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懂马识马的行家,否则他也不会拥有像小黑和小灰这两匹神骏无极、千金难买的宝马。
要想挑选出一匹千里良驹,方方面面的因素太多,要相头耳,看鼻柱,观腿蹄,听呼吸。
所谓“眼如鸟目,耳如撇帚,麟腹虎背,尾如垂帚”,是驽马外形上的基本要求。
如果有一样不合格,就算不得是一匹宝马神驹。
马,还有不同的用途,而不同用途的马,也有其不同的外貌。
有的马跑得快,适合短途快跑,有的马有长劲,可以长途跋涉,有的马耐力好,一般用来负重拉车。
比如跑得快的马,就要选那种体型高大,头小腿长,皮薄毛细的外型。
适合拉车的,则要选骨骼粗重,头方蹄大,皮厚毛密的马儿。
小七看来看去,也看不出来墨白选的这匹大毛驴儿是匹什么样的马。
它的马头宽而阔,骨架粗大却四腿短细,只有四只蹄子又大又重,土黄色的毛儿稀稀疏疏,一条大尾巴上的毛倒是又密又实,跑起来的时候甩得左右摇甩,活像一条松鼠的尾巴。
看上去它就是去当一匹拉车负重的马都不合格,可是它跑起来的速度却偏偏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小七摸了摸下巴。
难道自己也会有看走眼的一天?
不可能!
就算这匹大毛驴儿的速度比一般的马要快,也绝对比不上自己胯下的这匹胭脂雪。
墨白刚才对侯知府的一番“养马论”,小七并未听到。
他当时追去给唐绛儿送银票,那唐绛儿果然是个有骨气和傲气的姑娘,对他送去的银票拒不肯收,小七便大大地不耐烦起来。
他生性寡冷,除了对自己极为亲近的人,对旁人都是冷冰冰的爱理不理。
要让他劝说唐绛儿收下银票,那是千难万难,他更没那个耐心去磨嘴皮子,对方又不是若水,不是他心爱的姑娘,他才没那个心情哄着她。
所以他只是极为高冷地把手中的银票往她怀里一塞,然后冷冷地道:“这是她送给的心意,你愿扔愿抛,全由得你。”
说完这句话,他就转身大步走掉,连头也不回,再不多看唐绛儿一眼。
若水的吩咐他已经办到了,银票的的确确是送到了唐绛儿的手里,至于对方是扔是洒,是送是丢,他就全不挂怀。
要是墨白看到这一幕,估计早就冲上前去,一把将银票抢回来收进怀里,然后丢下一句:爱要不要!
唐绛儿目瞪口呆地看向小七大步流星的背影,她还一句话都没来得及说呢,他居然就以这样一种粗暴的方式和冷冰冰的口吻,将银票塞给了她。
现在该怎么办?
她捧着那摞厚厚的银票,就像捧了一个烫手的山芋一样,只恨不得赶紧抛掉,又生怕被旁人看到,一把抢了去,那她该怎么还给对方?
她急匆匆地往前追了几步,又停了下来,小七走的速度极快,一转眼已经看不见他的背影,可是她相信若水一定还在原来的地方,只要她走回去,就可以将银票还给若水妹妹,顺便堵住那个叫什么白的人的嘴巴。
可是……
小七的那句话让她犹豫了,手中的银票变得沉甸甸的,让她的心情也变得沉重起来。
她现在捧着的不是银票,而是若水妹妹对她的一颗心呐!
唐绛儿咬着嘴唇,几乎咬得发了白,终于跺了跺脚,把银票全都收进了怀里。
有些感情是不能以金钱来衡量的,就像是若水对她的情义,她救了自己的性命,一路上又这样的善待自己,这份情,又岂是这区区几万两银子可以比拟的?
自己早已经欠了若水妹妹的情没有办法偿还,若水是那样豁达的一个人,像金银这种身份之物,在她的眼里没有半分价值。她送银子给自己,并不是瞧不起自己,也并不是羞辱自己,而是出自一份关怀和担忧。
虽然很多人都嫌弃银子俗气,可是没有银子在这世上却是寸步难行。
若水妹妹正是深知其理,才送银子给自己。
可是自己还如此拘泥于外物,和若水妹妹相比,真是俗人一个!
唐绛儿收了银票,对着若水的方向默默地注视良久,良久。
这些,小七自然没有对若水详细说起,他只是说唐绛儿已经收下银票,这样她才会安心。
当他从唐绛儿那边赶回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墨白牵着三匹马儿的缰绳送到若水面前让她挑,还指着模样最不济的一匹夸口说好。
小七一看到那匹马儿,就差点没乐喷了。
就这匹像毛驴儿一样劣马,也亏得他敢拿来夸口。
小七的目光一扫,就看到了侯知府身边的胭脂雪,不由眼前一亮。
这才是匹千里良驹啊,几乎不逊色于自己的小黑和小灰。
所以他几乎考虑都没考虑,就帮若水选定了这匹胭脂雪。
可是听到墨白大言不惭的说话,一股男人的骄傲自心底油然而起,他还就不信了,他这双眼睛选出来的马,会不如那墨白挑的!
