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二章 风波再起

天子语:祝广大书友新年快乐!万事如意!

警察局外面挤满了密密麻麻的人群,他们是前来采访整个事件的记者还有为我们声援的FANS们,而我们现在正在办公室里录着口供。本来应该是非常小的一件事情,因为我们的身份不同,所以升级为特殊对待。所谓特殊对待便是指一切照旧,不要对我们有丝毫的纵容。作为知名人物,在高级酒店内发生打架斗殴的事件,算是比较严重的治安案件了。

被弗林斯打得两眼乌黑的男子在警察局里不顾他所谓的‘身分’大声地叫嚣着:“警官,你们看看,我被他打成什么样子了?难道就因为他是什么所谓的狗屁明星就要对他从轻处罚吗?你看我的眼睛,我怀疑可能导致我双目失明,我要去验伤。我决不会放过这个无视法律的混蛋。”他异常激动地说着,除了那些市井里的粗话,一般能说出来的他都说出来了。

整个办公室仿佛成了他一个人的脱口秀表演场所,警察基本上都受够他了,要不是顶着为市民服务的精神,恐怕已经有人快忍不住想K他了。有时候人贱就真的是贱得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他。

这时候汤米、小雪还有我们的律师赶到了警察局,当然同时而来的还有那个叫阿楠的男人的律师。

见着律师来了后,那个叫阿楠的男人好像又有了什么勇气似的,刚才叫警官现在改口叫阿SIR,现在对着警察言必称什么像我这样的纳税人等等之类的话,一付小人得志的嘴脸,看了就让人恶心。

叫李茜的那个女孩和她的表姐江晓汶也在同一间办公室内录口供。

虽然我们的身分特殊,影响也很恶劣,但这毕竟只是一般的治安案件,用不着搞得像审犯人一样紧张兮兮的。不过那个叫阿楠的男人非要告弗林斯故意伤害罪,不过此刻他除了眼睛还有脸上的一些伤外,便再没有其他受伤的地方了,反倒到弗林斯的伤势要重一些。这个家伙,趁我们拉住弗林斯的时候用酒瓶砸向了弗林斯的脑袋,然后便被邓肯踢翻在地上。不过似乎他没记得邓肯打过他,应该是邓肯那脚把他暂时给踢晕了的缘故吧。

他真应该万幸我没有出手,要不然他不可能站在这里像叫公狗一样向我们狂叫。听着那恼人的噪音,我心里不由郁闷万分,这个世界真的是什么样的人都有啊,他这副叼样也算是男人吗?对着自己曾经伤害过的女人,不但不内疚,反而却恶言相向,是人都应该教训他一顿。

汤米因为语言不通,只能在那里干着急,他知道这次事件的影响很大,对于我们未来的事业或许有着不可挽回的损失,此刻,他已经在想如何向传媒敷衍这件事情了。

不过,我却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我们只是公众人物而不是神,没有人不会做错事,但至少弗林斯敢于承认。不过我却总觉得弗林斯好像有点不大对劲,刚才那个医生只是简单地给他包扎了一下,并没有做什么治疗,随后他便急着要到警察局来,希望不要出什么意外才好。

警察对我们的印象非常的好,我们一点也没耍大牌,反而在录口供的时候我们尽量予以合作,不像那个叫阿楠的无耻男子,大吼大叫,完全不把警察放在眼里。不过我手上还有一张王牌没有动用,我坚信我们会没事的,虽然这样做有假公济私的成分在里面,不过事情的起因还是那个无耻下流的叫阿楠的男子引起的,所以我没有内疚的意思。

不过我们所说的话和那个叫阿楠的男子所说的出入很大,那个叫阿楠的男子说他只是过去和一个老朋友打声招呼,并没有什么不良的举动,却没想到弗林斯居然不友好地对他恶言相向,最后还发展为动他。他说这些假话的时候那副可怜像,连石头看了都要流泪。

弗林斯、李茜和江晓汶的口供几乎完全一致,不过对于打架的原因他们却三缄其口。

我倒!你这不是没事找事吗?警察录口供的原因就是想知道打架的原因,你照实说不就行了吗?我知道弗林斯是太在意那个女孩的感受了,所以没有说出来。估计弗林斯是这样想的:我们今天所做的一切明天一定会占据娱乐版的主要版面,一旦触及女孩子心底最不愿意被人知道的秘密,真不知道她会不会干出傻事来。

