伺服完郑鹏,绿姝一边收拾碗筷一边问道:“少爷,明天我们还去摆字摊吗?”
“你说呢?”
“去!”绿姝很肯定地说。
除了半筐瓜果,就只有52文钱,这点钱什么也干不了,没有收入来源的二个人,差不多是手停口停,积谷防饥的道理绿姝还是明白的。
只有饥饿过,才能体会食物的甘甜和温饱的幸福感。
郑鹏呵呵一笑:“那行,到时不要叫累就行。”
“少爷不累,绿姝也不累。”
一连三天,郑鹏和绿姝都是早早去摆摊,然后在关城门前回城,有了前面的经验,生意还算不错,手上的钱攒到了三百多文,有了钱,郑鹏给绿姝买了一床新被子。
不是绿姝有意见,而是郑鹏怕自己按捺不住,哪天变成“禽兽”了,要知绿姝可是一个小美人胚子,对自己不设防还百衣百顺,随时有“擦枪走火”的危险。
第四一早,绿姝准备了干粮和水,边等郑鹏起床边收拾东西,准备去城外摆字摊。
“绿姝,不用收拾,今日不去摆摊。”郑鹏起床,看到准备就绪的绿姝,语出惊人地说。
“啊,不去?少爷,我们不去赚钱了?”绿姝有些吃惊地说。
干得好好的,怎么就不去了呢?rexue.org 西红柿小说网
郑鹏摇摇头说:“这样来钱太慢,恶意降价抢别人饭碗,容易招人怨恨,再说我发现生意越来越差,现在书信不多,舍得花钱在这方面的人也少,我们捡来的笔墨纸也快用完,估计很难再去郭氏书院捡,是时候换个赚钱的法子。”
摆字摊只是权宜之计,每天说得口干舌躁就那么一点小钱,继续摆下去生计不是问题,想有出息就难了。
有点像温水煮青蛙,一旦在平凡的生活前面磨耗完进取和雄心,以后就只能做一个围绕着柴米油盐打转的人,郑鹏二世为人,前世太过普通平凡,这辈子可不想再过得窝囊。
郑鹏的话犹如一盆冷水,一下子浇灭了绿姝去摊字摊的热情,闻言纠结地说:“少爷说的是,你是做大事的人,不能一直呆在一个小小的字摊上?”
说完,又自我安慰地说:“这样也好,昨天我看到平日在城隍庙摆字摊的人到驿亭转,目光有些阴森森的,要是他找人来捣乱就不好了。”
不知为什么,绿姝心里突然有一个想法:要是自己每天陪着少爷一起摆字摊,一起早出晚归,有说有笑一辈子,倒也是一件不错的事,可惜.....
郑鹏拍拍身上的衣服,大手一挥:“说得有道理,小字摊咱不摆了,本公子就不相信,这么大的一个贵乡县,,看能不能找到赚大钱的商机。”
再次踏上熟悉又陌生的元城县城,和上次不同,三天前到这里,是为了填饱肚子,很多地方都没有细看清楚,现在不愁温饱,可以慢慢地观察。
从规划来看,贵乡县城换算成后世的单位,面积大约为2.25平方公里,在古代算是不大不小的城池,以县衙为中轴,把县城分为四个部分,小县城没什么科学的规则,东一铺西一屋,看似杂乱无章,实则乱中有序:有钱人住在城西,权贵乡绅喜欢聚居城东,城南是市集、和各式加工坊,城北住的大多是穷人。
贵乡县城最有名的三座建筑分别是县衙、郭氏书院和郭氏老宅,后面两座建筑都与已故兵部尚书郭元振有关,在郑鹏看来,属于名人效应。
县城不大,热闹的街道有二条,一条是县衙前的府前街,百姓去县衙办理各种手续时可以顺便购物,这里店铺林立、商品众多,是贵乡县城最热闹的一条街;另一条则是秀水街。
秀水街就设在秀水河岸,依山傍水,风景如画,这里有贵乡县最好酒楼和最有名的青楼,是贵乡县文人雅士最喜欢光顾的地方,每当华灯初上,岸上酒馆、青楼的灯火与河上画舫的灯火交相辉映,宛如在谱写着盛唐的辉煌。
郑鹏带着绿姝,城东走到城西,由府前街走到秀水街,在府前街观察过小贩的经营情况,也去郭氏书院摸索有没有商机,转悠了半天也没找到合适的项目。
没办法,人少本薄,想做什么也难。
看到绿姝累得一头一脸都是汗,额上的秀发都湿了,郑鹏招呼绿姝坐在路边一个石礅上:“绿姝,来,先休息一下。”
“少爷,我们不找了吗?”绿姝拿出手帕,很细心给郑鹏擦起脸上的汗珠。
在她心里,什么事都是少爷优先。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不急,慢慢来。”郑鹏打气道。
本钱太少,经不起折腾,做什么都要谨慎,反正家里还有不少吃的,身上还有几百文,郑鹏打算好了,实在找不到,回去摆字摊攒点钱再来。
绿姝“哦”的应了一声,替郑鹏擦去汗珠后,这才在旁边坐下。
两人坐在路边的石墩上,坐下不久,郑鹏的鼻翼动了动,皱着眉头说:“什么味,怎么怪怪的?”
