

早已来过此地,到这里和回家一样的李知书。

轻车熟路带着众人,来到了整个甜水巷最为豪华气派的万花楼。

“哎呦,想必你们便是周捕头提过的外来贵客吧!”

一进去,徐娘半老风韵犹存的妈妈桑,便凑了过来。

“是因为我家师弟这张脸,才认出我们的吗?”

已经有过类似经验的李知书,出声询问道。

妈妈桑连连点头,娇笑道:“周捕头那个死鬼,和我说贵客中有一位俊逸出尘的少年书生,能让我觉得姑娘们倒贴都心甘情愿,那便是贵客们无误了。”

果然如此。

大家都已经习惯了。

在妈妈桑的盛情带领下,四人来到二楼角落位置的包厢落座。

位置虽然偏了些,但盛在视野开阔,可以将下方舞台尽收眼底。

接着,便带来了一批陪着贵客喝酒的姑娘前来,供众人挑选。

李知书大手一挥,霸气道:

“换一批!”

……

……

郑剑明来到晚宴地点。

在上位落座后,便拿起桌案上的灵果,为怀中小白狐剥皮投喂。

他很是不喜欢这样的场合,但无奈作为剑宗大师兄,不能不来。

若是可以选择,他更喜欢与平易近人儒雅随和,没有一点世外高人架子的姜兄去勾栏听曲把酒言欢。

好在还有怀中小白狐做陪,倒也不会显得孤单。

“郑公子,想不到你也来赴会啦。”

耳边传来熟悉的声音。

抬起头,正是与姜兄赠予剑鞘互定终生的赵白蓉。

先前他可是亲眼见到了,姜兄手中那位古朴纳戒,可是赵白蓉道友原先佩戴的珍爱之物。

两人关系,绝对非比寻常!

郑剑明也不敢托大,连忙起身行礼相迎。

剑宗与剑阁,势同水火。

加上这两人身份在各自势力,又都如此敏感。

这番主动行礼拜会,似甘愿屈居人家的举动。

令得场中许多修士宾客,都不由目露惊诧。

赵白蓉不知对方为何一副诚惶诚恐的模样。

但感知到旁人的惊诧目光,也善解人意与之回礼。

“这只小白狐,郑公子来赴宴还带在身边啊?”

“唉,没有办法,它离不开我。”

郑剑明做出无奈状,似很不情愿的模样,摇头叹息。

正用两只爪子,捧着剥好皮灵果啃食的白霜,默默翻了个白眼。

明明是自己孤单寂寞冷,才去哪里都要带着自己。

呵,臭不要脸的男人。

“看得出来,郑公子很是钟情与这只白狐。”

看到与自己同出青丘狐族,还是自己小侄女的赵白蓉,神情复杂欲言又止。

剑宗可不是剑阁。

这一人一狐,若是互相喜欢上了。

自己师尊剑主的人妖相恋悲剧,难道要再次重演?

“其实还好,若非是看这只白狐可怜,我早就将之抛弃放生了。”

郑剑明维持着一贯的傲娇高冷,转而问道:“赵姑娘来苏杭城,是前来寻找姜兄的吗?”

“啊?姜公子也在城内,如今身在何处?”

“他们估计去勾……我也不知道,只是赴宴前与之在街上见了一面。”

意识到自己不能出卖姜兄的郑剑明,立马改口帮忙遮掩。

察觉到不对劲的赵白蓉,并未追问下去。

而是转移话题:

“这白狐可生得真实可爱,不知可否割爱让我抱会儿。”

面对这合情合理的请求,尽管内心很是不情愿。

但为了先前说营造出的人设与面子,还是不舍将小白狐递了过去。

“那就……借赵姑娘你抱抱。别弄疼了它,就一会儿哦。”

离开那个臭不要脸男人的温暖怀抱。

来到这位面垂白纱的女子怀中,一时间白霜还有些不太适应。

奇怪的,怅然若失的感觉。

手中原本香甜的灵果,也似乎没有那么甜美了。

“小白狐,那你来告诉小姨妈,那位姜公子他们去哪里了呀?”

耳边,传来这样的轻声问询。

不是人言,而是青丘狐族古语。

“啪!”

白霜瓜子上捧着的灵果,惊得掉落在地。

对方,是自己的……

小……小姨妈?

也是,狐狸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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