小七看着在跑马道上墨白奔驰的身影,深深吸了口气,他也没有扬鞭,两腿微一用力,胭脂雪就已经意会得到,马上有如离弦之箭般射了出去。
唔,这马儿不错!自己没有看走眼!
小七很满意胭脂雪的起速,一般的马儿都是在奔跑中才会开始加速,只有称得上宝马的良驹才会在一起步就有这样的急速。
“姑娘,太、太……大侠的骑术真好,您瞧他骑在这胭脂雪上,跑得就像风一样快,这马儿在下官手里也有三年了,可从来没跑得这样快过,下官的骑术和大侠比起来,那真是天壤之别啊。”
若水的目光追随着小七骑在马背上的英姿,看得心旷神怡,身边却突然响起了一个略带谄媚的声音。
她收回视线,循声看去,却是侯知府正一脸讨好地看着自己。
她微微一笑,道:“是知府大人的眼光好,选出来的马好,胭脂雪不愧是知府大人的爱马,模样漂亮,脚力更强。”
小七骑着马在场中这么一跑,若水原本有点提起来的心就放下了。
本来听了墨白的“养马论”,她心中一直有点不安,担心胭脂雪真的如墨白所说,被养废了,可是事实胜于雄辩。
这胭脂雪跑起来的时候,步伐轻快,腿长蹄轻,节奏十足,优美得就像是一幅画。
这样的好马,哪里被养坏了!
该死的就知道胡说八道的墨白!
“哪里,哪里,漂亮的马还得要漂亮的人来骑,下官这般模样简直是糟蹋了这匹好马,幸好有太、太……大侠和姑娘慧眼识珠,这胭脂雪能得到二位的喜欢,才是它的造化。”
侯知府听了若水的称赞,只觉心花怒放,差点美出鼻涕泡来。
对方可是太子妃,高高在上的太子妃啊!
这可是旁人就是想巴结都巴结不到的人物。
别说巴结,寻常人就是想看太子妃一眼,那都是无比尊荣的事!
他虽然在曲池城做知府,也早就听闻了帝都发生的事情。
这位太子妃可真不是寻常之人。
传闻中,她医术通神,一出手就治好了宫中太医都束手无策的太后娘娘的重症,由此深得太后娘娘喜爱。
传闻中,皇帝陛下更是对她宠爱有加,有时候竟然会和她商讨国家大事,这般的恩宠,在以前还从未听说过。
传闻中,太子殿下更是对这位太子妃宠妻无度,万事都以太子妃为先。
这时他亲眼所见,更深感传闻不虚。
太子殿下对旁人都是冷冰冰的,只有对着太子妃的时候,神色就会不知不觉变得温柔。
这时候看到太子妃就在自己身边不远,如果这时候他还不上前讨好巴结,更待何时?
侯知府刚刚向小七投诚,更想博得若水的好感,好让自己在太子殿下和太子妃心中的地位更加巩固。
“知府大人,您说的话很好听,我也很喜欢听,只希望知府大人能够说到做到,言而有信。”
若水明眸流转,眼光在侯知府的脸上轻轻一转,又收了回来。
侯知府听到她说,喜欢听自己说的话,心中刚刚一喜,可是听到后面,“言而有信”四个字的时候,他脸上的笑意一下子凝固在了嘴角。
不对呀!
太子妃这话中分明是一语双关!
自己刚刚允诺过要还惠于民,太子妃这是在板上敲钉,让自己不得反口。
同时话中还隐含着警诫之意,让自己不得做出杀人灭口这种事。
好厉害啊!
侯知府的后背登时出了一层冷汗。
太子妃果然名不虚传!
别看她年纪轻轻,可是自己肚子里的那些弯弯绕绕,太子妃居然一眼就瞧了出来,真让他羞愧万分,自己的年纪这是都活到狗身上去了吗?
他的心中对若水再也不敢有半点小觑之心,当下恭恭敬敬地答应了一声,垂手肃立在若水身后,再也不敢乱拍马屁。
若水见侯知府神色恭谨,也很是满意。
从侯知府的神态中她看了出来,这侯知府应该会言出即行,他答允的事情应该会做到。
只要他能改过自新,还惠于曲池百姓,做一个有良心的父母好官,那她今天的这番话就没有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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