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吃力的挪动战利品,很艰难的朝着密林进发,李美红愤愤的问我,为什么对那些魂淡那么好,我笑了笑,发现除了苏姗所有人,包括陈丹青在内,都好奇的看着我,等待我的答案……
“因为,我不想我们滋生惰性!”我沉声说道:“那些罐头之类的食品,的确可以帮我们顶一阵子,可是总有吃完的那一天,我们有双手,前一段时间,我们凭着自己的努力,也是吃穿不愁的。”
“现在,我们的家已经被毁了,我们什么都没有了,但是我相信,我们很快就拥有一切!因为,我们还在一起!”
女人们用崇拜的目光看着我,只有苏珊似笑非笑的转过了身。
我知道,她清楚我并不像我说的那样大义凛然,其实我留下那些东西,确实也有刚才所说的意思,更重要的是,我不想把他们逼到绝路上。
当初秦二世就是把人逼得太狠了,陈胜吴广两个民工振臂一呼,就颠覆了大秦王朝,海盗们把我也逼得太狠了,结果现在都死了。
我留下那些食品和毒|品,表面上是给他们留下了一线生机,事实上,却加速了他们的灭亡。
他们肯定不可能平均分配的,就好像我们飞机失事后,流落到了荒岛,古蔺迫不及待的跳出来做领袖,我则摆出了坚决不配合的态度。
这就是人性,在荒岛上呆的时间越久,我就越发深刻的了解这两个字。可能在文明社会束缚太多,人性的丑陋很多都被压制了,但是在这弱肉强食的荒岛,就会表达的淋漓尽致。
其他人想不到我更深层的用意,但苏珊这个小妖精肯定能想到的,我看着她略显清瘦的俏脸,感觉小腹那里有一团火熊熊燃烧起来。
征服一个才貌双全双全的女人,让她在凌厉的攻击中苦苦求饶,那种快乐简直难以描述,我终于知道,为什么古时候的青|楼花魁一定要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了。
但是现在,并不是我享乐的时候,百废俱兴啊百废俱兴。
为了避免她们看到洞天的惨状,我暂时把她们安顿在了水帘洞,然后一个人回了洞天。
萧宁儿和安琪早已经等得望眼欲穿,看到我,两人急忙迎上来,问我其他人呢。
我简单说了一下,告诉她们所有人都救出来了,然后迅速的把死者的尸体抱了出来,埋在了密林之中。
她们几个女人的音容笑貌,在我眼前泛起,我叹了口气,转身离开。
我把她们都接回了洞天,几个女人看到里面被烧成灰烬的房子,一个个痛哭失声,这房子凝聚了她们太多的艰辛。
我告诉她们,暂时先在石缝里面对付一到两天,然后我们会搬离这里。
“为什么?”女人们都变了脸色。
这里得天独厚的温泉,还有那段无忧的时光,让她们格外的留恋这里。
我没有告诉她们,那几个女人的尸体在水里泡久了,已经把水全都污染了,我只是严厉的告诫她们,那些水绝对不能再洗澡和饮用。
然后我
离开了她们,独自进入了密林,在我放置陷阱的河边,我发现绳索套住了一只牛犊大小黑色的水鹿,我的精神不由一震。
我当保安的那家顶级会所,里面就养着几头水鹿,这玩意比梅花鹿可名贵多了。
水鹿鹿茸和鹿血,是那些达官贵人们必点的东西,据说是超级大补的。
而且据我所知,鹿这种食草性动物,大部分都是群居的,走近这头鹿,发现它的旁边,有一些杂乱的蹄印,渐渐延伸到水中,我可以肯定了,它有同伴的,也曾为了救它而努力过,最终无可奈何的选择了放弃。
这头水鹿大概已经被套住两天了,现在挣扎的有点奄奄一息了,听到我的脚步声,它睁开黑黑的眼睛看了我一眼,眼角居然流出了一滴泪水。
我能给它的慈悲,就是让它较无痛苦的死去,海事刀飞快的划过它的咽喉,鲜血一下子涌了出来。
在文明社会中,这种鹿血是论克卖钱的,不过我完全没有喝它的意思,我怕有寄生虫。
我把水鹿剥皮清洗干净,把内脏深埋起来,升起一堆火,把那条黝黑的鹿鞭烤熟了,吃了一口我就吐了出来。
腥骚难吃,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吃这个。
随手扔掉了鹿鞭,我扛起鹿肉回家了。
放下鹿肉,我让女人们处理,自己马不停蹄的离开,我打算去寻找一块新地盘,在那里重新开始生活。
