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淡笑,“酒店外面有休息区,走吧!”
跟着她到了酒店后方,是一个露天的休息区,她找了个位置优雅的坐下,示意我坐下聊。
我坐到他对面,向前来问候的服务员要了一杯白开水,她则要了一杯咖啡,特意交代不加糖。
我垂眸,瞪着她开口。
她倒是不急,一直等到咖啡送来,浅浅喝了一口才道,“沈小姐似乎从来不碰咖啡?”
我点头,“味苦,不适应。”
她浅笑,再次喝了一口,兴许是味道过苦,她微微蹙眉,“不喜欢苦,也是一种福气。”目光落在我身上,她微微笑开,“实话说,你和我年轻的时候真的太像了,若不是我亲自查的DNA,我都觉得你就是我的女儿。”
我淡笑,笑得有些冷,“能成为林总的女儿,要几辈子的福气,我沈姝福薄,不配!”
她脸上的笑淡去,眯了眯眼,随后长长的呼了口气道,“三十年前,我刚满二十,出身平凡的我自小就知道,以后若是想要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就必须足够努力,足够能吃苦。二十三岁,我大学刚毕业,遇上受人敬仰的知骋,能在人海里被他认定,大概是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他矜贵,优雅,绅士,几乎是所有女人中的梦中情人,很幸运我和他彼此欣赏又能互生爱慕。”
我只是安静的看着她讲,并没有插话的意思,她让服务员给她续了杯,继续道,“二十四岁,我和他都憧憬过无数种未来的日子,我甚至已经想象到以后嫁给他的生活,美好又值得期待,但现实是残酷的,没有几个普通家庭里出来的孩子能够不动声色的受到万人敬仰,只有那种长期侵染在名门贵族下的孩子,他具有与生俱来的优越感和骨子里透着的优雅,才会在人群里闪闪发光。”
她看向我,有些轻蔑,“骨子里透出的高贵,很少有人拥有,因为这是血统里带的。”
我不由蹙眉,但也紧紧只是蹙眉而已,静静听着她讲。
她将身子微微靠后,因为家庭背景的差异,我被莫家嫌弃挑剔,高傲如我,一怒之下我便离开了知骋,想要独自闯出一片天地,离开京城的那一年我暗自发誓,我林宛迟早有一天要站到莫家人仰望我的位置。”
说到这里,她不由自嘲一笑,“命运可笑,我没想到我离开京城后才发现自己怀孕了,负气而走,我的骄傲不允许我回头去找知骋,可我毕竟年轻,第一次怀孕当母亲,我舍不得打掉孩子,却又没有能力抚养她,迟疑无措中我的肚子越来越大,最后我不得不生下她。我本是想找个男人就此妥协这一生,但见过雄鹰的人,怎么会屈服于家禽羽下,生下孩子后我便一个人去了国外。”
见她脸上沧桑尽显,我不由微微敛眉,女人这一辈子,野心过大,不知道是好是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