站在朋友的立场上,我当然不可能自告奋勇地劝那个女孩说:“弗林斯为你做得已经够多了,你还是说出事情的真相吧。”我此刻只想那个女孩能主动说出来这一切来,因为我想被人甩并不是什么丢人的事,反而会更加容易引起别人的同情。

警察的耐心是有限的,那个叫阿楠的男子不合作不说还很嚣张,情绪也很激动;我们虽然合作,但弗林斯和两个女孩死也不说原由。警察摇着头,把卷宗拍得“啪啪”响。

见弗林斯不松口,我们当然也不说啦。虽然明知道这样做算是违反了法律,不过只有这样才算是对得起朋友。有时候男人之间的义气真的是无法用常理来解释的,明知道此刻缄默对我们并不利,但为了朋友还是要咬着牙继续错下去。

就这样,我们在警察局僵持了近两个小时,警察仍旧没有问出个之所以然来。外面的记者和FANS倒是来了不少,他们团团把警察局围住,期待着结果的到来。很多FANS情绪都很激动,一旦做出对我们不利的裁决,估计他们一定会做出相当危险的举动来。这时警察反倒误会起来,还以为我们是用FANS来逼迫他们屈服,一个个对我们的态度强硬起来。天啦!真冤枉啊,这可不关我们的事。

“警官,这一切都是因我而起,和那两位小姐无关,请你们让她们回去好不好?”弗林斯态度诚恳地道。

“这可不行,在事情没有搞清楚之前,你们一个也不能离开。本来事情可大可小,不过你们是公众人物,一旦有什么失误人家还以为我们警察怕了你们,对我们的声誉有致命的影响;而且一旦那位先生告你,还涉及到刑事伤害,所以作为当事人,你们一个也不能离开。”替弗林斯录口供的那位警官断然拒绝了弗林斯的要求。

“那个杂碎,他凭什么告人?他这样对待……”说着说着,弗林斯突然推金山、倒玉柱般倒了下去,整个身体都瘫软在座椅上。

我大吃一惊,仔细一看,天啦,弗林斯的衣服后面已经沾满了血迹,此刻血液正一滴一滴地滴在地上,情形是触目惊心。这个傻瓜,居然硬撑到现在,难道他不知道这样会出人命的吗?

我一边扶起弗林斯一边大声叫了起来:“快叫救护车,弗林斯已经昏迷过去了。”老兄,你可不能有事啊,不然我们组合那里去抓一个人来顶替你的位置呢?而且相处这么久,彼此之间已经有了感情和默契,这是任何新人也带不给我们的。

警察局里是乱成一团。不过此刻当然是救人要紧,犯人也有享受医疗的权利,更何况现在还谁是谁非都没有弄清楚,根本无法断定这件事情到底是谁对谁错。

救护车呼啸而来,伴随着记者还有FANS的目光,迅速开到了警察局前面的空地。

记者看到了救护车都出现了,一个个很是兴奋和高兴。今天的重量级新闻看来不少,这次回去可以圆满地交差了,搞不好还会受到上司的肯定,请客加薪也说不一定。而FANS们则是担足了心,他们捏紧了双手,默默地祈祷着自己的偶像千万不要出事。

虽然记者都很重视新闻,但不会傻到对救护车的到来造成阻碍;FANS们也很自觉地让开了一条通道让救护车安然通过。

“咦?这里怎么这么多人啊?有什么聚会吗?”一个中年的女医生好奇地问道。

“你看看外面那些人举的牌子,仔细瞧一瞧就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了,看来这次麻烦不小啊。”坐在女医生旁边的一位年轻漂亮的护士小声地说道,神情间居然也有了紧张的神色,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她是一个追星族。相对于护士来说,医生的时间要紧得多,根本没有多余的时间来做追星这些事情,他们平常的娱乐时间也很有限,一旦有紧CALL就要马上赶回到医院参加对病人的抢救,因此可以说,医生是一个很伟大和崇高的职业。

救护车在警局的停车场停下后,医护人员马上拿出了担架。

这时,我正好背着弗林斯出现在警察局门口,我身上的斑斑血迹让外面站着的FANS看了大吃一惊,不由得均心里一紧,还以为我受到什么非人的折磨,当然最有可能是警局居然采取刑讯逼供的收集证据。一时间群情激愤,不知道是谁领头喊了声“打倒万恶的警察”,立即应者云集,响声震天,人群**起来,开始向警察局扔掷石块,形势是一片混乱。

