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鸟骑士并不一定只有男人,也有女人,但却是极少的。女人能成为火鸟骑士,那一定是因为她极为优异。
方才喊话的,便是一位女骑士,她跳下火鸟,朝四人走来,腰间挎着一把镶有宝石的弯刀。
女骑士褐色鬈发,身材修长,双腿笔直。她的眼睛也是褐色的,明亮而有神,眼部画着浓浓的烟熏妆。
在风沙肆虐的大漠中,女性的烟熏妆多可以保护眼睛。
这骑士不光是个女人,还是位美女。
只可惜,黑袍客却看不到这位美女的面容,只因她的脸已被遮住。这位女骑士自鼻子以下,皆被一副面罩紧紧遮住。面罩是铂金的,在风沙里依旧闪闪发着光。
阿丹、伊斯木和哈格,三人看到这位女骑士,都停手站定,齐声向她敬礼道:“是,温莎队长!”
被称为“温莎队长”的女骑士走过来,“啪,啪,啪”,给了三人每人一记耳光。“值守时间,你们竟敢喝酒!”她的嗅觉真是灵敏,风沙之中仍闻到酒味。
三人一句话不敢说,低下了头。
黑袍人心道:“原来这女骑士,竟是队长……”
温莎队长面对哈格,问道:“哈格,你在干什么?”
哈格唯唯诺诺道:“我……我在对陌生人进行必要的问话……”
“问话?”温莎队长“哼”了一声,厉声道:“问话需要用马鞭吗?”哈格头更低了,不敢应声。
“我们火鸟国,欢迎每一位过路的旅客,我们为每位旅客提供庇护,不管他是商人、僧侣、游侠还是盗贼,只要他在这里不犯法。”温莎队长以教育的口吻说着,“而你们的职责,是守护火鸟国的秩序,不是对着陌生人滋事生非!”
三人低头听着,点头称是。
哈格心中犹有怨气,仿佛自言自语地低声道:“这人会武功,一定不是好人,只怕……”
温莎已听到他的话,她有些愠怒,下令道:“哈格,把你的臭嘴给我闭上!你对旅客不敬,私自挑衅,罚你去火鸟饲养场劳动改造三个月!
“是……”哈格唯唯地道,暗自后悔自己运气不好。
“哈哈,哈格要跟沙玛那小子去作伴啦。”阿丹和伊斯木幸灾乐祸地笑道。
“还有你们俩,不但喝酒,还险些打架。罚你们回去把纪律守则抄上一百遍,明天放到我的桌上!”温莎又对剩余两人道。
两人吐吐舌头,只得遵命。
“好了,这里交给我。你们三个,快滚!”温莎队长吼道。
“是,遵命!”三人拨转鸟头,准备离去。
“伊斯木,等一下,”温莎问道:“石威那批游骑兵怎么样了?你可有打探到什么消息?”
当她问到这句话时,黑袍客的眉头皱了一下。
“没有,温大队长,没有任何消息。”伊斯木摊开双手说道。
温莎摇了摇头,摆摆手,三人悻悻离去。
风沙中,城门处,只余下温莎队长与那黑袍客。
“远方的客人,请允许我,代他们向您致歉!”温莎对着黑袍客致了一敬,继续道:“我叫温莎,我是火鸟国的骑兵大队长。”
“不用客气,队长,我应该感谢您替我解围。”黑袍客回应道。
温莎一面在黑袍客身边踱着圈子,一面上上下下打量着他。这陌生人黑发披肩,黑衣黑袍,面容冷峻,似是饱经风霜,但从他的眼睛中,仿佛可以看到一团火,一团神秘的未知的火焰。
温莎问道:“还没请教您的名字?”
“我叫霍真。”黑袍客答道。
霍真,没错,他就是霍真,那个大漠星光下的霍真。
他因着对一位无名勇士的承诺,而来到这里。
“霍真……”温莎琢磨着,在西域诸国中,似乎没有听过这个名字。
她一双美目盯着霍真,突然精光大盛,拔刀出手,刀光快逾掣电,直劈霍真!
