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大军退回长安,夏侯渊,曹洪,夏侯德等人也各自撤回了长安。
曹操一直没能拿下阳平关,汉中大将们撤得非常狼狈。
大军,辎重很多都留在了汉中。
曹刘汉中决战,大体上和历史上差不多,差别只有夏侯渊没被噶,而夏侯尚被刘禅活捉了,压根没去汉中参加大战。
但大战时间却比历史上少多了,历史上打了快三年,而现在只打了一年多。
在这一点上,刘禅连取襄阳,房陵,上庸,西城,让曹操只有阳平关一条路支持汉中,起到了极大的作用。虽然历史上曹操也没有通过荆州走上庸支持汉中,但有后路和没后路心境是完全不同的。
曹操留曹洪,夏侯渊二人率八万大军,张郃,韩浩等人继续在曹洪帐下听令,共同留守长安,自已则带着二十万回邺郡。
关中经董卓,李傕郭汜大乱之后,虽然有二十多年的休养生息,但后来又经历了马超攻占,如今虽然恢复,但毕竟京城在邺城(许都早就名存实亡,啥都不是了),各地也不会送粮来,关中能养八万大军就已经是极限了。
曹洪,夏侯渊二人将大军分到雍凉各郡,各关隘。
来时曹操意气风发,觉得统一天下只差最后几仗,回时虽然大军没什么损失,但一年下来,粮草不知道消耗了多少,把魏国多年来屯田积累的巨额财富差不多消耗了一半,饶是这样,依然丢了汉中,这让曹操如何不心灰意冷。
回军路上,如今三足鼎立已经成为定局,曹操没有了消灭刘备统一天下的信心,考虑到汉中难进,但同样也难出,有曹洪,夏侯渊等人镇守雍凉,足以高枕无忧了,南阳才是心腹大患。
南阳是天下腹心,一旦南阳有失,中原震动。
当年曹操觉得襄阳不容有失,后来觉得樊城不容有失,再后来变成了新野不容有失,现在又成了南阳不容有失。
只能说人的底线非常的灵活。
南阳是天下第一大郡,虽然面积只算中等,但人口却多得吓人。南阳号称中州粮仓,到汉桓帝时有户近百万,两百多万人口,经历黄巾战乱以后,袁术败退南阳之后,又掳走了无数人口去淮南国(九江郡),但现在南阳人口仍然有近百万之众。
汉末十万人口以上就称大郡,南阳人口竟然可以分成十个大郡。
曹操知道荆州人口少,除了南郡,江夏人多点,其他郡人口都是几万到十余万,刘禅对人口有着近乎疯狂的执着,如今新野在刘禅手里,曹操真怕刘禅像当年的游牧民族一样,不攻打不占领南阳,却跑到南阳来掳人。
(刘禅:想多了,我不干这种事!我只调动我攻打下来的地盘人口,不到你的地盘掳人口。)
南阳只有曹仁一个大将,现在汉中之战结束,是时候派人去南阳镇守了。
长安,合肥,都是全明星阵容,曹操毫不担心。
曹操就在回军途中召开军事会议,商讨何人协助曹仁镇守南阳。
曹操的话刚说完,曹营第一先锋曹彰立刻主动请缨(曹彰:我什么时候成第一先锋了?),
“儿臣愿意去南阳,为父王分忧!”
曹操,“!!!”
自从曹彰和曹操私底下谈过话后,曹操就知道了曹彰为何一定要跟刘禅拼个高低。
看到曹彰这么积极,曹操忍不住头痛,不让他去吧,觉得打消儿子的积极性不好,让他去吧,怕他再次败于刘禅之手。
思考再三后,曹操还是决定让曹彰去。
三足鼎立已成,曹操支撑不下去了,刘备,刘禅又何尝不是在咬牙支撑,曹操知道,刘禅也没有能力兵出新野,曹彰去南阳,也是去屯田,未必会在短时间内跟刘禅交手。
多派人协助曹仁,不过是以防万一。
听到曹操答应,曹彰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曹操知道曹彰心思,忍不住在心底暗筹:刘备的儿子真有那么大魅力?
我是不是也找个机会去看看?
可惜曹操这次败给了刘备,心情前所未有的抑郁,就连赤壁之战输了都没有这么抑郁过,失去了统一天下的可能,曹操也没有那么好的心情去看美人了,不然高低得去荆州看看刘禅的美貌是不是真有曹彰,徐晃说的那么夸张。
还一点男人样都没有,没亲眼见到谁能信?
曹操让曹真跟曹彰一起去南阳镇守。
一个郡,安排了三个曹家人,曹操觉得南阳稳如泰山。
为了防止各行其是,号令不明,曹操特意令曹仁镇守宛城,曹彰和曹真各自分军镇守其余重镇。
南阳一郡,竟然派了十万军队镇守。
不过没关系,百万民养十万军,军队自已也可以屯田,南阳是天下粮仓,完全供养得起十万军队。
就算刘禅是个战争狂人,真的不休养生息就来攻打南阳,曹操也不怕,南阳可不是新野这样的狭窄地势,在南阳,大兵团完全可以展开,你刘禅有本事率领荆州那区区几万军队来跟我曹魏几十万大军打大兵团战役吗?
你敢来,捉了你给曹彰做娈童!
将刘备的脸按在地上摩擦!
……
孙权也得到了曹操从汉中撤军的消息。
此战,孙权心里的震撼是无与伦比的。
他万万想不到,汉中之战竟然会是这样的结果。
刘备竟然能够虎口夺食,从曹操手里夺下汉中,即使曹操二十五万大军驰援汉中也没有用。
联想到自已几次攻打合肥,都没能拿下合肥,而曹操大军一到自已就得退回建业,孙权对刘备充满了嫉妒,也更加讨厌刘备了。
别看孙权喜欢刘禅,但这丝毫不影响他最讨厌的人永远都是刘备,比对曹操还讨厌。
‘亲家亲家,亲如一家!’这句话在这个时代压根就不成立。
霍光还不是毫不犹豫的弄死了亲家上官桀么。
如果能够兵不血刃的偷袭拿下荆州,孙权绝对是毫不犹豫的,大不了将女儿女婿养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