当然对此感到兴奋不已的只有那些实事和娱乐记者了,今天每个记者回去都可以写出一篇荡气回肠的新闻稿来,狠狠地赚取人们的眼球。

我现在没有多余的时间和激动的FANS们解释什么,目前尽快把弗林斯送到医院才是最重要的。那个叫阿楠的男人下手实在是太狠了,而弗林斯却一直不愿意去医院医治,只想如何才能避免那个他钟情的女孩子受到伤害,这也是致使他晕迷的重要原因。

当我背着弗林斯的时候,感觉到他的心跳很微弱,呼吸也断断续续的。眼见形势如此危急,我也顾不了那么多了,慢慢地运起了“九凤朝龙”心法,淡淡的真气从我手心穿出,运行于弗林斯的经脉间,暂时将破损的伤口堵住。而其余的真气则牵引着心脏跳动着,不让心脏机能衰竭下去。此刻此刻,不管我的功力起不起得了作用,但至少比什么都不做强吧。

“撑着点,弗林斯,我们马上就要去医院了,相信我,你会没事的。”我大声叫喊着,然后频频回头察看他的情况。

医护人员看着我背着弗林斯出现,马上跑了过来把我们强行分开。现在弗林斯的伤势比较严重,躺在担架上才是最安全和合理的姿势。

我跟着弗林斯上了救护车,这是我多次恳求下才得到的允许的。

医生本不想让我跟上车来,因为他们可以在救护车上进行简单的治疗,我上来可能会碍事。不过在我的强烈的要求和威胁下,他们才勉强同意了我的要求。

因为事情发生得太突然了,警察完全没办法控制形势,而且愤怒的FANS也是步步相逼,于是只好让我们先被保释出来。FANS看见汤姆他们出现在门口,都发出胜利的欢呼声,不过随即大家又对我和弗林斯担心起来,因为我们身上的血衣带给了他们不好的猜想。

汤姆他们坐着车紧跟在救护车后面,不过李茜和她的表姐却不知道去了哪里。这个薄情的女人,我们都为弗林斯感到不值啊。

救护车发出响亮的尖叫声,前后都有警车开道,速度当然是没话说。在前往医院的每个路口,都暂时实行了交通管制,务必要在第一时间赶到医院。虽然记者需要新闻,都希望拍摄到需要的镜头,但是他们还是有良知的,知道不能阻挡救护车的前进,只是小心翼翼地跟在救护车后面跑。当然警察的威慑力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今天沿途的狗仔队都暂时被警方清场了,所以有妖氛一清的感觉。所有这一切都出自警务署刘署长的意思,他可是思忖再三才这样做的,一方面是出于故人之谊,另一方面我们中的任何一个也不能出意外,不然引起的国际反响实在是太大了。不过狗仔队也真的让人很生气,他们不光跟踪明星、名人和那些有钱人,此外连一些普通人的也不放过,对于狗仔队的痛恨,是不分国界的。

在救护车上看着医生和护士对弗林斯做着急救措施,我的心境居然意外地平缓下来。我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我在运行“九凤朝龙”心法的时候,竟然没有半点迹象,就和平常一样,看不出有什么不同的地方,嘿嘿,看来以后即使是在闹市救人也没有人会发现有什么不妥的了。

弗林斯经过我和医生的两次急救,现在的情况好转了很多,呼吸和心跳都稳定下来,不过还是处在半昏迷状态中。但好在血总算是被止住了,他晕迷主要是因为失血过多,还有自身身体虚弱的原因。身体怎么可能会不虚弱呢?每到一个地方待不了多久便又要做一次空中飞人,还要常常倒时差,举行宣传活动的时候也是有一顿没一顿的,天天晚上也休息不好,几乎习惯了午夜才睡觉的生活。平时早了睡不着,晚了睡又休息不了太长的时间,身体能好得起来吗?这就是明星生活的真实写照。虽说看起来风光无比,可是背后的心酸有谁知道呢?

很快,救护车就在医院门口停下了,医护人员马上把弗林斯送到急救室内进行抢救,我和随后赶来的汤姆他们都被挡在急救室门外不能进去。

我心里很焦急,虽然没有那种生离死别的不详预感,但毕竟这是在医院里,只看见‘急救室’这三个大字就足以让人的心跳加速一百倍也不止啊。

“上帝保佑他,他一定会没事的。”汤姆他们开始为弗林斯祈祷起来。除了这个,他们什么也不能做,只能一味地干着急。

老汤米此刻的心情也着急啊,他急的是“魔幻男孩”组合这颗摇钱树的任何一个枝体都不能出意外,要不然他上哪儿去为公司找这么容易赚钱的人呢?