“少爷,市集就在附近,里面不仅有各式杂货,还有牲畜集市,所以味道有点怪。”
原来是这样,难怪味道这么难闻。
“吆....”
突然传来一阵猪的惨叫声,有人杀猪。
“这都响午了,怎么这个时候杀猪?”郑鹏有些好奇地说。
绿姝解释道:“不奇怪啊,少爷,估计是人晚上请人吃席吧。”
“反正没事,不如我们看看热闹去,到时弄几斤新鲜的猪肉回家打牙斋。”郑鹏站起来,有些兴致勃勃地说。
大唐的猪,绝对是天然没添加的绿色猪,味道肯定比后世的饲料猪好。
绿姝眼皮也不抬一下,有些兴趣索然地说:“脏兮兮的,没什么好看,再说那是贱肉,有什么什么好吃的。”
贱肉?
郑鹏这才醒悟过来,这是大唐,唐朝人喜欢吃羊,猪的形象不佳,圈养的睡在自己的屎便上,散养的喜欢在泥水里打滚,大家都认为它是贱物,猪的肉叫贱肉,有点身份的人都吃羊肉、鸡肉、鱼肉,只有穷苦百姓才会吃猪肉,就是皇上赏赐臣子肉食,也是赏羊。
不少人认为,吃了贱肉,沾了贱气,想富贵都难。
绿姝虽说自小流离浪荡,经常食不果腹,可她也不喜欢吃猪肉,一听说眉头都皱了起来。
这不是厌恶,而是一种深到骨子里的社会意识形态。
郑鹏呵呵一笑,率先往前走,边走边说:“反正是无聊,看看也不吃亏。”
看到郑鹏走了,绿姝没办法,嘟着小嘴跟上。
杀猪的地方就在市集的旁边,郑鹏到的时候,杀猪的屠户正指使着几个学徒给猪浇热水、刮毛,一头一百斤出头的猪,几个人很快就完成准备工作。
这个时候,轮到膀大腰粗的屠户出马,在几个学徒的帮助下,只见他很麻利地给猪开膛取脏,东掏西刮,只是一会儿的功夫,一整副猪下水摘了下来,动作犹如行云流水。
就当郑鹏以为他要交给学徒处理时,没想到那屠户随手一扔,一下子扔在旁边的草地上,然后继续处理那些肉,竟然不再看那副猪下水一眼。
不仅屠户不看,就是学徒和围观的人,也没人理会那副扔在地上的猪下水,那感觉,猪下水本应就扔在地上一样。
“不会吧,那么好的猪下水,就是这样扔了?”郑鹏有些惊讶地说。
绿姝一副理所当然地说:“不扔了干什么,贱肉都不想吃,更别说这些下水了。”说完,拉着郑鹏的衣袖说:“少爷,这里太臭了,把衣服都薰臭,我们还是走吧。”
没人要?
郑鹏楞了一下,脑里闪过一道灵光,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