新地盘的选址,我并不想再找洞天那种隐蔽性很高的地形,事实证明,再隐蔽的地方,也挡不住灾难,反而会给人带来警惕性的丧失。
洞天出事的那一晚,如果我们有人放哨的话,结局肯定再也不同。这就是安逸生活带来的麻痹。
所以这次我选择新地点,首先考虑的是防风抗雨的能力,还有就是取水的方便。
最后我选中了石壁上一块平台,地方不算太大,建一栋四五十平的木屋还是毫无压力的。有了电锯之后,这并不难办到。
而且这块平台被三角形的岩壁包围着,防风性还是相当不错的。
更重要的是,这里有个小瀑布,我捕捉水鹿的那条河,源头之一就是这里。
沿着河水,我就可以直接跑去打猎。
我回去之后,把新家的选址告诉了女人们,然后开始吃饭。
那些人烧掉了藤房,但是精钢制作的锅碗瓢盆什么的却保存了下来。女人们把鹿肉切成薄薄的肉皮,在锅里一翻滚就变了色,捞出来后蘸上海盐,虽然算不上美味,却别有一番粗狂的滋味。
女人们都是狼吞虎咽的,显然这几天饮食方面亏欠很多,安琪吃了两筷子就不吃了,拉着我撒娇,说想吃烤蜗牛了。
这倒勾起了我的心思,烤蜗牛必须要经过猴儿酒的料理,滋味才鲜美异常,想到那猴儿酒,我不由咽了口唾沫,心里琢磨着,有个机会要再去一下那个猴儿村庄,弄点猴儿酒喝喝。
不过想到猴儿村庄,我就延伸想到了那个飞行员留下的那张纸,我向苏珊问起了
这件事。
苏珊放下筷子,开始说了起来。
那个飞行员叫做哈克,是前苏联的王牌飞行员,生于一九五七年。他在一次执行任务的时候,意外的卷入晴空湍流,飞机坠毁的时候,他利用救生舱弹射出去,跳伞求生。
然后,他就发现自己莫名其妙的来到了这座荒岛。
他在岛上遇到了十几名吉普赛人,这些人是一艘失事轮船的幸存者。哈克用随身携带的手枪,成为了这群人的领袖。
在一次密林探险之中,哈克发现岛上还有其他人活动的踪迹,受过军事训练的哈克循着踪迹寻找,在几天之后,遇到了一群来自本国的男人。
更巧合的是,他认识这些人!
就在他飞机失事的前一年,本国塔什干帕赫尔足球俱乐部的球员,乘坐的飞机失事,球员全部遇难,作为足球爱好者的他,当时惋惜了很久。
这群人,就是传说中已经全部遇难的球员。
他们双方交谈之后,哈克得知,球员之中,有一个人成为了破咒者,他们即将度过瀑布,寻找离开这里的办法。
球员们得知,哈克还有十几名小弟,立刻敦促他带着人过来,大家会和在一起,人多力量大。
哈克立刻返程,当他带着十几名印第安人过来的时候,却发现球员们全部都不见了,地上留下了一些鲜血,以及奔跑挣扎的痕迹。
球员们到底遭遇了什么意外,哈克并不清楚,他带人搜寻之后,发现了一件染血的球衣。
上面写着:小心引导者,其实……
潦草的字迹,在这里嘎然而止,哈克茫然不知所措。
他们在林中继续寻找,想要找到球员们留下的踪迹,可是却再也没有见过那群球员。
在此后游荡的岁月中,他们发生过两起内讧,死了一部分人,疟疾和猩红热夺走了另外一部分人的生命,最后只剩下了他自己。
哈克经过猴子村庄的时候,倍感孤独的他,决定和猴子做邻居,他的妻子是一名动物学家,哈克从她那里得到一些知识,知道卷尾猴聪明,并且是最早被人类驯养的猴子品种。
哈克经过很多次尝试,终于成功的驯服了这些猴子,变成了猴王一样的存在。
猴面包和猴儿酒的储存,就是他教会猴子的。他每天都会排遣猴子去密林中寻觅那些球员,却始终没有消息,直到有一天,他感受到自己身体的异样,知道自己也染上了疟疾……
哈克把自己的经历写在纸上,离开了人世,他没有想到的是,猴子从他那里学到了储存食物的办法,为了表示对猴王的尊重,把他也放进面包树储存了起来,所以今天我们才有幸,看到了他留下的文字。
“这样说来,这荒岛从很久以前,就有人进入了。”陈丹青沉吟着说道:“为什么我们并没有发现其他人的遗骸呢?”
我苦笑:“这并不奇怪,雨林闷热潮湿的环境,让任何东西都会迅速的腐烂。那些人的尸骨,早就变成了树木的养分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