小雪则双眼通红地看着急救室的那盏灯,神情间一片黯然,看来她的心情也很不好啊。

医院是需要清静的地方,那些想进来采访的记者全部都被警察给赶了出去。

现在最理性的恐怕只有FANS们了,她(他)们从警察局那边赶了过来,默默地会聚在医院大楼的前面。此刻他们心情虽然都很焦急,但是知道光叫是没有作用的,也帮不了自己的偶像任何忙,于是只有在心里默默地为偶像祈祷祝福,祝福他没有事。他们中有人还点起了白蜡烛,嘴里小声地念叨着什么。当然这只是一小部分人,因为玩火是很危险的一件事情,但更多的人选择了折纸鹤。FANS们真的很可爱,只要他们决定你,就一定会义无返顾地坚持下去,不离不弃。

在经历了一个小时的生死考验后,急救室的灯终于熄灭了。我们心情都紧张起来,希望那不是代表弗林斯生命熄灭的前兆。

如同电视里通常出现的情节一样,医生护士一出来我们便都围了上去,连连追问:“医生,请问我们的朋友怎么样了?他一切都还安好吧?”

医生摘下了他的口罩,笑着对我们说道:“一切都很顺利,病人的情况基本上算是隐定下来了,不过失血较多,造成了暂时性的休克。还好我们医院有和他相匹配的血型,伤口并没有什么大的问题,不过我们还是决定要他留院观察几天。现在他还需要休息,你们最好不要现在就去看他,放心吧,他脑部没有受到什么损害,不会成植物人的。”

医生一句话把压在我们心头的大石敲开,悬着的心终于落了下来。

人没事一切都OK,不过看来一场澄清此次事件的记者招待会是免不了了,虽然会给人一种欲盖弥彰的感觉,可是事发现场有那么多狗仔队员存在(他们逃跑的时候我发现的),一定会混淆人们的视听,只希望能有人把事情原本的真相公布给大众。

随后弗林斯被转进了特等病房,不过我们都没有回去,而是选择了留在医院继续陪弗林斯。在医院里还是留守了几个警察帮我们看守一下,我猜想这一定是刘署长派来的人吧,真感谢他在我离开香港这段时间后还记得我,这份恩情我永生都不会忘记。

不过应该不会有人对我们不利才对,那些来这里的警察主要是防止一些激动的FANS来到医院做出一些让人难以理解的举动来。

就当我准备叫小雪回酒店休息的时候,眼前突然出现一个窈窕的身影,顿时一种强烈的熟悉感在我心里产生,我仔细一看,原来是那个叫李茜的女孩子,她也是这次事件的始作俑者。

她睁着大眼睛看着我,用恳求的语气说道:“请问能暂时借用一下您的私人时间好吗?就一小会儿,不会耽误你太长时间的。”

我没有拒绝她的意思,我也想确认一下,为什么每次见到她都会有如此强烈的感觉呢?这里面到底有什么奥秘呢?

“那个叫江晓汶的女孩和你是什么关系啊?”我首先还是确认一下她和弗林斯的初恋情人之间的关系再说,我想亲口得到她的证实。

“她是我的表姐,我现在就住在她家里。”这个叫李茜的女孩小声地说道。

“是这样啊……那好吧,我们到一边去说,这里人实在是太多了。”我丝毫没有怀疑她所说的一切,就这样和她走到了医院的一角。

这一切小雪都看在眼里,她知道这个女孩刚才就在警察局出现过,好像是这次事情的当事者之一,不过她不知道此时此刻她到这里来干什么。

“好了,你有什么事要对我说啊?”我看着她局促不安的表情,微笑着说道。

“我想请你帮我个忙,你知道刚才那场冲突也是因为我表姐的前任男友而起的,我们根本不知道那个人会来这里,更没想到他竟然会这样说,我的表姐很担心弗林斯的伤势……”

她还没有说完我便打断了她的话,“够了,如果她真的担心弗林斯的话,为什么不来医院呢?刚才在警察局的时候你也知道了吧,弗林斯一直不愿意说出事情的真相来,他知道这件事一定会上报纸,他不愿意说出来,就是害怕你的表妹受到心灵上的伤害。而她却在事情发生之后,不明不白地走掉了,现在到了医院她还不主动出现,还要叫你这个当表妹的出面说话,这种人根本不值得人同情。”我有点气恼地说道,语气有点重,面色也很难看。