霍真似乎没有任何反应。
刀光一触即止,弯刀正架到霍真的脖颈上,刀刃似已切进肌肤。
霍真却连眼睛都没眨,一动都未动。
“你身怀武功,为何却不还手?”温莎盯着他,厉声问道。
“面对没有杀意的攻击,需要还手吗?”霍真与温莎队长四目相接,淡淡地道。
“哼!霍真,你的名字我记下了。你听好了,不管你是什么人,不论你来这里有什么目的,进了城,如果你敢干什么违法的勾当,如果你敢跟某个神教有什么牵连,我,温莎,第一个饶不了你!”温莎恶狠狠、一字字地说道,刀仍架在霍真脖子上。
“我说了,我只是一位旅客,想进城讨杯水喝。”霍真看着温莎道。
“最好别惹事。”温莎说着,归刀还鞘,手法干净利落。她不再说话,骑上火鸟,准备离去。
突然她又回头看着霍真,脸上铂金面罩闪闪发光,“记住了,是火鸟,不是火鸡!再让我听见那两个字,小心你的舌头!”说罢,骑着火鸟扬长而去。
霍真拢了拢自己肩边黑发,久经风霜的面容,露出淡然一笑。他一扬长长的黑袍,走进了城门。
霍真进入了火鸟国。
巨大的城墙阻住了大漠风沙,城内,是一片繁华景象。
穿过几条大道,便来到市集。此刻已是下午,市集车水马龙,仍很热闹。
火鸟国是商旅的集散地,这里的市集自然热闹繁华。从炎禹洲和从尤云洲来的一些商旅,会在这里倾销许多货物,当然是他们认为会滞销的,以便带上更好的货物上路。而更多的商旅,则是在这里进行短暂休整,待天气好,风沙小时,再继续上路。
市集上的叫卖声络绎不绝。商人们吆喝着,用各种语言售卖自己的奇珍异货。有
禽羽,有兽皮,有稀有佳酿,有罕见金属,还有火鼠、怪蛇、雪蚌等等,甚至还有商人驾着身型庞大的高原巨犀,也在市集走动。高原巨犀每走一步,都要有不少人或摊位给它挪动空间。
霍真走马观花般经过市集,他无心买任何东西,他不会忘记他来这里的目的。但现在,他却只有一件事,他真的有一些渴了。
在苍凉的大漠中,他遇到那位濒死的勇士。从勇士的口讯中他感到,火鸟国将面临危机。因而他立刻抛弃一切碍事之物,展开飞驰,就这样横越大漠,来到这里。饶是如此,也已是三天之后了。三天来,霍真没喝一口水。来到这里却发现,一切如常,市场依旧繁荣,秩序依旧有序。他松下一口气,此时才感觉喉咙仿佛火烧,口中极渴。
于是,霍真来到一家客栈门口。
“灰鼠客栈”。
客栈中人声鼎沸,伙计四处招呼着。
一进客栈,伙计便热情地迎上来,“尊贵的客人,您是住店还是吃饭?”
霍真道:“这里有喝的么?”
“您一看就是外地来的吧,本客栈不但有冰茶,还有醇美的哈努美酒。”伙计笑道。
一杯哈努美酒喝下,仿佛一股清泉流过咽喉,霍真感觉自己一下子又恢复了活力。
酒真是个好东西,它能给人以勇气,还人以真心,对于一个浪迹天涯四海为家的人来说,在他最孤独寂寞之时,一壶美酒是对他最好的慰藉。
霍真喜欢酒,但他却很少大醉。因为,对于一个经常出没于荒原险峰的人来说,危险永远潜伏在你的身边。醉酒,就等于送命。
喝了一壶酒,吃了两碗面,霍真感觉好极了。他突然很感谢生命,只有生命,只有活着,才能让人去感受这个世界。在经历了三天不吃不喝的疾奔之后,酒足饭饱是件多么美妙的事。
霍真突然感觉哪里不对劲,是的,他吃了饭,在客栈里,吃饭便要付钱,可是他,却没有钱。
在荒无人烟鸟兽绝迹的大沙漠中,钱没有任何用处,金元银币反而会加重你的重量,让你举步维艰。因此,霍真早已一股脑地将身上的金银全抛掉。可是此时他却需要钱。
没有饭钱他该怎么办?
霍真踌躇之际,八位火鸟骑士走进客栈。
骑士们将火鸟拴在客栈门口,店中伙计便来照料。
走进屋内,伙计招呼上来,一名骑士对伙计说道:“灰鼠老板呢,还不快来招呼,我都快饿死了,赶快来半只哈努山烤岩羊!”
这家客栈的老板,原来真的叫做“灰鼠”。
“老板正在后厨忙着,我这就去给您准备。”伙计笑盈盈答道。
正当伙计跑向后厨之时,一个刺耳的声音传来,“给我们哥三个也来半只烤羊!”这声音来自客栈大厅角落中的一张桌子,围着桌子坐着三个人。
三个怪人。
(本章完)