不过好像并没有吓着那个叫李茜的女孩,“她是想来,不过她也有自己的苦衷的。其实她现在就在医院里,只不过她不知道你们会怎么对待她。她想守着弗林斯醒来,亲口对他说声谢谢,但她觉得这样做太唐突了,你们不会接受,所以我才自愿来当这个说客的。”她也大声地对我说道,神情间满是倔强。

“是吗……那她就来吧,我们不会怪她的。再说了,那个男人所说的话真的很过分,即使我们不认识你表姐,也都会站出来帮你表姐的。再说弗林斯以前……算了,不说这些了,让你表姐过来吧,我保证不会为难她的。”其实我心里一点底也没有,现在过去还要和汤姆他们商量一下。毕竟这件事放在谁身上,谁也不好受啊。

“那谢谢你了,我去给我表姐说一声,她马上就会过来的。”她脸上的愁容舒展开来,高兴地说道。说罢后她转身便离开了,看着她远去的背影,不知道为什么,我心里总对她存有一种莫名的好感,到底是怎么一会事呢?

等李茜的身影消失不见,我这才赶到弗林斯的病房外,先和守在那里的警官们交流了一下,然后来到汤姆他们那里,小声对他们道:“刚才那个女孩,就是弗林斯为她出头的那个女孩子,要来看弗林斯,你们觉得怎么样?”

“让她来吧,弗林斯这么做都是为了她,如果我们把她赶走对得起弗林斯头上被打那一下吗?”汤姆平静地说道,邓肯他们也都点头表示同意。看来倒是我多心了,他们能这么心平气和地表示理解让我感到很高兴,这才是真正的朋友啊,能为彼此相互考虑到的才是真心的好朋友。

没过一会儿,那个女孩走了过来,我看到她的眼睛红红的,明显有哭过的痕迹。

我迎上前去,低声对她说道:“你进去吧,他没事的,只是失血过多了。现在已经没有生命危险了,医生刚帮他输过血,现在他需要的只是休息而已。”她理解地向我点了点头,也没说什么就直着走了进去。

汤米见状,怒气冲冲地走了过来,质问我们道:“你们让她进去干吗?就是她把弗林斯弄成这个样子的,你们居然还让她进去?她是个不幸的人,你们快点把她赶走!”他说得很激动,声音也很大,不过我们都没有理会他,此刻的他仿佛象一个跳梁小丑一样。

汤米觉得很生气,正想继续训斥我们,却看到我双眼寒光一闪,紧盯着他说道:“这里是医院,请你不要大声喧哗好不好?”我的眼神虽然凌厉但并没有不友善的意思,不过却让汤米心里感到麻麻的。他只觉得心里一颤,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恐惧感觉。随后他再看了看汤姆几人的表情,觉得再说什么也没有用了,于是只好独自一个坐到了走廊的椅子上。

江晓汶进去过后,看着弗林斯的头被包得像棕子一样,不过却一脸安详地睡在床上的时候,眼泪又不争气地流了下来。刚开始的时候她还以为弗林斯只是想英雄救美,丝毫没有感谢的意思,可是后来弗林斯的表情让她感动,到了警局更是拼命护着她,不想让她受到伤害。她觉得自己很懦弱,竟然不敢把事情的真相说出来。

当在警局看到弗林斯晕到后,她觉得心里好像有个东西碎了,一种绝望的感觉侵袭着她。其实弗林斯被送来医院的时候,她并不是离开了,而是躲到一边偷偷地哭了起来。这是她生命中为男人落的第二次泪,第一次的哭泣是因为纯洁的感情被欺骗,刚才的那次哭泣是因为弗林斯为她做的让她感到感动还有羞愧。

她就这样呆呆地坐在弗林斯的病床前,什么也没说,看着这个和以前一样善良一样那么喜欢自己的异国男子,心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甜蜜、苦涩、幸福、烦恼,什么感觉都有。

而汤米坐在椅子上,心情很不好,他觉得现在已经无法控制我们了,形势朝着不可控制的方向发展。

但是他毕竟是一个拥有几十年经历的人了,人生阅历丰富无比。他冷静下来后仔细想了想,其实这几个小伙子这样做并也没错,他们完全是为了自己的朋友。朋友!这个词仿佛离他的生命已经是很遥远的一件事了,已经远到不可接触的地方,自从他有了贪婪以后,便没有了朋友,有的只是利益上的合作伙伴。自从他完全陷入了女色以后,更是完全失去了维持了二十几年的婚姻。

在医院这个生离死别的地方,汤米开始慢慢审视他自己这几十年的光阴,仿佛想到了什么,脸上慢慢浮现出一丝微笑。他早年也算是一个幸运和幸福的人了,有家庭和事业,更有亲人的关怀。但现在他只有事业,没有家庭,更没有亲人。事业也不全靠他自己真实的实力,有更多的运气成分在里面,就比如发现我们,功劳其实应该归功于彼德,更或者应该说是我的功劳。

第二天黎明,又是一个全新的开始,我们都靠在椅子上睡了一夜,没想到这幕场景却被一个住院的摄影爱好者拍到了,他知道我们是谁,心里非常高兴,立马决定把照片高价卖给杂志社或者是报社,至于题目他都想好了,名字就叫做“友谊”。

汤米在医院的花园里拨通了已经很久没有打过的电话号码,是他前妻的,还有他的儿女,他觉得现在有很多话想向他们说,他发觉昨天好像找回了真正的自己,以前的属于自己的那个真正快乐的灵魂。

江晓汶一直呆呆地看着弗林斯,回想起往事又是开心又是伤心,哭了好几回,不过担心惊醒弗林斯,她强忍着没有哭出声来。就这样,哭了又笑,笑了又哭,直到天亮的时候才沉沉睡去。

此时弗林斯慢慢地睁开了双眼,他脸上没有血色,嘴唇惨白,连睁开眼睛都觉得好费劲,他看到了一团黑色的东西,初步估计是头发。他摇了摇头,慢慢地定睛看去,才看明白了,果然是一个女孩,此刻她正伏在床边,发出了轻柔的呼吸声。到底是谁呢?不可能是雪姐,看服装也不象是护士,难道是……

他慢慢地直起了身子,并调整了身体的角度,这才看了个清楚明白。

他吓了一跳,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但更多的却是一种幸福和开心的甜蜜感觉。他没有那种什么为自己昨天的行为而得到佳人芳心的成就感,他认为那是他应该做的,而且是毫无保留地做的,他并不奢求有任何回报。感情这种事就是这样,有的人付出再多也得不到回报,而有的人却轻易就可以拥有。而且感情本身就不是一种希望别人知恩图报的东西,那样的情感不叫感情。

弗林斯费了很大的力气,这才完全直起身来。他做了一件他认为是他活到现在最有勇气的事情,也是最无耻的事情,他偷偷地吻了吻他爱到现在的那个叫汶的女孩的额头,当芬芳的温柔感觉直扑鼻端的时候,所有的劳累都不存在了,取而代之的是飘飘然的感觉,这真的是完完全全的精神胜利法,不过对于弗林斯却很管用。

那个女孩好像是感觉到了什么吧,粉颊轻轻动了一下。

弗林斯心虚地马上又躺回到了床上,不过却觉得好痛,一瞬间几乎叫出声来。不过值了,终于接触到“她”的肌肤了,弗林斯开心地笑了起来,然后继续休息。这段时间真的是太累了,现在有机会,他真想好好睡一觉。

不过他还不知道我们正在外面守护着他,并没有赶回酒店休息。像我们这样坐在椅子上东倒西歪地不正确的睡法,醒来后铁定会全身酸痛不止的。

※※

此时的台北,在一间公寓的卧室内,欧子珊慢慢地醒了过来,她觉得头好痛,不禁烦恼地拍了拍额头。

“一定是昨天喝酒喝得太多了,恩,这样可不好。我好像该振作起来,现在我可是真正的记者了。”她自言自语地说着,却突然发现她没穿衣服。不过这并没什么大不了,家里从来没有男人出没,而且苏珊拉也不喜欢女人,可能是昨天喝酒喝到呕吐,是苏珊拉帮她换的衣服吧。

她觉得自己做人好失败,自嘲地笑了笑,然后只套了件睡衣便走出了房间。

欧子珊大叫着苏珊拉,可是却没有人回应,但是在桌子上放着一封信,看笔迹是苏珊拉写的。

“咦?他又在弄什么花样呢?”欧子珊说后拿起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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